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生开了一家餐饮店,把运营资金都交给了招来的店长运营,员工工资也先交给店长发放。没想到,这位店长竟然独吞了运营经费和部分员工工资,导致店面日常运营都成了问题。门店倒闭后,店长居然还从付先生手中又骗走了约17万元……近日,静安检察院办理了这起案件。
店长独吞运营经费和员工工资
2021年4月,付先生通过招聘网站找到赵某,聘用他担任即将开业的新店店长。赵某入职后,表现出了十二分热情,对店面运营和业绩提升都有一套自己的“经营之道”。
付先生提到,赵某刚入店,因为店面生意冷清,他便提出可以发展外卖业务,与外卖APP合作入驻平台,并有渠道能够保证每天的外卖订单量。付先生没有多想,认为是对店面有好处的事,就一口答应了赵某的要求,“问我要多少我就给多少”。之后几个月,赵某又借口与多家团餐团队合作、美食平台刷分等理由多次向付先生讨要“运营费用”,先后让付先生多次转账共计人民币约15万元。
一直被蒙在鼓里的付先生,直到开口问赵某要运营费的发票,才发现赵某以各种理由推脱,再加上订单量也没有增长,遂觉得有些不对劲。事后,付先生才得知,这些被赵某卷走的款项,大部分都被他用于个人消遣娱乐。
不仅如此,赵某在屡屡得手后,竟还盯上了员工工资。往常,付先生都会把每月工资先转给赵某,再由赵某下发给手下员工。然而,2021年10月、11月的全部工资竟全被赵某一人“独吞”!
“这两个月的工资,他也没有还,我只能又自己分批发给了员工……”付先生表示。
由于经营不善,付先生的店铺在短短八个月后,就闭店停业。
赵某伪造的ATM机照片
店被拖垮了诈骗却还在继续
店关了,赵某的手段却仍在继续。他在职期间,就曾以父亲生病为由,向付先生预支了五个月薪资,离职后的借口更是“花样百出”:要贷款还钱、要买机票回老家还贷款、贷款前期要手续费用,陆续又骗了付先生约17万元。
2022年8月,经不住付先生的反复催促,赵某拍摄了一张ATM机的存款照片,图中显示余额40万元,还另发送了一张54万元的银行转账截图单据,声称已将钱款打入了付先生账户。
而实际上,这些凭证都是赵某为了拖延时间伪造的。
而事实上,检察官认为,这种伪造银行汇款凭证的行为已经威胁了正常的金融秩序,会给金融机构公信力带来一定负面影响。
触犯《刑法》当数罪并罚
案件进入审查起诉阶段,付先生和赵某二人仍然因为金额认定问题存在争议。检察官调取两人详细来往记录后发现,由于转账频繁,付先生的多次付款都未注明使用途径,而赵某则主张部分是正常的店铺管理费用。该如何准确认定涉案金额?检察官不厌其烦,将这些存在争议的转账一一记录,与付先生和赵某双方当面逐一确认,确保案情清晰,不枉不纵。
检察官认为,赵某担任店长期间,利用职务便利,虚构事由骗取财物并侵占店铺员工工资,数额较大;在餐饮店关闭后又虚构事实理由,以借款为名,骗取被害人钱款,数额巨大;后伪造银行汇款凭证意图拖欠还款,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分别构成职务侵占罪、诈骗罪、伪造金融票证罪,当数罪并罚。
检察官在办理案件中还发现,以“收银员替换店内收款码侵占营业额”“店长私用个人账户收取销售款”等为名的职务侵占案例并不少见。“治罪与治理并重”,检察机关在多起类似案件中通过制发检察建议,积极参与社会综合治理,提出应规范收款审核流程、建立有效内控机制、提高员工法治意识等多方建议,及时堵漏建制,防患于未然。
生产经营活动中,诚信至上。但诚信不是无条件地信任,必须建立在充分尽职调查的基础上。无论是生意伙伴还是雇佣关系,切莫一时犯糊涂,轻信他人,在毫无凭据的前提下就进行大额转账。
检察官提醒,对于有招聘需求的店家,要做好入职前的背景调查,经营过程中要完善日常管理和财务制度,定期盘点账目、货物,以防遭受不必要的经济损失;对于求职的员工,切勿违背职业操守,滥用他人信任,非法占有不属于自己的财产,导致身陷囹圄,失去自由。
前,社区团购作为上海市民采购民生商品和防疫物资的重要渠道,为解决保供“最后100米”发挥了积极作用。
