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一”期间,家住西安城西枣园路附近的张先生和楼下一家网红餐厅起了争执。
张先生告诉记者:“放假期间这家网红餐厅生意特别好,我和家人吃饭时看到服务员拿手机拍大家吃饭的样子便出声制止,服务员说餐厅正在平台上直播,让我不要争吵。”
< class="pgc-img">>“餐厅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在某直播平台上直播包括我在内多位食客吃饭的样子,我认为该餐厅侵害了我的肖像权。”张先生说。
记者昨日就此事联系了该餐厅,但该餐厅并未回应。记者随手打开了几个知名视频直播平台,很容易就搜索到一些商家的直播画面。从视频内容来看,有的餐厅为了店面宣传,直播食客吃相,引发网友围观;有的健身房为了宣传,直播一些女性顾客的形体动作,以吸引眼球。也有一些网红在景区等公共区域做直播,来来往往的游客也入了画面。无论短视频还是直播,很多人对“被上传”“被围观”完全不知情。
律师说法
未经同意进行直播构成侵权
陕西恒达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赵良善律师说,如果商家直播是为了扩大影响力,则具有营利目的,就侵犯了肖像权。即使商家不以营利为目的,在未经本人同意而使用他人肖像的行为中,除非具有阻却违法事由,如新闻报道、公安机关“通缉令”等,否则也构成侵犯肖像权。消费者有权要求商家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也可向消协、工商举报投诉,或依法向法院提起诉讼。陕西乐友律师事务所张兴茂律师认为,酒店、餐厅偷拍偷录等行为构成侵犯他人隐私权,造成恶劣影响的还可追究刑事责任。因为商家和网红直播的最终目的都是为了营利,如果未经允许就在直播画面中出现他人,无疑构成了对他人肖像权的侵犯。但在大街上、旅游景区等公共场合的个人直播并不侵犯他人隐私权。张律师说,各视频直播平台应对播出内容进行审核,直播者也应注重对他人肖像权、隐私权的保护,采用打马赛克等技术方式处理。
来源:北京晚报 据华商报
流程编辑:王宏伟
>饭店开直播是否侵犯食客隐私权、肖像权?
西安一网友发帖投诉某饭店实时直播进店食客吃饭,多名食客面部遭到网友围观评论,市场监管部门接到投诉后要求该店铺整改。
事件:
大学生:直播评论区“品头论足”引不适 私信不改后投诉
< class="pgc-img">>近日,西北大学的马同学、李同学相继通过社交媒体发贴称,学校附近一饭店实时直播食客堂食,因直播关注度较高,可能涉及侵犯隐私权、肖像权,提醒同学们就餐时注意。
“我是6月17日第一次在该饭店堂食,当时就注意到店家实时直播食客堂食,觉得不合适。此后,我多次刷到过该店铺的直播,发现直播时的评论区有不少人对食客的面部、服装等品头论足,更让我不舒服。才在7月26日发帖希望提醒更多就餐的同学。”马同学说。
据马同学称,店铺用一部iPhone手机直播,架在店铺收银台旁的盛饭处,直播时可看到堂食的全景,点赞数据高的可达到18.3万、24.4万等。
法律系的李同学说:“我也是之前就关注过商家实时直播食客堂食,7月26日看到马同学帖子后,我还私信店主,告知因其直播播放数据量大,直播时暴露食客面部涉及法律风险,如果再发现会向市场监管部门投诉。”
但李同学发现店主7月28日再次开启直播,还在直播中提及两人私信内容,之后几天也一直直播,堂食食客的面部依旧在直播中被曝光。
8月7日,李同学称已向长安区市场监管部门投诉该店铺直播侵权和卫生问题,并在13日收到相关工作人员关于卫生问题投诉的回复。
< class="pgc-img">>商家:直播为引流招商 后续就不播了
8月13日下午,华商报大风新闻记者拨通了该商家在相关平台上预留的电话。
一女性工作人员接通电话了解记者来意后,将电话转给一男性工作人员。该工作人员说: “直播是7月份开始的,是为招商引流吸引更多人加盟,主播是我们店铺的股东之一,她开店之前从事的就是主播行业,一般是中午最忙时将直播机放在店内直播。”
但根据店铺在某直播平台的数据,该店铺最早的直播时间为6月17日,到8月8日已至少直播52场,且时间并不固定,有时中午、有时下午,有时一天两场。
对于实时直播食客堂食可能侵犯食客隐私权、肖像权一事,该工作人员说:“没想到这些问题,没注意到顾客情绪。”
他还称,“可能是看直播的人对顾客的吃饭进行点评,引起不满。目前停业整改中,后续可能就不直播了。”
对此,华商报大风新闻记者致电长安区市场监管部门,8月13日晚8时许,相关工作人员回复说:“肖像权、隐私权不在我局管辖范围,目前停业整顿属于商家的个人行为。”
走访:
不少商场都有主播实时直播带货 顾客也会进入直播镜头
8月13日,华商报大风新闻记者还对部分本地商场进行走访,发现各大商场均有直播带货。有主播说:“把摄像头对准商场,这样能增加直播的真实感!”
