者 杨璐
10月23日上午,山东省人大常委会就《山东省食品安全条例(草案修改稿)》(以下简称条例草案修改稿),在济南市历下区大明湖街道基层立法联系点举行立法听证会。
出席本次立法听证会的20名陈述人来自各行各业,有省人大常委会的专家顾问,有省直单位的业务骨干,有食品生产加工、仓储、包装、运输、销售、餐饮等方面的从业人员,有高等学校、中学、幼儿园、养老机构等集中用餐单位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还有群众代表等。
听证会上,陈述人围绕食品小作坊、小餐饮管理,食品安全员配备、安全追溯、凭证保存,商场等公共场所查验许可或登记备案,学校等集中用餐单位食品安全,食品贮存、运输安全,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的监管,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监管等立法重点、难点问题,提出了许多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
条例草案修改稿第二十条规定了商场、车站、机场、体育场馆、风景名胜区等经营场所、公共场所的经营者或者管理者,应当查验入场的食品生产经营者的许可证或者登记、备案凭证,定期检查其生产经营环境和条件;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的,应当立即制止并向有关部门报告。
这条规定是否符合山东省食品安全监管实际?实践中是否具有可操作性?
听证会上,山东统一银座商业有限公司商城超市经理王亮说,对于查验许可证、登记备案凭证等工作,各食品经营者入场前就完成了各种证件及资料的提交与审核,经营中也会查验每批次的合格证明。相信其他经营场所也一样,毕竟这个举措已经实施多年,大家都能做到。
但王亮对条例草案修改稿中“定期检查生产经营环境和条件”提出了疑问。
“定期检查是否还需要制作检查表,留下检查记录?公司人力紧张,每天各项报表、检查表非常多,对于一线来说,能否有别的有效措施来管控?”王亮建议,定期检查不要再有新的检查表格进行重复操作,因为日常管控内容就已经包含在内了。
百胜中国餐饮集团山东市场品管部经理杨荣奎认为,场所管理者“查验食品生产经营者的许可证或者登记备案凭证”,符合山东省食品安全监管实际,具有可操作性。
“许可证或者登记备案凭证是食品经营者开展经营活动最基本的条件和前提,无证经营会面临严格的处罚。无论是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或者食品生产经营者都容易达成共识,证照查验操作也相对简单,很容易落地实行。”杨荣奎说。
针对场所管理者“定期检查其生产经营环境和条件,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的,应当立即制止并向有关部门报告”,杨荣奎同样对这条提出了意见建议,他认为不太符合目前山东省食品安全监管实际,在执行过程中存在风险和隐患。
他说,首先,管理者进内场检查其身份资格合法性容易被质疑和挑战,合法经营的生产经营者除了接受政府相关部门执法人员的检查外(检查执法证明),有权以涉及商业秘密为由拒绝其他人员进内场检查,场所管理者进入内场检查此前无法规依据。
其次,场所管理者未经专业的培训和学习,未必能充分掌握食品安全法规和相关标准,不一定准确发现和识别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如果因误判导致生产经营活动中断或者误报政府相关部门,容易造成困扰混乱或者产生损失。
听证会上,山东普利思饮用水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刘民江也对“定期检查其生产经营环境和条件”提出了意见建议。“如何确定频次,以什么样的方式检查,如何体现检查结果,建议交代清楚,以便于实践中可操作,或尽快出台条例的指导办法予以明确。”
阳消防联合市商务局开展商场市场专项检查(单位供图)
岳阳消防联合市商务局开展商场市场专项检查(单位供图)
为深刻吸取近期火灾事故教训,深入贯彻落实上级关于“企业自查、行业互查、专家诊查”和警示曝光问题隐患的“三查一曝光”措施要求,近日,岳阳支队联合市商务局对辖区重点商场市场开展检查。
检查组抽查了华容县、经开区4处商场市场,针对大型商业综合体,重点检查了消防控制室是否落实相关值班值守制度,值班人员是否熟练掌握有关操作规程;餐饮场所厨房是否与餐饮区进行防火分隔,燃气设备用具安装、敷设是否符合国家和行业标准。针对农集贸市场,检查组重点检查了档口、摊位是否违规使用瓶装液化石油气罐进行脱毛加工作业;电动自行车是否存在违规停放充电现象;安全出口和疏散通道是否畅通;建筑消防设施、器材是否按要求配备并保持完好有效。同时,检查组将现场检查情况与消防安全台账进行比对,核查是否存在弄虚作假行为。
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检查组要求企业负责人迅速落实整改相关责任,切实抓好隐患整改,确保安全稳定。同时,要举一反三,加强自查自纠自改,落实人防技防物防措施,坚决遏制火灾事故发生。
下一步,支队将按照冬防工作安排部署,以“三管三必须”为抓手,联合有关部门常态化开展行业领域消防安全督导检查,推动行业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落到实处,切实提升社会面火灾防控水平,确保火灾形势持续平稳向好。
进一步规范辖区肉制品市场经营秩序,近日,无棣县市场监管局水湾市场监管所开展肉制品质量安全专项检查。
此次检查以商场超市、餐饮店为重点区域,着重查看了经营者经营资质、健康管理、卫生环境、“三防”设施配备等,并检查了经营单位进货查验、索证索票制度落实情况。同时,执法人员积极向经营者普及食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其守法诚信经营,确保经营产品来源明确、质量安全。截至目前,共出动执法人员6人次,检查经营单位5家,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已责令相关单位整改到位。
本次专项检查,有效提升了辖区肉制品经营单位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意识。下一步,水湾市场监管所将按照全县“食品安全提升年”工作要求,深入推进食品安全“两个责任”落细落实,不断提升食品安全保障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