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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鲁网·闪电新闻12月7日讯 早在2017年,济南的刘女士加盟了冰雪时光饮品店,当时承诺三年时间合同到期退保证金,但是三年的时间到了,保证金不退了。
“冰雪时光”合同到期 保证金却难退
加盟商刘女士告诉记者:“当时加盟的时候,对方承诺干满三年,就把1万5的保证金退回来。三年的时间到了,我去要保证金的时候就以各种理由不退给我,像是去我店里说我没穿工装,其实店里有工装有围裙,我只是戴了一个围裙,以我没穿工装为理由罚了我2000块钱。当时说让我一周之内把这2000块钱交上,就继续履行合同。”
记者了解到,一周后刘女士并没有交2000块钱,对方也没通知刘女士就直接终止了合同,之后刘女士也收到短信说因为她违约所以不退还加盟费。
“我还有20天干满3年的时候,对方就是找毛病,说我戴工帽、没穿工装,罚了我5000块钱,但在这之前,我从来没被下过罚单,对方当时也没穿工装也没戴工牌的”“我当时进了8000块钱的货却不给我发货,我找到公司,对方却说之前给我开了1万6千块钱罚单,我连什么时候开的罚单都不知道,也没收到过这张所谓的罚单,然后扣了我半个多月的货”……
记者了解到,还有20多家冰雪时光的加盟商遇到了类似的情况。三年合同快到期的时候,突然收到了冰雪时光开具的处罚单,只要没交罚款的,1万5的保证金就不退了,这到底是怎么一回事呢?记者来到了冰雪时光位于济南的总部了解情况。
“冰雪时光”回应:不交违约金 保证金不退
济南宝岛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工作人员魏先生表示:“根据合同约定,合同到期之后如果不存在违约或者双方手续交办无误的情况下,是无息返还的。但对于几位加盟商是否存在违约行为,需要跟市场人员来核实他们店的具体情况,涉及违约责任的话,一般我们会按照合同要求闭店或者是说解除合同。如果像是不戴工帽等轻微的违法行为,我们会出具一个违约单。”
记者了解到,该公司规定,加盟商需要在违约单上规定的期限内到公司交纳罚款,否则将依照合同条款解除合同,取消特许加盟资格,摘除商标商号,停止供货。解除合同之后,保证金不退。“我们会在合同期限内一个月之后,邮寄解除合同通知书,如果要停止供货,之前都会和加盟方沟通的。”魏先生说到。
判定加盟商的违规内容 是否合规?
现场,有加盟商提出自己因为一杯柠檬片就罚500块钱,对于这样一个处罚,是合理的吗?
对此,魏先生表示:“首先我们不说数额问题,我觉着涉及食品安全问题,任何一个细节都是需要我们来谨慎处理的。不管是你柠檬还是饮用水,甚至你的杯子,可能会出现食品安全问题,我们每一项都不会姑息。”
魏先生又提到,公司开具的违约单在区域经理手里,目前区域经理不在现场。但公司当初也强调过,有什么问题可以直接联系各自的区域经理,区域经理对开具违约单的依据是什么都会进行答复。
说起这些罚款,加盟商表示很委屈,因为他们觉着这些罚款太高了,而且他们并没有收到解约通知。“区域经理当时去店里就跟贼似的翻箱倒柜,我不知道他在找什么,就阻止了他,他就给我开了2000块钱罚单,以我没穿工装这个理由就开了2000块钱罚单。”一位加盟商表示。
但是冰雪时光总部的工作人员说,合同里就是这么规定的,那么加盟商们到底还能不能拿回每户1万5的保证金?
解除合同没有书面通知 合理吗?
关于保证金是否退还的问题,现场,加盟商和工作人员各执一词。加盟商认为区域经理开罚单不规范,扣押货物逼着自己摘除门头;没有收到明确的通知表示已经被解除合同……工作人员则是一直强调加盟商违背了合约,解除合同之后,因为之前有违约金,所以保证金不予退还。
但魏女士等加盟商认为,双方并没有协商过,自己也没有收到解除合同的通知,所以他们在这个接到通知的期间之内,合同还是尚在履行过程当中。
为此,记者也咨询了律师。律师表示:“加盟商收到的通知单,是一个违约行为通知单,而不是一个罚款单,是他们通知了接收了违约行为之后,如果加盟商也认可,则属于是违约行为,就可以按照违约行为通知单上的通知交纳相应的违约金;至于罚款,因为特许加盟商不具备罚款权限,实际上就是一个违约行为,导致加盟商应该承担相应违约金,但是这种过错性惩罚,是不是需要承担如此高额违约金,这一点需要通过在诉讼过程中由法官来进行判定。”
创业者投资餐饮加盟店,对方承诺创业失败就进行补偿,但加盟商后经营不善倒闭,补偿却遥遥无期。最终,创业者获槐荫法院西客站法庭支持,拿回补偿款。
2020年4月5日,陶某与味正餐饮管理公司签订《合作协议》,约定陶某向味正公司支付创业咨询服务费4万元,味正公司在2020年5月1日至2021年5月1日期间,向陶某提供包括餐饮技术、餐饮管理、市场营销策划、开店选址评估咨询等服务,约定违约金10万元。同日,双方又签订《客户投资保障协议》,约定开业即日起六个月内如出现经营不善问题,向公司提出帮助申请后,公司对客户经营问题无法做出解决服务,公司原款退还客户咨询创业服务费,并补偿5万元人民币。
陶某开店三个月后,店面经营不善倒闭,于是将味正公司的股东甲、乙、丙、丁诉至槐荫法院,称多次向味正公司求助,但公司拖延无法解决问题,且公司在合同期内已注销,请求判令甲、乙支付违约金10万元;退还服务费4万元,补偿损失5万元;公司股东丙、丁对上述债务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甲、乙辩称,公司为陶某开店提供了合同约定的服务,并未拖延,因疫情无法上门服务,且经营不善原因复杂多样,是陶某自己不想开店了。
