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感召下,有越来越多的人开始选择自主创业,对于那些没有核心技术和资源的个人创业者,加盟创业无疑是一个不错的选择。然而加盟创业者不仅要了解自己,还要对目标行业、目标品牌进行多方调查,避免招商加盟陷阱。
90后的李小姐就曾在创业的过程中加盟了一个仿冒品牌,遇到了陷阱。事情发生在2014年,李小姐从合肥的一所大学毕业后,就业前景不太乐观,于是决定自己创业。经过与家人一起努力,李小姐筹措了二十万资金,准备创业。
经过两个月的信息收集和实地考察,李小姐选择加盟了“口渴了饮品”,并顺利在合肥开业。然而,开业后没多久,李小姐却意外地收到了法院的传票,让她立即停止使用“口渴了饮品”品牌,并赔偿人民币5万元。李小姐被这张法院传票震惊了,原来,她所加盟的“口渴了饮品”彻头彻尾的是一个仿冒品牌。
“口渴了饮品”品牌拥有者是南京艾味塔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但安徽宿州某企业,自2012年起,就仿冒“口渴了饮品”的商标和名称,通过超低的加盟费,吸引创业者加盟,李小姐便是受害者之一。幸运的是,南京口渴了饮品在得知李小姐遭遇后,同意免除李小姐赔偿,并且接受李小姐成为口渴了饮品正式加盟店的请求,重新签定了正式加盟合同。
其实,早在2013年,南京“口渴了饮品”公司就将“李鬼”假口渴了公司告上了法庭。经二审法院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调解,被告宿州假口渴了公司及其法人代表承诺不再使用“口渴了”及与之相近似的商标,也不再发展第三方加盟运营“口渴了”奶茶店并删除网站上有关“口渴了”招商加盟的一切内容。然而,假口渴了公司却一直未履行诺言,依然使用“口渴了饮品”进行加盟招商,在才发生了李小姐的事件。
李小姐事件发生后,南京“口渴了饮品”被迫再次提起诉讼。2016年1月,南京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宿州假口渴了公司及其法人停止一切侵权行为、登报道歉并赔偿南京“口渴了饮品”人民币100万元整。判决下发后,宿州假口渴了于2016年3月在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2016年12月30日,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审理后,维持原判。至此,为期5年的口渴了饮品侵权案尘埃落定。
在快饮等餐饮行业,相对知名的品牌一直是遭受仿冒假冒的重点对象。由于名牌本身就具备市场竞争力,这让一些没有正当竞争意识的企业动了“搭便车”的脑筋,也让创业者在加盟品牌的选择上多了许多陷阱。对于此类现象,除了创业者自身要有一定的品牌判断力,企业更需要加大对知识产权的保护,也期待在政策法规上,能够尽快提高我国知识产权侵权法定赔偿的上限,让知识产权侵权不再“违法成本低廉”!
>月2日下午16时许
江苏省气象台继续发布高温橙色预警:
预计8月3日
南京、扬州中南部、泰州、盐城南部、南通、镇江、常州、无锡、苏州等地大部分地区的日最高气温可达37℃以上
扬州北部、盐城北部、宿迁、淮安、徐州等地大部分地区的日最高气温可达35~36℃
问:如何迅速解暑?
开空调、冰西瓜、冷饮棒冰等
成了很多人的“续命神器”
但!
过分贪凉
可能后果很严重!
近日
就有一男子一口闷冰镇红茶后
狂吐血1000毫升
冲上热搜,
给大家敲响了警钟!
狂喝冰饮导致贲门撕裂
男子吐血1000毫升致休克
7月19日,黑龙江哈尔滨,哈医大一院群力院区急诊室,一男子佝偻着腰边走路边吐血,大概吐了1000毫升的血。所幸医生及时抢救,患者最终无生命危险。医生介绍,抢救时患者已是休克初期,整个人处于朦胧状态(指一种意识障碍,主要表现为意识清晰度下降或意识范围缩小)。
△监控视频
据该男子自述,由于天气炎热,他一口气喝完了冰镇的红茶,之后人就感觉不舒服,赶紧前往医院就诊。
△医生诊断
广州中医药大学第三附属医院脾胃病科医生晏显妮表示,冰镇饮料或刺激性的食物,如快速进入消化道,消化道黏膜受到强烈刺激,胃中血管急剧痉挛收缩,胃内压力骤然升高,从而易造成贲门撕裂,引起消化道出血。
贲门撕裂导致的大出血并不少见,一旦发生,就可能有生命危险,请一定多加注意。
温馨提醒:
喝冷饮不仅不解渴
还有这些危害
伤心脑血管
福建福州一位男孩小辉在打完篮球后,一口气喝了一瓶冰镇饮料,过了不到五分钟,感到胸闷胸痛。一起打球的朋友赶紧拨打120,将其被送到医院抢救。遗憾的是小辉经抢救无效死亡,被确诊为突发急性心肌梗死。
易耗伤阳气,免疫力下降
夏季原本是“养阳”好时机,此时人体阳气达到最旺盛的时候,培补阳气能让人体抵抗力更强,冬天少生病。
但如果你常喝冷饮,易耗伤阳气。阳气不足的人会面色发白,精神不振,胃肠道消化能力下降,长此以往会使人免疫力下降,易生病。
易得妇科疾病
女性子宫较难抵挡寒冷侵袭,当冷饮进入胃肠道后,子宫内膜血管也会发生强烈的收缩,导致痛经,或导致月经量少,经期紊乱。
易长胖
多喝冷饮易伤脾胃,脾胃虚弱会易水肿,导致虚胖。此外,高糖、高热量的冷饮也是让人夏天长胖的一个主要原因。
如果真的很想吃,
怎么办?
