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共1774字,阅读约需5分钟
信网查看顾先生的合同发现,该合同写着“在不产生任何服务和费用的前提下,乙方七日内拥有单方面解除权。”并且,该合同中对于顾先生所交的两万元性质并未说明,只是表示为“已交费用”。
合同中明明约定了七天内拥有单方面解除权,才过三天联系山东齐纳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简称“齐纳餐饮”)想不加盟了,却发现解约并没那么简单,“他们一直拖着,一直过了七天造成我违约。”这让交费两万想要加盟齐纳餐饮的顾先生十分郁闷。信网(0532-80889431)联系齐纳餐饮,相关负责人徐涛否认“故意拖着”一事,但表示该事他们只跟顾先生沟通,不接受采访。
(来源:受访者)
约定七日内可以单方面解除合同
顾先生告诉信网,通过网络广告,他了解到齐纳餐饮的一个餐饮项目。“了解之后留了个电话,他们就给我打电话了。”顾先生说,抱着试试看的想法,5月27日,他来到了山东齐纳餐饮,“一开始没想着加盟,就是想看看。”
顾先生表示,来到齐纳餐饮后该司工作人员向他介绍项目并推出优惠活动。“跟我说原价39800元,当场交钱签合同优惠到36800元。”顾先生说,销售人员还告诉他,在一个周的冷静期内不愿意加盟了,还可以无责解除合同并退费。在此背景下,顾先生东拼西凑两万元交给了该司,并签订加盟合同。
信网注意到,顾先生交费的项目为“定金”,而他表示对此不知情,“当时稀里糊涂就交了,是跟我说七天时间的冷静期内能退,我才交的。”顾先生说。
(来源:受访者)
第三天想解除合同遭齐纳餐饮故意拖延?
合同内是约定七日内可以单方面解除,但是顾先生发现想解约并没有那么简单。“回来冷静后我盘算了一下,认为还是不应该去加盟,就在第三天,也就是5月30号跟他们提出了解约,还在31号很正式地跟他们提出了,但他们一直拖着,一直拖过七天造成了我违约。”顾先生对此十分郁闷,“他们各种推脱,信息回的很少,一直拖过了七天,才跟我说,我违约了。”
顾先生说,齐纳餐饮以他违约为由,要他承担数额为总加盟费百分之三十的违约金,这让他不能接受,“告诉我扣完就能退个三千两千的。”
从顾先生提供的聊天截图信网看到,5月31日,他与齐纳餐饮方面的销售人员沟通,对方表示他不负责该事,需要找到该司相关负责人徐先生负责。而顾先生找到齐纳餐饮相关负责人徐先生后,该负责人则向他表示如果解除合同“光违约金就得一万多”,还告诉顾先生“本来你这个就是定金,定金退不了。”
顾先生说,在他提出解除合同后,在七天内对方始终未对他想要退出加盟一事进行明确答复,出具退款方案。但是等到过了七天后,齐纳餐饮才告诉他违约了,“我觉得这不就是故意地拖到我违约吗?”顾先生说。
(来源:受访者)
退款要客户签订保密协议?
