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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伙生意

来源:餐饮加盟
作者:小吃加盟·发布时间 2025-10-13
核心提示:伙开餐厅会有什么风险?合伙开餐厅会有风险吗?很多餐厅在经营过程中都是以合伙企业的方式共同经营的,但由于合伙企业是属于非法

伙开餐厅会有什么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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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伙开餐厅会有风险吗?很多餐厅在经营过程中都是以合伙企业的方式共同经营的,但由于合伙企业是属于非法人组织,因此倘若经营失败或者在经营过程中产生一定的债务,投资人将会要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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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市六届人大二次会议第0489号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函

马琴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临街餐饮门店油烟治理的建议》(第0489号)收悉,衷心感谢您对市场监管工作的关注和建议。经与市规划自然资源局、市住房城乡建委、市生态环境局共同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餐饮类经营主体的登记、许可法定要求

您在建议中提及的以火锅、烧烤、江湖菜等形式经营的主体,在商事登记注册中,其经营范围均属于“餐饮服务”的范畴。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餐饮服务”属于经营主体登记注册的后置许可事项,即,经营主体先办理营业执照取得身份,再凭营业执照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取得行业准入许可,经营主体取得《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后,方可从事餐饮服务活动。目前,《营业执照》及《食品经营许可证》的办理机关均为市场监管部门,但审核职责属于不同的业务处(科)室,具体办理流程及法定依据如下:

(一)营业执照办理。申请人根据《公司法》《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市场监管总局《提交材料规范》的规定,向登记机关提交主体准入的申请材料,登记机关依法对申请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对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确认并登记、颁发营业执照。

(二)食品经营许可办理。经营主体根据《食品安全法》《食品经营许可和备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向登记机关提交包含营业执照在内的行业准入申请材料,登记机关依法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对需要核实的内容进行现场核查后,作出是否准予行政许可的决定。

二、营业执照核定、食品经营许可与大气污染防治管理的关系

油烟、异味、噪音扰民投诉多、社会关注度高,如您在建议中指出,临街餐饮门店一方面可以对拓展就业渠道、盘活社区经济、丰富居民生活起到重要作用,另一方面,却可能因为产生油烟异味等后果对周边居民的正常生活造成困扰,同时,行政管理机关若简单以处罚、责令关闭的方式对涉事经营主体予以处理,难免引发后续纷争,带来较大的社会治理成本

2019年,我局曾就此问题致函市司法局,市司法局《关于对将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一条禁止性规定纳入餐饮服务许可审查范围的复函》明确答复:“将《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一条禁止性规定和《重庆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六十三条禁止性规定纳入许可审查范围,变相增加了食品生产经营许可的准入条件,提高了经营主体进入食品生产经营市场的门槛,是明显违反上位法规定的。”“油烟、异味、废气等大气污染防治相关法律、地方性法规设定的这些条件,不应纳入食品经营行政许可的审查范围。”“只要申请人的申请符合《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四项的要求,行政机关通过现场核查认为符合条件的,就可以予以许可。”同时,“建议相关行政机关通过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加强大气污染防治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等方式,引导经营主体加强自律,合法经营,共同做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

2023年,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违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典型案例的通报(第六批)》(发改办体改〔2023〕780号)中的案例3,认定福建漳州东山县市场监管部门将油烟、噪音排放等情况检查合格作为办理餐饮类经营主体营业执照登记注册前置条件的行为,属于违规设置经营主体准入前置条件,违反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要求的违规行为。

综上,可以看出,市场监管部门在办理餐饮类经营主体的登记注册、食品经营许可时,并未获得对该类主体是否涉及违反大气污染防治法的禁止性规定进行审查的法定授权

三、目前开展的工作情况

近年来,我局立足职能职责,强化部门联动,与市生态环境局联合印发《关于建立餐饮服务项目联合监管协作机制的通知》(渝环〔2019〕177号),建立完善协作机制,积极配合做好餐饮油烟管理提示警示及治理工作:

(一)建立餐饮服务项目环境保护事项告知协作机制。各区县市场监管部门在受理营业执照申请阶段,向申请人发放《重庆市餐饮服务项目环境保护事项告知书》,明确法律规定、处罚依据、技术标准和备案报批路径,切实履行告知义务,既强化主体责任,也为申请人备案申请提供便利。

(二)建立餐饮服务项目监管信息沟通协作机制。市场监管部门定期将餐饮服务食品经营许可信息抄告给当地生态环境部门,便于生态环境部门将相关主体纳入重点监管视野,有针对性地加强监督检查。同时,两部门在日常独立监管活动中,如果发现相关经营主体存在违反营业执照办理、食品经营许可办理或污染防治设施强制性安装规定的,及时通报给对方单位,形成部门间监管联动。

