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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网郑州5月13日电(霍亚平)“河南长垣餐饮业审批的手续太繁琐,条条框框限制的太多了。”近日,河南长垣市群众徐先生在人民网“领导留言板”留言,反映该县餐饮业手续审批复杂,提出了有关于餐饮业手续审批的建议,得到了当地回复。
据徐先生介绍,自己的家乡河南长垣市有着“厨师之乡”的美誉,“长垣厨师遍天下,刀勺声里多名家,色香味形皆入化,赢得古今中外夸”是对长垣烹饪的真实写照,“众所周知,我市是著名的‘起重之乡’,‘卫材之乡’,‘厨师之乡’,我市的起重、卫材、防腐业务都做到了全国各地,甚至国外都有,唯独餐饮行业目前很不景气。”徐先生说。
徐先生表示,自己经常上网看一些相关视频,最有感触的就是当下最火的“淄博烧烤”,淄博的餐饮业响彻全国,政府还专门为餐饮行业开了一个服务窗口,所有手续一个窗口就能一次性办完。“我觉得我们长垣餐饮业的审批手续太繁琐,条条框框限制的太多了,学校周边不批,居民楼下不批,明明有些小区周围适合开餐饮店,不仅能发展经济,也能方便周围老百姓的生活,但是跑到市场监管部门一问就是不批证。”徐先生有些无奈。
“这两年一直有开个餐馆的想法,咱们长垣市能不能也支持一下餐饮行业,学学别的地方,审批手续不要卡得太严格,不能让‘厨师之乡’这四个字徒有其名,希望政府能考虑一下。”为此,徐先生建议:开业审批手续放松点,政策支持多一点。
针对徐先生的建议,接到留言后,中共长垣市委作出了回复。回复称,当地已责成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处理,相关回复如下:一是关于学校周边不批的问题,学校周边一直以来是社会关注的焦点,家长和群众对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尤为关注,但并未明文规定禁止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只是根据《未成年人保护法》和明文规定,所有中小学、幼儿园周边不得设置售酒网点,超市、小食品经营店、餐饮单位需要张贴“禁止向未成年人出售烟酒,学校、幼儿园周边不得经营烟酒”等警示牌;门匾橱窗及店堂内不得有“酒”字样的字号广告等内容,开展的校园周边专项整治行动规定200米之内禁止销售5毛小食品、劣质辣条等垃圾食品,只要符合上述条件的,正常情况下是可以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的。二是关于小区周围和居民楼下不批的问题,居民楼不批的有两种情况,一是为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建设美丽长垣,对省控十中站点、如意园站点周边餐饮行业的审批监管,源头控制等要求设置了两个区域,一个是东关大街——伯玉路——岳庄街(及南延长线)——长城大道——温州路—信用路合围区域及边界沿线道路两侧范围,另一个是杏坛路——宏力大道——卫华大道——博爱路合围区域及边界沿线道路两侧范围。原则上不再审批新的餐饮企业,原有餐饮企业相关证件到期后,要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一条之规定:“禁止在居民住宅楼、未配套设立专用烟道的商住综合楼以及商住综合楼内与居住层相邻的商业楼层内新建、改建、扩建产生油烟、异味、废气的餐饮服务项目。”同时,对不符合条件的餐饮企业不再进行原地审批。另外一种情况是在城建区内居民楼9米之内(以厨房边界计算)禁止在住宅楼内、居民小区内、未配套设立专用烟道及污染防治设施的商住综合楼以及与居住层相邻的商业楼层内开办餐饮服务项目。
“问题已解决、办理速度快、反馈很及时、回复细致专业。”徐先生评价,“回答非常细致耐心,非常满意,感谢领导耐心详细的解答,让老百姓能更好的理解国家政策,以后再开餐馆心里都有谱了,非常感谢。”
