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红奶茶花1个亿打假7000家山寨店”,受到多方关注。17日,报道中提到的奶茶品牌“鹿角巷”@TheAlley鹿角巷 发微博发布声明,表示“对商标注册细则不详,让假店钻了法律空档”,对此深表歉意。
< class="pgc-img">>@央视财经 消息,喜欢喝奶茶的赵羽,先后投资90万元加盟了一家知名品牌奶茶店,但奶茶的口味却被很多顾客质疑,客流量越来越少。一年多后,赵羽赔了130多万。某日,她接到了一个电话,被告知自己和7000多个加盟商一样被骗了,开的是“假店”。
正规茶饮品牌的负责人告诉记者,2017年初开了第一家店后,品牌方在当年的9月份开始申请注册餐饮服务类商标。在这期间,山寨门店的开店速度远远大于正版店铺。“最夸张的时候我们全国只有114家直营店,假的店有7000多家。当取得商标以后,进行一个打假和拆除招牌的行动。经济成本的话,就达到了一个亿左右。”
< class="pgc-img">>来源:@中新经纬、@央视财经
年来,鹿角巷、喜茶、茶颜悦色、奈雪的茶等网红奶茶店迅速崛起,奶茶已成为年轻人的“社交货币”。网红奶茶店风靡之时,冒牌假店也如雨后春笋般出现在大街小巷。在安徽合肥仅有一家正牌门店的鹿角巷奶茶,最近将合肥的24家山寨奶茶店告上了法庭。
8月24日,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从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获悉,日前该院对“鹿角巷”著作权案作出一审判决,要求被告24家奶茶店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并各赔偿原告邱茂庭(广州)餐饮管理有限公司16000元至20000元不等的经济损失。
合肥唯一一家鹿角巷正牌门店。 图片来自网络
一次性告24家冒牌奶茶店
合肥高新区法院法官助理王颖告诉澎湃新闻,此案原告邱茂庭(广州)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称其经“鹿角巷”品牌创始人邱茂庭许可,合法使用邱茂庭名下所有“鹿角巷”系列作品。
原告认为,被告24家奶茶店未经许可,在店面门头、产品包装上使用“鹿角巷”名称及美术作品,从而误导了消费者,侵害了原告的著作权,损害了原告的合法权益。原告要求被告立即停止侵权,并各赔偿其经济损失和维权合理开支3万元。
庭审中,原告邱茂庭餐饮公司出具了“鹿角巷”系列作品著作权作品登记证书、作品创作手稿、创作思路等证据。
法院经审理对此案作出一审判决,要求被告24家奶茶店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并各赔偿原告邱茂庭餐饮公司16000元至20000元不等的经济损失。
南京一家鹿角巷山寨店。图片来自网络
网红品牌忙打假
并非只有安徽合肥才有“鹿角巷”山寨店,这也并非鹿角巷为打击山寨而打的第一个官司。
澎湃新闻记者查询发现,仅江苏南京就有108家以“鹿角巷”名义营业的奶茶店,而鹿角巷在南京的正牌门店仅两家,真假店比例为1:54。
从2018年7月到现在,鹿角巷在大陆市场的正牌门店从11家猛增至135家。品牌创始人邱茂庭曾对媒体表示,正牌门店开店速度如此之快,是被山寨店逼的。
把成批的山寨店告上法庭,是鹿角巷在这场维权反击战中的典型战术。
8月24日,鹿角巷大陆地区品牌总经理谭力向澎湃新闻记者透露,其团队于2018年9月开始全国性打假维权。经其律师团队统计,截至目前,全国有7000多家“鹿角巷”山寨店,团队已完成4000多家山寨店的取证工作,并对其中1700多家提起诉讼。
谭力称,目前全国各地法院已对其团队提起诉讼的1000多家山寨店侵权案分别作出判决,其团队全部胜诉。
