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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蜀火锅地沟油“技术传承”获刑,损害消费者怎能如此心安理得?

来源:餐饮加盟
作者:小吃加盟·发布时间 2025-10-14
核心提示:利益面前,总有一些商家能够讲出头头是道的大道理。近日,关于四川省资阳市食药领域的首例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中,一火锅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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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益面前,总有一些商家能够讲出头头是道的大道理。近日,关于四川省资阳市食药领域的首例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中,一火锅店因炼制回收油利用被诉。令人不可思议的是,该火锅店代理律师称“老油”是巴蜀火锅的技术传承,回收油不能简单等同“地沟油”,且该案中的回收油经检测无禁止性物质。

如此看来,似乎该火锅店毫无过错,说得还很高大上,似乎还需要奖励这样的技术传承人。然而,吃瓜群众却不愿意了,怎么损害消费者还能如此心安理得?

这是一个需要真心令人反思的事情,一些企业一些个人明明做着违法乱纪的事情,一边伤害着广大消费者,却一边像道德楷模、技术楷模、精神楷模一样,喊着他们自己都不信的口号,拼命往自己脸上贴金。这样的企业,这样的个人,如果从道德上解决不了,看来还得切实在他们面前亮亮法律的尊严了。

不知道什么时候起,企业也好个人也罢,自己犯错误之后,不再习惯于从自身寻找原因,努力解决问题,反而学会了冠冕堂皇,甚至有些还要反咬一口。

在我们国家经济处于低谷期的关键时期,各个企业自然也不会特别好过,但越是在困难时越要把消费者放在重要的位置上,而不是一味地想着偷工减料,甚至坑害消费者。越是在这个时候,企业越要与消费者站在一起不离不弃,消费者才会拥戴你,企业才能顺利渡过难关。

那么,在市场消费不力,企业处于困难时期,企业如何顺利渡过难关,迎接春天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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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尊重消费者的选择,加强对于市场利益的输送。事实上,经济困难消费不力的局面下,很多企业往往会做出错误的决定,比如偷工减料,比如坑害消费者以次充好。这样的做法正可谓害人害己。消费者可能会因为价格因素做出其他选择,但是经济下行的暂时离开,并不是消费者真正的离开。聪明的企业往往会在这个时期加强对于市场利益的输送,消费者期待减少消费开支,企业宁可少获利不获利也要保证消费者利益。一旦经济好转,消费者便会给予企业加倍的回报。

其次,收缩市场,加强技术研发。经济低迷时,企业往往仍然不愿意放弃大市场,不懂得采取收缩战略,仍然苦苦支撑,结果消费者体验不好,消费者价值实现不到位,便可能伤害消费者,即便经济好转,消费者也可能离品牌而去。这个时候,企业收缩市场,不降低市场服务质量,然后把主要精力放在加强技术研发上,待经济企稳时,企业的“内功修炼”便会令消费者为之惊喜。

再次,寻找消费痛点,从自身上下功夫。市场不好,消费者自然也并不好过。这个时候的消费者痛点在哪里呢?对于普通消费者,通常很多消费并不是经济低迷就不消费了,而是减少消费,或者寻找其他可替代消费。那么,如果品牌商觉得经济低迷期会在半年之内过去,市场形势将逐渐好转,企业便可以采取分期付款的方式进行销售。当然并不是什么产品都可以采取这样的方式。总之,谁能在消费者困难时期帮助消费者,消费者就会在未来回报谁。

最后,市场不好,企业要学会做公益。通常情况下,在经济低迷的时候,所有企业都低迷。如果企业能力尚可,拿出一些精力去做公益,便可在大家都困难的时候收获影响力,别人不做你在做,这样的影响力显然要大于经济景气时期的影响力。

渝地区的火锅是不少人日常的美食,新《食品安全法》实施后,陆续有一些火锅店因回收利用老油被处罚。

10月19日,资阳市安岳县人民法院审理的该市食药领域的首例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中,一火锅店因炼制回收油利用被诉,代理律师辩称老油是巴蜀火锅的技术传承,回收油不能简单等同“地沟油”,且该案中的回收油经检测无禁止性物质。

