饮包间装修设计的效果是决定消费者是否进行消费的关键点之一,餐饮包间在众多餐饮项目中占有重要的核心位置。其经营定位的水平决定了餐饮的市场价值走势,而会所餐饮设计对日常经营有相当重要的影响。今天领贤商业设计院就来讲讲会所餐厅包间的设计要点。
< class="pgc-img">>营业面积较大的餐馆都会增加贵宾包间的数量加以利用,并提高包间的设计质量。把控消费者心理非常重要,消费者都渴望有一个优越的就餐氛围环境,人群密集的环境非常吵闹,是消费者不能接受的包间体验。服务接待通常占消费体验的重要环节,从接待到进入包间全程需要让消费者感到舒适,来彰显餐厅对消费者的重视。还有政府、公务人员也是会所餐饮行业中的主要客户,他们为了避免造成负面影响,更倾向于在包间消费,这种状况在小城市更为明显。大中型酒楼最好还需要设计一个能容纳上百人就餐的多功能宴会厅,可以兼顾到婚礼宴席及商务会议用餐。
< class="pgc-img">>如果将贵宾包间设计安排在大厅之中,是很不科学思路,包间中的客人进入或离开可能会影响餐馆其他客人的就餐注意力,降低了氛围体验;另一方面,包间客人所希望拥有的私密性也大打折扣,所以分设包间区域和餐馆大门的入口就显得非常有必要,设计前需要考虑到这一点。包间区域中,服务通道与客人通道分开设计十分关键,频繁的交叉会会降低服务的品质,还会给健康、卫生的食品带来不必要的影响,更不利于地毯等硬件设备的保养。通道的设计应满足通畅、便捷、安全的要求,不能过分追求餐位数量的最大化。
监督执纪要点】
认定违规出入私人会所,关键是准确界定私人会所。党员干部违规出入私人会所接受宴请等活动安排的,属于一个违纪行为同时触犯两个以上纪律条款,应依照处分较重、最能体现行为性质的条款定性处理。如果违规出入私人会所搞团团伙伙、结党营私等非组织活动甚至违法行为的,不仅要认定违规出入私人会所问题,还要对其他违纪违法行为分别进行认定。对党员干部出入具有私人会所性质场所的,一般不宜直接适用《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九十三条“违反有关规定出入私人会所”相关条款处理,可考虑适用第九十二条“接受、提供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或者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安排”等相关条款处理。
【基本案情】
2016年年初,私营企业主王某将其位于某小区的私人住宅装修后,作为不对公众开放、只为其生意伙伴及少数党员领导干部等特定人群提供餐饮休闲服务的具有私人会所性质的接待场所。2018年上半年至2018年中秋节前后,某市人社局党组书记、局长刘某先后4次在该场所接受王某组织的宴请,相关费用4000元均由王某承担。最终,刘某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免职处理,违纪钱款予以收缴。
【定性量纪】
本案中,对刘某违纪行为的认定,主要考虑以下方面:
一是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据查,刘某先后4次接受王某在具有私人会所性质的场所组织的宴请,饭菜、酒水等费用均由王某承担,消费共计4000元,就餐前后刘某未支付任何费用。虽未发现刘某存在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为王某及其经营的企业谋取利益或提供便利等问题,但王某企业业务范围与刘某职权紧密相关,存在影响其公正执行公务的可能。
二是在“一桌餐”场所吃喝,存在规避监督的主观故意。据王某自述,其“一桌餐”场所主要用于“招待生意伙伴或个别领导干部喝茶、吃饭、喝酒”,“领导干部愿意来我这儿,也就是图个说话方便、随意自在,时间上也比较自由。外面的饭店人多,又什么人都有,没有来我这里舒服”。刘某也承认,选择在该场所就餐,主要是因为“每次就是我们几个朋友,比较方便,不像外面的饭店人来人往惹人注意”,“不可能有陌生人进去”。综上,刘某存在规避监督的主观故意,应从严查处,引导党员领导干部牢固树立主动接受监督和约束的自觉。
本案在处理时,考虑到刘某身为党政机关部门“一把手”,身处关键岗位、肩负关键职责,却顶风违纪,在党的十九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在具有私人会所性质的场所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应从严处理。鉴于其积极配合纪律审查,如实说明本人违纪事实,依据2015年《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八十六条等规定,作出上述处理。
【以案释义】
通过上述案例,对实践中有关重点疑点问题进行辨析释义,以澄清模糊认识,准确把握实质,精准定性处理。
一是对私人会所或具有私人会所性质的场所应如何把握?
