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制度
1、建立以校(园)长为第一责任人的食品安全责任制度。
配备专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落实关键岗位责任制度,逐级签订责任书,明确食品安全管理责任。
鼓励有条件的学校聘用具有相关营养知识的人员,推广营养配餐、合理膳食等理念。
2、建立健全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按规定制定场所及设施设备清洗消毒和维修保养、食品经营全过程控制管理、餐饮具清洗消毒保洁、食品安全自检自查与报告、餐厨废弃物处置、食品添加剂使用管理、食品留样以及饮用水安全管理与食品安全相关的管理制度,建立并执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和培训制度,食堂从业人员培训合格后方能上岗。
3、建立食堂食品安全追溯体系,记录并保存进货查验信息。
图源:新湖南 健康科普
>4、建立食品安全状况自查自评制度。对经营条件发生变化不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需采取整改措施;对有潜在风险的,需停止经营并向主管部门报告。
5、建立学校食堂餐饮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方案,定期组织培训考核,并根据实际情况及时改进预案。
6、中小学应当食品安全、健康饮食纳入教育教学内容,普及相关知识。
二 完善基础建设和设施设备并做好检修和维护
1、场所与布局合规,食堂内外保持清洁,与有毒、有害场所以及其他污染源保持规定的安全距离,设计与布局合理,无交叉污染风险,不擅自改变流程。
2、建筑结构坚固耐用,易于维修、清洁与消毒;能有效避免有害生物的侵入与栖息。
3、配备与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供餐人数相应的设施设备。
配备消毒、更衣、盥洗、通风、防腐、防尘、防蝇、防鼠、防虫、洗涤以及处理废水、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等的设备或设施。
4、定期对设备设施进行清洗、校验和维护,并有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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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源:博罗县中医医院
>三 做好人员把关和要求
1、食堂从业人员持健康证上岗,每年均必须进行健康体检;每天必须进行岗前健康状况检查。
2、每半年对从业人员进行一次食品安全培训考核。
3、保持良好的卫生习惯,手部勤清洗与消毒,工作服保持清洁。
四 加强原料管理
1、选择有相关合法资质的供货者,建立供货者评价和退出机制,自行或委托第三方机构定期对供货者食品安全状况进行评价。
2、做好进货查验,随货证明文件齐全。入库食品查验时需认真检查外观、内容、温度等,并做好查验记录。
3、原料贮存要规范,分区、分架、分类、离墙、离地存放食品,贮存温度按照原料性质进行严格区分,建立先进先出等出库原则。
五 全程把控加工制作
1、加工制作时,注意场所、人员、设备设施、原料存放、盛放容器、工具分开使用,避免交叉污染。
2、严禁违规行为,如回收食品再加工;超范围、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使用无标签的预包装食品或食品添加剂;使用腐败变质、明显异常的食品;添加药品等。
3、做好专间(售卖间)五专管理。
4、保证食品烧熟煮透,中心温度不低于70℃以上。再加热食品中心温度也需达标。
5、规范使用食品添加剂,并有使用记录。
图源:日悦教育
>6、建立食品留样制度,所有食品(含赠售)均需留样125克以上,48小时。
7、配餐、送餐的学校需注意运输工具及贮存温度,以及食用时间、温度。
六 做好餐用具清洗消毒保洁
做好餐用具清洗消毒保洁,并且注意消毒剂的合规使用,保证消毒过程的温度以及时间。
七 做好废弃物的管理
做好废弃物的管理,及时清理废弃物,清洗存放容器及设施,避免滋生蚊虫细菌,并做好台账记录。
八 做好有害生物防制
1、基础设施的防护,与外界相通的门、窗有防蝇帘或风幕机;线槽、管道、门缝严密;人员货物通道设有挡鼠板。
图源:西安外国语大学
>2、通风口、下水道、换气窗等有防护措施;安装了灭蝇灯、鼠类诱捕设施,食堂但不得使用杀鼠剂。