但法院认为,火锅店的行为属“地沟油”犯罪,回收油未检出禁止性物质并不代表其属于可食用的添加剂,而是具有较强的危害性。最终,在一审判决中,火锅店老板、厨师及两名服务员均因犯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获刑,火锅店老板还被判令支付10倍赔偿金67万余元。

↑火锅(资料图,图据东方IC)

炼制回收油供顾客食用

火锅店两年获利6万多

今年3月,资阳市安岳警方接食药部门移交的线索,对安岳县粥底打渔人家精品鱼火锅店涉嫌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进行立案侦查。

经查,2011年12月,陈某英以加盟遂宁市打渔人家餐饮服务有限公司的方式,在安岳县城开设安岳县粥底打渔人家精品鱼火锅店,并雇佣张某学为该店厨师,雇佣张某英、姚有均为该店服务员。2012年9月至2018年3月,陈某英在经营打渔火锅过程中,安排张某英、姚某均将顾客吃剩的锅底内的油脂回收至厨房,由厨师张某学对废弃油脂进行过滤、冲洗、沉淀、熬制,制作成“地沟油”,并将该“地沟油”与从遂宁市打渔人家公司购进的油按1:1比例勾兑。顾客点餐后,两服务员将勾兑好的混合油舀入火锅锅底,端上餐桌供顾客食用。

后经查明,2016年1月至2018年3月,安岳县粥底打渔人家精品鱼火锅店从遂宁市打渔人家公司购进油72桶,每桶90斤,现场扣押未使用的油270.2斤。以红锅每锅用油3.7斤,每锅锅底售价20元计算,销售的锅底价款共6.7万余元。

↑火锅(资料图,图据东方IC)

律师称老油是火锅技术传承

法院认定属“地沟油”犯罪

在庭审中,陈某英的代理律师辩称,老油是巴蜀火锅的技术传承,回收油不能简单等同于地沟油,火锅店回收油是在相对安全的环境中完成,且检测结果也无苏丹红等有毒有害的禁止性物质。

但合议庭在评判后认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依法严惩“地沟油”犯罪活动的通知》的规定,“地沟油”犯罪,是指用餐厨垃圾、废弃油脂、各类肉及肉制品加工废弃物等非食品原料,生产、加工“食用油”,以及明知是利用“地沟油”生产、加工的油脂而作为食用油销售的行为。本案4名被告人使用餐厨垃圾加工炼制回收油后通过火锅销售给顾客食用,其行为属地沟油犯罪,应按照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相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而关于本案所涉火锅店回收油的社会危害性问题。法院认为,4名被告所销售的加工回收地沟油中,虽然公诉人提供的检验报告未检出苏丹红等7类禁止性物质,但并非未检出7类物质地沟油就属于可食用的食品添加剂,4名被告在长达两年中使用餐厨垃圾炼制回收油给顾客食用,具有较强的社会危害性。

↑庭审现场(图由法院提供 )

火锅店4人均获刑

老板还被判令赔偿67万

在庭审结束后,安岳县人民法院当庭作出一审宣判。

法院认为,食品餐饮经营者应当依法诚信经营,并确保食品安全,否则将承担严厉的法律后果。被告人陈某英、张某学、张某英、姚某均使用餐厨垃圾加工炼制回收油后通过火锅销售给顾客食用,其行为已构成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且系共同犯罪,应予惩处。此外,陈某英、张某学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是主犯;张某英、姚某均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作用,是从犯,予以从轻处罚。

最终,法院根据被告人的认罪态度等作出一审判决:

因犯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陈某英、张某学、张某英、姚某均分别被判处一年六个月至二年六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四人也分别缓刑二年至四年不等,并处5000元至2万元不等的罚金。

此外,还判令追缴陈某英的违法所得6.7万余元,陈某英在判决生效后10日内支付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起诉人安岳县人民检察院赔偿金67万余元,并在安岳县广播电视台、资阳日报上对安岳县粥底打渔人家精品鱼火锅的消费者连续三日公开赔礼道歉。同时,四被告人在缓刑考验期内禁止从事食品生产、销售等经营活动。

吴霜雪 成都商报记者 姚永忠

编辑 唐欢

渝地区的火锅是不少人日常的美食,新《食品安全法》实施后,陆续有一些火锅店因回收利用老油被处罚。

10月19日,四川省资阳市安岳县人民法院审理的该市食药领域的首例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中,一火锅店因炼制回收油利用被诉,代理律师辩称老油是巴蜀火锅的技术传承,回收油不能简单等同“地沟油”,且该案中的回收油经检测无禁止性物质。