为了解此事,信网联系到了齐纳餐饮对顾先生一事的徐先生,他否认顾先生所质疑的“故意拖延”。“没有故意拖,一直在跟他沟通。”徐经理说。那么,按照合同约定,顾先生方面有权在七天内进行解约,为何签订完第三天提出解约都不能实现?徐经理未作出答复,“这个不方便给你透露,我们已经和客户沟通完了。”
而在信网对齐纳餐饮进行采访之后,再次与顾先生沟通了解到,齐纳餐饮方面同意向他退还一万元,但前提是要他签订“保密协议”。“协议里说我要对这个事儿、对这个协议保密,不能出现在网络和媒体上,不然要赔偿他们三十万。”顾先生因此非常无奈。
北京市浩天信和(青岛)律师事务所的郭容娜律师认为,既然合同中已经约定了七天内可以单方面解除合同,顾先生也在期限内向商家提出了解除,那么该合同应当进行解除。而且,顾先生所交的两万元也应当是退还的,“虽然收据上所写的是定金,但是看现在的情况,顾先生在交费时对这个费用性质的认知显然不是定金。”郭律师说,双方在签订合同时,也并没有明确约定如给付定金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无权要求返还定金。
而综合合同条款整体解读,郭律师认为该款项应归类为预付款性质。
而对于要求顾先生签订“保密协议”,不签订就不能退还费用一事,郭律师认为这是没有根据的,“合同都解除了,当事人有权要回自己所交款项,如果当事人本身不愿意,那么可以不签订其他协议,这跟退不退所交费用本身是没有关联的。”郭律师说。信网了解到,目前顾先生已向相关部门投诉此事,信网将继续关注。 信网记者 张孝鹏
[来源:信网编辑:光影]
源:青岛信网
信网1月1日讯(记者 王田)近日,承先生告诉信网(0532—80889431),2021年10月份,他加盟山东齐纳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齐纳餐饮”)旗下的“卷个驴”餐饮项目,而在双方签订合作协议并交纳保证金后,承先生却发现对方提供的肉品报价与销售人员前期告知的价格并不一致。对此,承先生向齐纳餐饮提出解约,但对方却表示,承先生并不符合合同中约定的“7天无理由退款”这一条款,并且选址老师已为承先生选定了门店地址,目前无法为其退费,相关售后人员表示,若承先生对此存有异议,可通过司法途径进行解决。
驴肉前后报价差了30块钱
2021年10月,河北省的承先生来到山东省济南市齐纳餐饮进行考察,后期通过招商渠道加盟该公司旗下“卷个驴”餐饮项目。洽谈初期,相关销售人员告诉承先生,该公司驴肉的进货价为50元左右,牛肉40元左右,考虑到价格较为合理,承先生便与该公司签订了合作协议,同时交纳了一万九千元的保证金。而在签订合同后的第8天,承先生收到了齐纳餐饮提供的产品报价单,而该份报价单中书熟驴肉的价格却变成了20kg/3200元,熟牛肉20kg/2500元,如此一来,成本价大幅提升,承先生也因此向齐纳餐饮提出解约。“一斤驴肉的价格变成了80块钱,牛肉的价钱变成了62.5元,这明显跟其前期承诺的是不一样的。”
承先生告诉信网,齐纳餐饮并未接受其解约这一要求,并表示按照合同相关约定,承先生提出的解约申请已经超出约定期限,实为违约,需按照“违约责任”条款进行赔付。此外,10月14日,齐纳餐饮已安排工作人员向承先生提供选址服务,承先生除违约金外,另需赔付选址人员的保险金等其他费用等。承先生表示:“合同中确实写明了,签约七日内乙方可以提出解约,我是在第8天的时候,也就是20号才收到了报价单,才发现报价与先前承诺并不一致,这种情况下,我认为对方欺骗了我,我有权利解除合同。”
针对报价中费用前后并不一致的情况,承先生向信网提供了相关录音材料(合同签订前),其中一女声说道:“52块钱吧,驴肉大概是。牛肉现在是40块钱左右,都是熟的,一斤一袋。
此外,信网通过承先生提供的合同材料第八大项以及第九大项第一条可以看到:双方签订合同后,在不产生任何服务和费用的前提下,乙方七日内拥有单方面解除权,七日后任何一方不得随意变更和解除合同。需变更和解除合同时,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书面协议。由于一方不履行本合同岁规定的条款,造成另一方无法正常履行本合同,视为违约。违约方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赔偿由此而给对方造成的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调查费、诉讼费等所有损失,违约金赔偿按合作总费用的30%计算。
