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介绍
近日,上城区市场监管局收到投诉举报反映某某餐饮店存在欺诈的行为。
执法人员至经营场所进行检查,现场发现“招牌糖里脊”的原料为“盐酥鸡”,并非里脊肉。经查,当事人从2018年起在杭州市上城区从事餐饮的经营活动,店招名为“某某自选餐厅”,并在美团外卖平台上开设“某某自选快餐”的网店。“招牌糖里脊”为当事人所经营的菜品之一,在其经营场所现场价签为“招牌糖里脊 18元”,在其网店“招牌糖里脊”详情页面上显示“由知味观配送,当天早上配送确保高质量的里脊肉”、“主料:猪肉”等内容。但其经营的“招牌糖里脊”的原料并非里脊肉,也非由知味观配送,而是从某某食品商行购入的“盐酥鸡”。根据当事人提供的《商品采购合同》,其于2021年5月份前从知味观进货糖里脊半成品作为“招牌糖里脊”的原料,之后则改用“盐酥鸡”。当事人虚假宣传行为的违法所得无法计算。
案情定性
当事人使用“盐酥鸡”原料制作的菜品,却宣传为以猪肉为原料制作的“糖里脊”的行为,违反了《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第六条第(一)项“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有关商品或者服务的信息应当真实、全面、准确,不得有下列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行为:(一)不以真实名称和标记提供商品或者服务……”之规定,属于不以真实名称和标记提供商品的虚假宣传行为。
案件处理
对当事人不以真实名称和标记提供商品的虚假宣传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六条第(六)项“经营者有下列情形之一,除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外,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对处罚机关和处罚方式有规定的,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者其他有关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可以根据情节单处或者并处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处以违法所得一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以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吊销营业执照:……(六)对商品或者服务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的……”之规定,对当事人作责令改正,并处罚款10000元的行政处罚决定。
案件提醒
日常生活中,当消费者遇到疑似虚假宣传的情况时,可依法行使知情权,要求经营者出具证明商品的主要成分等资料。谨记“先验证,再消费”,并留存好消费凭证,便于维护合法权益。同时,各经营主体也应当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做到诚信、守法、规范经营。
【来源:上城区市场监管局】
0月1日,西城区食药监局大栅栏街道食药所执法人员检查“阳光餐饮”工程中“视频厨房”落实情况。新京报记者 浦峰 摄
10月1日,西城区食药监局大栅栏街道食药所执法人员检查餐饮单位食品安全信息公示情况。新京报记者 浦峰 摄
国家市场监管总局新修订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以下简称《规范》)于2018年10月1日起正式施行。
新修订的《规范》适用于餐饮服务提供者包括餐饮服务经营者和单位食堂等主体的餐饮服务经营活动,对餐饮经营单位建筑场所与布局、设施设备、原料(含食品添加剂和食品相关产品)管理、加工制作、人员要求等方面均作出规定,并提出了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管理的具体措施和要求。
记者注意到,新修订《规范》新增了包括从业人员佩戴饰物不得外露等多项要求,并首次提出鼓励商家进行消费提示、开展“减油减盐减糖”健康促进行动等内容。
【焦点1】
冷藏温度从0℃-10℃调为0℃-8℃
据国家市场监管总局此前发布的消息,新修订《规范》更加关注从食品原料采购至餐食供应的过程管理,严防加工制作过程的食品安全风险,增补、完善、提高了许多管理要求。
例如在冷藏、冷冻的温度设定要求方面,将冷藏温度的范围从0℃-10℃调整为0℃-8℃,将冷冻温度的范围从0℃以下调整为宜低于-12℃。同时,增补了食品解冻、食品油炸、高危易腐食品冷却、餐饮外卖、供餐服务等关键环节的过程控制要求。
为加强原料进货查验管理,规定“查验期间,尽可能减少食品的温度变化。冷藏食品表面温度与标签标识的温度要求误差不得超过3℃,冷冻食品表面温度不宜高于-9℃”。
【焦点2】
从业人员不得留长指甲涂指甲油
《规范》增加了一些新制度、新要求,例如要求餐饮服务提供者建立并实施场所及设施设备定期清洗消毒维护校验制度、食品安全自查制度等。根据《食品安全法》的规定和监管形势的发展,倡导采用“明厨亮灶”方式公开加工制作过程,公示食品的主要原料及其来源等。
同时根据全国食物中毒发生的新规律、新特点,新修订《规范》规定禁止采购、贮存和使用亚硝酸盐,使用甲醇等作为燃料应加入颜色进行警示,防止作为白酒误饮等。
《规范》还对餐饮服务场所提高了部分硬件要求。例如,对洗手设施提出了洗手设施附近配备洗手液(皂)、消毒液、擦手纸、干手器等要求。增添了有害生物防制设施设备要求。对灭蝇灯、鼠类诱捕设施、防蝇帘及风幕机等做出了具体规定。
此外还调整了从业人员个人卫生要求,例如规定“手部有伤口的从业人员,使用的创可贴宜颜色鲜明,并及时更换。佩戴一次性手套后,可从事非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并提出“从业人员不得留长指甲、涂指甲油。工作时,应穿清洁的工作服,不得披散头发,佩戴的手表、手镯、手链、手串、戒指、耳环等饰物不得外露”。
