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启动条件
(一)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若佛山市累计出现1个(含)以上中高风险疫情地区,可对因新冠肺炎疫情严重影响暂时无法正常生产经营的企业发放一次性留工培训补助,支持企业组织职工以工作代替培训。参保职工300人以下的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参照实施。中高风险疫情地区的确定,以佛山市疫情防控指挥部或卫生健康部门发布通告为准。
(二)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佛山市未出现中高风险疫情地区情况下,可对属于餐饮、零售、旅游、民航和公路水路铁路运输5个行业企业发放一次性留工培训补助。
二、补助标准
按每名参保职工500元的标准向上述企业发放一次性留工培训补助,即补助金额等于参保人数乘以500元。
参保人数是指该企业2022年1月至佛山市出现中高风险地区当月的平均失业保险参保人数;或佛山市未出现中高风险疫情地区情况下,2022年1月至补助发放时的平均失业保险参保人数。
三、发放方式
(一)免申请发放。一次性留工培训补助实行“免申即享”,无需企业申请,由社保部门通过大数据比对等方式将补助发放至企业、单位对公账户,没有对公账户的,发放至税务部门提供的与其签订《委托银行(金融机构)划缴税费款三方协议书》的账户。
(二)依申请发放。属于补助对象的企业在佛山市发放一次性留工培训补助1个月后仍未收到补助的,可登陆省政务服务平台系统或到当地社保经办机构填写相关信息提交补助申请,由当地社保经办机构在1个月内审核、发放。
四、发放时间
因佛山市今年未出现中高风险疫情地区,目前已于6月启动对于餐饮、零售、旅游、民航和公路水路铁路运输5个行业企业的一次性留工培训补助发放工作,预计于7月中旬发放到位。
五、注意事项
(一)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劳务派遣机构按其实际用工人数发放补助,需提供相关资料进行申请,僵尸企业不在补助对象之列。
(二)同一企业只能享受一次留工培训补助,符合条件的可以同时享受失业保险稳岗返回和缓缴失业保险费政策。
(三)同一人在同一月份在不同企业参保的,不计算为参保人数。
(四)企业认为自身不符合条件的,可向社保经办机构退回收到的补助资金。经社保经办机构比对,属于向不符合条件的企业发放补助的,企业有义务配合社保经办机构追回上述补助资金。
佛山发布编辑部
来源:佛山社保
责编:梅玉珊
审校:陈婉萍、刘燕君
夏时报(www.chinatimes.net.cn)记者 邢祺欣 李未来 北京报道
疫情散点多发,政策将纾解企业难题。
近日,国务院发布《关于进一步释放消费潜力促进消费持续恢复的意见》(下称《意见》),受疫情影响的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和服务业领域所面临的难题将得到相关的政策支持。其中,支持各地区结合实际依法出台税费减免、对特困行业实行用电阶段性优惠等措施都位列其中。
无锡数字经济研究院执行院长吴琦对《华夏时报》记者表示:“在百年变局和世纪疫情冲击下,餐饮、零售、旅游、交通等行业线下场景几乎停滞,特别是资金实力和抗风险能力较弱的小微企业长期面临‘三高一低’的问题,即原材料价格高、房租高、人工成本高、利润低,在疫情冲击下,受客源流量少、顾客消费力弱、融资困难等因素影响,经营形势进一步恶化,企业面临生存之困。”
对特困行业实行用电阶段性优惠
哪些行业是疫情中的特困行业?在《意见》中出现的有餐饮、零售、旅游、民航、公路水路铁路运输等。除了对其进行上述的纾困扶持措施以外,对特困行业实行用电阶段性优惠也被写在其中。
工商业电价有多高?以山东为例,自2022年开始,山东省工商业电价在基准价50%——270%之间浮动,其中高峰时段上下浮动50%;尖峰时段在高峰电价基础上再上浮20%,低谷时段上下浮动50%。
不仅在山东,在江苏、江西、山西、甘肃与云南等地虽规定不一,但都有各自的对工商业分时电价政策。
吴琦认为,实行用电阶段性优惠有利于降低企业用电成本和经营负担,促进企业脱困发展。
“除了政策所提及的领域,还建议从三方面着手:一是加大针对小微企业的纾困政策的落实力度,提升政策的实效性和获得感。比如研发适合小微企业轻资产特点的普惠型金融产品,提高小微企业融资的便利性和可得性,降低综合融资成本。二是加大稳岗就业和员工培训的支持力度,提升从业人员的职业技能和数字化素养。三是通过财税、金融等政策,加大对企业数字化转型的资金支持力度。” 吴琦向《华夏时报》记者表示。
支持补贴多措并举
根据国家统计局的数据显示,2022年一季度,全国服务业生产指数同比增长2.5%,其中3月份同比下降0.9%。服务业的商务活动也受到限制,同在3月,国内服务业商务活动指数为46.7%,而去年同期为51.8%。
在《意见》中的第一节,国务院就“围绕保市场主体加大助企纾困力度”一项提出了多个具体措施。
