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区市场监管局
火锅,古称“古董羹",因食物投入沸水时发出的“咕咚"声而得名,它是中国独创的美食,历史悠久,是一种老少皆宜的食物。
然而!资质问题,原材料问题,包装、储存运输问题,生产问题等爆出,让火锅店食品安全不得不让人们重视!
近日,下城区市场监管局组织人员对辖区火锅店开展专项检查。专项检查从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汤料及调料加工经营食品等监管难点和群众关心的重点问题入手,重点关注品牌名气大、消费需求高的火锅餐饮服务单位。
执法人员对火锅类餐饮服务单位从业人员和负责人培训,以《食品安全法》为纲目,重点讲解食品原料索证索票制度和进货验收制度,食品添加剂使用知识及添加非食用物质的危害性,提高其自觉履行社会义务,维护食品安全的意识。
执法人员还通过走访辖区几家大型火锅店,进入后厨现场指导,对产品质量及服务提出具体要求。
首先检查火锅类餐饮单位各类证照情况,包括核实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及从业人员健康证办理及公示等信息;
其次检查台账记录情况,要求被检单位在严格落实食品原料台账登记制度的基础上,详细记录餐厨废弃物处置情况登记表,杜绝回收利用食用过的油脂的行为的发生;
再者检查食品分类情况,要求被检单位食品原料分类、分架、隔墙离地安全贮存。对需冰柜冷藏保鲜的食品原料要求其生、熟、荤、素、半成品、成品必须分类隔离储存,并定期维护储存设备正常运行。
源:银川新闻网
一家人坐在一起,团团圆圆吃上一顿火锅,是一件畅快的事情。可在外就餐时,火锅店是否卫生,也是不少市民担忧的事情。由银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银川市新闻传媒集团《直播银川》栏目推出的《每月查餐厅》节目,本期聚焦“火锅”类餐饮食品安全。2月24日,银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的执法人员针对银川市部分火锅店开展检查。
记者跟随市场监管部门执法人员首先来到了海天牧场(西夏万达店),执法人员查看了该店的证照,发现该店悬挂有营业执照,但食品经营许可证过期还在重新办理当中,随机抽查了一款牛肉,发现索证索票齐全。检查时,执法人员还发现,该店从业人员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从业人员食品安全意识比较薄弱、存放在冰箱里面的裱花蛋糕未覆膜、裱花蛋糕未设置专间制作、地沟设置不规范、凉菜间感应水龙头无法使用、凉菜间温度计设置在空调下方等问题。针对现场检查出的问题,执法人员要求经营者立整立改。
在重庆袁老四老火锅(中瀛御景店),通过检查发现该店证照齐全,执法人员还对店内使用的煎炸油进行了抽检,通过检测煎炸油的极性组分,检测结果合格。但在检查中,发现该店索证索票管理不齐全不规范、消毒柜玻璃门损坏、消毒柜内餐盘摆放过密,保洁柜内餐具露天摆放、部分存放在冰箱内的牛肉制品、虾等食材未覆盖保鲜膜、外层包装未拆除带入后厨、公勺公筷没有落实到位等问题。针对执法人员现场检查出来的问题,该店经营者也表示随后会立即进行整改。
据银川市市场监管局食品安全监管科科长丁明磊介绍,本次针对市民普遍关心的火锅店肉品、火锅底料等情况进行了检查,“每年执法人员都会对火锅底料开展八项抽检,2021年抽检了120批次,未发现不符合规定有毒有害的配料,消费者可以放心食用。”丁明磊说。
记者 马鑫 王浩 张可 马志伟 杨晨宇
【责任编辑:闫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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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lass="tt_format_content js_underline_content autoTypeSetting24psection " id="js_content">五好友围坐吃个火锅
是不少人聚会的选择
但在火锅店就餐
您有关注这个问题——
端上来的食材是否足量?
一起去看看有没有猫腻↓↓
“火锅店缺斤少两”专项行动正在开展
检查结果如何?
检查中发现大部分商家能合法经营,但是有4个商家涉嫌违法,已立案查处。
菜品重量与菜单标示不一致
鱼头重量不符
在一火锅店,执法人员发现,该餐厅菜单标注的鱼头重量与实际不相符。
菜单标注的大鱼头2.4斤/个,小鱼头1.2斤/个。
现场称重,发现后厨内的大鱼头重量为0.855kg至1.030kg(即1.71斤—2.06斤)不等,小鱼头重量有的仅为0.480kg(即0.96斤)。
羊肉卷重量不符
在另外一家火锅店,羊肉卷外包装盒上标注的重量均为150g,现场称重,重量区间为89.7-109.5g。↓检查照,与本案无关
以上2个商家均涉嫌违反《厦门经济特区产品质量监督管理条例》第十三条规定,执法人员依法进行立案调查。
还在狡辩“蛙”
在一家墙壁标有“一锅蛙肉足足4斤,够量够嗨”字样的火锅店,执法人员对当事人出餐的招牌蛙锅内的蛙肉进行现场称重,蛙肉重量为0.73千克(即1.46斤)。
为了核实情况,执法人员当场至商家后厨,全程监督商家员工对活蛙进行称重、宰杀、清洗、烹饪、出餐,并再次对商家出餐的蛙肉进行称重,发现实际重量仍与标注宣称的不符。
商家辩称,标注的蛙肉足足四斤指活蛙四斤,且有向消费者做说明。
执法人员现场随机询问就餐消费者,均表示商家未做说明。↓
检查照,与本案无关
该商家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条规定,执法人员依法进行立案调查。
迅速响应
海沧市场监管部门落实市局行动部署要求,聚焦民生领域群众反映强烈、社会舆论关注的火锅店“短斤少两”问题,重拳出击,利用夜间就餐时段,对辖区火锅店、麻辣烫等餐饮店展开突击检查,共立案8起。
徒手称牛蛙,真牛?
执法人员对某餐饮店进行检查,只见老板徒手抓起3只牛蛙表示有2斤,店里的秤仅是摆设。
当场过秤发现,所谓的2斤牛蛙实际仅为1.6斤。
商家涉嫌违反《厦门经济特区产品质量监督管理条例》第十三条规定,执法人员依法进行立案调查。
无强检合格标志,立案调查!
某火锅料理店,执法人员检查发现后厨3台用于称量食材的电子秤上均未见有效期内的“强制检定合格证”,商家也无法提供相应检定证明材料,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第四十三条的规定,执法人员当即责令其停止使用未经检定的电子秤,并对其进行立案调查。
“云贵川黄牛”竟是“同安牛”!
执法人员在检查时发现某火锅店经营场所内张贴的宣传广告含有“100%云贵川黄牛肉、每日3次至4次新鲜到货”等用语,执法人员现场查验黄牛肉的入市凭证及进货单,发现商家宣称的“100%云贵川黄牛肉”实际进货来源为同安,商家的行为涉嫌虚假宣传,已被立案调查。
执法人员现场对
部分有问题门店
责令
门店立即整改
来源 | 厦门市场监管
审核 | 于成龙 张丽娟
编辑 | 陈颖
中国工商出版社新媒体和数字出版部制作出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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