(三)建立餐饮服务项目油烟治理合作机制。各区县生态环境部门与市场监管部门,定期召开餐饮油烟治理工作协调会,会商解决餐饮油烟扰民投诉热点难点问题。各区县市场监管部门积极配合生态环境部门对群众投诉强烈的与餐饮油烟问题有关的经营主体登记事项进行检查,涉及违法的,督促餐饮服务提供者限期整改,各自依照部门职责和相关法律法规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市市场监管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城乡建委将立足于完善行政便民惠民举措、优化法治营商环境、营造和谐包容社会风气、建设国际消费中心城市,扎实开展临街餐饮门店治理工作:

(一)优化告知程序及内容。将《重庆市餐饮服务项目环境保护事项告知书》(以下简称“告知书”)发放时间固定为营业执照办理申请阶段,并进一步细化告知内容,在告知书中对《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一条第二款及一百一十八条第二款等涉及大气污染防治的条文进行重点标注,并附各区县生态环境局联系方式,告知书一式两份,经申请人签字后由登记机关及申请人各留存一份,便于经营者直观掌握相关规定、便捷后续联络咨询。

(二)加大部门间信息共享力度。将原《食品经营许可证》办理完成后的部门间信息共享,提前至《营业执照》办理完成后即共享,同时,拓宽告知信息范围,将登记注册相关信息一并抄告给生态环境部门,便于其提前介入、指导经营者对进入餐饮经营环境依法进行装修、完成设施安装等筹备工作,降低后期整改几率。

(三)夯实住宅小区商住功能分离设计。全面落实2018年3月1日实施的《重庆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引导建设单位在方案设计时充分考虑商业部分建成后的经营业态,减轻对居住部分的影响,对住宅小区的商业与居住功能相对分离,鼓励将商业区集中布置或者按照商业内街布置,力争从源头上减少临街餐饮门店油烟对周边居民正常生活的影响。

(四)强化政策宣传引导。一是持续加强配合生态环境部门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重庆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引导力度,配合做好典型案例宣传工作,形成全民参与餐饮油烟防治、大气污染防治的良好氛围。二是强化对登记注册窗口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将前述告知书发放程序、方法进行多角度指导,做到对餐饮类经营主体后续许可、备案的耐心、规范引导。三是统一执法尺度,对餐饮类门店因油烟排放引发的行政处罚类案件进行归类梳理,依法对执法尺度标准进行统一。

(五)强化现有临街餐饮门店的整改工作。由生态环境部门、市场监管部门根据各自职能职责,共同推动物业服务企业单独或联合街道、社区,结合近年来投诉集中的地区,分片区、分类别敦促临街餐饮类门店在登记注册、油烟防治等领域依法依规经营,发现违法违规行为的,及时告知相关部门,根据具体情形联合整治执法。

此答复函已经唐英瑜局长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及时通过人大代表全渝通应用“代表议案建议功能模块”进行评价。再次感谢您对市场监管工作的关心和理解,也恳请继续对我们的工作给予帮助和支持。

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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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江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江北区餐饮油烟扰民突出问题整治攻坚工作方案的通知

江北府办〔2023〕18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为推进美丽江北建设,经区政府同意,现将《江北区餐饮油烟扰民突出问题整治攻坚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重庆市江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 9月27日

江北区餐饮油烟扰民突出问题整治

攻坚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推进美丽江北建设,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重庆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重庆市建筑管理条例》《重庆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的规定和《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放宽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条件的实施意见》(渝市监〔2021〕53号)的要求,进一步加强我区餐饮业源头管控,化解餐饮油烟扰民突出问题,结合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采取优化餐饮业规划布局,完善民用建筑专用烟道配套建设,规范餐饮住所选址等措施,加强源头管控;进一步规范餐饮经营行为,指导餐饮油烟、异味治理,调解矛盾纠纷,化解历史遗留问题,为美丽江北建设贡献力量。

二、工作原则

按照“管发展必须管环保、管生产必须管环保、管行业必须管环保”的原则,相关镇街,有关部门、单位要将餐饮油烟扰民问题,同步纳入建设发展和社会治理工作。

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原则,餐饮经营许可、主管、油烟监管等部门、单位要建立健全信息共享、综合监管、信用惩戒等协同监管机制。

按照“源头管控、减少存量”的原则,通过加强餐饮业规划布局、规范餐饮住所选址、完善专用烟道设计建设等源头管控措施,遏制餐饮油烟扰民问题增量;采取联合执法、规范经营行为、矛盾纠纷调解等措施减少餐饮油烟扰民问题历史存量。

