力于开发新餐饮行业
为餐饮商家提供切实有效的工具和服务
作者 | 小高老师
公司 | 小高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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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本生意”过于追求眼前利益,亦步亦趋;大品牌先知先觉,成就不败境地。
黄记煌推出针对外卖市场的新品——“三分饱”,以3分钟出餐,现场烹饪为主打特色;
遇见小面推出——c24全时段餐饮模式,建立产品线、零售、线上线下的新融合;
海底捞推出自有品牌饮料——乳酸菌饮料新品,主打“冲淡辣感”,将其打造为火锅伴饮。
品牌们忙着扩展自己的产业链,从产品到零售,从线下到线上,可谓考虑的方方面面。
1、特色突出,注重包装运营
品牌之所以给顾客留有深刻印象,听到或看到都能知晓是什么,这样的品牌必有一番与众不同。
面对新零售风的异军突起,餐品包装特色鲜明也不失为一种“留”客技巧。针对外卖产品,独特化的包装更能给顾客留下深刻印象。
考虑到点外卖的消费人群——上班白领族,一般是一人食的外卖。要从包装上才能俘获消费者的心。
精细化的包装、细致的体验、暖心的服务小贴士,顿时为菜品的口味加5分。
许多餐饮店立志从外卖包装上突破形象,建立自己的品牌包装,凸显风格和特色。
值得注意的是,就同一品类的餐饮而言这不失为一个良策,但面对差异化竞争,当所有的外卖品类都在寻求外卖包装的突破,势必给消费者“眼花缭乱”的新鲜感。
2、侧重服务,增加用户体验
传统餐饮没有成型的外卖服务体系,采用店员的直接出货配送,送餐时间及餐品口感不易把控,且较少考虑外送的服务体验。
然而外卖“天猫”时代来临,随着堂食用户的不断减少,餐饮的第二链条——外卖,不仅在形象上,更在服务上格外关注外送的体验,增强用户好感。
外卖包装形象突出固然有个性有风格,给顾客留有印象,一旦同类模仿,餐饮企业又该如何保卫呢?
突破点就在服务,用户体验具有不可复制性,一方面是菜品的口感,另一方面就是顾客接触到的、更直接的切身体验,这是哪个品牌都不可能复制模仿的。
由此而言,海底捞上市是个喜人的消息,同时也让不少商户羡慕:同是做餐饮的,为什么他就能上市?餐饮人都知道海底捞以服务致胜,采用阿米巴管理模式,精确到每一个人,服务到每一位顾客,用户体验的不只是火锅的口味,更是细致入微的服务,是餐饮的享受。
3、衍生品牌,分散资金风险
一家店如果只依靠单一的主线产品,那么不久就会被其他品牌挤掉。纵观老字号餐饮品牌,会发现,经久不衰的秘诀不仅仅是招牌菜,更是那主、副菜品之间的巧妙搭配。毕竟,体验时我们不会只点一个招牌菜。
黄记煌创始人黄耕对新品“三分饱”可谓倾尽全力,三年研究,一次次口味、包装、技术的尝试,以致达到如今的现场烹饪,3分钟出餐的标配。
遇见小面同样如此,创始人宋奇表示,c24的商业模式一直处在探索阶段。遇见小面的24小时产品线,着重推出各时段经营的产品特色,以改变顾客的旧有印象,留住顾客,形成新的印象为目标。
日本餐饮公认做的最好,只因坚持一个标准“餐饮企业只有一个品牌是危险的”。单个品牌虽然有简化、集中的优势,但消费者一旦厌弃这个唯一的品牌,企业就会受到致命伤害。日本餐饮的策略是:每年推出1-2个新业态的分店,形成可分散风险的资产结构。
多品牌战略成为一个新战场,一方面,商家可借此不断创新,另一方面,多品牌似乎更符合年轻消费者的胃。
4、餐饮经营三要素:品质+服务+体验
实践出真知,一味的说和一味的做都不能探究明白。
观察经营有善的餐厅,我们不难发现:品质+服务+体验三要素结合才是一家餐厅久盛不败的根本,但绝不止步于三要素。
大众消费产品是第一位的,一旦产品被认定,一旦符合地方口味,顾客复购率就不在是个难题。打算更名“小喜哥”的“方大同胡辣汤”创始人康长喜曾对记者说过这样一句话“千篇一律的店很容易死。做餐饮要回归本质,把干净放在第一位,继而提升服务。”
餐饮经营需要在借鉴中摸索出一套自己的打法。成熟的经营方法诚然可以借鉴,如何探索出自己的打法才能立于不败境界。只有那些真正适合自己的,创造特色的才能留住顾客,形成品牌影响力。
饮人开店必知的13个数据(第二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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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生产经营过程中最常见的一种票据就是发票,在经营过程中,餐企要么是开具发票的一方,要么是取得发票的一方,那不管是哪一方,发票都不能有任何错漏。笔者遇到的关于发票的问题就层出不穷,有不加盖公章的,有不写税号的,有税率不正确的等等,实在是数不胜数。所以本文为餐饮人详解发票的四大类知识,让企业降低税收风险,同时也能正确开具和取得发票。
< class="pgc-img">>第一类:发票没有加盖发票专用章
发票必须加盖印章,而且只能盖发票专用章,其他章均不可以。
发票若未按规定加盖发票专用章, 会有什么影响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87号)第三十五条规定,未加盖发票专用章的,由税务机关责令改正,可以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
问:取得的发票,印章没有加盖清楚,可以在原发票上补盖发票专用章吗?