3、定期检查库房和食品贮存区域以及清洁死角。
九 做好经营过程的食品安全自查
做好经营过程的食品安全自查,至少保证每周开展一次经营全过程自查;每年至少开展一次制度自查;不定期进行专项自查。
十 做好文件、记录管理
1、记录信息应包括:晨检、从业人员培训考核记录、进货查验、原料出库、食品安全自查、餐厨垃圾处理、消毒、留样、食品添加剂、设备设施清洁维护校验等。
2、记录、凭证保存期不得少于产品保质期满后6个月,没有明确保质期的,不少于2年。
文章来源:徐州餐饮行业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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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下餐饮行业蓬勃发展的大环境下,创业的热情被点燃,越来越多的人想要开设实体店或投身于创业热潮之中。然而,在这个竞争激烈的市场中,如何准确地定位自己的餐饮店,以及如何科学有效地管理店铺,成为了每一个创业者必须面对的问题。
对于想要开设餐饮店的创业者来说,了解餐饮店的分类是至关重要的。不同的餐饮店类型有着不同的经营模式和市场需求,因此,选择适合自己的餐饮店类型,是创业成功的第一步。而如何进行分类,则需要从多个维度进行考量,比如经营业态、产品特色、规模大小等。只有深入了解这些分类标准,创业者才能更加准确地把握市场需求,制定合适的经营策略。
作为一名经营鲜奶吧5年的创业者,我深知创业的不易,也深知管理的重要性。因此,我将结合自身经验,为大家深入剖析餐饮门店的分类标准与管理方案。通过分享我的经验和见解,我希望能够帮助大家更好地规划自己的创业之路,提高创业成功率。无论是选择餐饮店类型,还是制定管理策略,都需要有科学的方法和合理的规划。希望我的分享能够为大家提供有价值的参考和启示。
一、餐饮店分类标准
餐饮店的分类多种多样,根据不同的维度可以划分出不同的类型。从经营业态上看,餐饮店可分为快餐店、正餐店、小吃店、饮品店等;从产品特色上划分,则有川菜馆、粤菜馆、日料店、西餐厅等;而从规模上区分,则可分为小型餐饮店、中型餐饮店和大型连锁餐饮企业。
了解这些分类标准,有助于创业者根据自身资源和市场需求,选择合适的经营类型和定位。例如,对于初创者来说,小型快餐店或饮品店可能更具投资价值和市场前景。
二、餐饮店管理办法
针对不同的餐饮店类型,管理办法也有所不同。但无论是哪种类型的餐饮店,都需要遵循一些基本的管理原则。
首先,食品安全是餐饮店管理的重中之重。创业者应确保食材来源可靠、加工过程卫生,并严格执行食品安全法规,以保障消费者的健康权益。
其次,服务质量是影响餐饮店经营的关键因素。优质的服务能提升顾客满意度,进而增加回头客和口碑传播。我经营鲜奶吧5年,深知这一点。作为社区店,我们提供巴氏鲜奶、手工酸奶、水果捞等多样化产品,覆盖各年龄段。即使在冬天淡季,温酸奶也保证了生意不受影响。因此,创业者应注重员工培训,提升服务意识和技能,确保顾客体验。
此外,营销策略的制定和执行同样重要。通过线上线下多渠道宣传、优惠活动等方式吸引顾客,同时建立会员制度、积分兑换等机制,增强顾客黏性,提升店铺营收。
三、个性化管理方案
除了上述基本管理原则外,针对不同类型的餐饮店,还需要制定个性化的管理方案。例如,对于快餐店来说,快速出餐和高效翻台率是提升营业额的关键;而对于饮品店来说,创新口味和营造舒适休闲的氛围则更为重要。
因此,创业者应根据自身店铺的特点和市场需求,制定针对性的管理策略。同时,也要不断关注行业动态和消费者需求变化,及时调整经营策略和管理方案,以适应市场的变化和发展。
综上所述,了解餐饮店的分类及管理办法对于想要开设实体店或投身创业的人们来说至关重要。通过深入了解餐饮门店的分类标准与管理方案,创业者可以更加清晰地规划自己的创业路径,提高创业成功率。希望本文能够为大家提供有价值的参考和启示。
作者介绍:
“轻饮坊酸奶店”,全网同名,5年鲜奶吧创业者,持续分享实体店经营干货。
者 杨璐
10月23日上午,山东省人大常委会就《山东省食品安全条例(草案修改稿)》(以下简称条例草案修改稿),在济南市历下区大明湖街道基层立法联系点举行立法听证会。
出席本次立法听证会的20名陈述人来自各行各业,有省人大常委会的专家顾问,有省直单位的业务骨干,有食品生产加工、仓储、包装、运输、销售、餐饮等方面的从业人员,有高等学校、中学、幼儿园、养老机构等集中用餐单位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还有群众代表等。
