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讯(大连新闻传媒集团记者李小华)旅游旺季已至,为规范餐饮住宿业的价格行为,保护消费者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规定,长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近日发布关于规范餐饮住宿业明码标价行为的提醒告诫函,要求县内的酒店、饭店、餐馆和宾馆、渔家旅店等专营、兼营餐饮及提供住宿服务的广大市场主体,必须遵守明码标价规定。对构成价格欺诈行为的,绝不手软。
告诫函要求,明码标价应当公开标示商品价格、服务价格等有关情况,做到标示醒目,价目齐全,内容真实明确,货签对位,明码实价。价格发生变动时须及时进行调整。餐饮业明码标价的方式可采取菜谱、价目牌(表)、图片菜牌上墙和标价签等形式,由经营者自主决定。展示菜肴实样的,样品应与实际菜肴一致。服务收费应当使用服务价目表标示。标明价格投诉举报电话12345,并于显著位置悬挂或摆放。餐饮业不得采取模糊标价(含“时价”字样)、虚假标价、两套菜谱(以低价招徕顾客但以高价进行结算)、以次充好、短斤少两等形式进行价格欺诈。不得以格式合同、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严禁在餐饮费外以服务费、房间费、餐具使用(消毒)费等名义变相收费。结算时须向付款人出具结算清单、发票和票据。结算清单须列出详细的收款项目、价格和消费总额;结算总金额不能加价凑整数收费。
告诫函提醒各经营单位要严格遵守上述规定,县市场监管局将不定期巡查,如发现价格违法行为,将依法严肃处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规定,对不按规定明码标价的行为,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5000元以下的罚款;对构成价格欺诈的行为,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5倍以下的罚款。对拒不改正的将予以公开曝光,责令停业整顿。
来源: 大连日报
林、山东、上海、深圳,广州,随着疫情在一个个城市蔓延爆发,全国的疫情形势又变得严峻起来。
疫情之下,第一个受到巨大影响的行业,就是餐饮业。
因为疫情,餐厅在一夜之间,失去了顾客。收入没有了,成本却没减少。房租要交,工资要发。
在巨大的经济压力下,连餐饮业的明星品牌——西贝莜面村,都表示现金流撑不过3个月。其他中小企业,情况更加艰难。
餐饮业日常运营依赖现金流,疫情下,资金出多进少,企业经历巨大的经营压力和业绩亏损,餐饮上市企业股价面临着估值和业绩的双杀,成了许多餐饮老板生死攸关的一道坎。
站在2022年开端,疫情仍旧汹汹,传统餐饮面临生存危机,这一年餐饮业资金如何筹措,该当如何度过这个难关?
4月13号本周三晚8点,两岸营销专家May Lin特邀知名融资财务顾问梁莉直播分享,为您解答疫情之下餐饮老板如何去找钱?
01
疫情下,餐饮企业有哪些政策补贴
一、国家层面
1、税收优惠政策
1)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
2)小微企业“六税二费”减免政策
3)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所得税优惠政策
4)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
2、其他政策
金融扶持:银保监会办公厅发布《关于2022年进一步强化金融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的工作通知》
二、各地方政府层面
1、上海市政府办公厅2022年3月28日印发《上海市全力抗疫情助企业促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21条
2、深圳市政府印发《深圳市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进一步帮助市场主体纾困解难若干措施》30条
3、天津3月25日,市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助企纾困和支持市场主体发展的若干措施》15条。
02
协助餐饮老板度过资金难关
围绕现金流活下去
现金流是生命,它比增加营业收入和控制营业成本更重要。
原材料、房租、人工费用是餐饮行业绕不开的三座大山,没有现金流支撑的公司生存都是问题。线上开源,成本节流,借贷回血,疫情下餐饮企业的目标是先活下来。
1、餐饮企业的当务之急是要开源节流
在开源方面,尽可能多的拿到政府给予的补贴,例如:
1)、上海政府给与餐饮、零售企业重点岗位从业人员的核酸检测费用全额补贴;上海社保局给与的培训补贴;深圳、上海给与经营场所消杀支出的补贴;
案例:某餐饮品牌在上海有10家直营店,疫情期间组织员工线上培训,报备社保局后,社保局支付每个培训员工的95%培训费补贴给企业。
2)、深圳:对企业和个体工商户2022年4月、5月应缴交的自来水费、电费、管道天然气费给予10%的补贴。
2、在节流方面,可进行劳资协商+租费减免。
餐饮业刚性支出,就是人员和房租。就具体个体而言,短时期内延缓、减免房租缴纳、税金缴纳等,依然是不错的自救之道。如今,为帮助企业渡过难关,各地政府已相继推出租金减免、减税、补贴社保等措施:
1)、上海和深圳都有减免国有性质用房的房租,当地政府也鼓励社会物业运营企业给与适当延缓、减免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房租,尤其是上海对主动延缓、减免房租的社会运营公司可适当减免房产税和土地使用税。
2)、深圳对受疫情影响,缴纳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确有困难的符合条件的纳税人,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在深圳市权限内予以减免(减免比例为缴纳部分的65%比例)