然而,仍有个别不法经营者,借疫情之机,坐地起价,肆意抬高团购商品价格,扰乱正常的市场价格秩序。
近期,相关投诉举报也呈现增长态势,问题主要集中在团购价格、内容等信息不透明、不规范,团购商品内容“缩水”、变质,以及售后服务不及时、经营者推诿责任等方面。
上海市市场监管局今天(4月15日)曝光一批价格违法经营者。
上海市市场监管局表示,将继续严厉打击相关违法行为,尤其是对假借团购之名实施哄抬价格、价格欺诈等价格违法行为,绝不手软,也希望市民积极投诉举报,如发现社区团购经营者涉嫌违法的,请及时拨打电话12315或12345,市场监管部门将及时开展调查,对查实存在违法行为的,从快从严从重处理。
餐饮店做团购“两头骗”
近日,松江区某保供超市向市场监管部门反映,称有人盗用其保供食品套餐的图文,更改供应单位名称、团购价格和订购电话后发到各个微信群向市民推广。
接到举报后,市场监管部门拨打“假传单”上的订购电话获取对方具体地址,并迅速派出执法人员开展现场检查。
经查,被举报者为夫妻二人,系某餐饮店经营者,借疫情封控之机,打起倒卖保供食品的歪主意。
二人利用修图软件修改原保供超市食品套餐介绍图文,将原标价为100元、108元、158元、160元的4档套餐提价至少40元、最多120元,更改联系电话后,以社区团购“团长”的名义向保供超市订购食品,低价买入,高价卖出,从中获利。对看到团购套餐的市民而言,二人则是渠道正规的保供单位的形象。
篡改前后的保供团购套餐页面
当事人既骗了保供单位,又骗了消费者。
《价格法》规定,经营者不得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当事人的行为构成价格欺诈,市场监管部门快速严厉查处,拟没收其违法所得1980元,对其从重处以9900元的罚款。
水果团购套餐“短斤缺两”
4月13日,市场监管部门在日常工作中监测到宝山区某水果店在从事社区团购套餐销售活动。
当事人在社区团购群中经营两种团购套餐:158元的6公斤水果套餐(香蕉,蓝莓,金桔,沃柑,苹果)、280元的10公斤水果套餐(西瓜,三四个羊角蜜瓜,香妃芒,金桔)。
执法人员现场查见当事人现场打包好待配送的“158元套餐”3包(称重后,分别只有5公斤、5.05公斤、4.55公斤)、“280元套餐”1包(称重后,只有8.8公斤),与当事人在社区团购群中“158元套餐”“280元套餐”所标示的商品规格等有关内容不符,存在“短斤缺两”现象,最“坑人”的一包比标称的重量少了1.45公斤。
当事人的行为涉嫌违反《价格法》相关规定,构成价格欺诈。目前案件正在抓紧办理中。
多家经营者不明码标价
市场监管部门近日接到市民举报线索,对闵行区吴泾镇某食品店开展监督检查,查见该店对外销售的洋葱、萝卜、土豆等蔬菜未明码标价。
该店负责人曹某、曾某在封控前专门搬到店里居住,看到近期水果、蔬菜需求量大,在区域未解封的情况下擅自解开封条经营,市场监管部门已将相关线索移送至属地派出所。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价格法》相关规定,构成不明码标价,市场监管部门拟作出责令其改正违法行为,罚款5000元的行政处罚。
近日,市场监管部门在对某公司的经营场所开展现场检查时,查见当事人在售的带鱼、黄鱼、基围虾、黑虎虾、大闸蟹、甲鱼、黄鳝、螺蛳等水产品均未注明商品的品名、产地、规格、计价单位、价格等有关情况。
当事人前期已经收到《关于稳定基本民生商品和防疫用品价格的提醒告诫函》,明知在销售商品的过程中应严格执行明码标价等规定。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价格法》相关规定,构成不明码标价,市场监管部门拟作出责令其改正违法行为,罚款5000元的行政处罚。
(上海法治报)
考资料:群众出版社,公安部五局编《刑事侦查案例选编7》
