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商加盟,是大多数餐饮小白的选择,于品牌方和创业者而言,加盟模式从某方面来说,确实可以互利共“赢”。
然而,加盟多年来,却暗藏毒瘤,“快速包装、快速招商、快速倒闭”让不少餐饮人深受其害。
无论是原创品牌,还是餐饮创业者,都哑巴吃黄连,有苦说不出。
林先生于 2023 年 8 月 6 日在杭州味捷品牌管理集团有限公司了解粥员外连锁加盟店时,杭州味捷招商人员以加盟费三年内按月返还活动当天是截止日,另外以苏州联丰广场粥员外店是经营最差的一家店,粥员外品牌已经有一千多家加盟店等虚假不实和夸大其词信息进行宣传前提下,林先生于2023年8月6日与味捷公司签订了粥员外特许经营合同。
< style="text-align: left; margin-bottom: 10px;">林先生向粥员外付款59800元整(粥员外于2023年9月4日补开收据如下,实际8月6日当天已付款“加盟费”共计59800元)
< style="text-align: left; margin-bottom: 10px;">签约付款后,林先生有些忐忑不安,故在窄门餐眼App查询粥员外加盟店数量,谁知查询结果并不像杭州味捷招商人员说的“有一千多家加盟店”,实际现有加盟店359家。
< style="text-align: left; margin-bottom: 10px;">抱着怀疑的态度,林先生于2023年8月8日联系了粥员外的招商经理,说起不想开店的相关事宜,被对方糊弄过去了。
< style="text-align: left; margin-bottom: 10px;">而后,林先生陆陆续续了解到粥员外的虚假宣传,慈溪的一家店,经营不好已经关店了;现在外卖店闭店的也有不少;另外有从粥员外离职的人以及粥员外的加盟商均反馈说他们的皮蛋瘦肉粥里的肉是合成肉,并且原材料供给加盟商的价格也偏高,只有苏州地区的加盟商联合去粥员外总部抗议才获得了自主采购原材料的权利,再加上外卖平台扣点,总公司扣点,平台投流,粥员外总部押款40天,行业内卷等,差不多基本上只有黄金地段的老店还能获利维持生存,其他店铺只能是自求多福了。这些都坚定了林先生欲退出加盟的决心。
如下是慈溪一家店铺经营不久即关停转让的老板的聊天记录:
< style="text-align: left; margin-bottom: 10px;">这次林先生坚定的找到粥员外工作人员说起退出退费事宜,对方只退2万?
那么问题来了......
林先生当初付款金额为59800,现在你们仅退款20000,这期间粥员外是否有给林先生提供过服务?据林先生说,是没有提供过任何服务的!那么这样的退费合理吗?
现如今,粥员外按照合同说事,试问合同里面的内容,你们向加盟商林先生告知了吗?现在提起合同,你们的行为合法吗?
据林先生调查:
粥员外在2023年8月6日签订经营管理服务特许经营合同时,已经不具备特许经营活动开展之条件。(相关法规定:“特许人从事特许经营活动应当拥有至少2个直营店,并且经营时间超过1年。”粥员外现已不满足2个直营店并且经营时间超过1年)
粥员外2023年8月6日签订经营管理服务特许经营合同之日起15日内未向备案机关申请备案的行为,是否满足商业特许相关条例规定?
粥员外未在2023年8月6日订立经营管理服务特许经营合同30日前,向被特许人林先生进行真实、准确和全面的商业特许经营信息披露的行为,是否违反了商业特许相关条例规定?
综上所述,粥员外存在不具备特许经营资质、未将签订的特许经营合同依法向商务主管部门备案、未尽到在订立特许经营合同之日前至少30日披露在中国境内现有的被特许人的数量、分布地域以及经营状况评估;最近2年的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摘要和审计报告摘要;最近5年内与特许经营相关的诉讼和仲裁情况等义务,且在林先生提出此要求时遭到味捷粥员外工作人员的拒绝。
为维护市场秩序,保护“加盟者”合法权益,恳请杭州市商务局等相关部门查明真相,依法对粥员外做出处罚,规范杭州味捷集团的市场行为,还加盟者一个公道!
在此,也想对想要创业的同胞说:现如今关于加盟的套路越来越多,我们需要提高安全意识,不能被眼花缭乱的说辞欺骗了,创业不容易,如果大家有创业的想法或者是正在创业的,一定要擦亮自己的眼睛,谨慎选择投资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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