听证会上,陈述人围绕食品小作坊、小餐饮管理,食品安全员配备、安全追溯、凭证保存,商场等公共场所查验许可或登记备案,学校等集中用餐单位食品安全,食品贮存、运输安全,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的监管,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监管等立法重点、难点问题,提出了许多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
小餐饮、小作坊的食品安全管理一直备受社会关注。此次条例草案修改稿第十二条规定了食品生产者获得食品生产许可证后,不得在同一生产场所就同一食品类别申请办理食品小作坊登记;餐饮服务经营者获得食品经营许可证后,不得在同一经营场所申请办理小餐饮登记。
这条规定是否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家有关规定?是否能够实现推动食品产业高质量发展的目的?听证会上,有3名陈述人发表了看法。
权责统一 不同主体处罚力度应不同
山东财经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教授纪建文表示,该条涉及的问题即食品生产者能否在办理食品生产许可证后又办理食品小作坊登记,或在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后又办理小餐饮登记。听证会前,纪建文组织学生在山东财经大学附近的美食街等展开调研,结果显示,除一家店铺同时有食品经营许可证和小作坊、小餐饮登记证外,其它商家都未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但都取得了小作坊、小餐饮登记证。
现行的《山东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和食品摊点管理条例》第十条第三款规定“食品小作坊、小餐饮申请食品生产经营许可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办理。”纪建文表示,按照该条款的逻辑,一个主体可以在登记为小作坊、小餐饮后,再申请食品生产许可或食品经营许可。
“食品生产许可证和食品经营许可证的获取是基于行政许可,但对小作坊、小餐饮等实行登记制度,食品生产许可证和食品经营许可证的条件均高于小作坊、小餐饮。因此,从生产能力上讲,若能获得食品生产许可证和食品经营许可证,则符合小作坊、小餐饮的备案登记条件。”纪建文说,申请食品生产许可或食品经营许可的主体与申请小作坊登记或小餐饮登记的主体是两类主体。现实生活中出现同一场所既有许可证也有登记备案,可能是为了规避行政处罚。根据权利义务相统一的原则,相较于普通的小餐饮、小作坊,获得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的主体规模更大、营业额更高、利润更多,承担的社会风险更大、如有违法行为,应按照较高的处罚标准进行惩罚。
发挥立法正向引领 降低行政成本
山东法策律师事务所主任张法水表示,条例草案修改稿第十二条的这一规定,经查阅资料后,没有发现国家法律、行政法规中有此问题的明确规定。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六条第三款的规定,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等的具体管理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因此,山东省的食品安全条例有权对食品小作坊和小餐饮的管理作出具体明确的规定。
“条例草案修改稿第十二条的规定节省了行政资源,降低了行政成本,体现了推动食品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法律导向,发挥了立法的正向引领作用。”张法水认为。
对小餐饮、小作坊处罚设定简易程序
济南市历下区大明湖街道办事处县西巷社区居民胥凯说,条例草案修改稿中提到的食品小作坊登记、小餐饮登记,是对经营场所和规模较小,没达到食品经营许可证颁发条件,经辖区街道办事处登记备案,可以从事食品经营活动。
会前,胥凯走访基层食药监一线,了解到当前对小餐饮、小作坊的食品安全处罚没有简易程序,他建议对小餐饮、小作坊的处罚设定简易程序,对主观上没有故意、及时整改、积极配合、未造成危害后果的,通过简易程序及时制止当事人违法行为,有效提升条例的可操作性。
“现在走一般程序,办案周期长、执法成本高、处罚力度大,一般小餐饮经营者执行困难,操作性不强。小餐饮经营业户也反应处罚太重,经营又遇到很多困难,难以生存,所以建议条例在修改过程中充分考虑执行的有效性。”胥凯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