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新闻网成都5月13日讯(涂刚 记者 刘佩佩)周小明是成都一家火锅店的店长,他偶然发现店里的收银系统存在漏洞,可以利用删菜功能“吃钱”。此后,周小明与店里的收银员王颖、副厨师长邹肖、经理吴建华4人利用职务之便,在不到一年的时间里,“吃钱”26万余元。5月13日,四川新闻网记者从成华区检察院获悉,周某、邹某、吴某、王某因犯职务侵占罪,分别判处九个月至一年六个月不等有期徒刑。
26岁的王颖是火锅店里的收银员。2015年10月,店长周小明找到下班正要回家的王颖,告诉她自己这里有一个挣钱的机会,只需要王颖配合一下,其他的不需要她操心。王颖明白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犹豫了一下还是拒绝了。
回到出租房的王颖看着破旧的家具和狭小的房间,回想到周小明说的挣钱机会,开始后悔拒绝周小明的提议了,但是她知道这种事情错过了就是错过了。但没想到的是,过了一周后,周小明又来找她了,这次一起来的还有店里的副厨师长邹肖,再次提议一起挣钱。这次王颖没有着急拒绝,表示想听一下挣钱的具体情况,三人便一起到茶楼商议挣钱大计,并确定好了分钱比例。
三人经过商量后确定了具体计划。利用周小明店长、王颖收银员、邹肖副厨师长的职务之便,通过店长权限注册开通操作账号,由收银员王颖利用收银权限操作系统删除已有订单菜品,最后通过副厨师长邹肖职务权限对删除菜单打印凭证进行善后处理,这样就能神不知鬼不觉的删除客人已点菜品修改营业收入,周小明等人便趁机瓜分修改部分金额。
经过第一次尝试操作后,王颖对于整个删菜流程就很熟练了,在金钱的驱使下王颖删除的菜品一天超过一天,每个月她的收入也由原来的2000多元一下变为了10000多元。2016年1月份,王颖在操作收银系统进行删除菜品时被经理吴建华发现了端倪,逼问中年轻的王颖说出了实情,没想到的是吴建华不但没有举报反而找到了店长周小明以此要挟加入吃钱团伙。随着吴建华的加入,王颖等人更加猖狂,在短短不到一年的时间里利用系统漏洞造成公司共计损失26万余元。然而,法网恢恢疏而不漏,最终4人“翻船”。
检察官提醒,制度是权利牢笼,每一个企业都应制定相关管理制度,财务制度。本案中由于收银系统的漏洞以及公司财务管理制度缺失,导致本应该第一时间发现的财务问题一直被有心员工刻意隐瞒,从而让周某等人作案时间长达一年。同时,作为企业员工,也应遵纪守法,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是违法行为。
(文中人名均系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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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超市前员工朋友的“提醒”下
玉林市玉州区名山街道
一个17岁男子在短短2个半月内
利用超市收银系统漏洞
先后67次盗刷诈骗了将近12万元商品
导致超市损失严重
目前,该男子因涉嫌诈骗罪
已被警方依法刑事拘留
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超市被“刷走”近12万元商品,损失严重
5月27日,玉东大道某小区某超市老板田某到玉东派出所报案称,自己的超市被人盗刷了将近12万元的商品。
田某说,日前盘点发现超市里的商品虽然销售出去了,但是钱却没到账,经向超市收银员询问,这些商品全部是被一名叫“小五”的年轻男子以银行卡付款方式“刷走”的。
△嫌疑人黄某旭指认作案超市
田某随后实际操作,终于弄清楚“小五”实施诈骗的伎俩:超市因没有安装刷卡机,“小五”每次选购商品后选择银行卡进行“付款”,当收银员把“小五”提供的卡号及应付金额输入收款系统后,收银机便会立刻打出小票,导致收银员以为已收款成功,实际上银行卡并没有支付任何款项。
田某调取了超市销售记录发现,“小五”自今年3月中旬至5月下旬到超市进行“购物”67次,共“刷走”价值119451.6元的商品,致使超市损失惨重。
利用收款系统漏洞盗刷67次
接到田某报案后,玉东派出所所长苏文杰立刻带队介入调查,并指派民警曾乾光负责案件侦查工作。
△嫌疑人黄某旭
曾乾光很快就查明了“小五”的真实身份:黄某旭,男,17岁,玉州区名山街道榕楼村人。确定嫌疑人身份后,曾乾光便带队前往黄某旭经常出入场所实施抓捕但未果,民警决定在事发超市进行伏击。6月4日中午,黄某旭出现在田某的超市里时,被伏击的民警一举抓获。
到案后,黄某旭对自己利用超市收银系统漏洞,67次诈骗超市近12万元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黄某旭供述,一名叫赵强(化名)的朋友曾在该超市上过班,今年3月间,赵强告诉他,该超市收银系统存在着漏洞,“可以利用银行卡付款方式骗点商品”。于是,他开始到该超市“实施操作”骗商品。
黄某旭表示,他诈骗的商品多为香烟、啤酒、红酒等,而他骗到真龙、中华高档香烟,啤酒等商品后就和朋友“共享”。直到他被抓后,民警竟无法收缴到任何赃物。
目前,因涉嫌诈骗罪,嫌疑人黄某旭已被警方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贪小便宜吃大亏
这句俗语自古以来就教育人不要贪小便宜
可是始终有人抱着侥幸的心理
最后往往得不偿失!
来源丨玉林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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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收银系统漏洞,广西一17岁男子竟从超市“刷走”近12万元商品!
超市被“刷走”近12万元商品,损失严重
5月27日,玉东大道某小区某超市老板田某到玉东派出所报案称,自己的超市被人盗刷了将近12万元的商品。
田某说,日前盘点发现超市里的商品虽然销售出去了,但是钱却没到账,经向超市收银员询问,这些商品全部是被一名叫“小五”的年轻男子以银行卡付款方式“刷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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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嫌疑人黄某旭
曾乾光很快就查明了“小五”的真实身份:黄某旭,男,17岁,玉州区名山街道榕楼村人。确定嫌疑人身份后,曾乾光便带队前往黄某旭经常出入场所实施抓捕但未果,民警决定在事发超市进行伏击。6月4日中午,黄某旭出现在田某的超市里时,被伏击的民警一举抓获。
到案后,黄某旭对自己利用超市收银系统漏洞,67次诈骗超市近12万元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黄某旭供述,一名叫赵强(化名)的朋友曾在该超市上过班,今年3月间,赵强告诉他,该超市收银系统存在着漏洞,“可以利用银行卡付款方式骗点商品”。于是,他开始到该超市“实施操作”骗商品。
黄某旭表示,他诈骗的商品多为香烟、啤酒、红酒等,而他骗到真龙、中华高档香烟,啤酒等商品后就和朋友“共享”。直到他被抓后,民警竟无法收缴到任何赃物。
目前,因涉嫌诈骗罪,嫌疑人黄某旭已被警方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贪小便宜吃大亏
这句俗语自古以来就教育人不要贪小便宜
可是始终有人怀着侥幸的心理
最后往往得不偿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