饮服务各经营业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及食品安全工作须知
为进一步指导全市餐饮服务各经营业态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及食品安全工作,防止疫情传播和扩散,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及省、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各项要求,请各餐饮服务经营单位做好以下防控工作:
一、主体责任方面
1、餐饮服务各经营业态的法人(负责人)是疫情防控和食品安全的第一责任人。
2、餐饮服务各经营业态要指定专人负责本店疫情防控和食品安全各项措施、制度的落实。
3、大中型以上餐饮单位应制定疫情防控方案和应急预案,建立完善防控制度和工作流程。
4、疫情防控严重期间,餐饮服务各经营业态要停止非必要聚集、聚餐活动,不开展线下会议、联欢、促销等聚集性活动,严格做到“喜事缓办、白事简办、聚会不办”的规定要求。
5、疫情防控严重期间,建议谨慎使用进口“冷链食品”现场加工制售生、冷食品。
二、人员管理方面
6、餐饮服务各经营业态要全面掌握本店从业人员的健康状况和疫情防控期间行程情况。对从中高风险区域返工返程人员进行严格的信息登记,并及时向社区(村)或单位报备。
7、餐饮服务各经营业态严格落实从业人员晨检制度,安排专人每日对上岗员工进行体温检测,建立台账,发现有发热、干咳等症状,应立即停止其工作并督促其及时到就近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诊,症状消失前不得上岗。
8、直接接触“冷链食品”的从业人员要严格落实“五天两检”制度(每5天内进行2次核酸检测,间隔24小时以上),未经核酸检测人员一律不准上岗。
9、所有在岗员工应配戴口罩上岗,口罩弄湿或者弄脏后立即更换。使用后的口罩应妥善收集处理,不得随意丢弃。
10、餐饮服务各经营业态要在入口处严格做好入店人员体温测量、登记、消毒等工作,确保各项疫情防控措施得到全面落实。
三、环境卫生方面
11、就餐环境应干净整洁,优先打开窗户,采用自然通风,有条件的可以开启排风扇等抽气装置以加强室内空气流动,保持室内空气流通。
12、就餐区设置洗手设施,洗手设施附近配备洗手液(皂)、擦手纸、干手器等。
13、对接触较多的桌面、门把手、水龙头等公用物品和部位进行预防性消毒。
14、卫生间应保持清洁干爽,空气流通,每日消毒不少于三次,可视情况增加消毒次数。
四、加工操作方面
15、严格落实进货查验及索证索票制度,做好采购验收及台账登记工作。
16、不得采购无来源或不符合要求的食品和食品原料。
17、采购、贮存进口冷链食品的,须在24小时前报备,并查验、留存“冷链三证”,严格执行落实“三专”管理,严格按照“山东冷链”系统要求完成注册并规范录入信息。对不落实“八不"行为者,将从严从重处理。
18、各经营业态要严格按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的各项要求规范食品加工制作过程,不同类型的食品原料要分开储存、分开加工。
19、食品处理区应设置足够数量的洗手设施,加大食品加工设施设备的清洁频次,保障设施设备洁净并运转正常。
20、餐饮具要保持清洁,做到一人一用一消毒。消毒方法采用煮沸/流通蒸汽消毒15-30分钟或采用洗碗机等其他物理方法进行消毒。
责任编辑:伟业
期将至,人们外出聚餐活动多。餐饮场所人员密集、电气线路复杂,必须时刻防范火灾隐患,谨防火灾发生。需要注意哪些安全事项?
来源: 天津教育
<>近经常有朋友私信我,咨询关于如何办理餐饮服务许可证的问题,今天给大家分享一篇比较专业的官方资料,需要办理的朋友可关注?收藏即可。
餐饮服务许可证办理须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规定,任何单位或个人未取得餐饮服务许可证,不得从事餐饮服务活动。 本须知载述办理餐饮服务许可证的一般规定,凡申报餐饮服务许可证者,请仔细阅读,申请者务必按本须知的规定进行办理。
< class="pgc-img">>许可收费:不收费 许可时限:收到申请材料5个工作日内做出是否受理决定; 受理至做出行政许可总时限20个工作日 管辖范围:
1、注册资本在人民币500万元以上的企业须向市级卫生行政部门办理;
2、注册资本在人民币200-500万元(含500万元)的企业可选择向市或区级卫生行政部门办理;
3、注册资本在人民币200万元(含200万元)以下的企业须向区级卫生行政部门申办。 许 可 程 序 一、受理 条件:
(一)新申请办证需提交以下申办材料:
1、 申请报告书(包括投资金额、经营面积、人员数量、企业性质等单位基本情况,周围环境条件的说明,申请许可生产经营食品的具体项目)、资料真实有效的保证书及授权委托书;
2、 法人代表/负责人资质证明、身份证复印件;
3、 《卫生许可证申请书》、《餐饮服务企业基本情况申报表》;
4、 工商营业执照或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复印件;
5、 经营场所(包括仓库)产权或租赁合同; 6、 餐饮服务管理组织名单;
7、 各项卫生管理制度(餐饮服务卫生管理制度,岗位卫生责任制度,餐饮服务检查考核制度,库房管理制度,采购索证制度,餐饮用具、容器、设备及餐具清洗消毒制度,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及卫生知识培训制度、食品添加剂使用与管理制度、粗加工管理制度、烹调加工管理制度、面食及凉菜制作管理制度、 配餐管理制度、裱花及烧烤制作管理制度、学校食堂留样制度、餐厅卫生管理制度)。
