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有餐厅的老板抱怨,员工上班老是低头玩手机,顾客进了店招呼不积极,稍微的说几句就辞职不干了。
收手机员工心里满是抱怨,不收手机降低工作效率。
< class="pgc-img">>针对这个问题,到底应该怎么做?我个人认为,收不收手机没有标准答案,要根据三点去考量,到底要不要收。
第一、管理者的管理能力能不能服众;
< class="pgc-img">>第二、团队稳不稳定成不成熟;
第三、餐厅的大小和品牌的成熟度。
你还有其他的观点吗?请到评论区留言,我们共同探讨。
日,淄博市公安局张店分局学区派出所接到某饭店工作人员孙某的报警称,放在吧台右侧桌子上的手机被盗,现价值3000余元。接警后,派出所民警立即会同分局合成作战中心对案件展开调查。通过调取监控录像发现,一名身穿白色短袖,背着黑色挎包的中年男子有重大作案嫌疑,遂依法将其传唤至派出所。
< class="pgc-img">▲监控视频画面
>经查,嫌疑人巩某某(男,58岁,兼职外卖员),有多次违法犯罪前科。到案后,巩某某对其盗窃手机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据巩某某交代,案发当天下午2点许,他来到某饭店等待取餐。无意间看到吧台旁边的餐桌上放着一部手机,趁着店员忙碌之际,将其放进口袋离开了。
目前,巩某某因涉嫌盗窃罪被张店警方依法刑事拘留。
鲁网·闪电新闻12月8日讯 据极目新闻报道,近日,安徽合肥一女大学生张同学在餐馆用餐时,iPhone13手机落在取餐处,后被一名男子拿走。男子称,若要拿回手机,女生需向其支付千元。张同学称,手机里有重要资料,对方威胁她“不给钱就刷机”。当地派出所工作人员称,民警无权强制要求男子归还手机,建议失主到法院起诉。
极目新闻 视频截图
事实上,在特定场所拿走别人落下的手机,有可能涉嫌盗窃。对此,山东圣义律师事务所的刘德森律师从法律角度进行了分析和解读:
首先,盗窃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窃取他人占有的数额较大的财物,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其次,在餐馆等特定场所内“捡”走别人落下的手机,如果是持有人已经离去,旁边座位上并无同行人的,属于遗忘物,当事人捡到,属于不当得利,应当返还丢失手机的人,如果拒不归还可能涉嫌侵占罪。
但如果手机主人并未离去,而是在旁坐或者同行人在旁,趁主人或者旁人不备取走手机,不是捡到,而是窃取,盗窃公私财物1000元以上即构成盗窃罪。
最后,在此类貌似侵占实为盗窃的案件中,犯罪嫌疑人到案后还意识不到自己行为已经涉嫌盗窃犯罪,认为自己是捡拾,殊不知自以为占了小便宜,实际上是触犯了法律。所以,不义之财可不要随意“捡”哟!
闪电新闻记者 刘国斌 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