针对以往消费者诟病较多的餐饮服务场所卫生间环境卫生,《规范》也做出了新的规定,要求餐饮服务单位“定时清洁卫生间的设施、设备,并做好记录和展示。保持卫生间地面、洗手池及台面无积水、无污物、无垃圾,便池内外无污物、无积垢、冲水良好,卫生纸充足。营业期间,应开启卫生间的排风装置,卫生间内无异味”。
【焦点3】
降低一次性餐饮具的使用量
在保障食品安全外,新修订《规范》还首次提出消费提示、健康促进等方面内容,例如鼓励餐饮服务提供者降低一次性餐饮具的使用量、提示消费者开展光盘行动减少浪费,树立绿色可持续发展意识。
同时,鼓励对特殊加工制作方式(如煎制牛排、制作白切鸡、烹制禽蛋、自行烹饪火锅或烧烤等)及外卖、外带食品等进行消费提示,引导公众关注自身安全。
此外,还新增了健康促进、个性化相关内容,鼓励餐饮服务提供者开展“减油减盐减糖”行动、实行科学营养配餐,宣传健康营养知识,鼓励对成品的口味(甜、咸、油、辣等)进行差异化标示,满足消费者的个性需求。
■ 探访
部分商家
已公示原料添加剂
新修订《规范》正式实施以来,落地效果如何?记者近期走访北京市多家餐饮服务单位发现,部分餐饮单位已在“食品安全信息公示栏”对店内使用食品原料来源及食品添加剂进行了公示,公示详细程度不一。此外,部分商家仍存在服务从业人员佩戴手表、手链外露等情况。
记者在西城区月坛街道一家老字号烤肉店内注意到,餐厅公示栏内除食品经营许可证、从业人员健康证明、监督检查记录等材料之外,还附有“食品添加剂和主要食材供应商明细表”,对供货单位、供货品种及联系人、联系电话等信息列了清单。在前门大栅栏地区,记者走访了一家位于北京坊的热门西餐厅、多家连锁快餐店及一家小型面馆,店内均有原材料相关公示,部分餐厅在公示栏注明“本餐厅内不使用食品添加剂”。
走访中记者发现,部分餐厅仍存在从业人员佩戴手表、手环、耳环等饰物的现象。对于“从业人员佩戴饰物不得外露”这一新要求,有餐饮单位负责人表示“尚不了解但会支持”。朝阳区住邦2000周边一家陕西菜餐厅的负责人韩经理对记者表示,店内此前已对员工有“不佩戴首饰”相关要求,“一些年轻店员也有不太理解的,我们会对他们进行培训,还是要慢慢来”。
■ 行动
食药监部门检查餐饮单位食品安全信息公示情况
今年国庆期间,为保障节日期间消费者饮食安全,西城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以繁华商业区、旅游景点、集中交易市场、交通场站、餐饮服务集中区等人员密集地区为重点区域,以大型商超、承办集体聚餐餐饮服务单位、连锁经营餐饮服务单位、中央厨房等为重点场所,开展了食品安全专项检查。
10月1日,大栅栏街道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结合新修订《规范》,对辖区餐饮单位开展巡查,重点对北京坊等热门消费地点餐饮单位的食品安全信息公示、食品加工环境及贮存方式等情况进行了检查。
当天,记者跟随大栅栏街道食药所执法人员来到前门北京坊一家西餐厅,执法人员检查了餐厅食品原材料进货来源、索证索票制度落实情况,并打开冷藏柜,详细查看了食品原料贮存情况。记者注意到,冷藏柜实时显示温度为6℃,符合新规标准。
随后,食药所执法人员又对辖区多家连锁餐饮店开展检查,当天检查中未发现食品安全风险问题。同时,各餐厅均按新规要求安装有电击式灭蝇灯。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部分餐厅卫生间清洁记录不完善等问题,执法人员对商家进行了整改提醒。
此外,西城区食药监局餐饮科相关负责人对记者表示,近期西城区食药监局还将针对新修订《规范》开展新一轮执法检查。
新京报记者 周依
规范食品加工行为,提高食品安全质量,梧州市将于今年7月1日起,执行《广西壮族自治区食品生产小作坊禁止生产品种目录》(以下简称《禁止目录》),禁止食品生产小作坊生产加工食用油、保健食品、食品添加剂等13大类。
据了解,由于一些食品类别和食品品种生产工艺要求高,食品安全风险大,加之食品生产小作坊的生产加工条件有限,因此,《禁止目录》明确不准食品小作坊生产的食品品种,可有效降低广西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的风险。《禁止目录》中提到:
粮食加工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肉制品、乳制品、罐头、糖果制品、酒类、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婴幼儿配方食品、特殊膳食食品和食品添加剂等13大类,均被列入禁止生产品种目录。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的规定要求,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拟定《禁止目录》,并于今年7月1日起执行。《禁止目录》执行后,在梧州市区,市食品药监部门将把生产米粉、罐头、瓶(桶)装饮用水、使用酒精勾兑酒类等食品的小作坊作为首批整治的重点。执法人员如发现食品生产小作坊违规生产上述禁止生产食品,将责令其停产停业,如不停产停业将依法对其进行取缔。现阶段,市食品药监部门已在全市排查出进行了普查登记的食品生产小作坊1330家。
市食品药监部门相关负责人介绍,明确禁止食品小作坊生产加工食品的类别和品种,可引导食品小作坊明确投资方向,加大生产设施的投入,提升质量水平,逐步达到取得相应食品品种生产许可的条件。据了解,食品生产小作坊是指有固定生产场所,从业人员较少,生产规模小,无预包装或简易包装,有固定销售范围的单位或个人,不包括食用农产品及现做现卖的生产者。
梧州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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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西江都市报(记者 李玉莹)
▍排版:许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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