同时,为保持现金流,应当政策性延缓支付的费用,如:社保、公积金等;压缩不必要支出。
3、利用政策红利,合理使用金融杠杆
相对业务层面的开源节流,直接获得外部资金,特别是信贷支持,是度过难关更直接的选择。
鼓励符合条件的餐饮企业发行公司信用贷款,拓宽餐饮企业的多元化融资渠道,来为餐饮业的正常发展提供资金链的有效保障。
加大普惠金融支持力度。引导金融机构加大普惠小微贷款投放力度,优先支持困难行业特别是小微企业和民营企业。
推动金融机构放宽普惠型小微企业不良贷款容忍度,进一步增加小微企业首贷、信用贷款、无还本续贷,对受疫情影响的困难企业不盲目惜贷、抽贷、断贷、压贷。
进一步完善中小微企业信贷奖补政策,将受疫情影响的困难行业纳入重点行业目录,对在沪银行发放普惠小微企业贷款给予奖励。
完善信用修复机制,积极协助受疫情影响的企业和个人开展信用修复工作。
1).实施困难企业贴息政策
案例:民生银行北京分行一款金融产品“民生创业贷”无抵押、担保贷、低利率,贷款额度最高300万元,最长期限3年,年贷款利率2.2%,北京市政府财政贴息。贷款前提条件新招员工增加15%,并按时缴纳社保。
2).鼓励金融机构利用应收账款、订单等信息向餐饮企业发放信用贷款
案例:餐饮连锁品牌,全国有200家加盟门店,按照加盟合同约定,加盟期限三年,加盟商每年需向品牌方支付品牌使用费1万元,管理费按照加盟店营业额的3%收取,用于品牌方对加盟店的日常运营管理和平台推广使用。
品牌方在2022年应收200家加盟门店品牌使用费200万元,管理费50万元,这部分应收款可以作为应收账款与银行沟通以这些应收款出质,取得银行的信用类贷款。
3).适合餐饮行业的金融产品
(1)信用贷款:税贷、流水贷、不同金融机构、不同地区的特色贷款
(2)抵押贷款:住宅、商业、厂房等抵押贷款
(3)票据业务(适合自建供应链体系的餐饮企业)
4).适合餐饮行业的贷款
(1)授信期内可以循环使用的贷款
(2)可以自主支付
学者塔勒布在《反脆弱》一书曾写道:“餐饮业之所以成为世界上最强韧的行业,恰恰是因为每个餐馆都是脆弱的,每分钟都有餐馆关门破产。”
从逆境中破局,存活下来的餐饮企业,将会展现出更旺盛的生命力。
4月13号本周三晚8点,两岸营销专家May Lin与知名融资财务顾问梁莉,将就「疫情下餐饮业有哪些政策补贴?餐饮老板如何去找钱?」与您畅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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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工作当中,很多公司会给员工发放餐费补贴,而且这个餐费补贴放到公司规章制度中,也在工资结构中添加了这个项目,每个月给员工发放餐费补贴。如果公司哪天取消这个餐费补贴,你可以向公司主张这个餐费项目吗?
< class="pgc-img">>如果你遇到单位也是这么操作的话,应该怎么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呢?今天我们就给大家分享这方面的案例,希望给大家的工作有所警示!案件中的公司信息、个人信息均作隐藏替换处理,非真实信息,仅供大家参考!
关于饭补,因用人单位作出的开除、除名、辞退、解除劳动合同、减少劳动报酬、计算劳动者工作年限等决定而发生的劳动争议,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
制度V5.3版本中明确规定了李某某岗位的薪酬结构中包括餐补,结合李某某提交的工资详情单亦可以看出在2021年10月前,李某某的工资构成中均有“餐饮补贴”项,故法院认为饭补应为李某某的工资组成部分,甲公司主张饭补为福利待遇缺乏事实依据,法院不予采信。
甲公司未提供证据证明就取消饭补一事与李某某协商一致,故甲公司应当支付李某某2021年10月至2022年2月的饭补,具体金额法院核算为3210元。
甲公司不服一审判决,向二审法院提起上诉。
因用人单位作出的开除、除名、辞退、解除劳动合同、减少劳动报酬、计算劳动者工作年限等决定而发生的劳动争议,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
< class="pgc-img">>关于饭补,李某某提交的制度V5.1版本中载明薪酬结构中含餐补,甲公司虽不确认制度V5.1版本但未提交其公司当时的制度予以比对,且甲公司提交制度V5.3版本中也明确规定了李某某岗位的薪酬结构中包括餐补且维持原标准不变,结合李某某提交的工资详情单亦可以看出在2021年10月前,李某某的工资构成中均有“餐饮补贴”项,故一审法院认为餐补为李某某的工资组成部分,正确。
甲公司主张饭补为福利待遇缺乏事实依据,且即便该主张成立,其公司亦不得未经民主程序单方取消薪酬制度中规定的餐补待遇。
鉴于甲公司未提供证据证明就取消饭补一事与李某某协商一致,一审法院判决甲公司支付李某某2021年10月至2022年2月的饭补3210元,并无不当。
二审法院判决结果如下,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通过本期案例,我们可以知晓,如果你和单位发生劳动争议的,我们要及时收集合理、有效的证据,我们普通劳动者必须要具有劳动风险预防方面的意识。证据收集建议大家按照如下思路操作:
第一,如果条件具备的情况下,尽量去收集书面证据。比如工资条,公司发的通知复印件等。
< class="pgc-img">>第二,在书面证据不具备的情况下,也可以收集部分电子证据。比如电子邮件,微信聊天记录,电子考勤记录等。
第三,在和单位博弈过程中,可以通过书面形式向单位法人代表邮寄你的个人书面意见。这个书面意见一定要根据法律规定要求进行撰写,这样子操作才更有效。
本期案例仅供大家参考,如果大家有不同意见的,敬请大家在评论区留言点评互动!如果你觉得该案件对你的工作有所帮助的或警示的,你可以点赞并收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