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节 职工食堂费用
< class="pgc-img">>一、职工食堂的分类
二、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的一般规定
三、职工食堂费用相关企业所得税问题
四、职工食堂费用相关增值税问题
五、职工食堂费用相关个人所得税问题
六、职工食堂费用会计核算
一、职工食堂的分类
受企业规模等因素的影响,有的企业设有内部食堂,有的企业直接给员工发
放午餐补贴,有的则采取与餐馆合作的方式提供午餐。
职工食堂费用的涉税问题及会计核算问题,是企业普遍关注的问题。要想准
确、合理的处理上述问题,就要先区分职工食堂的不同形式。
(一)依法不需要办理税务登记的内部职工食堂(内部食堂)
1. 实务中,一般将仅为本企业员工提供餐饮服务、不需要办理税务登记的
企业内部服务机构, 视为内部食堂。内部食堂的功能重在服务而不在经营。
2. 内部食堂为本企业员工提供餐饮服务,属于单位内部行为,不需要缴纳
增值税,企业支付给内部食堂的经费补贴取得内部资金往来单据列支即可,内部
食堂对外采购需要按规定取得增值税发票等税前扣除凭证。
在食堂账目核算中即应该记载大米、白面、猪肉、青菜等相关票据,还应该
看到相关食堂工作人员的工资和费用,在食堂账目中有具体体现,且这部分职工
属于本公司所雇用的正式员工。满足了上述的这些基本条件后,食堂所发生的费
用,才可以在公司职工福利费项下进行核算。
(二)依法需要办理税务登记的独立经营的职工食堂
如果职工食堂除了为本单位员工提供餐饮服务,还为本单位以外的其他单位
或个人提供餐饮服务,那么该职工食堂就会因为提供应税劳务而取得相应收入,
这种情形下,该职工食堂已经成为一个独立的经营性机构,其取得收入的同时应
该向付款方开具发票,并应按规定缴纳增值税。
企业付给独立经营的自办职工食堂的经费补贴应该取得食堂出具的餐饮业
发票。
(三)内部职工食堂以外的其他经营性食堂
按协议为企业职工提供餐饮服务的其他经营性食堂,与依法需要办理税务登
记的独立经营的职工食堂原理相同,企业付给其他经营性食堂的经费补贴,实质
上属于对方的经营性收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二十条规定,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
对外发生经营业务收取款项,收款方应向付款方开具发票。第二十二条同时规定,
不符合规定的发票,不得作为财务报销凭证,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拒收。
开具的增值税的餐饮业发票,由于该项不能抵扣进项税额,建议取得增值税
普通发票。
(四)未统一供餐而按月发放的午餐费
对于企业未统一供餐而按月发放的午餐费补贴,无论是直接发放给个人,还
是个人提供票据报销后支付,由于已形成对劳动力成本进行"普惠制"定期按标
准补偿的机制,具有工资性质,也符合国税函〔2009〕3号文件第一条中"合理
工资、薪金"的五大原则,应当纳入职工工资总额,代扣代缴个税,而不再纳入
职工福利费管理。
这种情形下,工资表可以作为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
二、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的一般规定
(一)《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管理办法》
1. 第八条,税前扣除凭证按照来源分为内部凭证和外部凭证。
内部凭证是指企业自制用于成本、费用、损失和其他支出核算的会计原始凭
证。内部凭证的填制和使用应当符合国家会计法律、法规等相关规定。
外部凭证是指企业发生经营活动和其他事项时,从其他单位、个人取得的用
于证明其支出发生的凭证,包括但不限于发票(包括纸质发票和电子发票)、财
政票据、完税凭证、收款凭证、分割单等。
【小结】发票是税前扣除的凭据"之一"而不是"唯一" 。
2. 第九条,企业在境内发生的支出项目属于增值税应税项目的,对方为已
办理税务登记的增值税纳税人,其支出以发票(包括按照规定由税务机关代开的
发票)作为税前扣除凭证。
对方为依法无需办理税务登记的单位或者从事小额零星经营业务的个人,其
支出以税务机关代开的发票或者收款凭证及内部凭证作为税前扣除凭证,收款凭
证应载明收款单位名称、个人姓名及身份证号、支出项目、收款金额等相关信息。
【提示】
小额零星支出可以以收据作为税前扣除外部凭证,必须要同时满足以下两个
条件:
1. 对方为依法无需办理税务登记的单位或者从事小额零星经营业务的个
人。
2. 收款凭证应载明收款单位名称、个人姓名及身份证号、支出项目、收款
金额等相关信息。
(二) 《税务登记管理办法》
1. 《税务登记管理办法》明确规定:企业,企业在外地设立的分支机构和
从事生产、经营的场所,个体工商户和从事生产、经营的事业单位,均应当按照
《税收征管法》及《实施细则》和本办法的规定办理税务登记。
2. 前款规定以外的纳税人,除国家机关、个人和无固定生产、经营场所的
流动性农村小商贩外,也应当按照《税收征管法》及《实施细则》和本办法的规
定办理税务登记。
【提示】
1. 只有国家机关、个人和无固定资产、经营场所的流动性农村小商贩可以
不办理税务登记。
实务中,"XX 维修部"、 "XX 小商品批发市场 xx店"作为个体工商户,
不仅要办理税务登记,且不可以享受小额零星支出不开发票的政策。
