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省人大立法保障普惠托育:鼓励幼儿园开设托育班
省人大立法保障普惠托育:鼓励幼儿园开设托育班
今天下午,省人大常委会举行新闻发布会,发布《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快推进普惠托育服务体系建设的决定》,决定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幼儿园开设托育班,招收2至3岁婴幼儿。该决定将于2024年1月1日起施行。
普惠托育结构性供需矛盾突出
发展普惠托育服务,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是中央和省委的重大决策部署。托育服务是指由托育服务机构为3岁以下婴幼儿提供的生活照护、安全看护、平衡膳食等服务,是家庭照护的重要补充。普惠托育服务属于托育服务的范畴,区别在于突出“普惠”,其收费标准实行政府指导价。
事实上,四川省已连续两年将新建、改扩建普惠性托位纳入全省30件民生实事。截至今年9月底,全省托育服务机构5785家,托位27.6万个,每千人口托位数3.3个。
“从省人大常委会的调研中发现,当前,我省普惠托育服务处于发展起步阶段,存在结构性供需矛盾突出、支持政策措施不完善、标准规范和人才培养培训体系不健全等问题。”省人大教科文卫生委副主任委员徐建群说,这份决定既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决策部署的具体行动,也是补齐托育服务法治短板的迫切需要。
“这是一项涉及民生的决定,事关千家万户,在全国地方人大层面尚属首个。”徐建群说。
推进多元托育服务供给
决定主要聚焦普惠托育服务,着力为3岁以下婴幼儿提供质量有保障、价格可承受、方便可及的照护服务,旨在充分发挥政府在普惠托育服务体系中的支持引导作用。
决定提出,将普惠托育服务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以及国土空间规划,纳入社区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建立信息共享机制,解决托育服务机构登记机关和备案机关信息不对称的问题。
决定提出,推进多元托育服务供给,统筹育幼服务资源配置,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幼儿园开设托育班,招收2至3岁婴幼儿。
支持新建、改建、扩建一批社区普惠托育服务机构和设施,提供全日托、半日托、计时托、临时托等多样化的婴幼儿照护服务。
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提供普惠托育服务,采取公建民营、民办公助、政府购买服务、委托管理等形式多元化办托。鼓励和支持机关、企事业单位、产业园区等办托。
此外,决定提出,要加强托育服务队伍建设,推进托育服务人才培养和职业培训,完善人才管理和评价机制,建立托育服务机构等级评审制度,着力提升托育队伍人员素质和服务水平。
明确由卫健部门建立托育服务机构等级评审制度,制定包含办托条件、服务质量、安全保障等内容的评价标准。
建立医疗卫生机构与托育服务机构协同机制,推进综合性托育服务机构建设,要积极创造条件规划建设示范性婴幼儿养育照护指导中心或综合性托育服务机构,并根据需求设置普惠托位。
对普惠托育服务机构予以补助
在投入保障上,明确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建立投入保障机制,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地区将普惠托育服务纳入基本公共服务;
采取建设补助、运营补助、专项奖补、购买服务、发放消费券等方式,对提供普惠托育服务的机构和婴幼儿家庭予以补助;
落实社区托育服务税费优惠政策,托育服务机构使用水、电、燃气按照居民生活类价格执行;
明确普惠托育的收费标准实行政府指导价并动态调整。
决定还明确托育服务按照“谁审批谁监督、谁主管谁监管”原则,托育服务机构应当公示备案回执、食品经营许可证、招生收费标准等内容,接受社会监督。
省级多个部门出台保障措施
省发改委二级巡视员余华透露,《四川省基本公共服务标准(2023年版)》即将出台,新修订的标准,包含幼有所育、学有所教等“七有”“两保障”9个方面、22类、84个服务项目,其中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孕产妇健康服务、预防接种等多个服务项目与婴幼儿照护服务紧密相关。
将建设一批公办托育服务机构,支持社会力量发展普惠托育服务;推进公办幼儿园建设,鼓励支持有条件的公办幼儿园开设托班,扩大托育服务有效供给。支持综合医院儿科和妇幼保健机构建设,切实提升儿童健康服务能力。
省委教育工委副书记,教育厅副厅长崔昌宏表示,将制定四川省的《学前教育条例》,推进学前教育与托育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支持幼儿园提供托育服务,大力实施“十四五”学前教育发展提升行动计划,指导各地调整优化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布局,实施公办园建设工程,扶持普惠性民办园发展,扩大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支持有条件的幼儿园开设托班,招收2-3岁婴幼儿,提供普惠性托育服务。
在人才培养方面,鼓励支持有条件的高校和职业学校设置托育服务相关专业,在护理、医技等相关领域专业中开设托育相关课程,建设一批托育服务优质专业和课程,共建校企合作的实践教学基地,为托育服务培养高质量的各类婴幼儿照护服务人才。
省卫健委副主任赵汝鹏介绍,今年底,四川省有托位27.6万个,明年将会增加到28.6万个,争取2025年每一千人5个托位,最大限度减轻年轻人生育的压力。
同时,将会同省直相关部门,聚焦《决定》重点内容和关键条款,聚焦普惠托育存在的堵点、难点和痛点问题,进一步细化、完善和落实相关政策措施,多措并举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以及机关、企事业单位、产业园区等参与普惠托育服务体系建设。
此外,将新建、改扩建的托育机构进行了剥离,继续纳入省委省政府的民生实事,对包括社会力量在内的普惠护理机构予以补助,同时鼓励和支持各地采取公建民营、民办公助、政府购买服务、委托管理等形式,多元化办托、引导和支持社会力量参与提供普惠托育服务。
成都日报锦观新闻 记者 李霞 供图 本报资料图 责任编辑 何齐铁 编辑 王淇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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