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青年报报道,近日,有科普自媒体博主发布了一则“警惕儿童电子烟”的视频,曝光了一款与电子烟十分相似的“气体口香糖”产品,吸一口就能吐出烟雾,外观“可爱”,包装像零食。网友担心这是对未成年人有强烈吸引力的“儿童电子烟”。同时,近年来品类繁多的“奶茶杯”“可乐杯”等一次性电子烟或雾化器产品悄然兴起,在青少年间颇受欢迎。
吸烟有害健康,是众所周知的常识,在这个问题上,没有电子烟和传统香烟之别。尤其电子烟中的尼古丁,对呼吸系统尚未发育成熟的青少年肺部功能产生不良影响,血液交换功能出现障碍。另外,对于穿马甲变身“奶茶杯”“可乐罐”的电子烟,在字里行间,给青少年以这是某种饮料的印象,这就对缺乏甄别能力的未成年人、学生而言,在好玩、尝鲜的心态下,很容易落入套路之中。
一直以来,防范电子烟流向未成年人都是防控工作中的重中之重。早在2018年,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烟草专卖局就曾下发通告,禁止向未成年人出售电子烟。未成年人保护法中也明令禁止向未成年人销售卷烟和电子烟。2019年10月,国家烟草专卖局、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发布的《关于进一步保护未成年人免受电子烟侵害的通告》明确要求电子烟生产、销售企业或个人关闭电子烟互联网销售渠道,同时撤回通过互联网发布的电子烟广告。此举也被业内称为“网络禁售令”。今年10月1日起实行的《电子烟》(GB 41700-2022)国家标准规定,电子烟的雾化物“不应对未成年人产生诱导性,不应使产品特征风味呈现除烟草外的其他风味”。
这么多几部法律悬在头上,那么,这些换了马甲打着“奶茶杯”“可乐罐”“儿童电子烟”又从何而来?这些“围猎”未成年人的电子烟又是如何进入市场销售的?
毫无疑问,“儿童烟电子烟”兴起,监管存在着盲区。监管部门必须保持高压态势,随时关注市场动向,一有举报就应立即查处,更要一查到底,让黑心商家付出惨痛的代价,以此形成强大的威慑力,不断压缩监管盲区。这就要求各个相关部门需加强执法,在电子烟生产设备、原材料等的供给方面,不给非法厂商留下可乘之机。同时,在零售环节,除了盯紧线下销售渠道外,也应加大对非法网络销售环节的打击力度。
此外,学校和家长也要及时更新知识,加大对青少年的控烟健康教育,把这种穿马甲变身“奶茶杯”“可乐罐”的三无产品给孩子讲清楚,发现此类产品要第一时间举报。
控烟,不只是说说,而是要从青少年抓起。
上游新闻 李洪鹏
编辑:康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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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从天而降的英雄,只有挺身而出的凡人。
人们总是用这句话,来赞美身边的平凡英雄。近日,湖南发生两起汽车自燃事故,常德石门县城,一辆小车自燃后,附近奶茶店的老板和一名外卖小哥冲上去,用灭火器控制了火势;邵阳经开区,一辆大货车在加油站附近自燃,加油站员工拖着灭火器飞奔而来,冲上去救火。
常德石门县,奶茶店老板龙庆明提着灭火器冲上去时,妻子拍下视频,虽然她为老公的行为感到骄傲,但在回复网友评论时说,很担心小车会爆炸,“我喊都喊不住。”而参与灭火的外卖小哥,也获得了公司表彰奖励。
轿车自燃,奶茶店店长与外卖小哥挺身而出
12月9日上午11点8分,常德石门县澧阳中路上,一辆小轿车突然自燃。附近一位奶茶店店长与一位外卖小哥拿着灭火器挺身而出,对起火车辆进行扑救。随后,也有几位爱心人士参与到灭火的队伍之中。正是因为他们及时扑救,火势才没有进一步蔓延。11点14分,消防队赶到现场,火势被成功控制。
12月12日,潇湘晨报记者联系上奶茶店店长龙庆明与外卖小哥谭绍文。
龙庆明的奶茶店开在澧阳中路上。他告诉记者,当他知道店铺附近有车辆自燃后,提着灭火器就跑去灭火。“那天中午我正在店里做事,店里的员工看到发现道路中间一辆小车起火了,我急忙提着灭火器就冲了出去。”
对于龙庆明的行为,妻子觉得很骄傲,她把灭火视频发在社交平台上,写道:“我家那位赶忙提出自家店里的灭火器奔向现场,场面非常吓人。”
而实际上,她也非常担心,看到网友们给灭火视频点赞时,她回复:“我担心小车会爆炸,(龙庆明)提着自己店里的灭火器就冲了过去,我喊都喊不住。”
对此,龙庆明笑了笑说,当时自己只想尽快将火扑灭,没有考虑过其他事情。
与龙庆明一同在第一时间对自燃车辆进行扑救的热心市民是一位外卖小哥,名叫谭绍文。“我正好接了一个订单,离事发点很近。”谭绍文告诉记者,他接到订单后,听到有人高喊“起火了”,他闻声赶往事发地点。“第一眼看到一辆黑色小车,车头已经被烟雾笼罩了,然后我就看到奶茶店老板在那里救火。”见此情形,谭绍文找周边店家借了一个灭火器,随后与龙庆明一起对起火车辆进行扑救。“公司之前在周会上对我们进行过消防知识培训,所以我还是懂一点消防知识的。”
在龙庆明与谭绍文等热心市民的积极扑救下,火势没有进一步蔓延。11点14分,消防队赶到现场,火势被完全扑灭。“单位授予了我骑士勋章和现金奖励,虽然说火势不是完完全全靠我们(热心市民)灭下来的,但我们添加了一份自己的力量,感觉还是很荣幸的。”
加油站附近货车起火,加油站员工教科书式“灭火”
12月8日14时04分,中石油邵阳分公司聚财加油站出口处,一辆货车车内货品冒起了黑烟。危急时刻,加油站员工上演了教科书级别的操作,短时间内将火扑灭。12月12日,记者多方联系该加油站未果,暂未了解员工灭火的详细过程。
潇湘晨报记者王胤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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形是奶茶杯、可乐罐、口香糖
实际竟是雾化器产品
近日
《中国消费者报》记者调查发现
已明令禁止销售的水果味电子烟
正“换装归来”
......