答:发票专用章没有加盖清楚,不可以在原发票上补盖发票专用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国家税务总局令第25号)第二十八条规定:“单位和个人在开具发票时,必须做到按照号码顺序填开,填写项目齐全,内容真实,字迹清楚,全部联次一次打印,内容完全一致,并在发票联和抵扣联加盖发票专用章。因此,每一联发票上只允许加盖一个发票专用章,发票专用章没盖清楚字迹模糊,不允许在旁边再盖第二个发票专用章。
第二类:增值税普通发票没有填写购货方的纳税人识别号
增值税普通发票信息里至少必须要有购货方的全称及纳税人识别号。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发票开具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16号)规定,自2017年7月1日起,购买方为企业的,索取增值税普通发票时,应向销售方提供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销售方为其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时,应在“购买方纳税人识别号”栏填写购买方的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不符合规定的发票,不得作为税收凭证。本公告所称企业,包括公司、非公司制企业法人、企业分支机构、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和其他企业。
第三类:税率不正确
税率要和项目一致,餐费的税率不能开成5%,一般纳税人开餐费税率为6%,小规模开餐费征收率为3%。营改增后的餐饮业一般纳税人适用税率6%而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的征收率(不是税率),《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1《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第十五条增值税税率规定: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除本条第(二)项、第(三)项、第(四)项规定外,税率为6%;第十六条增值税征收率为3%,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四类:发票项目没有具体商品明细
发票一定要有税收编码并填写具体商品名称。购买商品较多时可以在税控盘中开商品清单加盖发票专用章。以往归类开具的发票例如“食品”“办公用品”“日用品”等,被具体的购物明细取代;《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发票开具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16号)指出,销售方开具增值税发票时,发票内容应按照实际销售情况如实开具,不得根据购买方要求开具与实际交易不符的内容,从自2017年7月1日起正式实施。不符合规定的发票,将不能作为税收凭证进行计税、退税、抵免等。
举例说明:我司购入商品599元,其中购入凭证、文件夹、档案袋、签字笔共计300元,月饼等食品共计299元,那么开具办公用品的发票时只有300元属于办公用品,并且需列清楚办公用品的明细,在发票上把商品名称、型号都打印出来,购买的月饼不属于办公用品。
特别提醒:收到以下六种发票一定要检查备注栏
1.提供建筑服务:《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税收征收管理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23号)纳税人自行开具或者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发票时,应在发票的备注栏注明建筑服务发生地县(市、区)名称及项目名称。
2.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提供货物运输服务:《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停止使用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99号)指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提供货物运输服务,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和增值税普通发票,开具发票时应将起运地、到达地、车种车号以及运输货物信息等内容填写在发票备注栏中,如内容较多可另附清单。
3.销售不动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税收征收管理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23号)指出纳税人自行开具或者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发票时,应在发票“货物或应税劳务、服务名称”栏填写不动产名称及房屋产权证书号码(无房屋产权证书的可不填写),“单位”栏填写面积单位,备注栏注明不动产的详细地址。
4.出租不动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税收征收管理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23号)纳税人自行开具或者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发票时,应在备注栏注明不动产的详细地址。
5.按照现行政策规定适用差额征税办法缴纳增值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税收征收管理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23号)指出按照现行政策规定适用差额征税办法缴纳增值税,且不得全额开具增值税发票的(财政部、税务总局另有规定的除外),纳税人自行开具或者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发票时,通过新系统中差额征税开票功能,录入含税销售额(或含税评估额)和扣除额,系统自动计算税额和不含税金额,备注栏自动打印“差额征税”字样,发票开具不应与其他应税行为混开。
6.保险机构作为车船税扣缴义务人:《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保险机构代收车船税开具增值税发票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51号)在代收车船税并开具增值税发票时应在增值税发票备注栏中注明代收车船税税款信息。具体包括:保险单号、税款所属期(详细至月)、代收车船税金额、滞纳金金额、金额合计等。该增值税发票可作为纳税人缴纳车船税及滞纳金的会计核算原始凭证。
特别提示:收到的发票有上列情形之一需仔细检查发票的备注栏,无论是纳税人自行开具,还是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备注栏应按规定如实填写。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国税发〔1993〕157号)第五条指出发票的基本内容包括:发票的名称、字轨号码、联次及用途、客户名称、开户银行及账号、商品名称或经营项目、计量单位、数量、单价、大小写金额、开票人、开票日期、开票单位(个人)名称(章)等。大家往往会忽略备注栏,一张完整发票的开具必须包括备注栏,企业若取得符合条件但未按规定进行备注栏填写的发票属于不合规的票据,将不能作为有效税收凭证且不得抵扣,违反了发票管理法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
在日常生活中大家往往认为发票只是报销的凭证,但发票不仅是维护我们权益的有力证据,而且公司做账必须依靠发票,它是缴费的凭证,也是审计机关、税务机关执法检查的重要依据,因此企业对收到的发票要仔细检查是否合规,不要贪图省事,多多了解发票管理方面的税收风险,避免对企业造成损失。
本文摘自《中国好餐饮杂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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