在钟楼某商场某柜台一侧,记者看到了该直播现场,场地设在一美妆品牌的柜台走廊,直播镜头对准商场,现场点进直播间看到一名男士在电脑上操作后台数据,一名女士在抖音直播页面查看评论区并及时回答直播间的疑问,不时可以看到商场不同地方的人流。
不过该直播间的评论区,几乎所有的内容都是与关咨询商品和价格的。
据该柜台的工作人员称:“每天都会有平台直播,每天直播间卖的美妆产品不同,在直播间下单会有新人专享价、注册会员价和直播间下单专享价等更优惠价格。” 对于直播间里经过的顾客,该工作人员说:“不会影响卖货。”
在赛格国际购物中心店一知名运动品牌店,也有女店员正直播。直播内容是销售店内商品,点进直播间也能看到经过店内的顾客。
在长安中路一服装店内也有店员拿着直播架边走动直播边讲解商品,因当时顾客主要集中在一层和五层。店员在五层直播时,点进直播间,看到不时有顾客进入镜头之中
记者在钟楼某商场问了一位闯入镜头的顾客,一位带着女儿逛商场的妈妈说:“瞬时性的误入镜头没啥,但是怼着脸拍或者长时间‘出镜’,会让人不舒服。”
一位进入长安中路服装店直播镜头的顾客说:“主播在卖东西,展示一下店内的实时情况,还拍到了我,镜头一扫而过我觉得没啥,但长时间对准我,我肯定还是会介意。”
说法:
“被直播”侵犯隐私权、肖像权
陕西索骥律师事务所冯涛律师认为,公民的肖像权、隐私权受法律保护,不当遭受损害的,有权要求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侵犯肖像权是指未经允许,以营利为目的擅自使用他人肖像的行为;侵犯隐私权是指非法侵犯他人享有的个人信息、个人私事和个人生活领域等的行为。
在本案中,商家未经消费者同意进行直播,并被网友围观评价,已经侵犯了顾客的肖像权和隐私权,消费者有权要求商家承担侵权责任。
陕西瀛久律师事务所王丹律师认为,任何不愿意泄露的个人信息在不违反法律、不涉及公共利益的情况下都属于个人隐私,未经当事人同意向社会大众广泛披露或发布已经侵犯了隐私权。同时,未经他人同意以营利为目的的使用他人的肖像,同时也侵害了当事人的肖像权。根据我国《民法典》相关规定,受害人有权向人民法院起诉,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陕西恒达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知名公益律师赵良善认为:商家通过公开直播方式,展示营业场所,本身属于营销方式和经营自由,法律上不做干涉。但因直播的内容和载体出现了他人个人肖像、他人就餐的情形,且未经他人同意,一方面给他人造成了困扰,另一方面侵犯了他人的知情权和选择权,与此同时,依据《民法典》第1019条规定,未经肖像权人同意,不得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此行为还侵犯了他人的肖像权。
赵良善强调,在现实生活中,利用直播软件直播过程,不论是否以营利为目的,未经他人同意直播,将他人个人肖像暴露于公共网络空间,均属于侵犯他人隐私权。因为任何人对自身肖像有权决定让他人知悉或不知悉。如果是以盈利为目的,更要征得他人的同意,否则侵犯他人肖像权,而且盈利程度对判定损失、性质也有一定考量价值。
不在意、能接受并不意味着不构成侵权
对不少市民所称的不介意被商家的直播镜头短暂的直播一事,3名律师一致认为,不少市民的不在意、能理解和能接受并不意味着就不构成侵权。
赵良善说:“在公共空间架直播机器,和饭店直播没有本质区别,服装店亦是如此,只是空间大小、位置、经营品类不一样而已,均可能侵权,因肖像权侵权构成要件是未经权利人同意,并非必须以营利为目的。虽然是公共场所,但权利人有权决定自身的肖像情况被他人知悉或不知悉。至于,被侵权的路人追究与否,这是他们对自己权利的处分,但即使被侵权人不在意,这种公共空间直播的本质仍涉嫌侵权,只是权利人不维权而已。”