按照“重点突破,分类治理”的原则,重点整治重复、多头投诉;达标治理历史遗留问题;指导新建、改建、扩建餐饮服务项目落实选址、经营、油烟废气治理有关要求。

三、整治措施

(一)加强源头管控

1.进一步优化餐饮业规划布局。优化商住比例,住宅小区的商业与居住功能相对分离,将商业集中布置或者按照商业内街布置,减少“邻避”矛盾纠纷。

2.规范专用烟道建设使用。完善民营建筑专用烟道配套建设,强化专用烟道使用管理和日常养护,确保餐饮油烟、异味高空排放,对于专用烟道违法违规建设被依法责令拆除,跑风漏气被责令停用整改的,要同步整治餐饮住所登记、经营以及餐饮油烟、异味排放等问题,减少油烟、异味扰民投诉。

3.加强餐饮业许可选址管理。加强餐饮业住所登记、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等环节管控,指导督促餐饮项目落实住所登记申报承诺制,加强餐饮住所申报登记事项监督管理,引导餐饮经营者选址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分类规范整治

1.整治油烟扰民历史遗留问题。对2016年1月1日前已建成的餐馆存在油烟扰民问题的,采取油烟、异味达标治理措施;对2016年1月1日起已建成的餐馆存在烟扰民问题且有专用烟道的,指导其采取措施实现油烟、异味达标排放;无专用烟道且无法整改加装的,依法依规进行处理,同时告知房屋业主、招商单位等餐饮项目选址准入要求。

2.规范餐饮经营行为。一是加强餐饮经营者和房屋业主经营行为的监督管理,整治无证照经营等行为;二是规范餐饮业占道经营、露天烧烤行为,整治占道经营、露天烧烤引起的油烟扰民问题;三是指导督促餐饮经营者落实油烟废气治理主体责任,整治无专用烟道排放油烟、异味,无油烟、异味净化设施,不落实油烟净化设施养护要求,油烟、异味超标排放等问题。

(三)化解矛盾纠纷

针对群众餐饮油烟投诉,一是标本兼治,同步整治油烟异味排放、餐饮住所选址、专用烟道建设使用、餐饮经营行为等问题;二是采取“服务+执法”措施,第一时间核实投诉情况,帮扶指导责任单位主动整改问题,依法督促有关责任单位履行主体责任;三是维护社会稳定,加强群众矛盾纠纷调解,减少负面因素。

四、责任分工

区生态环境局牵头开展餐饮油烟扰民突出问题整治工作,指导餐饮油烟、异味废气治理工作;负责整治油烟、异味超标排放等问题;落实餐饮油烟执法赋权工作;会同区政府督查室实施餐饮油烟突出问题重点督办,将餐饮油烟突出问题整治、投诉情况纳入处级领导班子考核体系。

区规划自然资源局牵头优化餐饮业态规划布局,新建住宅小区的商业与居住功能宜相对分离,将商业集中布置或者按照商业内街布置。

区市场监管局牵头餐饮业许可选址管理,会同有关部门、单位,引导餐饮经营者选址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组织开展餐饮住所登记、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办理等监督检查工作;整治无证无照经营等行为。

区住房城乡建委牵头民用建筑专用烟道规范建设及运维情况监管;协调处理因专用烟道建设不规范、运维保养不到位引起的油烟扰民有关投诉;指导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协助有关部门、镇街落实餐饮油烟整治相关工作要求。

区城市管理局负责加强占道经营、露天烧烤行为的监督管理;整治在次干道及其两侧从事产生油烟的餐饮经营活动;整治在禁止的区域内露天烧烤食品或者为露天烧烤食品提供场地等行为;处理有关占道经营、露天烧烤油烟扰民投诉。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建立餐饮业油烟排放单位清单;强化社区联动,第一时间核实投诉情况,协调处理有关餐饮油烟群众投诉和矛盾纠纷;会同有关部门、单位开展联合执法,引导餐饮经营者、房屋业主、招商单位合法经营;承接有关餐饮油烟执法权。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有关部门、单位要高度重视餐饮油烟整治工作,强化问题导向,加强组织领导,报送餐饮油烟扰民突出问题整治攻坚工作联系名单(见附件4),依法依规开展整治,减少投诉,提高群众满意度。

(二)细化措施。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有关部门、单位要结合职责分工,进一步细化工作措施,以点带面、举一反三,常态化开展整治工作,防止问题反弹。

