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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餐饮部采购绩效考核
为了保证对企业餐饮部门的采购业务建立有效的监督机制,提高员工在工作中执行的主动性、有效性和工作质量,需要对采购相关人员进行绩效考核,其具体考核内容如表2-9所示。
表2-9 餐饮部采购绩效考核表
< class="tableWrapper">考核指标 | 量化考核说明 | ||
比率公式与指标描述 | 权重 | 考核标准 | |
采购成本预算超支率 | ×100% | 10% | ◆ 采购成本预算超支率在 %以下,得 分 ◆ 每提高 %,扣 分 ◆ 高于 %,不得分 |
采购产品质量合格率 | ×100% | 10% | ◆采购产品质量合格率在 %以上,得 分 ◆ 每降低 %,扣 分 ◆ 低于 %,不得分 |
供货及时率 | 满足餐厅生产要求,未中断生产经营 | 10% | 每超过一天,减 分; 超过 天,不得分 |
存货资金周转率 | ×100% | 10% | ◆ 存货资金周转率在 %以上,得 分 ◆ 每降低 %,扣 分 ◆ 低于 %,不得分 |
采购费用超支率 | ×100% | 10% | ◆ 采购费用超支率在 %以下,得 分 ◆ 每提高 %,扣 分 ◆ 高于 %,不得分 |
采购账务差错率 | ×100% | 10% | ◆ 采购账务差错率在 %以下,得 分 ◆ 每提高 %,扣 分 ◆ 高于 %,不得分 |
采购信息管理 | 统计报告及时性、采购价格信息、供应商信息系统建设完整性 | 10% | 由上级主管人员评分 |
部门费用预算超支率 | ×100% | 10% | ◆部门费用预算超支率在 %以下,得 分 ◆ 每提高 %,扣 分 ◆ 高于 %,不得分 |
部门计划完成率 | 部门工作计划完成情况 | 10% | 由上级主管人员评分 |
2餐饮部营销绩效考核
为了使相关人员可以更好地配合餐厅做好促销活动,努力扩大客源,推销餐厅的餐饮产品,提高餐饮产品的销售量和经济效益,需要对营销相关人员进行绩效考核,其具体考核内容如表2-12所示。
表2-12 餐饮部营销绩效考核表
< class="tableWrapper">考核指标 | 量化考核说明 | ||
比率公式与指标描述 | 权重 | 考核标准 | |
营销金额达标率 | ×100% | 20% | ◆ ◆营销金额达标率在 %以上,得 分 ◆ 每降低 %,扣 分 ◆ 低于 %,不得分 |
营销数量达标率 | ×100% | 20% | ◆营销数量达标率在 %以上,得 分 ◆ 每降低 %,扣 分 ◆ 低于 %,不得分 |
推销成功率 | ×100% | 10% | ◆推销成功率在 %以上,得 分 ◆ 每降低 %,扣 分 ◆ 低于 %,不得分 |
营销回报率 | ×100% | 20% | ◆营销回报率在 %以上,得 分 ◆ 每降低 %,扣 分 ◆ 低于 %,不得分 |
员工服务 标准规范化 | 营销人员按照企业规定标准展开营销 | 10% | 每发生一次事故,扣 分 |
周期计划执行达标度 | 营销人员在固定时期内计划完成度 | 20% | ◆ 周期计划完成度在 %以上,得 分 ◆ 每减少 %,扣 分 ◆ 低于 %,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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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lass="pgc-img">>< class="pgc-img">>1 名词解释·食品经营
从事食品销售和餐饮服务活动统称为食品经营。换句话话说,食品经营包括食品销售和餐饮服务。所以我们平时说的餐饮行业其实是食品经营行业 [得意]
02 名词解释·典型的经营范围
食品经营项目分为三类(这三个大类一般必选)
- 食品销售:包括散装食品销售(如包子)、预包装食品销售(如可乐、光明牛奶、奥利奥饼干)
- 餐饮服务:包括热食类食品制售、冷食类食品制售、生食类食品制售(如三文鱼)、半成品制售(如生云吞)、自制饮品制售(如咖啡、奶茶)等,其中半成品制售仅限中央厨房申请。
- 食品经营管理(限连锁企业):包括食品销售连锁管理、餐饮服务连锁管理、餐饮服务管理
食品经营者申请通过网络经营的,应当在主体业态后以括号标注