党的十八大以来,在查办相关违纪违法案件过程中发现,一些党员领导干部经常在私人会所或具有私人会所性质的场所搞吃喝聚会,甚至搞权钱交易、权色交易等,严重影响党风政风,带坏了社会风气,群众反映强烈。针对这一问题,2013年12月,中央纪委、中央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印发《关于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严肃整治“会所中的歪风”的通知》,明确要求党员领导干部作出“不出入私人会所”的承诺。2014年5月,中央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关于进一步整治“会所中的歪风”的通知》明确指出,“党员领导干部不出入私人会所是指,党员领导干部不得出入实行会员制、只有会员才能出入的会所或不向公众开放、只对少数人开放的餐饮服务、休闲娱乐、美容健身等场所”。
在监督执纪实践中,判断是否属于私人会所,不限于改变历史建筑、公园等公共资源属性设立的高档餐饮、休闲、健身等场所,不以是否高档、花费多少来区分,还要结合是否实行会员制、只有会员才能出入,是否不对外开放、只对少数特定人员开放等情况,综合研判、实事求是精准认定。特别是对人为规避监督,费尽心机变换场所名称和外在形式,用于向特定对象提供餐饮、娱乐活动,以实现感情投资、利益勾兑、拉帮结伙的意图,由此出现的一些变相的、隐蔽性较强的接待场所,可视情认定为私人会所或者具有私人会所性质的场所。党员干部出入上述场所,如果场所属于私人会所的,应认定为违规出入私人会所行为,适用《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九十三条处理。如果场所难以认定为私人会所但具有私人会所性质的,可根据行为人的其他违纪情形认定违规行为,如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等,适用《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九十二条等相关条款作出处理,出入具有私人会所性质场所作为量纪情形予以考量。需要注意的是,认定私人会所,应把握党员干部出入私人会所的违规性与危害性,不能简单机械地认为凡是不对外开放的场所就一定是私人会所。现实中,一些餐饮、娱乐等场所,如单位内部食堂,虽然不对外开放、主要供少数人使用,但往往是出于工作考虑或管理因素,一般不宜认定为私人会所或者具有私人会所性质的场所。
实践中,一些单位、企业或个人将高档小区住宅、别墅等改造为不对外公开营业、仅为少数特定人员提供餐饮娱乐服务的场所,一般在同一时间段内只接待一批次客人,此类场所被称为“一桌餐”场所。有的“一桌餐”不是简单的吃喝问题,容易滋生请吃吃请、权钱交易、官商勾结等“四风”和腐败问题,形成官商各取所需的“小圈子”,可认定为私人会所;有的可认定为具有私人会所性质的场所。需要注意的是,有些聚餐形式上类似“一桌餐”,但没有违规情形的,在监督执纪实践中应实事求是把握,防止泛化倾向。
二是对党员干部违规出入私人会所问题应如何定性把握?
