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对你的房子满意了,接下来就进入谈价期,也就是所谓的“议价”。如何在议价中占有主动,决定你是否能够快速签单。
人人都有占小便宜的心理,那么如何才能让客户接受你给出的价格呢?议价过程中分为哪几个阶段?议价中应该掌握什么样的原则?
下面是一个经验丰富的老牌房产经纪人的议价技巧分享:
议价过程的三大阶段
一、初期引诱阶段
① 初期,要坚守价格;
② 攻击对方购买,但最好别超过二次;
③ 引诱对方出价;
④ 对方出价后,要吊价——使用“幕后王牌”来吊价;
⑤ 除非对方能下定金,否则别答应对方出价(底价以上)。
2、引入成交阶段
① 当客户很有兴趣时,必然会要求让价或出价(开出一个价位)你的否定态度要很坚定——提出否定理由:
A、你只能议价××元。
B、提出假成交资料,表示××先生开这种价格,业主都没有答应。
C、表示这种价格不合乎成本(分析土地成本、建安成本、配套费、税、贷款利息、管销成本等)。
② 当双方进入价格谈判时(对方出价与我方出价谈判),要注意气氛的维持;
③仍然不能马上答应。
A、提出相对要求:您的定金要给多少?何时签约?
B、表示自己不能作主,要请示“幕后王牌”。
C、答应对方条件,且签下订单时,仍然要作出“这种价格太便宜了”的后悔表情,但别太夸张。
3、成交阶段
a、填写订单,勿喜形于色,最好表示“今天早上成交了三户,您的价格最便宜。”当然,如果依“表列价格”成交,也别忘了“恭喜您买了好房子。”
b、交待补足定金要携带原订单,签约要带印章、身份证等。
二、二手房谈价中的让价原则
经纪人向客户开价时一般会开高2-5万元,有的甚至会更多,目的是为了让客户砍价。即使开高2-5万元,不少时候,客户还价也会低过业主底价。因此,在这个上拉下扯的过程中,经纪人向客户让价的过程很关键,直接决定了单子能否签下来。
向客户让价的策略必须以稳住客户心理,让客户感觉价格已经到底为原则。同样,对业主谈价也一样,经纪人要让业主感觉客户出价已到上限,必须降价才有可能成交。
经纪人和客户谈好价以后,一定要想方设法让客户交诚意金。当业主的降价达到客户的出价时,经纪人要尽快让业主收取定金,锁定成交。
总结起来以下几点:
1、对“价格”要有充分信心,不轻易让价
2、不要有底价的观念
3、除非客户有下面两种情况,否则别作“议价谈判”
a、携带足够现金及支票能够下定;
b、能够有做购买决定的权利;
4、不要使用“客户出价”作价格调整(即以客户出价作加价)
因此,不论客户出价在底价以上,或以下,都要拒绝该价位。(表示业主不可能接受)
5、要将让价视为一种促销手法——让价要有理由
6、抑制客户有杀价念头的方法
a、坚定态度,信心十足;
b、强调产品优点及价值;
c、制造无形的价值(风水、名人住附近等)。
7、促销(自我促销、假客户)要合情合理
三、二手房谈价技巧
1、不同没有决策权的人谈价及放价
他们没有决策权,一旦谈好的价格及条件还可能会被决策人推翻并要求获得更有利的条件,这样不但浪费时间,而且极易陷入僵局。
2、放价不能太快,要进行技术坚持
不管买家还价是高于业主底价,还是低于业主底价,不要立即接受,要表示有差距,需向业主努力争取,并要求下一定的诚意金,以免事后买家反悔。
业主还价后,不管业主还价还是高于买家出价还是低于买家出价,不要立即接受,要表示有差距,需同买家努力争取。如果可能,尽量要求业主签订承诺书,以免事后业主反悔。
3、绝对不要和自己妥协
一旦你开出合同的相关条件,而对方有一方不接受,绝不要在开出其他条件。一定要问不接受的这方如何约定合理,并根据其约定在做相关调整,否则,对方可能会无休止地提出更多不接受的意见。
4、不要随意承诺,学会拒绝
如果买卖双方提出的条件你无法做到,就干脆拒绝,任何乱承诺的事情都有可能造成不可收拾的结果。一宗能达成的买卖,并不一定表示一定要做,一定要考虑到公司的风险,没有人会因为拒绝而下岗,也没有公司会因为拒绝而破产争取客户交诚意金。
不要纵虎归山,到价后无论如何要求客户交诚意金。
四、常见错误
见到爽快的客户直接报个底价给客户,以快速签单。这是一个致命的错误,客户从来不会相信经纪人说的底就是底价。
根据客户及业主的开价,只传价,让业主客户通过经纪人议价。这种做法很容易失去谈价的主控权。
<>读:餐饮业为了招揽客户,留住回头客,会有相应的赠品福利等,这些同样需要财务人员准确入帐,本文来为大家解答餐饮业的赠品怎么做账,希望能为大家提供一些参考。
餐饮业的赠品怎么做账?
