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饮发票是企业财务人员日常工作最常见的发票之一,但是对于餐饮发票涉及的会计与税务处理,很多财务人员却陷入一些误区。
< class="pgc-img">>一、所有的餐饮发票都入“业务招待费”是个误区
业务招待费主要包括的内容就是宴请,所以最常见的就是餐饮发票入“业务招待费”,因此被一些财务人员误认为所有的餐饮发票都入“业务招待费”。虽然会计与税务都未对业务招待费进行明确界定,但是实践中无论是税务还是会计,“业务招待费”招待的对象至少是“外人”——企业以外的人员。因此,如果餐饮发票招待的对象不是“外人”时,还是统统的计入“业务招待费”是不是就错误的呢?
二、餐饮发票可以计入“职工福利费”
在企业日常实务中,经常会发生逢年过节等员工聚餐的情况,参与餐饮活动的人员全部是企业员工。另外,还有员工野外作业或者加班加点等,由于员工吃饭不方便,企业向员工提供工作餐。
上述的情况,会计上属于“非货币性福利”,税务上可以按照国税函(2009)3号属于“职工福利费”。
三、餐饮发票可以计入“差旅费”
企业职工出差,一般都规定有出差补助或补贴标准。职工出差期间发生的费用也可能是餐饮发票。对于职工出差期间的餐饮发票应该合理进行划分:如果职工出差期间,带着企业任务去宴请了客户等发生餐饮发票,应计入“业务招待费”;如果是职工个人出差期间在补贴标准以内的消费,则应计入“差旅费”。
对于出差补贴是否必须提供发票,全国政策并不统一。北京市地税局明确要求出差补贴须提供发票,否则无票补贴部分计入工资薪金计算个人所得税。广西区地税局则明确只要是在合理范围内的出差补助可以无票补贴。因此,企业财务人员需要了解所在区域对此的政策。
四、餐饮发票可以计入“会议费”
企业在经营管理中,经常也会召开各种会议,邀请一些专家、客户、官员、媒体、供应商、企业员工等参加。作为会议费,必然包括为会议召开而发生的交通、住宿、餐饮等,因此会议费中有餐饮发票实属正常。但是,税务局为防止企业将业务招待费挤入会议费,对于会议费的税前扣除一般会要求提供与会议相关的会议通知、会议签到册等可以证明会议费真实性的资料。
五、餐饮发票可否计入“职工教育经费”
对于职工参加企业组织的培训,可能在发生的费用里面会有餐饮发票,对于餐饮发票是否计入“职工教育经费”目前存在一定争议。虽然财政部税务总局等11部委联合下发了《关于印发《关于企业职工教育经费提取与使用管理的意见》的通知》(财建(2006)317号),对于职工教育经费的列支范围规定了11大类,但是问题就出在“11.有关职工教育的其他开支”。实务中有人认为职工外出参加培训期间,必然要发生与培训相关的交通费、住宿费和餐饮费等,因此应该作为“11.有关职工教育的其他开支”在职工教育费中进行列支并税前扣除。但是,也有人认为如果这样做会挤占职工教育费,不符合财建(2006)317号文件的精神,同时也有将业务招待费或职工福利费转移到职工教育费的嫌疑。
对于因职工培训而发生的餐饮费发票,企业在税前扣除前应咨询主管税务机关的意见,避免产生税务风险。如果主管税务机关不认可餐饮费可以通过职工教育费税前扣除的话,可以分情况进行处理:如果少数职工外出培训发生的餐饮费发票,可以作为“差旅费”进行列支;如果职工集体培训发生的集体餐饮活动,可以作为“职工福利费”列支。
六、餐饮单位售卖食物可能不是餐饮发票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旅店业和饮食业纳税人销售食品有关税收问题的公告》(2011年第62号)规定,旅店业和饮食业纳税人销售非现场消费的食品应当缴纳增值税,不缴纳营业税。因此,餐饮单位外卖食物的应提供的是增值税普通发票而不是传统的餐饮发票。
七、餐饮发票的形式要求
在实务中,餐饮发票一般有两种形式:卷式机打税控发票和定额发票。要想发票得到税前扣除,需要注意以下事项:
1、机打发票应该规范开具,手工开具或手工涂改的无效,发票上应有规范的企业发票专用章、消费项目、付款方单位名称等。定额发票各地格式不一致,有些地方的定额发票上也要求填写付款方单位名称,如果未填写的应该补充填写。定额发票也必须要有规范的发票专用章。