“很多假店开的位置和装修都很低端,使用的食材也是次品,对我们(品牌)伤害很大。”谭力表示,山寨店还会影响正牌门店营业额,为了保护品牌,其团队会将打假进行到底。
假“鹿角巷”之争 著作权人认定成关键
“鹿角巷”创立于2014年,以一款黑糖珍珠鲜奶打开市场,迅速成为时下年轻人追捧的“网红”品牌的“鹿角巷”频遇山寨危机。
据此前媒体报道,截至7月中旬,中国大陆市场正规鹿角巷店铺有11家,山寨店铺就已经有500家。
南都记者在天眼查看到,“鹿角巷”是台湾奶茶品牌,邱茂庭是其品牌创始人。
原告邱茂庭公司在庭审中诉称,该公司经“鹿角巷”系列作品的创作人邱茂庭授权,可以在茶类与奶类饮品产品上排他性地使用“鹿角巷”系列作品,并可以对任何侵犯上述作品著作权的行为采取维权行动。因前述作品设计独特新颖深受消费者喜爱,印有该作品的产品投放市场后取得了极好的市场业绩,成为奶茶饮品行业中的知名品牌。被告麋鹿港饮品店未经原告及邱茂庭许可,擅自在店铺装潢及产品包装上使用“鹿角巷”系列作品,侵权产品大量流入市场,侵犯了原告享有的“鹿角巷”系列作品著作权并构成不正当竞争。
被告麋鹿港饮品店答辩称,邱茂庭不是“鹿角巷”图案的著作权人,案外人尹燕在先创作并在先使用了“鹿角巷”图案,尹燕创作并使用的时间均明显早于邱茂庭,《作品登记证书》不能作为认定著作权的依据,原告无权提起诉讼。原告作品中的雄鹿形象、中文字体、英文单词均不存在艺术加工和创作,不具独创性,并不属于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此外,原告和邱茂庭都不是市场上奶茶店的经营主体,与被告不存在竞争关系,“鹿角巷”品牌也不具有知名度,被告经营未对原告造成影响,不构成不正当竞争。被告经营时间短,规模小,原告要求的赔偿金额也没有事实依据。
庭审中,原告邱茂庭公司与被告麋鹿港饮品店针对著作权人认定展开激烈辩论,并提供各自的《著作权登记证书》来证明自己才是“鹿角巷”著作权人。由于用于证明“鹿角巷”著作权最早使用时间的证据尚需庭后进一步核实,审判人员宣布休庭,另行择期进行宣判。
据了解,邱茂庭公司已在厦门起诉数十家企业侵犯其著作权,本案是该系列案中的一件。
“网红经济”纠纷多发 亟需规范
“鹿角巷”系列纠纷是当前“网红经济”的一个缩影。厦门作为全国知名的“网红城市”,不仅拥有“鹿角巷”、“喜茶”等全国性的网红品牌入驻,也诞生“泰芒了”、“泡面小食堂”等许多本土网红品牌。
值得关注的是,网红经济还存在知识产权保护措施不足的问题,一些网红经营者没有著作权登记、没有商标注册,就急于扩张发展加盟商,品牌纠纷易发多发。
据厦门市思明区法院院长刘新平介绍,当初网红经济还处于快速发展阶段,市场规模在短期内急剧膨胀,一些网红经营者知识产权保护意识不强、实际经营经验不足,经营管理混乱,亟需规范。为此,刘新平认为,网红品牌经营者要提高知识产权意识,从著作权、企业字号、商标等多个角度多维保护自己的品牌。
厦门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丁丽瑛认为,数字化时代给著作权认定增加难度,因此创作者、经营者要提高存证意识,应该通过多种方式和证据来表明自身的著作权人身份。在遇到纠纷时才有充分的证据维护自身利益。
南都记者了解到,这场庭审也是全国法院系统首次通过5G进行庭审直播的活动。
厦门是全国首批5G商用城市之一,而思明区法院已实现审判法庭5G信号全覆盖。因为5G技术的支持,即使在手机端也能360度观看庭审。据厦门移动网络部孙立杰博士介绍,本次直播的法庭有设置VR摄像头,可以360度拍摄现场画面,同时通过5G网络上传终端后,网友可通过手机观看全景视频。
采写:南都记者 刘嫚 通讯员 杨长平 李缘缘
摄影:唐光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