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为更好助力各地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人民日报读者来信版和人民网“领导留言板”联合开展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征集,欢迎围绕民生保障、生态保护、乡村振兴、网络环境、社会治理等方面提供问题线索,或提出意见建议。(您还可以发送材料至人民日报读者来信版,邮箱:rmrbdzlx126.com传真:010—65368495)
上海开设餐饮品牌全国首店、在等级景区开设餐饮门店、餐饮门店智能化改造升级等,都将给予一次性奖励。
上海市商务委7月10日透露,根据上海市委、市政府部署,上海已制定了《关于促进本市餐饮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围绕降本减负、增能引流、场景创新、环境优化等方面,促进上海餐饮业高质量发展。
2018-2023年,上海住宿餐饮业零售额规模从1099.9亿元扩大至1505.3亿元,年均增长6.5%。当前,上海餐饮业供应与消费需求主要呈现“三个化”的发展趋势。
一是国际化。上海环球美食餐厅数量超过1.3万家,排名全国第一,来自全球各地的环球美食正餐占比达到17%左右。上海市民对各国美食消费旺盛,带动餐饮行业国际化水平不断提高。
二是品质化。近年来,上海米其林餐厅数量逐年增加,2023年共有50家餐厅上榜,位列全国第一。美团黑珍珠与必吃榜上海入围商户数量均领先全国其他城市。
三是数字化。行业呈现线上线下全场景发展趋势,网订柜取、网订店取、扫码下单等数字化模式被广泛运用。外卖已逐渐成为全时段、跨品类的消费场景,成为餐饮数字化的代表形态之一。
上海市商务委透露,今年以来,受市场消费信心波动、企业经营成本上升等多重因素影响,上海餐饮行业承压加大。根据上海市委、市政府部署,市商务委会同市发展改革委、市市场监管局、市绿化市容局等部门对本市餐饮行业进行了深入调研,多次听取相关部门意见和市餐饮烹饪行业协会、有关餐饮企业的建议,充分吸收借鉴兄弟省市有效经验做法,制定了《若干措施》。
《若干措施》围绕降本减负、增能引流、场景创新、环境优化等方面共提出10条举措,具体包括:
一是支持餐饮企业优化网点布局。支持国内外知名餐饮企业在沪开设品牌首店,对自2024年以来在沪开设的全国及以上级别的品牌首店给予一次性奖励。支持餐饮企业在等级景区、公共体育场馆、演出场所、交通枢纽等公共场所内新开设餐饮门店,每家门店给予一次性奖励。
二是支持餐饮门店改造升级。支持餐饮企业进行绿色化、数字化、智能化趋势加快对门店的改造升级,鼓励企业创建绿色餐厅。支持餐饮企业加大燃气安全和油烟污染治理等方面投入,自2024年以来对门店进行绿色化、数字化、智能化、燃气安全或油烟污染治理等改造升级的每家门店给予一次性奖励。
三是支持打造特色集聚街区。支持打造具备国际影响力、知名度和美誉度的美食地标,支持国内外知名餐饮品牌首店入驻特色集聚街区。对特色餐饮集聚街区相关新建和改造项目,符合条件的纳入本市建设现代商贸流通体系试点城市政策支持范围。
四是支持第三方平台赋能餐饮企业。支持互联网平台企业通过发放专项餐饮消费券、折扣券、消费满减等方式赋能平台内本市餐饮商户。
五是减轻餐饮企业经营负担。落实好减轻企业负担支持中小企业发展若干政策措施。支持本市餐饮企业开展职工职业技能培训。支持本市餐饮企业员工按规定申请新时代城市建设者管理者之家等保障性租赁住房。鼓励各区对餐饮主体门店单位生活垃圾处理费减半收取。
六是支持推出餐饮促消费活动。支持举办上海环球美食节等餐饮促消费活动。对在“五五购物节”“上海之夏 国际消费季”等大型主题活动期间,积极组织餐饮美食类促消费活动且市场成效显著的活动主办单位,适用本市促进商旅文体展联动吸引扩大消费政策并予以支持。