(三)加大宣传。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有关部门、单位要加宣传力度,畅通群众投诉监督渠道,增强餐饮业经营者的守法意识,提高油烟治理工作的自觉性。

(四)强化联动。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有关部门、单位要各司其职、配合协作、信息共享,开展餐饮油烟突出问题联合执法行动,督促问题整改,依法查处违法行为。

(五)结果运用。结合市、区有关生态环境工作考核要求,将餐饮油烟突出问题整治情况和扰民投诉情况纳入处级领导班子考核体系,总结工作经验,建立健全长效工作机制。

附件:1.江北区餐饮油烟扰民突出问题整治攻坚工作措施清单

2.江北区餐饮油烟扰民问题突出区域名单

3.江北区餐饮油烟扰民突出问题清单

4.江北区餐饮油烟扰民突出问题整治攻坚工作联系名单

附件1 江北区餐饮油烟扰民突出问题整治攻坚工作措施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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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工作

任务

工作措施

牵头单位

配合单位

完成时限

1

制定工作方案

制定江北区餐饮油烟扰民突出问题整治攻坚工作方案。

区生态

环境局

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区市场监管局、区住房城乡建委、区城市管理局,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等

2023年10月10日前

2

开展区级环保督察、考核

将餐饮油烟突出问题整治、投诉情况纳入区级环保督察和处级领导班子考核体系。

区生态

环境局

区委组织部、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区市场监管局、区住房城乡建委、区城市管理局,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等

长期坚持

3

治理餐饮油烟废气

开展餐饮油烟、异味、废气治理技术指导;整治油烟、异味超标排放等问题。

区生态

环境局

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区市场监管局、区住房城乡建委、区城市管理局,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等

长期坚持

4

统筹餐饮油烟扰民投诉处理

通过智慧环保平台,交办餐饮油烟扰民投诉,汇总处理情况;收集无专用烟道油烟扰民问题,移送相关单位协同处理。

区生态

环境局

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区市场监管局、区住房城乡建委、区城市管理局,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等

长期坚持

5

优化餐饮业态布局

新建住宅小区商业与居住功能宜相对分离,将商业集中布置或者按照商业内街布置。

区规划自然资源局

区市场监管局、区住房城乡建委、区城市管理局、区生态环境局,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等

长期坚持

6

加强餐饮业许可选址管理

督促餐饮项目落实住所登记申报承诺制;在办理营业执照时,对经营范围中涉及餐饮服务项目的申请人发放《重庆市餐饮服务项目环境保护事项告知书》;对有关单位移送的餐饮选址等问题进行整治。

区市场

监管局

区住房城乡建委、区生态环境局、区城市管理局,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等

长期坚持

7

规范餐饮业经营行为

整治不按要求登记住所、无证照经营、违规提供经营住所等行为。

区市场

监管局

区住房城乡建委、区生态环境局、区城市管理局,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等

长期坚持

8

规范专用烟道建设

督促建设单位落实专用烟道建设规范;在旧城改造项目中,指导建设单位同步开展专用烟道配套建设。

区住房

城乡建委

区市场监管局、区住房城乡建委、区城市管理局、区生态环境局,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等

长期坚持

9

规范专用烟道使用

指导督促物业服务单位加强专用烟道接入、使用管理,开展专用烟道维护保养,向商户、业主宣传专用烟道使用要求;协调处理因专用烟道建设不规范、运维保养不到位引起的油烟扰民有关投诉。

区住房

城乡建委

区市场监管局、区住房城乡建委、区城市管理局、区生态环境局,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等

长期坚持

10

规范占道经营露天烧烤行为

加强占道经营、露天烧烤油烟扰民行为的监督管理。整治在次干道及其两侧从事产生油烟的餐饮经营活动;整治在禁止的区域内露天烧烤食品或者为露天烧烤食品提供场地等行为;处理有关占道经营、露天烧烤油烟扰民投诉。

区城市

管理局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等

长期坚持

11

处理餐饮油烟扰民投诉

建立餐饮单位清单;开展餐饮油烟日常监管;协调处理餐饮油烟投诉;联合物业服务业单位、居委会等告知餐饮经营者、房屋业主、招商单位餐饮项目选址经营要求。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区市场监管局、区住房城乡建委、区生态环境局、区城市管理局等部门

长期坚持

12

整治无专用烟道等问题

整治在居民住宅楼、无专用烟道的商住综合楼以及商住综合楼内与居住层相邻的商业楼层内排放油烟、异味、废气问题。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区市场监管局、区住房城乡建委、区生态环境局、区城市管理局等部门

长期坚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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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局中局”微信公众号2024-06-26:局中局、重庆市场监管局、重庆市江北区人民政府。