2. 小额零星经营业务的判断标准是个人从事应税项目经营业务的销售额不
超过增值税相关政策规定的起征点。
财税[2016]36 号文件、附件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第五十
条规定,增值税起征点幅度如下:
(1)按期纳税的,为月销售额 5000-20000元(含本数)。
(2)按次纳税的,为每次(日)销售额 300-500元(含本数)。三、职工
食堂费用相关企业所得税问题
(一)作为工资薪金税前扣除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和职工福利费等支出税前扣除问题的公
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 2015年第 34号)第一条规定,列入企业员工工资薪金
制度、固定与工资薪金一起发放的福利性补贴,符合国税函〔2009〕3号第一条
规定的,可作为企业发生的工资薪金支出,按规定在税前扣除。
财企〔2009〕242号文件第二条第二款特别指出,未统一供餐而按月发放的
午餐费补贴,并不是职工福利费核算内容,应当纳入工资总额管理。
(二)计入职工福利费的职工食堂费用
国税函〔2009〕3号第三条明确把职工食堂经费补贴确定为企业职工福利费
的一项内容。
财企〔2009〕242号第一条同样将自办职工食堂经费补贴或未办职工食堂统
一供应午餐支出作为职工福利费的核算内容。
1. 对于职工食堂经费补贴税前扣除的标准,《企业所得税法》并没有给出
固定的量的范围,实务处理中企业可以从两个方面把握:
一是符合税法合理性原则(符合生产经营活动常规);
二是符合规定的补贴,实际发生时先在福利费中列支,税前扣除时按照《企
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条"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
金总额 14%的部分,准予扣除"规定扣除。
鉴于企业实际情况,对企业按一定标准定额从福利费中拨付给企业内部自办
的职工食堂用于职工用餐支出的,企业可凭董事会或职工代表大会决议按实际拨
付额据实扣除。为食堂服务的员工工资以工资单作为支付单据,外聘劳务工报酬
以劳务发票为支付单据。
2. 使用发票列支的职工餐费,需要与业务招待发生的餐费正确区分。
招待外来客户及人员的餐费支出属于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业
务招待费支出,可以按照发生额的 60%进行税前扣除,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
业)收入的 5‰。
为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而发生的职工餐费属于职工福利费,不超过工资、薪
金总额 14%的部分准予税前扣除。
无论是计入"应付职工薪酬——职工福利费"的餐费,还是计入"管理费用
——业务招待费"的餐费,确认时都必须提供真实合法的、足够的有效凭证或资
料。
不能提供真实合法的、足够的有效凭证或资料的不得在税前扣除;
无法区分职工福利费和业务招待费的,可能会面临全部作为业务招待费税前
扣除的风险。
3. 职工福利费的核算应按照国税函〔2009〕3号文件第四条的规定,单独
设置账册进行准确核算。没有单独设置账册准确核算的,税务机关应责令企业在
改正的,税务机关可对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
进行合理的核定。
四、职工食堂费用相关增值税问题
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
(财税〔2016〕36 号)第一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服务、无形资
产或者不动产的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纳税人。公司职工食堂主要是为了满足员
工基本生活需要,如果不对外经营的话,不属于增值税征收范围,不涉及销项税
额的计算。同时,职工食堂业务属于职工福利或个人消费,相应进项税额也不允
许抵扣。
五、职工食堂费用相关个人所得税的问题
(一)根据国税发[1998]155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生活补助费范围确定问
题的通知》规定,从福利费和工会经费中支付给本单位职工的人人有份的补贴、
补助,不属于免税的福利费范围,应当并入纳税人的工资、薪金收入计征个人所
得税。
也就是说,如果企业直接向职工个人发放餐饮补贴,需并入职工当月工资薪
金,统一扣缴个人所得税。
1. 对于企业未统一供餐而按月发放的午餐费补贴,计入个人工资、薪金,
计征个人所得税。
2. 企业统一供餐,为员工提供充值卡充值,员工刷卡就餐: 计入工资、薪
金,计征个人所得税。
(二)如果属于直接发生的食堂经费支出,没有直接支付给职工个人,它就
是一种集体性福利,则不需缴纳个人所得税。
比如,内部食堂支出,或者公司没有职工食堂,让外面的餐馆每天中午统一
送餐,公司和餐厅月结,属于集体福利,计入福利费。
凭员工卡直接去食堂就餐(无充值,只能就餐,不能购物): 计入福利费。
六、职工食堂费用会计核算
(一)企业实际发生的各项经济业务都应按照《企业会计准则》、《民间非