其中包括推动金融系统通过降低利率、减少收费等多种措施向实体经济让利的倡导。引导金融机构优化信贷管理,对受疫情影响严重的行业企业给予融资支持,避免出现行业性限贷、抽贷、断贷。延续执行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率政策。对不裁员和少裁员的企业,国务院要求实施好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
同时,对转供电环节不合理加价的地方将开展清理行动,要求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制止乱收费、乱摊派、乱罚款行为。
并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对零售、餐饮等行业企业免费开展员工定期核酸检测,对企业防疫、消杀支出给予补贴支持。鼓励地方加大帮扶力度,支持各地区结合实际依法出台税费减免等措施,暂缓缴纳养老保险费等政策,对承租非国有房屋的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给予适当帮扶,稳住更多消费服务市场主体。
受疫情影响较大的困难行业企业给予稳就业补贴
01政策依据
《关于给予本市相关用人单位就业补贴应对疫情稳岗保就业的通知》(沪人社〔2022〕18号)
02补贴对象
企业注册地在宝山区,2022年1月1日之前成立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餐饮、零售、旅游(指旅行社及相关服务、游览景区管理)、交通运输、文体娱乐、住宿、会展七类行业中的企业。(不包含机关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社会组织、专门承担公益性岗位安置职能的用人单位等)。企业2021年裁员率应不高于2021年度全国城镇调查失业率控制目标。
03补贴标准
按照企业申请时的上月应缴城镇职工社会保险人数计算,标准为每人600元。每户企业补贴上限为300万元,限申请一次。
04补贴申请流程
符合条件的企业应在2022年12月31日前(含2022年12月31日)向宝山区就业促进中心提出补贴申请。逾期未提出申请的,视作自动放弃。
(1)线上申请。企业可通过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自助经办系统“惠企点单办”进行申请,仅需填写联系人信息,确认企业账户信息。
(2)线下申请。
①一般企业线下申请需提交《困难行业企业稳就业补贴申请表》、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复印件。
②企业行业分类信息无法满足划分行业类型需要的或者对参保登记时自行申报的行业类型有异议的企业,必须先到行业主管部门认定。线下申请需提交《困难行业企业稳就业补贴申请表》、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复印件、《宝山区困难行业主管部门认定表》
③劳务派遣公司需提交《困难行业企业稳就业补贴申请表》、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复印件、劳务派遣单位申请就业补贴资金使用协商证明、劳务派遣单位申请就业补贴的情况说明。
05受理地址及联系方式
受理单位:宝山区就业促进中心
联系人:周老师、王老师
联系电话:56108089
受理地址:铁通路499号
对吸纳重点群体就业的用人单位给予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
01政策依据
《关于给予本市相关用人单位就业补贴应对疫情稳岗保就业的通知》(沪人社〔2022〕18号)
02补贴对象
用人单位注册地在宝山区,自2022年3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吸纳登记失业3个月及以上人员就业或本市高校2022届毕业生就业,并签订1年及以上劳动合同,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的本市企业、社会组织和个体工商户等用人单位。(不包括机关事业单位、专门承担公益性岗位安置职能的用人单位等)。已成功申请阶段性缓缴社会保险费的用人单位应完成个人应缴纳部分(养老保险费、医疗保险费)代扣代缴。
03补贴标准
补贴标准为每人2000元,吸纳同一名失业人员或高校毕业生只能享受一次就业补贴。
04补贴申请流程
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实行“免申即享”方式发放补贴,免去用人单位申请环节,每月通过系统比对数据,生成符合条件的补贴名单,直接发放至企业社保缴费账户。
注:劳务派遣公司需线下提交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复印件、《劳务派遣单位申请就业补贴资金使用协商证明》、《劳务派遣单位申请就业补贴的情况说明》。
05受理地址及联系方式
受理单位:宝山区就业促进中心
联系人:周老师、王老师
联系电话:56108089
受理地址:铁通路499号
来源:上海宝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