编辑:黄克树

初审:姜豪

复审:顾艳

终审:杨宏

声明:本文所用图片、文字部分(或者全部)来源于互联网,仅代表作者观点,转载此文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分享知识之目的,无低俗等不良引导。并不代表本公众号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只提供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及应用建议,版权归原作者或机构所有,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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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堂挂靠的发展历程

食堂挂靠,即食堂经营者将食堂的运营权委托给专业的餐饮管理公司,由后者负责食堂的日常运营和管理。这种模式起源于1958年,当时称为“公共食堂”,由政府组织。随着时间的推移,食堂挂靠模式逐渐演变,特别是在企事业单位、学校、医院等机构中变得普遍。

进入21世纪,食堂挂靠模式经历了进一步的发展和规范化。2000年代初期,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和社会餐饮服务需求的增长,食堂承包市场开始活跃起来。大型餐饮企业凭借品牌优势、资金实力和丰富的管理经验,在市场中占据主导地位。同时,中小型食堂承包商也凭借地域优势和灵活的经营策略,在市场中占有一席之地。

近年来,食堂挂靠模式的发展趋势表现为品质化升级、数字化转型、供应链整合和多元化发展。餐饮承包商需要不断提升菜品质量、服务水平和环境卫生,以满足消费者的需求。数字化转型通过大数据和人工智能技术的应用,优化菜品结构和服务流程,提高运营效率。供应链整合则通过与供应商建立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确保食材的新鲜、安全和质量。多元化发展则涉及开设特色餐厅、引入地方美食、举办主题活动等,以吸引更多消费者.

深入研究

食堂承包模式最早出现于哪个时期?

食堂承包模式最早出现于1958年夏秋之间,当时称作“公共食堂”由政府组织.

2000年以后,食堂承包市场有哪些主要变化?

2000年后食堂承包市场的主要变化

自2000年以来,食堂承包市场经历了显著的变化,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 市场规模与增长: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食堂承包行业的规模不断扩大,形成了较为完整的产业链和成熟的市场格局。

  2. 专业化与品牌建设:食堂承包不再仅仅是简单的餐饮服务提供,而是涉及到管理、运营、食品安全等多个方面。专业化程度的提升和品牌建设成为行业发展的重要趋势。

  3. 数字化转型:科技的发展推动了食堂承包行业的数字化转型,通过智能化管理系统、在线预订平台等提升服务效率和客户体验。

  4. 健康饮食趋势:消费者对健康饮食的需求不断增长,促使食堂承包商在食材选择、烹饪方式、食品搭配等方面更加注重健康。

  5. 环保与可持续发展:社会对环保问题的关注度提高,食堂承包行业更加注重环保和可持续发展,减少食物浪费、降低能源消耗、采用环保材料等。

  6. 服务模式的多元化:食堂承包服务模式趋向多元化,不仅提供餐饮服务,还可能结合休闲娱乐、健身等多种服务,以满足消费者的多重需求。

  7. 市场竞争格局:市场竞争激烈,服务商众多,但市场集中度不高。服务商之间的竞争主要体现在价格、菜品质量、服务水平等方面。

  8. 政策支持与监管加强:政府政策对承包餐饮服务行业的发展起到了重要的支持作用,同时加强了对食品安全的监管,提升了行业标准。

这些变化反映了食堂承包市场在满足消费者需求、适应市场趋势、以及响应政策导向方面的动态调整和发展。

当前食堂承包行业面临哪些挑战和机遇?

当前食堂承包行业的挑战

食堂承包行业在为员工和学生提供便捷服务的同时,面临多方面的挑战。食品安全是首要挑战,涉及到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要求食堂承包商严格遵守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确保食品的来源可靠、加工规范、储存运输得当。此外,营养均衡、口味多样化、成本控制、人员管理和服务质量也是食堂承包需要克服的难题。

当前食堂承包行业的机遇

尽管存在挑战,食堂承包行业也迎来了新的发展机遇。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人们生活节奏的加快,现代社会对效率和便捷性的追求促进了食堂承包业的增长。技术进步和管理理念的更新使食堂承包商能够提供更加多样化和个性化的服务,满足不同客户群体的需求。此外,专业化的食堂管理服务团队能够根据企业的需求和员工的口味偏好提供定制化的餐饮服务,提高员工的满意度和归属感。

结论

食堂承包行业的发展趋势显示出市场需求的持续增长和服务品质的提升要求。企业和承包方需要共同努力,通过创新服务模式、强化食品安全管理、提升服务质量和运营效率,以适应市场变化并抓住发展机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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