营利组织会计制度》等的要求进行会计核算。
一般情况下,企业应该通过"应付职工薪酬——应付福利费"等科目来核算
职工食堂的相关费用支出。
(二)同时为了保证相关费用支出能够顺利税前扣除,企业也应该按照国税
函〔2009〕3号的要求做好核算工作。按照该文件的要求,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
费,应该单独设置账册,进行准确核算。没有单独设置账册准确核算的,税务机
关应责令企业在规定的期限内进行改正。逾期仍未改正的,税务机关可对企业发
生的职工福利费进行合理的核定。
(三)职工食堂费用补贴或支出包的内容
与职工食堂相关的补贴或支出的内容,现行法规中并没有进一步细化,通常
理解为补贴的对象或者补贴资金流入方向为职工食堂,就可以认定为是与职工食
堂相关的补贴或支出。一般包括:
1. 食材
2. 食堂员工工资、福利
3. 设备折旧
4. 其他费用
(四)职工食堂费用的财务核算方法
1. 食堂应该单独设置账册核算食堂收支情况
支付给食堂经费时:
企业主账:
借:其他应收款—食堂费用
贷:库存现金、银行存款等
月末,企业主账:
依据食堂账册核算出实际的食堂费用的支出,开具食堂结算收据给财务部,
财务部依据结算收据:
借:管理费用/销售费用
贷:其他应收款—食堂费用
2. 企业购入食堂用固定资产,属于公司福利用设备,不得抵扣进项税额。
借:固定资产
贷:银行存款/库存现金
计提折旧时:
借:管理费用/销售费用—福利费—折旧
贷:累计折旧
3. 企业为食堂内部人员计提工资、社保
借:管理费用—福利费
贷:应付职工薪酬—工资
应付职工薪酬—社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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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最近一起争议性事件引发了人们对这一问题的关注。消费者们普遍认为菜单上的价格应当是最终价格,而不应该在结账时被要求支付额外费用。
< class="pgc-img">>这一行为也是引发了消费者和餐厅之间的矛盾。想知道更多有关餐厅收费透明度的讨论和解决方案?快继续往下看!
餐厅应当保证收费透明度
每当你走进一家餐厅,你可能会被各种美味的菜肴所吸引,但当你坐下来点菜享用美食时,你是否会留意菜单上的价格呢?或者更准确地说,你是否会留意菜单上是否含有税费呢?
< class="pgc-img">>大多数情况下,我们会认为菜单上的价格就是我们最终需要支付的价格,但当你结账时,餐厅却额外收别的费用,比如服务费、包间费等等。虽然这些费用通常会在菜单上标注,但是有时标注的地方非常隐蔽,导致很多消费者并没有注意到。
< class="pgc-img">>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六条的规定,经营者应当在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前如实告知价格,不得虚假标价或者以其他欺诈手段妨碍消费者做出自主选择。餐厅在收费方面应当保持透明度,让消费者在消费前就知道自己需要支付的所有费用。
争议性事件引发关注
最近发生的一起,餐后支付争议性事件在网络上引发热议。据报道,一名男子在浙江湖州的安吉悦榕庄用餐后结账时,被要求额外支付菜品6%的增值税,引发了他和餐厅工作人员之间的争执。
< class="pgc-img">>据现场视频显示,该餐厅的收银台上标注着“10%服务费”和“6%增值税”,但是这些提示文字非常隐蔽,几乎没有人会注意到。当男子看到需要支付增值税时,他疑惑地问道:“为什么要给我收增值税?”他认为增值税是由企业自行缴纳的税金,不应该由消费者来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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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对男子的质疑,餐厅工作人员表示菜品的价格不含税,因此需要额外收取增值税。虽然餐厅最终同意不收取增值税,但是这起事件却引发了消费者对餐厅收费透明度的讨论。
事件背后的深层问题
在采访中,一位消费者表示:“我觉得价格都写在菜单上了,我们点菜的时候就是按照菜单上的价格来点的,突然结账的时候多收了一项费用,我觉得这个不太合理。另一位消费者则表示:“如果有额外的费用的话,餐厅应该在消费之前就告知我们。”
< class="pgc-img">>这并非是第一起因税费问题引发争议的事件。今年发生的一起“酒店餐饮加收税金”事件在湖南长沙引发关注。一家五星级酒店因在结账单上标注了“加收税金”,导致消费者不满。酒店方面解释称,根据《增值税法》相关规定,餐饮服务应征收6%的增值税。
< class="pgc-img">>在大多数餐厅和酒店中,菜单上的价格通常是不含税的价格。这是因为《增值税法》规定,对于餐饮提供的应税务收入,应征收6%的增值税。很多餐厅和酒店会将税费作为额外费用在结账时收取。
虽然这种做法并不违法,但是从消费者体验和消费习惯来看,却并不合理。大多数消费者习惯于认为菜单上的价格就是最终价格,如果在结账时突然被要求支付额外的税费,自然会感到不满和抗拒。
< class="pgc-img">>对于这种情况,我们不妨换个角度猜想:如果餐厅将含税价格直接显示在菜单上,并且明确标注哪些费用是需要额外支付的,那么消费者在点菜和结账时都能够清楚地知道自己需要支付的费用。这样既能保证餐厅的合法权益,也能保障消费者的权利和利益。