注意:如果没有括号标注网络经营,不是经营者的过错。“应当”括号标注的行为不是经营者可以自己标的。取得食品经营许可的食品经营者通过网络销售其制作加工的食品,不需要取得额外的许可。建议办执照的时候自己主动提出来。不要惹麻烦。总是有碰瓷党来说你上美团饿了么就违法经营了。[炸弹]虽然但是。
食品经营者从事散装食品销售中的散装熟食销售、冷食类食品制售中的冷加工糕点制售,如(含裱花蛋糕)和冷荤类食品制售应当在经营项目后以括号标注。比如,做生日蛋糕,做寿司的,要主动提出来。
03 其它常用的经营范围
食用农产品销售:食用农产品指:鱼干、菜干、果干等“干货”若仅经过简单晾晒,未经过其他加工工艺,可以作为食用农产品上市销售。
植物、动物、微生物及其产品,包括在农业活动中直接获得的未经加工的以及经过分拣、去皮、剥壳、粉碎、清洗、切割、冷冻、打蜡、分级、包装等初加工,但未改变其基本自然性状和化学性质的初加工产品,区别于经过加工已基本不能辨认其原有形态的“食品”或“产品”。
外卖递送服务;
市场营销策划;
企业形象策划;
专业保洁、清洗、消毒服务;
食用农产品初加工;
食用农产品批发;
食用农产品零售;
鲜肉零售;
鲜肉批发;
新鲜水果批发;
新鲜蔬菜批发;
新鲜水果零售;
新鲜蔬菜零售;
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
食品互联网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一般写了不办互联网许可也没用。
还有一些涉及到卖纪念品,文化衫,帽子的,卖酒,记得要写上。下面是无印良品综合店的经营范围,供参考。
许可项目:餐饮服务;出版物零售;酒类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一般项目:服装服饰零售;鞋帽零售;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箱包销售;美发饰品销售;珠宝首饰零售;针纺织品及原料销售;工艺美术品及礼仪用品销售(象牙及其制品除外);母婴用品销售;日用百货销售;日用品销售;日用杂品销售;厨具卫具及日用杂品零售;日用化学产品销售;个人卫生用品销售;卫生洁具销售;传统香料制品经营;化妆品零售;玩具销售;文具用品零售;办公用品销售;家具销售;家用电器销售;日用家电零售;电子产品销售;自行车及零配件零售;礼品花卉销售;食用农产品零售;宠物食品及用品零售;消毒剂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眼镜销售(不含隐形眼镜);户外用品销售;体育用品及器材零售;家居用品销售;食品用洗涤剂销售;卫生用品和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销售;汽车装饰用品销售;电动自行车销售;日用电器修理;日用产品修理;家具安装和维修服务;洗染服务;住房租赁;再生资源回收(除生产性废旧金属);再生资源销售;再生资源加工;卫生用杀虫剂销售;旧货销售;二手日用百货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04 写在后面
经营范围的这些名词来自一个很冷门的规范——《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7)》,希望大家能准确的填报。考虑到刑法第225条有一个非法经营罪,[衰]所以小编建议尽可能的写完整很重要。
即使不考虑刑法,在民法或行政角度来看也是尽可能完善:
在计划经济时代,企业的经营活动边界被严格限定在经营范围之内,经营范围是政府管制企业、控制产业布局、落实购销计划而采取的行政管理措施,具有明显的时代特点。
原《民法通则》规定“企业法人应当在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内从事经营”,“超出登记机关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从事非法经营的”可以给予行政处分、罚款。[衰]
新颁布的《民法典》倾向于在民事领域不认可经营范围这个说法。但是在行政法规层面依然没有太大变化:对于超出经营范围从事经营活动的企业,视其情节轻重,将受到警告、没收非法所得、罚款等处罚。如果情节严重,甚至可能面临吊销营业执照的处罚。[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