但法院认为,火锅店的行为属“地沟油”犯罪,回收油未检出禁止性物质并不代表其属于可食用的添加剂,而是具有较强的危害性。最终,在一审判决中,火锅店老板、厨师及两名服务员均因犯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获刑,火锅店老板还被判令支付10倍赔偿金67万余元。

炼制回收油供顾客食用,火锅店两年获利6万多

今年3月,资阳市安岳警方接食药部门移交的线索,对安岳县粥底打渔人家精品鱼火锅店涉嫌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进行立案侦查。

经查,2011年12月,陈某英以加盟遂宁市打渔人家餐饮服务有限公司的方式,在安岳县城开设安岳县粥底打渔人家精品鱼火锅店,并雇佣张某学为该店厨师,雇佣张某英、姚有均为该店服务员。2012年9月至2018年3月,陈某英在经营打渔火锅过程中,安排张某英、姚某均将顾客吃剩的锅底内的油脂回收至厨房,由厨师张某学对废弃油脂进行过滤、冲洗、沉淀、熬制,制作成“地沟油”,并将该“地沟油”与从遂宁市打渔人家公司购进的油按1:1比例勾兑。顾客点餐后,两服务员将勾兑好的混合油舀入火锅锅底,端上餐桌供顾客食用。

后经查明,2016年1月至2018年3月,安岳县粥底打渔人家精品鱼火锅店从遂宁市打渔人家公司购进油72桶,每桶90斤,现场扣押未使用的油270.2斤。以红锅每锅用油3.7斤,每锅锅底售价20元计算,销售的锅底价款共6.7万余元。

律师称老油是火锅技术传承,法院认定属“地沟油”犯罪

在庭审中,陈某英的代理律师辩称,老油是巴蜀火锅的技术传承,回收油不能简单等同于地沟油,火锅店回收油是在相对安全的环境中完成,且检测结果也无苏丹红等有毒有害的禁止性物质。

但合议庭在评判后认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依法严惩“地沟油”犯罪活动的通知》的规定,“地沟油”犯罪,是指用餐厨垃圾、废弃油脂、各类肉及肉制品加工废弃物等非食品原料,生产、加工“食用油”,以及明知是利用“地沟油”生产、加工的油脂而作为食用油销售的行为。本案4名被告人使用餐厨垃圾加工炼制回收油后通过火锅销售给顾客食用,其行为属地沟油犯罪,应按照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相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而关于本案所涉火锅店回收油的社会危害性问题。法院认为,4名被告所销售的加工回收地沟油中,虽然公诉人提供的检验报告未检出苏丹红等7类禁止性物质,但并非未检出7类物质地沟油就属于可食用的食品添加剂,4名被告在长达两年中使用餐厨垃圾炼制回收油给顾客食用,具有较强的社会危害性。

庭审现场 法院提供

火锅店4人均获刑,老板还被判令赔偿67万

在庭审结束后,安岳县人民法院当庭作出一审宣判。

法院认为,食品餐饮经营者应当依法诚信经营,并确保食品安全,否则将承担严厉的法律后果。被告人陈某英、张某学、张某英、姚某均使用餐厨垃圾加工炼制回收油后通过火锅销售给顾客食用,其行为已构成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且系共同犯罪,应予惩处。此外,陈某英、张某学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是主犯;张某英、姚某均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作用,是从犯,予以从轻处罚。

最终,法院根据被告人的认罪态度等作出一审判决:

因犯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陈某英、张某学、张某英、姚某均分别被判处一年六个月至二年六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四人也分别缓刑二年至四年不等,并处5000元至2万元不等的罚金。

此外,还判令追缴陈某英的违法所得6.7万余元,陈某英在判决生效后10日内支付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起诉人安岳县人民检察院赔偿金67万余元,并在安岳县广播电视台、资阳日报上对安岳县粥底打渔人家精品鱼火锅的消费者连续三日公开赔礼道歉。同时,四被告人在缓刑考验期内禁止从事食品生产、销售等经营活动。

(来源:成都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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