私人会所只对少数人开放,具有隐蔽属性,组织和群众难以监督,容易滋生“四风”甚至腐败问题,党员干部出入此类场所危害极大。因此,相关规定明确,党员干部不能违规出入私人会所。党员干部除开展监督检查、执法检查等因公需要出入外,无论是否花费公款、是否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均不得出入该类场所。
鉴于私人会所一般都具有餐饮服务、休闲娱乐、美容健身等功能,党员干部违规出入私人会所,在场所内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或者健身、娱乐等活动安排,或者违规组织、参加用公款支付的宴请、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的,属于竞合情形,一个违纪行为同时触犯两个以上纪律条款,应适用处分较重、最能体现行为性质的条款定性处理。其中,宴请或者其他活动安排由管理和服务对象私款支付的,应适用处分较重、最能体现行为性质的条款,即《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九十三条,认定为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出入私人会所,同时具有接受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的情节。宴请或者其他活动安排由公款支付的,应适用处分较重的条款,即《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一百零三条处理,认定为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组织、参加用公款支付的宴请、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问题,其违规出入私人会所的情节在量纪时应予考量。
此外,如果党员领导干部违规出入私人会所,在场所内搞团团伙伙、结党营私等非组织活动,或者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或者出现赌博、嫖娼等行为的,属于同时存在多个违纪行为,不仅要认定违规出入私人会所,还要对其他违纪违法行为分别进行认定。(山西省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案件审理室)
民晚报讯(记者 杨洁)7月10日,嘉定区“文明餐饮”主题宣传活动暨深入推广“公筷公勺”专项行动启动仪式在南翔印象城举行。
图说:启动仪式现场。主办方供图(下同)
嘉定区深入推广“公筷公勺”专项行动,由区精神文明办牵头,联合区市场监管局,会同相关职能部门,推出“八个一”务实举措,即:制定一个服务规范、发布一个行业倡议、订制一批公筷公勺、开展一轮集中宣传、组织一轮宣讲培训、开展一次主题班会、开展一轮联合巡访、打造一批示范实践点,全方位、多渠道深入推广“公筷公勺”理念,引导全社会践行“公勺公筷、文明用餐”的健康饮食方式,鼓励市民做餐桌文明的倡导者、实践者和推动者。
仪式现场发布了《嘉定区餐饮单位公筷公勺服务规范》和《嘉定区餐饮单位制止浪费管理规范》。作为全市首个深入推广使用“公筷公勺”、规范餐饮单位服务行为和文明礼仪的服务规范,《嘉定区餐饮单位公筷公勺服务规范》根据不同餐饮单位的规模和特点,制定不同就餐场所公筷公勺服务规范,明确配置数量、摆放指南、存放消毒等要求,引导餐饮单位规范配备、规范使用,加强宣传引导,并作为企业自查、行业督查的参考依据。
启动仪式上,南翔印象城、上海古猗园餐厅等4家“文明餐饮”示范实践点接受授牌,并作“公筷公勺”“光盘行动”服务承诺。活动向农村自办酒会所赠送了“公筷公勺”套装。由街镇市场所、卫生监督所、市民巡访志愿者、“小爱小嘉”劝导队组成“2+2”四支队伍的“嘉食尚”巡访宣传队成立,常态化开展巡查工作,督促餐饮单位落实公筷公勺服务规范,并将落实情况纳入餐饮单位食品安全社会公示内容。仪式结束后,“嘉食尚”督查队代表为酒店宾馆、老字号饭店、商圈餐饮单位、农村会所办宴点和市民群众开展了一场“餐饮单位文明用餐服务规范”微宣讲。
今年以来,嘉定区以深入推广“公筷公勺”为抓手,建立协同工作机制,助推文明餐饮工作落地见效。将“公筷公勺”作为文明培育“关键小事”常抓不懈,制作系列短视频“我嘉文明唱出来”《食尚在嘉》、公益广告《嘉“食”尚·“筷”行动》、H5小游戏、海报等宣传产品。联合区中心医院和区融媒体中心,推出文明餐桌行动“医生说”推文,解读使用公筷公勺对健康的益处;发布新一版公筷公勺公益海报、台卡和桌贴,推动在全区餐饮企业和单位食堂等场所广泛张贴;结合“礼乐嘉定 行之有礼”品牌打造,发布“美”时“美”刻文明实践服务菜单,组织文明餐饮志愿宣讲队,通过各类活动载体,向餐饮单位和社会公众宣讲使用公筷公勺的意义,杜绝病毒传染,确保饮食卫生;规范全区105家农村会所公筷公勺配置和卫生标准,倡导使用“一人一公筷(勺)”,或“一菜一公筷(勺)”,各取所食,不互相夹菜,为农村地区红白喜事自办酒营造良好的用餐环境,进一步巩固拓展全国文明城区创建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