赵良善建议,这类商场、店家可以设置直播告知或者直播通告之类的,让进入商场或者店铺的消费者有所心理准备和选择,对于介意的看到告示后可以不进入或者进去时要求摄像头拍向他处,反之看到告示后仍进入并且未提出其他意见的,可以默认授权。
评论:
从贾某某诉电影《秋菊打官司》说开去
面对层出不穷的“被直播”,不知道有多少人还记得当年的贾某某?
1992年,张艺谋执导的电影《秋菊打官司》上映。然而,这部以纪实手法拍摄并在国际电影节获得大奖的成功之作,却意外引 发了一场肖像权诉讼。1993年年底,宝鸡市一位退休女工贾某某向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提起了肖像权侵权诉讼,状告影片的制作方北京电影学院青年电影制片厂。贾某某,就是影片中卖棉花糖的戴着墨镜的妇女,虽然只有几秒钟的镜头,却让“贾某某”因此从一个人名变成了名人,按照当年媒体报道中的说法,“该画面大而清晰,约占银幕画面的一半以上,是正面的半身像”,这样清晰的画面,让认识贾某某的人一眼就能看出是她。贾某某年轻时曾患过天花,脸上留有许多疤痕,所以平时总是用一副大大的墨镜遮掩,而且从来不照相,没想到她被搬上荧幕,尤其是观影者一句“这么丑的人也能上电影”更让她深受伤害。
这起新中国成立以来首例因拍摄电影引发的公民肖像权诉讼,掀起了极大的轰动。开庭前,电影界极力呼吁“如认定青影厂应承 担责任对电影艺术的发展无疑是一种限制性约束”,而法律界则针锋相对地认为发展电影事业,进行实景拍摄,在使用公民肖像 问题上亦应征得公民本人的同意,不能以发展电影事业为由侵犯公民肖像权。
法院最终认定“人物镜头的拍摄与使用应被列入合理的直接允许的范围”,贾某虽然败诉,但纵观这起典型个案所引发的巨大争 议,作为拿起法律武器公开和“偷拍”较真第一人,贾某某以个体行动普及了“公民享有肖像权,未经本人同意,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使用公民的肖像”这一法律常识而赢得了舆论的赞誉。
在进入直播时代的今天,技术的发展,让一切都可能被置于镜头之下。吃饭被直播、健身被直播、泡个温泉被直播、坐地铁上下 班也被直播……《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显示,截至2023年末,全国网络直播用户规模达8.16亿人,直播兴起之后,
比起赤裸裸地、明晃晃地网络侵权,“被直播”更加隐蔽和普遍,且难以防范,谁都有可能在完全不知情的状态下,一不小心成 了走入别人镜头中的“贾某某”。
比起贾某某生活的时代,今天“偷拍”的镜头无疑更多,无辜受到伤害的机会也更多。根据《民法典》规定,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 得以丑化、污损,或者利用信息技术手段伪造等方式侵害他人的肖像权。未经肖像权人同意,不得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 肖像,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显然,“全民直播”时代,法律保护普通人不被直播的权利,直播镜头再怎么拍,都不能干扰正常秩序、影响他人生活。