不仅如此
这些水果味电子烟多为小作坊生产
给消费者带来诸多
安全和健康隐患
“奶茶杯”多为“三无”产品
《电子烟》强制性国家标准于2022年10月1日正式实施,根据其规定,所有水果味电子烟下架,全国统一电子烟交易管理平台只提供国标烟草口味电子烟和具有儿童锁的烟具。
但在利益驱动之下,仍有生产销售商铤而走险,一些极具迷惑性的“三无”电子烟产品悄然出现。《中国消费者报》记者了解到,一些人开始在社交平台上隐晦地宣传“奶茶杯”等果味电子烟。
①个人代理多品牌,采取代发形式,由厂家发货
记者在某社交平台上看到多个售卖“奶茶杯”的卖家。范女士称自己是“奶茶杯”产品代理,她向记者发来多个“奶茶杯”产品图片,标称品牌涉及“N+无限”“维刻”“YETI”“A+++”等,显示均含有尼古丁,实际上就是果味电子烟。
以维刻为例,图片仅显示“奶茶杯”拥有西瓜、老冰棍、铁观音等28种口味,尼古丁含量3%,烟油15毫升,统一零售价169元。但范女士告诉记者,海报价格都是虚标的,实际售价是63元。
代理提供的奶茶杯产品图片。资料图片
当记者要求查看产品信息时,范女士却表示没有信息,并多次强调质量没有问题,“仓库不在我这里,代理只赚几块钱。”她说。
同为代理的李先生也向记者发来多款“奶茶杯”产品,这些产品都没有厂家厂址等信息,价格在60元左右。
②山寨产品打着品牌的旗号进行销售
记者了解到,WDG“奶茶杯”在电子烟监管过渡期内有着较高的知名度,不少微商声称自己售卖的是WDG“奶茶杯”。但WDG官方曾发布声明称:“WDG Mini Cup(迷你杯)一次性产品,已于2022年9月25日停止生产。”并对市面上声称WDG复产的消息进行了辟谣。
③“奶茶杯”大都是三无产品
记者调查发现,目前市面上流通的“奶茶杯”产品包装盒大都是英文,无生产厂名、厂址,无生产卫生许可证编码,更没有注明主要成分,明显属于“三无”产品。
郑州市金水区何小雾电子产品商行客服告诉《中国消费者报》记者,现在可批量发货“奶茶杯”产品,但在记者询问生产日期时,他却表示:“都是大量发货,不看日期,也无法提供图片。”
④披着儿童零食的外衣
此前还有一款名为嘿泡(HIPPO)的气体口香糖吸引了不少未成年人,该产品只要吸一下就可以吐出烟雾,并拥有多种口味。
“三无”电子烟存在健康隐患
记者看到,在社交平台看到多个消费者称,不少“奶茶杯”产品口感像水果但非常腻,使用了几天就开始头晕恶心。
对此,“老爸评测”质量工程师倪智毅解释道,这些“三无”电子烟,吸食一段时间后易出现头晕、胸闷、恶心等情况,主要原因是因为超范围、超量使用香料,以及部分劣质香精中存在的一些杂质、溶剂所致。
“以嘿泡气体口香糖为例,在实验室使用热脱附-气相色谱质谱联用仪(TD-GCMS)对口香糖雾化物中的挥发性有机物(VOC)进行全成分分析,结果发现甲醛及一些酮类和醚类杂质,还有对呼吸道有刺激性的二丙酮醇、乙二醇单叔丁醚等。一共发现了18种香料,有近一半不在电子烟新国标(GB 41700-2022)允许使用添加剂的目录中。
这些物质的主要危害体现在对人体呼吸道的刺激性,以及使用后出现头晕、咳嗽、口干胸闷、恶心等不良症状。”
警惕“三无”电子烟换装
北京浩天律师事务所律师徐泰辉对《中国消费者报》记者表示,根据《产品质量法》,生产、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产品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面对销售“三无”产品的不良商贩,消费者可以依法主张相关赔偿权利。
徐泰辉认为,当前电子烟行业正处于新监管时期,商家本就应该守法合规经营,“奶茶杯”电子烟等非法产品的流通更需要相关部门加强执法监管。另外,建议健全举报监督机制并支持消费者依法维护自身权益。同时,若能够引入一定的举报奖励机制,将更有利于《电子烟管理办法》的实施。
“
一位业内人士提醒道,目前正规渠道的品牌电子烟只能销售烟草口味。
根据国家烟草专卖局关于印发电子烟警语标识规定的通知,电子烟及其销售包装上应标注警语,并使用规范汉字。
消费者应仔细辨别、科学消费,避免给自身带来健康和安全隐患。
记者/王小月
来源: 中国消费者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