润分配步骤包括计算利润、扣企业所得税、提取盈余公积、分配投资者利润四个步骤。没步分录如下:
< class="pgc-img">>步骤一:计算利润
计算利润是损益类科目结转至本年利润的过程。分录如下:
①、结转收入
借:主营业务收入
其他业务收入
营业外收入
贷:本年利润
②、结转成本及期间费用(含税金结转)
借:本年利润
贷:主营业务成本
税金及附加
其他业务成本
销售费用
管理费用
财务费用
营业外支出
③、结转净收益
借:投资收益
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其他收益
资产处置损益
贷:本年利润
④、结转净损失
借:本年利润
信用减值损失(资产减值损失)
其他收益
投资收益
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其他收益
ps:结转后本年利润在贷方代表公司盈利,在借方代表公司亏损。这里说亏损与盈利,指的是会计上的亏损或盈利,与税法认可的有出入。
步骤二:计算所得税
所得税的计算按照税法上的收入与可扣除费用作为企业所得税纳税依据。小企业准则下不考虑会计差异,企业会计准则下需要考虑快税的临时性差异,税法比会计多交税(临时性差异),计入“递延所得税资产”,反之计入“递延所得税负债”。一般小企业分录如下:
借:所得税费用
贷: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
上交税款
借: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
贷:银行存款
结转利润
借:本年利润
贷:所得税费用
步骤三:提取盈余公积
根据《公司法》有关规定,公司制企业应按照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法定盈余公积累计额已达注册资本的50%时可以不再提取。任意盈余公积可以不提取,也可以以利润最大剩余额提取。分录如下:
借:本年利润
贷: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贷:盈余公积—法定盈余公积
— 任意盈余公积
步骤四:利润分配
提前盈余公积后,未分配利润贷方余额,是利润的最大可分配额。分配利润时不要忘记代扣的个税,分录如下:
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贷:应付股利
借:应付股利
贷:银行存款
应交税费—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 来源:张章说分录
- 作者:张章说分录
- 图文编辑:沐林财讯
关注 沐林财讯 微信公众号,了解更多财经税务法规政策、资讯、涉税答疑、案例解析等
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个体工商户均不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但合伙人、投资者、业主均需按生产经营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以下律师事务所为例进行讲述。
税法规定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律师事务所从业人 员取得收入征收个人所得税有关业务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0)149号) 第一条规定,律师个人出资兴办的独资和合伙性质的律师事务所的年度经营所得, 从2000年1月1日起,停止征收企业所得税, 作为出资律师的个人经营所得, 按照有关规定,比照“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应税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 在计算其经营所得时,出资律师本人的工资、薪金不得扣除。
第二条规定, 合伙制律师事务所应将年度经营所得全额作为基数, 按出资比例或者事先约定的比例计算各合伙人应分配的所得, 据以征收个人所得税。
分配利润的账务税务处理办法
根据上述规定, 律师事务所是以合伙律师作为纳税人,合伙律师以事务所年度经营所得全额作为基数按出资比例或者事先约定的比例计算其应纳税额所得,据以计缴个人所得税。
实务处理时,律师事务所每月给合伙人发放工资时,虽然当月不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但每季度需计算一次合伙人的个人所得税。年底汇算个税时,将全年给合伙人发放的工资全额调增利润, 并且按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标准再调减利润, 然后按合伙人投资比例分摊利润后,按个体工商业户的个税计算标准计算出应缴纳的个税申报缴纳税款。
合伙律师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由合伙律师自行承担, 该税款不属于合伙律师事务所的税款, 不属于合伙律师事务所的税金支出。
律师事务所缴纳合伙律师个人所得税时,通常通过“ 其他应收款”做账,向合伙律师分配利润时,冲减“其他应收款”。
账务处理如下:
1、缴纳合伙律师个人所得税
借:其他应收款
贷:银行存款
2、分配利润
借:利润分配一 一末分配利润
贷:其它应收款
应付利润
以上所述的帐务税务处理方法与缴纳企业所得税的企业显然存在较大区别,是否妥当欢迎探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