结语
餐厅收费透明度的问题确实需要引起重视。消费者在享用美食时,应当有权知晓自己需要支付的所有费用,而餐厅也应当在收费方面保持诚信和透明度。希望未来餐厅能够更加注重这一问题,让消费者在消费过程中感受到更多的尊重和信任。
你对餐厅收费透明度有何看法?快留言分享你的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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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工具与材料
1、准备经营场地,首先要先租一个适合营业餐厅的经营场所.
2、和房东签订一份《房屋租赁合同》,并取得房主的房产证(或者是土地使用证)复印件用于办理营业执照时交给工商这边的的《场地证明》
3、身份证
方法与步骤
准备好上述的工具/原料后.到卫生防疫站体检,并取得健康证.
2、为自己的餐馆想好名字.(名字最好多想几个,以免到工商部门核准时有重名),带上经营者的健康证原件和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之前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房东的房产证(或者是土地使用证)复印件和一张经营者的一寸照片.
3、到辖区工商部门领取《个体工商户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填写上边的相关信息后交给工商的工作人员
4、工商工作人员受理后会给你一张加盖红色许可章的《个体工商户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如图.你带上经营者的健康证原件和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之前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房东的房产证(或者是土地使用证)复印件和一张经营者的一寸照片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申办《餐饮服务许可证》.
5、拿到《餐饮服务许可证》后,带上《餐饮服务许可证》的复印件原件、经营者的健康证原件和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之前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房东的房产证(或者是土地使用证)、《个体工商户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和一张经营者的一寸照片交给工商工作人员就可以申办《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拿到《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后就可以开张大吉了.
< class="pgc-img">>餐饮个体户定额个税怎么缴纳
1、餐饮业是纯地税管理,必须再领取营业执照后30个自然日内办理税务登记.
2、税务部门对个体工商户一般都实行定期定额办法执行,也就说会按区域、地段、面积、设备等核定给你一个月应缴纳税款的额度.
3、如果月收入在5000元以下的,是免征营业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也免征.
4、如果月收入在5000元以上,全额征收5%的营业税,5%的城建税、3%的教育费附加、1%的地方教育费附加.
5、如果你的月定额在5000元以下,对外开出的餐饮发票超过5000元或者你的月定额在5000元以上,对外开出的餐饮发票超过月定额的是要补税的.
6、再就业优惠政策等是否享受,可以找专管员咨询一下.
个体户一般都是小规模纳税人,纳税办法由税务确定:
一、税务局核定为查账征收的交税方法
1、首先国税需要按销售收入交3%的增值税
2、地税需要缴纳的是附加税费,附加税分以下几种
(1)按实际交纳的增值税交纳城建税.经营地址市区的税率7%;在县、镇的税率5%;在农村的税率1%.
(2)按实际交纳的增值税交纳教育费附加,税率3%.
(3)按实际交纳的增值税交纳地方教育费附加,税率2%.
3、按个体工商户年经营所得扣除24000元费用后的余额缴纳个人所得税,实行5%-35%的超额累进税率.
4、负有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的义务.
二、税务局核定为核定征收的交税方法
税务部门对个体工商户一般都实行定期定额办法执行,也就是按区域、地段、面积、设备等核定给你一个月应缴纳税款的额度.开具发票金额小于定额的,按定额缴纳税收,开具发票超过定额的,超过部分按规定补缴税款.
如果达不到增值税起征点的(月销售额2000-5000元,各省有所不同),可以免征增值税、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
三、大学生自主创业和可享受免交所得税3年,3年以后需要正常缴纳税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