得承认,司法实践中,隐私权或者肖像权受到侵犯,往往存在着取证难、保全难和认定难等各种实际困难。所以,我们能够理解当年贾某某没有能说服法官的无奈与遗憾,如今“被直播”层出不穷而引发的典型侵权案例却又比较少,这或许也是在提醒整个社会,每个人去捍卫、去较真固然很重要,但,平台规则的完善以及监管部门能力和水平的提升,同样关键,别让“偷拍”成为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的绊脚石。
华商报大风新闻记者 付启梦 杨鹏 实习生 赵昱涵 杜玥瑶 石芳琪
来源:华商网-华商报
期,四川德阳市一名消费者在火锅店就餐时被要求只能扫码点餐。该消费者认为,商家获取的诸如手机号、微信昵称等信息与餐饮消费无关,侵犯其个人信息,于是诉至法院。四川德阳旌阳区法院审理了该起案件,并判决餐厅停止侵权。据旌阳区法院相关负责人介绍,这是四川首例判决的扫码点餐侵权案件。
案件原委:点餐只能扫码 信息被迫公开
不久前,德阳消费者罗女士在火锅店就餐时被要求扫码点餐,罗女士提出想使用传统菜单点餐,被店员拒绝。店员使用罗女士手机扫码后,罗女士发现,扫码点餐的前提是商家要获取客人的“微信头像、昵称、地区和性别信息”,而且只能允许,不能拒绝,否则无法点餐。
罗女士认为,依据《民法典》第 1035 条的规定,收集个人信息必须遵循“合法、正当、必要”的原则,火锅店的行为既不合法、也不正当、更无必要。罗女士认为,个人信息关系到每一个人的切身利益,依法受到法律保护,不能随意被侵犯,于是一纸诉状将火锅店告上法庭。最终,法院判决餐厅停止侵权,并于判决生效起十日内删除罗女士个人信息,并承担罗女士诉讼费用200元。此外,法院驳回了罗女士要求服务员赔礼道歉的诉请。
法官解析:为何判决商家侵权?
该案审判员,德阳市旌阳区人民法院员额法官彭诗文告诉记者,本案判决主要是起一个引导作用,让消费者和经营者都认识到,擅自收集个人信息这种行为是违法的。彭诗文法官建议,如果在生活中遇到强行要求扫码点餐的情况,消费者应该坚决说不。如果经营者没有给消费者另外的选项,消费者可以向消费者协会投诉,也可以向市场监管部门反映,因为这不仅仅是触犯了民法典当中的个人信息保护相关条文,以及个人信息保护法,还触犯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如今,“扫码点餐”已经成为常态,彭诗文法官提出,人民法院实际上是依照不告不理的原则,如果有消费者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将依照民法典个人信息保护法的规定,进行相应的判决,在判决生效之后,如果经营者不履行判决书中确定的义务,消费者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本案原告委托诉讼代理人,四川环峰律师事务所律师李刚表示,接受到当事人的委托之后,他认为商家的这种扫码点餐的行为,实际上是侵犯了当事人的选择权和隐私权。四川环峰律师事务所律师文莉则表示,按照个人信息保护法的要求,商家收集个人信息首先是要合法,不能强制收集信息;其次,信息的收集是要基于一些正当的理由。如本案中的餐饮类商家,就完全没有必要去收集消费者的手机号码、微信昵称、微信头像信息,更不能将信息用作其它用途,如相关的活动和宣传广告信息。
中消协:新技术的应用不能侵害消费者权利
其实,在2021年,中国消费者协会曾就“扫码点餐”的问题在官网发文,中消协认为,新技术应用不应成为限制消费者权利的工具,不应成为攫取消费者个人信息的借口,更不应成为阻碍大众消费的壁垒。
在该案判决书中也写到:扫码点餐应是可选项,而不应该成为唯一选项,应当由消费者决定是否扫码点餐,而不是由商家“一刀切”。此外,消费者到餐厅就餐,并无必要提供手机号、生日、姓名、地理位置、通讯录等与餐饮消费无关的信息。
综合丨四川观察 记者 方浩任 德阳融媒 德阳旌阳区融媒 廖梓君
来源: 四川观察sctv