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5月,消费者刘女士将一条冬款毛呢质衬衣拼接连衣裙送到东丽湖的赛维洗衣店干洗,该店收取了28元洗衣费。消费者取衣服时发现袖子内衬部分出现破洞,影响继续穿着。
< style="text-align: left; margin-bottom: 10px;">图片来源于网络
洗衣店承认是洗涤方式不当导致内衬破损,但以消费者未保价为由,主张依据行业惯例最多赔偿洗衣费的10至20倍,即最多560元。而消费者认为该条连衣裙是当年1月花费2691元购买(注:有刷卡消费凭证、专卖店地址联系方式),且穿着时间不长,要求该店给予全价赔偿。双方就赔偿数额无法达成一致,消费者投诉至消费者协会。
处理过程及结果
经调查,消费者反映情况基本属实,洗衣店也认可洗衣方式不当导致连衣裙破损,双方的分歧主要在于赔偿数额的计算方式。消协认为,洗衣店所称的行业惯例是内部规定,适用范围有限。经调解,双方认可参照《天津市洗染服务管理办法》和《天津市洗染业服务质量标准》相关规定,参考衣服购买日期、实际价格和年折旧率标准等参数确定赔偿数额。最终,店方同意按照衣服价款年折旧率25%的标准向消费者赔偿2018元,消费者表示满意。
案例评析
本案中,洗衣店认可洗衣方式不当导致连衣裙破损,所以责任分明,关键问题在于衣服实际价格和赔偿办法的确定。关于衣服实际价格,消费者刘女士提供了刷卡消费记录和专卖店地址、联系方式,洗衣店予以认可;关于赔偿办法,国家未对衣物洗坏赔偿标准出台相关的法律法规,且消费者与经营者也未对该衣服进行保值清洗约定。经消协调解,双方认可参照《天津市洗染服务管理办法》和《天津市洗染业服务质量标准》相关规定,协商衣服的赔偿数额。
参照《天津市洗染服务管理办法》第十四条规定“洗染服务经营者对非保值洗染的衣物,造成损坏、丢失的,应根据购货凭证折旧赔偿;无购货凭证按衣物市场平均价格折旧赔偿;年折旧率按《天津市洗染业服务质量标准》为25%,累积折旧最高不超过70%,经赔偿后衣物归洗染服务经营者,或根据送洗时衣物的实际价值与消费者协商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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