这样吃冷饮不伤身
适时、适量、慢饮
对健康人群而言,进食冷饮时要做到适时、适量、慢饮。
■冷饮的摄入量,一次以200克左右为宜;
■吃冰时最好遵循“入口不冰齿”的原则,可以将冷饮在嘴里含大约5秒钟再慢慢吞下;
■冰西瓜等冰镇食品可从冰箱取出后先室温放置20分钟再吃;
■空腹时不要吃冰,饭前、饭后1小时不要吃冰,不然会影响消化、妨碍营养吸收;
■吃冰最好在午后,比如下午3时就是吃冰较适当的时机。
这些人想吃也要忍住
以下这些人群禁止或慎吃冷饮
■6个月以下的婴儿应绝对禁食冷饮,幼儿应该少吃冷饮;
■经期女性应禁食冷饮,妊娠期女性最好不要食用冷饮;
■老年人、患有胃肠疾病的人、牙齿不健康的人群、患有心血管疾病人群、患有呼吸系统疾病人群、高血脂和高血糖人群,慎吃冷饮。
还有这些夏天“消暑神器”
想要健康又解渴,建议大家选择以下饮品:
①足量白开水
炎炎夏日应足量饮水,最好是喝白开水,推荐每日饮水量应达到1500-1700毫升,少量多次,不要等到口渴时再喝水。
②温热茶水
温热的茶水是夏季理想的软饮料,温茶水既能补水解渴,也能帮助降低皮肤温度。
③绿豆汤
绿豆有清热、解暑、解毒、利尿的功效,为了减少热量摄入,建议大家少放糖或不放糖。
酸梅汤、冬瓜茶、荷叶茶等传统解暑饮品也是不错的选择。
来源: 江苏警方
请人黄梁对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发布的文号为TMZC46938579BHTZ01号商标驳回通知不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以下简称“《商标法》”)第三十四条之规定,委托北京首捷国际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依法代理申请人向商标局提出驳回商标注册复审申请,恳请商标局核准申请商标在指定服务上予以注册,最终维权成功。
一、案情回顾
1.申请商标
< class="pgc-img">注册号:46938579
>2.引证商标
< class="pgc-img">注册号:34607044
>二、复审理由
1.申请商标系申请人独创的,在整体外观、商标含义以及呼叫方式上与引证商标存在显著区别,缺乏近似基础,不会使相关公众产生误认,不构成类似服务上的近似商标。
(1)申请商标与引证商标在整体外观上不同,不构成近似商标。
申请商标由汉字“椰子渴了”和英文“THIRSTY COCONUTS”构成,呈上下结构布局,汉字采用黑体字设计方式,笔画方头方尾,粗细均匀,且末端无衬线装饰,字形方正,结构严谨,汉字下方“THIRSTY COCONUTS”为对应的英文形式,两部分上下呼应,使标识具有很强的整体性,便于消费者识别、记忆。
引证商标为“椰子跑了”,采用宋体字,笔画纤细,末端有衬线装饰,具有极强的笔画规律性,字形端庄大方,古朴挺拔。
对比后可发现,申请商标与引证商标的显著区别在于申请商标中“渴”字与引证商标中“跑”字的明显不同。申请商标中“渴”字部首为氵部,采用黑体字,解释为口渴、解渴;引证商标中“跑”字部首为足部,采用宋体字,解释为跑步、奔跑,“渴”与“跑”在部首、字形,尤其是含义等方面区别显著,存在巨大的实质性差异。
同时申请商标中加入了引证商标不具备的英文元素,两商标在构成元素、汉字构成内容、字形设计上的不同,使得申请商标与引证商标呈现出明显不同的整体外观,因此两商标不构成近似商标。
(2)申请商标与引证商标的具体含义不同,不构成近似商标。