七是加大餐饮业普惠金融支持力度。进一步完善中小微企业信贷风险补偿政策,鼓励金融机构在风险可控前提下开发有针对性的金融产品,支持保险机构针对餐饮业小微主体开发专属普惠型保险产品,重点保障财产损失、营业中断、食品用餐安全等潜在风险。政策实施期间通过短期经营性贷款、购买保险等相关举措提升经营和风险防范能力,且对本市消费市场有带动效应的餐饮企业给予奖励支持。
八是优化餐饮企业准入环境。实施“互联网+明厨亮灶”的小型饭店和饮品店免于现场核查。推进开办餐饮店“一件事”。优化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优化新老餐饮商户更替注册登记流程。
九是创新餐饮业综合监管模式。统筹制定分级分类监管标准,优化分级分类检查方式,开展“非现场检查”。对风险较低的餐饮单位通过取消、整合、非现场检查等方式减少正常经营影响。
十是审慎包容促进餐饮业发展。合理规划餐饮外摆区域,适当允许车辆停靠、增加夜间停车位、出租车候车点等。加强部门间信息共享,优化餐饮企业在“一网通办营销活动报批一件事”上的办理流程。
期,市市场监管局对餐饮服务许可审批相关要求进行了一些调整。调整后餐饮服务许可审批具体有哪些变化?对餐饮业经营户有什么影响,要注意什么问题?就这些问题,近日,市场监管局餐饮科相关负责人答记者问。
记者:请问近期餐饮许可审批是否有新的政策?
市市场监管局餐饮服务监管科:是的,我局对餐饮服务许可审批相关要求进行了调整。
记者:那么请问具体的变化有哪些呢?
市市场监管局餐饮服务监管科:我局现行的餐饮许可审批要求明确指出:
在居民住宅楼、未配套设立专用烟道的商住综合楼以及商住综合楼内与居住层相邻的商业楼层内,禁止新建、改建、扩建产生油烟、异味、废气的餐饮服务项目。我局对上述区域不核发食品经营许可证和营业执照。
除了上述区域外的经营场所,包括不含住宅楼的商业性场所、非住宅的建筑、房屋产权为一户所有的单体住宅楼、配套设立专用烟道且不与居住层相邻的商住综合楼的商业楼层,申请开办餐饮服务项目的,我局按照《浙江省食品经营许可实施细则(试行)》及配套要求进行审批。允许居民住宅楼、未配套设立专用烟道的商住综合楼及商住综合楼内与居住层相邻的商业楼层内申请开办或备案属于《浙江省不纳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目录》的餐饮服务项目。包括:不含灶头的面包糕点店,茶室;使用清洁能源的真空食品加热销售;使用清洁能源且无油烟产生的面食店(包括包子店、馄饨店、面条店)、粥店、冷热饮店;不含灶头的寿司、披萨店。
餐饮服务经营者应当使用清洁能源作为燃料。排放油烟的餐饮服务经营者,应当安装油烟净化装置并及时清洗、维护,保持正常使用、达标排放。禁止将油烟直接排入下水道。
已经合法开办的餐饮服务项目允许延续、转让经营,除必要的装饰改造外,不得改建、扩建,不得超出原核定经营范围和经营场所。同时,我局对经营场所使用面积不超过50平方米的小餐饮店,在依法取得营业执照后实施备案登记管理。
记者:出现这一政策调整的原因是什么?
市市场监管局餐饮服务监管科:此次加强餐饮服务行业的许可审批管理,是贯彻落实《浙江省食品经营许可实施细则(试行)》、《浙江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店小食杂店和食品摊贩管理规定》、《绍兴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和《诸暨市商事主体登记管理实施细则》的具体要求。
记者:对餐饮业经营户有何提醒?
市市场监管局餐饮服务监管科:有两个温馨提示:
1.建议餐饮业经营者一定要先了解餐饮经营场所的实际情况,不要盲目签订租赁合同,可以先与各行政服务中心、市场监管局各分局联系,了解咨询下新的餐饮许可审批要求。
2.建议餐饮业经营者装修前可以联系市场监管局各分局,分局派人进行预踏勘或者图纸审查,通过提前介入对餐饮单位整体布局、厨房等重要场所、设施的装修、变更进行指导备案,确保场所设置符合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