了烘托气氛,这家饭店放礼炮,没想到招来了民警,还换来500元处罚。
5月18日中午12点,临河区公安局东环路派出所民警在社区走访时,听到山河湾附近响起了放炮声,声音震天响。民警顺着炮声寻找,发现是该小区西门一家新开业的饭店为了吸引顾客而燃放礼炮。
根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42条第二款的规定,民警对该饭店的负责人王某某处以500元罚款。
《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 》第四十二条: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时间、地点燃放烟花爆竹,或者以危害公共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的方式燃放烟花爆竹的,由公安部门责令停止燃放,处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
巴彦淖尔日报社全媒体记者 贾君莲
通讯员 王永光
日,贵阳市消防救援支队经开大队
执法人员依法对位于贵阳市
经济技术开发区黄河路一家
名为“迎松寨”的餐饮店
进行群众举报投诉现场核查
< class="pgc-img">>经核查发现“迎松寨”餐饮店
已经开始正式营业
且存在未向消防救援机构
申请开业前消防安全检查
擅自投入使用、营业的问题
< class="pgc-img">>违反了《贵阳市消防条例》
第二十三条第一款之规定
根据《贵阳市消防条例》第四十条之规定
现决定对迎松寨餐饮店
给予责令停产停业
并对迎松寨餐饮店经营者
处罚款人民币伍仟元整的行政处罚
< class="pgc-img">>阳阳小课堂
公众聚集场所为何需要
消防救援机构许可投入使用
消防开业前安全检查手续是为了确保建筑或场所在火灾等紧急情况下能够保持安全,并避免火灾引发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同时消防开业前安全检查手续可以让消防部门对建筑或场所的消防设施、消防通道、装修材料、防火分隔及消防产品等相关消防设备器材进行现场核查和检测,确保其符合消防安全标准和规定。如果场所未办理消防开业前安全检查手续就投入营业,消防部门就无法对其在开业前的消防安全条件进行监管,无法确保该场所的安全疏散、装修材料、防火分区、防烟排烟及消防产品是否符合消防要求,一旦该场所发生紧急情况,会造成严重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贵阳消防提示您:各位市民要严格遵守消防法律法规,重视消防安全,积极排查并消除身边火灾隐患,如发现火灾隐患和消防安全违法行为,请拨打12345举报火灾隐患,共同营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源:银川新闻网
银川新闻网讯(记者 寇莉苹)1月11日,记者从银川市金凤区综合执法局了解到, 1月10日,银川市金凤区综合执法局接到投诉:塔渠街与六盘山路交叉路口一家餐厅于1月8日晚11时左右肆意燃放烟花爆竹,时间长达半小时左右,严重影响居民休息。对此,银川市金凤区综合执法局安排执法队员进行调查处理。
经调查,1月8日晚11时左右,为庆祝餐厅开业,餐厅老板姜某某指使员工张某某在餐厅门口燃放烟花爆竹长达半小时,严重影响了周边市民的休息和生活,市民进行了网上投诉。随后,银川市金凤区综合执法局长城中路街道执法队员联合辖区派出所民警现场向餐厅负责人宣讲《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宁夏回族自治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等关于燃放烟花爆竹的法律条例,派出所民警对该家餐厅负责人姜某进行了严厉批评教育,并对餐厅员工张某某的违法行为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进行了罚款处理。
自进入新年后,银川市金凤区综合执法局对“烟花爆竹禁燃区域”巡防管控,动员沿街单位、商户利用电子显示屏、广告牌,播放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标语宣传。同时,采取巡查联合执法,每天对沿街商户进行不少于三遍巡查,一经发现立即联合公安、市场监督、街道等单位进行联合执法,共发现违法销售烟花炮竹行为2起,共收缴各类烟花炮竹4箱。
对此,银川市金凤区综合执法局还将持续拉网式沿街逐巷进行排查涉及烟花爆竹的非法违规行为。银川市金凤区综合执法局工作人员提醒广大市民:春节期间是燃放烟花爆竹的高峰期,请广大市民自觉遵守政府关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相关规定,维护城市环境 ,让蓝天更蓝,空气更清烦。
【责任编辑:李凤】
本文来自【银川新闻网】,仅代表作者观点。全国党媒信息公共平台提供信息发布传播服务。
ID:jrt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