申请商标为“椰子渴了”,“椰子”是棕榈科椰子属植物,为热带喜光作物,也是申请人所在海南省的特色水果,“渴”解释为口渴、解渴。根据申请人提供的营业执照可知,申请人经营“海口龙华椰子渴了饮品店”,申请商标“椰子渴了”来源于申请人所经营饮品店的企业字号,同时也体现了申请人作为一家饮品店经营者,其饮料产品以椰子为主打,申请人秉承着新鲜、天然、无添加的理念,致力于向消费者分享原产于海南的特色水果风味饮料,为消费者提供美味、解渴的饮品。
引证商标为“椰子跑了”,“椰子”是一个潮流运动鞋品牌,“跑”解释为跑步、奔跑,引证商标“椰子跑了”体现了椰子运动鞋适合于跑步等运动的产品属性。
对比后可发现,申请商标体现了申请人意在为消费者提供美味解渴的椰子风味饮品,而引证商标体现的是椰子品牌运动鞋适合跑步的属性,两商标整体表达的含义区别明显。
申请商标系申请人独创设计而成,本身含义清晰,整体设计理念与众不同,凝结着申请人的心血与精力,与申请人企业理念密切相关,并不会与引证商标产生任何冲突,因此申请商标与引证商标不构成近似商标。
(3)申请商标与引证商标的呼叫方式不同,不构成近似商标。
申请商标呼叫为:yē zi kě le;引证商标呼叫为:yē zi pǎo le。
由于汉语是中国相关公众的母语,且汉字为人们日常生活中使用最为频繁的元素,相关公众对汉字的识别有与生俱来的敏感度和熟识度。对比后可发现,申请商标与引证商标在整体呼叫、标识第三个字的发音等呼叫方式上有明显区别,公众不会产生混淆与误认,因此申请商标与引证商标不构成近似商标。
2.申请商标与引证商标指定使用的服务在具体小项、服务的内容、对象等方面不同,缺乏近似的基础,相关公众能够区分,不构成类似服务上的近似商标。
< class="pgc-img">>通过上表可发现,申请商标与引证商标均在第43类服务上进行了申请,但两商标在具体服务上区分明显,申请商标指定使用的“住所代理(旅馆、供膳寄宿处);备办宴席;饭店;餐馆;自助餐馆;快餐馆;汽车旅馆;流动饮食供应;提供野营场地设施”等具体服务小项为申请商标所特有的,引证商标并不具备相类似的服务项目。二者在前述服务小项上并不冲突,申请商标在上述服务上应当予以核准注册。
(1)从服务的内容来看:
申请商标中住所代理(旅馆、供膳寄宿处)是指从事于旅馆代理服务,而提供给个人旅游,一般用于旅行社安排的住宿。备办宴席是指为宴请某人或为纪念某事而准备、举办的酒席。自助餐馆的特点是客人可以自选自取适合自己口味的菜点就餐。汽车旅馆的特点在于旅馆提供的停车位与房间相连,多位于高速公路交流道附近,便于以汽车或机车作为旅行工具的旅客投宿。流动饮食供应是指不在固定地点营业的餐厅,也叫“流动饭店”。提供野营场地设施是指提供野营所需要的场地、设备,如野营帐篷、吊床、野营烧烤炉子等。
引证商标中旅馆预订是指用户可以通过互联网、网购等多种方式获得旅馆预订服务。酒吧服务是指服务的地点位于提供酒精类饮料的消费场所。养老院是为老人提供住宿和日常起居照顾的地方,是一些社区服务的机构。日间托儿所(看孩子)是指在白天照顾、教养婴幼儿的机构。动物寄养将动物分派或托付别人代养。
(2)从服务的对象来看:
申请商标指定使用的全部服务的对象为人,即普通消费者,且不区分年龄。
引证商标中养老院的服务对象仅为老年人。日间托儿所(看孩子)的服务对象仅为婴幼儿。动物寄养的服务对象为动物。
综上所述,申请商标与引证商标在整体外观、商标理念与含义、呼叫方式等方面均有不同,且指定使用的具体服务在内容、对象上不同,两商标本身的差别是显而易见的,并不符合上述构成近似的两方面,根本不会使相关公众产生混淆或者误认,因此申请商标与引证商标不构成类似服务上的近似商标。
因此,我公司律师认为申请商标与引证商标不构成近似商标。这一观点也得到商标局认同,并裁定申请商标予以初步审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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