8、 项目位置图、平面布局图(卫生设施布局、各功能分区平面图),平面布局图要求提供蓝图或电脑打印图,标明尺寸、面积和分区名称;
9、 卫生设施的配置情况(数量、配置位置图),或消毒设备清单;
10、 从业人员健康证明和卫生知识培训证(从业人员花名册,内容包括:序号、姓名、性别、年龄、工种、健康证号,发证日期) 11、 餐饮服务场所杀虫灭鼠计划或合同; 12、 合格的餐具检测报告;
13、 环境卫生评价报告书;
14、 卫生行政部门认为需要提交的其它资料。
(二)换证需提交以下申办材料:
1、申请报告书、资料真实有效的保证书及授权委托书;
2、《卫生许可证申请书》、《餐饮服务企业基本情况申报表》;
3、从业人员健康证明和卫生知识培训证,即从业人员花名册(内容同上);
4、餐饮服务许可证正本原件;
5、餐具检测报告(一年至少两次);
6、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组织结构代码复印件; 注:餐饮场地、设备布局、卫生设施、空调系统和给排水系统等有改动的,须提供改动后的相关资料。
(三)变更需提交以下申办材料:
1、变更申请报告书、资料真实有效的保证书及授权委托书;
2、《许可项目变更申请登记表》;
3、餐饮服务许可证正本原件;
4、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副本);
5、卫生行政部门认为应该提供的相关资料; 注:地址变更的,应按“新申请办证”程序进行申请办理(申报材料原已提交过且未变动,不需重复提交)。
(四)补证需提交以下材料:
1、补证申请报告书、资料真实有效的保证书及授权委托书;
2、原证作废公告(媒体公开)。
(五)材料要求及注意事项:
1、所有申报资料必须用A4纸打印(图纸除外)或复印,并每张加盖公章或法人代表(负责人)逐页签名;
2、表格填写的内容必须用电脑打印,不得用涂改液涂改,不得空项(空格处以“无’’字填写);
3、按提供资料的顺序编写目录清单并装订,并注明其序号、名称页数和页码;
4、《餐饮服务许可证》到期前提前30天书面提出申请办理换证;
5、办理餐饮服务许可证过程中,我所卫生监督员可根据法律法规规定和实际情况要求申办者补充相关材料。
受理标准:符合申请资格且资料齐全 岗位职责及权限:按受理标准查验申办材料.对申办材料符合标准的,于收到材料当日予以受理,填写审批流程表,给予申办人受理通知单,将申办材料转审核人员。
对申办材料不符合标准的,不予受理,由卫生许可科受理人员即时将需要补齐补正材料的全部内容、要求及申办人的相关权利、投诉渠道以书面形式一次告知申办人。同时,向上一级备案。
时限:2个工作日
审核 审核标准:
1.《食品卫生国家标准汇编》(中国预防医学科学院标准处编1995,1999, 1992, 1997)及《食品卫生标准使用手册》;
2.《餐饮业食品卫生管理办法》;
3.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 4. 《食品卫生监督程序》;
5、《福建省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手册》;
6.《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7、其他相关卫生法律、法规、规章及管理办法。 岗位职责及权限:根据书面材料和现场监督情况核对审查标准,在审批流程表上填写审查意见后转复核人员。
现场监督检查:对企业选址和生产用房按标准进行审核,填写现场卫生监督笔录和意见书。
符合标准的,由现场监督员当场出具“现场卫生监督笔录”,在《卫生许可证申请书》上签署“同意”,并填写审批流程表,将材料一并移交复核人员.
不符合标准的,由现场监督员当场出具“现场卫生监督笔录”、“监督意见书”,申办人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整改(在此期间申办人不得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违反者按无证经营予以处罚),整改完提交整改报告及验收申请书,监督员接到整改报告后将在7个工作日内到现场审核,经监督员复验,合格者在《卫生许可证申请书》上签署“同意”,并填写审批流程表,将材料一并移交复核人员。
仍不符合者,依据两次“现场卫生监督笔录”、“监督意见书”作出审核不合格的意见,并在《卫生许可证申请书》上签署“不同意”。填写审批流程表,与申办资料一并移交复核人员。
时限:7个工作日
复核 复核标准:同审核标准
岗位职责及权限:按审定标准对审核人意见进行审定。同意审核意见的,在审批流程表上填写审定意见,送审定人。
不同意复核意见的,应与审核人员沟通情况、交换意见后,提出审定意见和理由,填写在审批流程表上,退受理人员。
时限:3个工作日
审定 审定标准:同审核标准
岗位职责及权限:按审定标准对复核人意见进行审定.同意复核意见的,在审批流程表上填写审定意见,退受理人员。不同意复核意见的,应与复核人员沟通情况、交换意见后,提出审定意见和理由,填写在审批流程表上,退受理人员。
时限:5个工作日
核发 工作标准:
1、经同意的,制作餐饮服务许可证;不同意的,制作《不予许可决定书》;
2、及时、准确告知申办人办事结果,留存归档的审批文书材料齐全、规范。
岗位职责及权限:据许可决定,对准予许可的,制作、登记、核发“卫生许可证件”。对不准予许可的,将《不予许可决定书》登记后通知申办人,并将相关权利、投诉渠道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告知申请人。审批工作结束后,将审批过程中形成的文书材料进行归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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