丙、丁辩称,2020年10月,两人将股权转让给甲、乙,股权转让前,丙、丁的股本金认缴期限至2040年12月31日;股权转让时,丙、丁的股本金尚未达到认缴期限,故丙、丁不应承担责任。
槐荫法院经审理认为,双方当事人应遵守依法成立的《合作协议》,味正公司于2021年3月25日注销,合同目的无法实现造成合同解除,味正公司构成违约,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且在陶某经营状况不善时,味正公司及员工未及时给予有效帮助,存在相互推诿,回复信息不及时的情况,违反《客户投资保障协议》的相关约定,亦构成违约。由于双方签订的《合作协议》与《客户投资保障协议》中,均约定了违约责任。法院以陶某的实际损失为基础,兼顾合同的履行情况、当事人的过错程度以及预期利益等综合因素,确定味正公司应承担的违约责任范围为退还陶某投资款4万元并补偿5万元。
最终,槐荫法院依法判决甲、乙向陶某返还服务费4万元并支付补偿款5万元。甲、乙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济南中院依法维持原判。
审理此案的牟阳法官介绍,本案中,虽然加盟的公司注销了,但得益于合作合同对权利义务及违约责任约定明确,陶某拿到了赔偿,适当挽回了创业损失。但实践中,由于广大中小投资者法律意识薄弱,多数合作合同是格式合同,对权利义务、违约责任等重要内容约定不明,导致创业者维权难。
因此,创业者以加盟形式创业时,更应认真考察分析,一是做好市场分析研判,对拟投资加盟项目深入实地做好市场考察,对投入回报比进行预判;二要做好信息调查,通过企业工商信息、司法案件查询,对加盟的企业经营资质、能力、信用等进行全面了解;三是在订立合同时,要细致阅读条款,对于合同约定不明确、措辞含混的内容,及时提出修改意见,必要时签订补充协议明确权利义务及违约责任,为合同后续顺利履行提供保障。
新黄河记者:陈彤彤
编辑:刘玉红
交了加盟费之后,感觉对公司没信心了,不想开店了却不给退钱!”日前,不少市民向济南日报“维权@报告老板”栏目反映,加盟济南冠一餐饮瑞余烤鱼堂项目后,却陷入了两难境地——还没开店的要不回加盟费,开了店的很多政策和最初约定也不相符。
加盟商质疑虚假宣传
“冠一就是专门骗加盟费的,还有押金、管理费、材料费等,如果有人提出质疑,公司会派人去店里打砸。”一名加盟商告诉记者,“冠一的广告做得夸大其词,等你交了钱,其实学不到任何东西,我了解的是95%以上的加盟商都在赔钱。”按照这名加盟商的说法,几乎加盟商都是外地人,骗的也都是外地人。
另一名加盟商,则清楚地列举了自己认为存疑的几个方面。“最初他们宣称百分百赚钱,但实际上一百家加盟商里不知道有没有两三家挣钱的。”另外,加盟商未加盟前,公司声称一条鱼的料包只要一元左右,而实际操作起来差不多得十元钱。据了解,这些调料都必须从冠一公司进货,也有其公司员工称,自己的工资就是根据加盟商用的调料多少来确定的。
“我现在只想要回我的加盟费,因为对公司太不放心所以没有开店,但钱他们不给退。”一位不愿具名的加盟商告诉记者,最初还要求我们半年内必须开店,否则自动取消合同,自己是2014年8月签的合同,后来公司又打电话说可以延续一年再开店,但现在只想要回自己的加盟费,不想开店了。根据其签订的合同,该加盟商共交了35000元左右的加盟费,合同甲方为“济南瑞鱻餐饮技术有限公司”。交上的加盟费不退还
冠一方面表示,目前平均每家店的日营业额在2000到3000元左右,烤鱼价格一般为一斤20到30元,可由加盟商自己定,毛利润在60%以上。原料可以自己进货,但料包必须由总店直接提供,成本在一条鱼一块钱左右。但根据不少加盟商反映,基本很少有店铺盈利,多数都处在亏损状态。
根据加盟商的叙述,有些商家亏损严重,去总部讨说法,却遭到无礼对待。那么未开店加盟商的加盟费到底能不能退还?冠一工作人员表示,“加盟之后需要在半年之内开店,如果半年之内没有成功,可以跟加盟总监协商延长期限。若是因为个人原因取消加盟,那加盟费用便不会退还。”
早在2013年,便有加盟商发帖称,“这个瑞余烤鱼堂是继古色传香瓦缸快餐加盟后济南冠一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又一新骗局!瑞余烤鱼堂一经问世就大做广告,搞一些子乌虚有的虚假宣传来引诱加人们加盟,赚取我们的加盟费!”在网上,多个论坛都有加盟商发帖叙述自己的加盟经历,并建起了维权群。
根据冠一相关工作人员的介绍,目前全国已有600多家加盟店,主要分布在山东、江苏、河北、河南等地。其中山东最多,济南市只有三家店。宣传资料显示,瑞余烤鱼堂瓦缸烤鱼是济南冠一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继“古色传香瓦罐营养美食”之后根据当前市场需求趋势及消费者倾向,推出的新兴项目。顾客群体庞大,人潮就是钱潮。那么,冠一到底是创富神话,还是加盟骗局?本报将继续关注“冠一瑞余加盟事件”,欢迎拨打0531—82886487反映相关线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