1、对同种商品买一赠一。此类销售行为目前通常使用的会计处理方法是将其中一件商品按售价作正常商品销售处理,而另一件则以成本借记“营业外支出”或“营业费用”;贷记“库存商品”、“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2、确定赠品全部赠出。此类赠品多属低值物品,如手帕、玻璃杯等,随商品的售出而赠送,其赠品数量确定,送完即止。这种销售方式应将赠品的赠出视为一种“营业费用”,在销售商品时借记“营业费用”;贷记“库存商品——赠品”、“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 class="pgc-img">>餐饮企业赠券、赠菜、抹零的会计处理
据审核人员(夜审或日审)报来的日收入报表,作如下会计分录
借:现金(实际收到的现金)
借:应收账款(签单消费金额)
借:营业费用-现金折扣(抹零金额)
借:营业费用-餐券折扣(收回的原发出餐券)
借:营业费用-赠菜折扣(赠菜的正常销售价格)
贷:营业收入-饮食收入(菜品收入)
贷:营业收入-商品收入(酒水收入)
贷:营业收入-其他收入(茶水、口布等收入)
>饭签单现象日趋普遍,熟客挂账也不奇怪,然而前后签了十九桌,总共欠下两万多,催了三年不还,还说自个没签字,这个账就有点令人“脑壳疼”了
这顿价值不菲的海鲜“霸王餐”到底谁为此买单呢?6月12日,湖南常德市武陵区法院通报了这样一起案例。
2018年1月至2019年8月期间,陈雷在海洋餐饮公司餐饮部消费,但并未支付餐饮费,而是以“陈小雷”名义在19份《海洋餐饮签单结算单》上签字,累计消费金额达20065元,且陈雷在《海洋酒店签收回执单》上签收人姓名一栏备注“陈小雷(20065元)”。2020年6月,海洋餐饮公司工作人员小张通过微信联系陈雷:“陈总您好,您之前的单子方便现在结不”,陈雷回复:“现在没有呢”,小张回复:“大概多久?”,陈雷回复:“还不知”。2020年7月,小张又一次发送微信:“陈总您好,您之前的单子可以帮忙整理一下不?先整理一部分也行。”,陈雷回复:“等我宽点了全整掉”。2021年10月,小张发送微信:“你只有老账,没有新账”,陈雷回复:“老账总共才二万元左右”。海洋餐饮公司多次通过微信等方式向陈雷催讨餐饮费,陈雷屡次拖延支付,海洋餐饮公司诉至法院,请求判令被告支付拖欠的餐饮费20065元。
陈雷则辩称,海洋餐饮公司提交的签单结算单陈小雷不是本人签名,本人户口簿曾用名没有陈小雷,聊天记录属实,本人在外地。
法院审理认为,本案系买卖合同纠纷。海洋餐饮公司向陈雷提供餐饮,双方在结算单上结算确认,系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陈雷应当支付餐饮费。对于海洋餐饮公司要求陈雷支付餐饮费20065元的诉讼请求,法院予以支持。
陈雷辩称结算单上的“陈小雷”不为其本人签名,但是又认可与海洋餐饮公司工作人员小张聊天记录的真实性,且并未提出反驳证据,结合已查明的事实,对于陈雷的辩称,不予采纳。陈雷经合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未到庭参加诉讼,符合缺席审理的条件。
法院判决陈雷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海洋餐饮服务有限公司支付餐饮费20065元。(以上均为化名)
法官说法:
生活中处处是合同,去饭店吃饭是餐饮合同,坐公交车是运输合同,谈生意是合作合同,住宾馆是住宿合同,买东西是买卖合同。签名盖章是合同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的主要表达形式,是确认合同是否成立并生效的实质性标准。合同当事人一旦签名盖章,就必须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
外出进饭馆就餐,吃完开溜,悄悄走人、逃跑只要是吃完不给钱都算是恶意跑单的情况,情节严重者会构成寻衅滋事罪。
潇湘晨报综合常德市武陵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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