保证金全部被扣 另需承担选址人员相关费用
而对于齐纳餐饮所提到的选址服务费这一情况,承先生表示,10月14日齐纳餐饮确实安排了工作人员助其选址,但是选址并未成功,其并未签署《服务流程确认书》,所以针对齐纳餐饮提出的选址服务相关费用,承先生并未接受。“当时选址因为双方没谈拢,所以并没有成功,我也没有在确认书上签字。只有签字了,才算是服务完成,现在餐饮公司告诉我,除了扣除30%的违约金,我还得支付选址师傅一万元的费用,售后人员说一共需要扣我三万六千八,合着我一共交了1万多,我还得往里面再添钱呗?”承先生说。
对此,承先生表示,所谓的“三万六千八”,齐纳餐饮未提供任何费用明细,当前其诉求为齐纳餐饮可以按照合同约定扣除其30%的违约金,但剩余费用,需对其进行退还。承先生称:“我并没有违约,但我想尽快结束这件事情,所以要是扣钱就扣吧。”
齐纳餐饮:前后报价不一致无从考证
随后,信网与齐纳餐饮的售后人员取得了联系,对方表示前期并未有销售人员对于驴肉以及牛肉价格进行承诺,而承先生提供的“录音材料”亦无从考证。根据肉类行情来看,肉品价格飘忽不定,公司方随行就市。此外,公司方向客户提供报价单的期限并未超过7日,但是具体天数该工作人员称已经忘记。
齐纳餐饮称与承先生签订合约的第二日,已安排工作人员进行选址服务,门店地址已经选定,公司方有完整的证据链可以证明,故承先生除了违约金之外还需承担选址老师相关费用。“7天无理由退款是在没有提供服务的情况下才能实现的,但是签完合同我们给到客户一些核心资料,这是在对方确认合作的情况才会给的。选址这个事情也是敲定的,但是具体证明,我们这边并不方便提供。”对方说。
餐饮公司建议客户通过司法途径处理
齐纳餐饮售后称,除了违约金以及选址师傅相关赔偿,可能还需扣除平面图设计费用,但是图纸是否已经出具,当前已经忘记。对于承先生告诉信网的三万六千八百元,该售后人员表示,确实向客户提出过三万多的赔偿,但是具体数额目前也已忘记,需公司财务部后期详细核算才可明确。对方告诉信网:“现在公司已经放假了,年后初十才会上班,客户到那个时候可以跟我们联系,我们也会具体核算一下金额,按照合同来看的话,除了扣除一万九千元,还需要给我们支付一笔费用的。现在还有一个解决方案是客户这边可以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这个事,他可以找个律师,联系我们公司的法务部。”
根据该事件,山东元鼎律师事务所刘乔乔表示,该事件建议通过司法途径进行处理。若当事人可举证后期提供的报价与销售前期承诺的报价明显不符,证明签约时甲方存有欺瞒行为,合同存在重大误解,该种情况下当事人可以要求撤销或者解除合同。而对于选址费用相关问题,甲方则需举证其确实提供了选址服务,其中包括相关费用明细,法院可能会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考量,扣除当事人一部分费用。
本文来自【青岛信网】,仅代表作者观点。全国党媒信息公共平台提供信息发布传播服务。
ID:jrtt
月23日,由山东齐纳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与山东仁膳房餐饮管理有限公司联合投资新时代智慧康养汤类品牌项目———仁膳房济南文化东路旗舰店倾情开业。
仁膳房金方传承人辛总
仁膳房旗舰店经理刘总
仁膳房项目负责人逄总
齐纳餐饮、仁膳房(山东)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乔总
仁膳房始创于清道光三年,时北方著名的营养膳食老字号。历经咸丰、同治、光绪、宣统四朝,后没落于民国。今后人重拾仁膳养生金方加以整理,问候新时代健康中国,不曾独享,以泽后人。
仁膳房旗舰店的开设是齐纳餐饮与仁膳房餐饮为积极响应“健康中国”创立的康养产业品牌店。深耕市场率先布局济南,打造康养服务生态圈,致力提供全面精致、精准的康养汤类服务,助力家庭乐养生活,启序精致康养新时代,争做康养产业标杆品牌项目。
仁膳房养生金方根据产后调理、术后补益、节气食养等人体康养环节,融合中医进补健康管理养生理论进行配制、熬制的产后汤、术后补益汤、24节气汤及男士、女士滋补营养汤广受顾客称赞。
盛汤器皿选用中国国家地理标志产品、山西省非物质文化遗产、山西阳泉市平定县特产产品“平定砂锅”。从“专属化”预订开始到喝上一口鲜汤,仁膳房旗舰店全过程管理、一站式配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