2、注意防止假发票。餐饮发票中的定额发票假发票较多,财务人员应该通过税务局网站等进行甄别,把假发票挡在报销之外。
3、注意防范电子发票的重复报销,财务人员可通过工具软件的方式来进行防范。微信小程序《电子发票台帐》通过扫描发票二维码快速录入自动生成电子发票台帐报表,建立专有的发票池。有了这个工具后解决了发票的重复报销和假票入帐问题,并且工作效率大大提高了。
>多人为开具发票清单而烦恼,特别是一些大型的商贸企业,商品零星、数量多、而且必须清单开票,所有开票对他们来说非常苦恼。今天成功快车小编和大家看看税务关于清单发票的一些规定,让我们更深入了解清单的相关问题。
1、销货清单,是不是必须从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里面开具?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的通知》【国税发〔2006〕156号】第十二条 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可汇总开具专用发票。汇总开具专用发票的,同时使用防伪税控系统「也就是现在的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开具《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清单》,并加盖者发票专用章。
所以,对于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清单,明确规定必须从系统开具,不能自己手工用EXCEL做。
至于其他发票的清单是否必须从税控系统开具,目前没有强制的规定。
国家税务总局2017年16号文发布后,货劳司还有个解读,里面是这样写的,如果购买的商品种类较多,销售方可以汇总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购买方可凭汇总开具的增值税普通发票以及购物清单或小票作为税收凭证。
这句话说增值税普通发票可以汇总开具,但是并没要求清单必须从系统开,如果销售方有自己的销售系统,自己开的购物清单也可以。其实成功快车小编个人觉得,但凡纳入增值税新系统的其实最好都从系统开具清单。
2、专票的清单是不是必须用特定的纸质打印?
增值税专用发票汇总开票必须从税控系统打印清单,这个是没有问题的,但是我在系统做好清单,用A4打印出来,你就不收,非要让我用特殊纸张打印「如图」就不科学了哈。
很多人见过那种特定软的纸质,带颜色的,就觉得专票清单必须用那种纸质打印出来,其实现在清单的打印纸税务机关没有要求,A4纸打印也可以。
不可否认以前好像是有税务局专门出售这种清单纸张,但是那是很早之前的事情了,现在税务局也不出售这种纸张了,这种是针式打印,效率又低,又耗时。直接用下面的就行了。
3、我提供了餐饮服务是不是需要开清单,比如开鱼香肉丝、米饭、番茄炒蛋?
开具发票很重要的一条就是要与真实业务一致,这个所谓一致不是说你提供了餐饮服务就要开鸡鸭鱼肉,各种菜名,对于你来说你的产品就是服务类,就是餐饮服务,你直接开餐饮费就可以了。
同理也适用于其他服务类的发票,比如你提供建筑服务,提供的租赁服务等等,具体可以参考开票的商品编码表。
4、我怎么知道你给我的清单是不是从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开出来的?
前面说了清单可以用A4打印,有些人就说了用A4容易做假,其实做不做假,用什么纸打不是主要的,要查询专票清单是否做假,很简单。
增值税发票开具新系统采取全要素采集,发票的所有信息,不管是中文还是数字都全部采集进发票库,包括详细清单,所以只要销售方是采取清单开票,登录全国增值税发票差异平台查询发票信息,你轻松的就可以查询到发票清单是不是真的。
-1、登录国家税务总局发票查验平台。
-2、查询这张清单开票的发票,可以看到货物或应税劳务名称处是详见销货清单,而且下面有个按钮是查看货物明细清单。
-3、点开查看货物明细清单,你就可以看到清单明细。
5、我公司是购入零散配件进行组装成台机器来销售,购进发票都是零件等,销售时开具发票是否仍需按照零配件的名称逐一填开?如果不按照来开,是不是就经销不匹配要被监控?
