奶茶喝一半见到飞虫尸体被判赔1000元 】奶茶喝到一半,发现上面漂浮着飞虫尸体,奶茶爱好者庄先生着实被恶心了一番,与奶茶店交涉无果后,庄先生将其诉至法院。3月11日,澎湃新闻记者从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获悉,日前,该院对这起案件作出了一审判决。法院认定,该奶茶店生产的奶茶属于“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判其赔偿消费者1000元。此后,双方当事人均未上诉,目前判决已经生效。2020年10月,庄先生像往常一样,来到一家多次光顾的知名奶茶门店,购买了一杯13元的 “红茶拿铁”。店员现场制作完成后,用封口机器密封杯口,随后将奶茶给了庄先生。喝到一半,庄先生却隔着杯子看到奶茶上漂浮着一只黑色飞虫的尸体,他随即前往门店沟通。店员退还了庄先生13元的奶茶款后,表示具体赔偿事项需和公司沟通,之后再给答复。次日,庄先生出现了轻微腹泻,因症状较轻,没有就医。数日之后,奶茶店工作人员联系庄先生致歉,并表示愿意以价款的10倍为参照,补偿庄先生150元,遭到庄先生拒绝。(澎湃新闻;YM)
来源: 每日经济新闻
我们生活中,饮食安全始终是一个备受关注的话题。无论是小巷中的美食摊位,还是知名连锁的快餐店,消费者对于食品安全的期望与警惕从未减弱。然而,最近一起奶茶投诉事件再一次引发了人们对食品安全的深思:在追求美味的同时,我们的食品安全是否得到了应有的保障?2024年7月21日,市民陈某在享用“古茗奶茶”时,震惊地发现杯中漂浮着红色物体。这一事件迅速引起了市场监管部门的高度重视,接下来,让我们一同了解事件的经过、调查结果及最终结论。
< class="pgc-img">>投诉过程
事情发生在2024年7月21日下午,陈某通过某外卖平台点了一杯“古茗奶茶”。随着外卖员姚某的送达,期待的心情瞬间被打破——当他打开奶茶盖子时,赫然发现杯中漂浮着不明的红色物体。身为一名注重饮食卫生的消费者,这一发现令他心生恐惧。他立刻拨打了12315进行投诉。这份投诉引发了市场监管部门的紧急响应,迅速展开了现场检查。
收到投诉后,市场监管人员对“古茗奶茶”进行了现场检查和取证。他们不仅对店铺的经营情况进行全面审查,还仔细核查了店内环境、材料及操作流程,以确保没有卫生隐患影响消费者权益。
< class="pgc-img">>检查结果
经过认真调查,市场监管部门得出结论:涉诉的“古茗奶茶”店面证照齐全,原材料未见异物,贮存条件也符合食品安全规范。在产品加工过程中,工作人员均佩戴口罩和工帽,没有出现咳嗽等异常情况,这表明该店遵循了基本的食品安全标准。
然而,值得注意的是,在陈某发现的“红色漂浮物”中,塑料吸管处理后未能进行进一步检验。这一环节的缺失让事件的真相变得更加扑朔迷离。
事件经过
根据调查,陈某于2024年7月21日13时28分下单,并在14时05分顺利收到饮品。然而,当他喝到一半时,才惊恐地发现杯中漂浮着红色物体。调查人员在取证过程中,深入询问了外卖员姚某和店员苏某,试图还原事件全貌。
< class="pgc-img">>姚某回忆道,送餐时并没有察觉到任何异常,而店员苏某则对此感到震惊,表示在制作过程中并没有发现任何问题。这时,事情的真相愈加复杂,公众的猜测和议论也随之不断升温。
结论
经过多方调查,市场监管部门最终得出结论:无法确认饮品中含有疑似“血痰”,而事件与店铺的加工制作无关。虽然这一结果让部分消费者松了一口气,但也引发了大家对食品安全更深层次的思考。作为一种受欢迎的流行趋势,“奶茶”凭借其丰富的口味和独特的文化赢得了众多年轻人的喜爱,但其中潜藏的食品安全问题依然需要重视。
这一事件强调了食品安全的重要性,以及市场监管部门在维护消费者权益方面的责任。我们不能仅在事件发生后进行补救,更应增强食品安全意识,落实各项制度,从源头上杜绝问题的发生。每位消费者在享用美食时,也应当承担起监督的角色,共同推动食品行业的健康发展。
在未来,我们期待看到一个更加透明和安全的食品市场,让每一位消费者在享受美味的同时感受到安心。只有这样,才能有效消除公众对食品安全的疑虑,提升我们的生活品质。
湃新闻资深记者 李菁 通讯员 曹赟娴
涉案奶茶 上海浦东法院 供图
奶茶喝到一半,发现上面漂浮着飞虫尸体,奶茶爱好者庄先生着实被恶心了一番,与奶茶店交涉无果后,庄先生将其诉至法院。
3月11日,澎湃新闻记者从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获悉,日前,该院对这起案件作出了一审判决。法院认定,该奶茶店生产的奶茶属于“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判其赔偿消费者1000元。此后,双方当事人均未上诉,目前判决已经生效。
凭空出现虫子
2020年10月,庄先生像往常一样,来到一家多次光顾的知名奶茶门店,购买了一杯13元的 “红茶拿铁”。店员现场制作完成后,用封口机器密封杯口,随后将奶茶给了庄先生。喝到一半,庄先生却隔着杯子看到奶茶上漂浮着一只黑色飞虫的尸体,他随即前往门店沟通。
店员退还了庄先生13元的奶茶款后,表示具体赔偿事项需和公司沟通,之后再给答复。次日,庄先生出现了轻微腹泻,因症状较轻,没有就医。数日之后,奶茶店工作人员联系庄先生致歉,并表示愿意以价款的10倍为参照,补偿庄先生150元,遭到庄先生拒绝。
庄先生认为,奶茶交到自己手中时是密封包装的,自己也仅通过插入吸管饮用,显然在这期间飞虫是难以进入密闭液体的,只有可能是在制作过程中飞入,尸体残留在了杯中。故庄先生主张奶茶店的行为违反了食品安全法的相关规定,要求赔偿1000元。
奶茶店则辩称,在奶茶制作过程中,飞虫是不可能进入杯子的。“红茶拿铁”的原料只有红茶和罐装牛奶,封杯机器只需几秒钟就可以完成封口动作,并且封杯完毕之后店员还需要摇杯擦拭,整个制作过程中如果真的有虫子,店员当场就可以发现。
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判赔1000元
上海浦东法院经审理后认为,原告庄先生主张被告生产的饮品中有飞虫,并提供了相应证据,被告虽对此予以否认,但缺少有力证据支撑,故法院确认原告主张的事实成立。奶茶店在现场制作饮品过程中未严格尽到食品安全生产责任,未及时发现制作的饮品中有飞虫进入,属于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四十八条第二款规定,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经营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经营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的赔偿金;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一千元的,为一千元。故原告要求奶茶店赔偿1000元,于法有据,法院予以支持。
责任编辑:徐晓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