这个你真的多虑了。
根据发票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企业开具发票时,必须确保发票开具的项目内容与实际经营业务一致。2017年16号公告要求销售方开具增值税发票时,发票内容应按照实际销售情况如实开具,不得根据购买方要求填开与实际交易不符的内容。
你公司最终销售的产品确是组装电脑,则应按组装电脑据实开具。所谓经销不搭配主要还是针对没有任何生产加工的商贸企业,这种企业本身就是应该购买商贸销售什么,如果出现异常,肯定存在问题,你有加工,你的产品形式已经发生了变化。
举个最简单的例子,你去买车,4s点是给你开车辆,还是给你开倒车镜、钢板、橡胶轮胎?
这个问题就类似于餐饮费开清单,你的产品和服务是什么就开什么,业务真实才是最重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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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哥
我们公司是一般纳税人,最近我们单位业务部门报销,拿来了一张餐饮费发票,而且是一张专用发票,用途是招待费,我很纳闷,餐饮费能开专票吗?不是说购进餐饮服务不得抵扣吗?为什么还能开专票?
< class="pgc-img">>01
如果是业务招待取得的餐饮费专用发票能不能抵扣?
这个当然是不能的,财税(2016)36号文规定购进的旅客运输服务、贷款服务、餐饮服务、居民日常服务和娱乐服务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02
不得抵扣就不能开具专用发票?
从来没有这种规定,销售方并不以购买方是否抵扣来决定开具什么类型的发票。
税总的「增值税开具指南」第三条和第十一条其实说的很清楚。
第三条规定增值税纳税人购买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不动产,索取增值税专用发票时,须向销售方提供购买方名称(不得为自然人)、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地址电话、开户行及账号信息,不需要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开户许可证、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表等相关证件或其他证明材料。
十一、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一)向消费者个人销售货物、提供应税劳务或者发生应税行为的;
(二)销售货物、提供应税劳务或者发生应税行为适用增值税免税规定的,法律、法规及国家税务总局另有规定的除外;
(三)部分适用增值税简易征收政策规定的「注意,这个是特指的,不是说小规模,比如销售旧货」
所以,除了规定不得开具专用发票的情况,只要购买方提供了开票信息,销售方都无权拒绝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购买方能不能抵扣?这个问题真的不是销售方应该操心的事情。
而且,购买方能否抵扣除了取得专票等合法抵扣凭证,还要看其用途,比如同样是一张住宿费发票,如果是职工出差取得,那就可以抵扣,如果是招待客人住宿,性质属于交际应酬,那就不得抵扣。
03
一般纳税人取得不能抵扣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怎么处理?
取得不得抵扣的专票怎么处理这个问题目前普遍的存在,二哥也被问过很多,大部分人说来说去其实就是关心一个滞留票的问题。
滞留票是指销售方已开出,并抄税报税,而购货方没进行认证抵扣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其实关于这个不能抵扣的专票,二哥也曾不理解为什么很多人都觉得要认证抵扣同时再转出?
我觉得这不是多此一举吗?我不抵扣我认证它干嘛,我就把它当普通发票用了,抵扣联和发票联一起附在凭证后面不就得了,非要麻烦的去认证,还要多做分录,不是没事找事嘛?
但是每次二哥这样说,总有人站出来说,不行,税务局要监控滞留票,要引起预警和检查,我就在想为什么税务局会盯着滞留票?我正常情况的滞留如果真的遇到,我解释一下不就行了嘛。
但是后面我有点想明白了为什么大家担心了。
上帝用泥土造人,给他起名叫亚当。
但那时的亚当是孤独的,上帝决心为他造一个配偶,便使他沉睡,在他沉睡之际取下他一根肋骨,又把肉合起来。
上帝用这根肋骨造成了一个女人,取名叫夏娃。
上帝把夏娃领到亚当跟前,亚当立刻意识到这个女人与自己生命的联系,他心中充满了快慰和满意,脱口便说,这是我骨中的骨,肉中的肉啊。
男人和女人原本是一体,因此男人和女人长大以后都要离开父母,与对方结合,二人成为一体。
而当金税工程「稽核子系统」,把抵扣联领到存根联面前的时候,存根联「报税联」也立刻就意识到他们是一对,解码后他们配对成功,成为一体。
没有配对成功的男人和女人现代社会称为单身狗。
没有配对成功的存根联和抵扣联,在术语上我们叫做滞留票。
就像单身狗总被催婚,滞留票也总引起税务局的关注那也就再正常不过了。
虽然单身无罪,滞留票也不一定有问题。
但是总被惦记着,谁不难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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