1979年,天津人刘和军(年龄不详,但根据原文描述年龄应该不超过25岁)因诈骗罪和抢劫罪被天津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1982年刑满释放后在社会上无所事事晃荡了两年,重操“旧业”搞点小骗小摸,居然也能以诈骗所得勉强糊口了两年,1984年初,家里人实在看不得他无所事事成为小流氓(刚好是严打时期,小流氓是很有可能因为调戏一个女青年被拉去刑场打靶的),因此托关系好歹连拖带拽地将他塞进天津第一棉纺厂当合同工,借此让这个浪荡子收收心。如果刘和军能就此安分守己地在厂子里待着,过两年再托关系把他转正,再给他介绍个对象(棉纺厂漂亮姑娘不少,也不亏待他)也就是了。
< class="pgc-img">天津第一棉纺厂胸牌
>< class="pgc-img">老照片,天津第一棉纺厂女工
>然而,想法是美好的,但可惜刘和军根本就不是那种能安分守己过一辈子的料,怎么费尽心机为他铺路都是白搭。进厂之后的刘和军依然三天打鱼两天晒网,靠着一张能说会道的嘴在厂子里倒是混了个好人缘,以至于虽然屡屡旷工去混社会,却根本没人处理他,厂里的那帮小混混都对刘和军佩服不已,视为“大哥”。不过,虽然依旧不务正业,但是刘和军好歹给家人面子,很是安分了一段时间,除了旷工早退,和同厂女工开一些荤玩笑也没做出啥过分出格的事来。但很快刘和军就腻歪了当下的生活,心里又开始“活泛”起来。
1985年1月初,一个偶然的机会,刘和军通过一个“小弟”认识了天津芦台百货公司采购员张某成,闲谈中听闻他此行是来为百货公司采购一批家用电器,原本“沉睡”的技能被瞬间“唤醒”,随口就说自己是本地人,有关系,能用优惠价格搞到张某成想要的家用电器。张某成大喜,立即将购买事宜全权委托给了只见了一面的刘和军,并将几张芦台百货公司的介绍信和1000元“好处费”双手奉给刘和军,刘和军收下了钱和介绍信表示一个月后就能拿到货,现在人民群众生活水平上去了,各方面对家电的需求都很大,生产不过来你老张是知道的。张某成连连点头表示完全理解,为了买家电他真是挤破了脑袋,跟别的采购员连“全武行”耍了不止一次,有一次还差点被带进公安局,这其中有多苦只有自己心里知道(那个年代家电供不应求,各家电厂的批发门市部前总是挤满了手持提货单的采购员,争相恐后一言不合就动手)。所以张某成当即表示可以等,他先回去,一个月后再来,随后在刘和军热情地“欢送”下心满意足地走了。
< class="pgc-img">80~90年代某商场人们抢购电视机的火爆场面
>< class="pgc-img">那时候的人抢购的时候就是这副吃人的表情
>然而,刘和军根本就没去采购什么家电,而是拿着这笔巨款各种花天酒地,一个月过去花掉了近200元(不得不说当年的物价真便宜),为了躲掉前来“提货”的张某成,刘和军带着800多元现金和张某成给的芦台百货公司介绍信以及一张从不知哪个人手中要来的“香港华成公司经理李某芳”的名片在天津站踏上了去北京的旅客列车。打算先去北京、再去山东倒腾点什么行俏商品回天津去卖。
< class="pgc-img">80年代的天津站站台
>在火车车厢里,刘和军认识了三个邻座的男子,一番攀谈后他们说认识一个香山饭店的副经理XXX,让刘和军到北京后可以去香山饭店报XXX的名字就能免费住宿。刘和军一听欢喜不已,当即请他们三个到餐车去搓了一顿以表感谢。三人表示,到了北京就跟着他们走好了,吃住不愁。
< class="pgc-img">80年代的北京站站房
>可是让刘和军始料不及的是:列车刚到北京站一下火车,三个男子转眼间就都消失得无影无踪,刘和军意识到自己可能被骗了,但是还是抱着一丝侥幸前往香山饭店去碰碰运气,万一真有这个副经理XXX呢——
然而,到了香山饭店一打听,结果根本没有XXX这个副经理,刘和军心里那叫一个气啊,这回可是被“黑吃黑”了,想想自己一个靠诈骗闯江湖的居然也被骗掉了一顿饭。但是既然来都来了,这时候调头回去太没面子,诈骗犯的“自尊”让刘和军决心一条道走到黑,不就是骗吗,在火车上被骗走一顿饭,在这里再骗回来,场子不就找回来了么。
< class="pgc-img">香山饭店招牌
>< class="pgc-img">香山饭店
>于是乎,刘和军取出了张某成给的芦台百货公司的介绍信,自称就是张某成,要求住店。前台服务员拿过介绍信看了一眼就二话不说给办理了入住,不过要求交200元的房钱押金,直接让刘和军肉痛到了骨子里(他当时身上总共只有700多元),但事已至此不能不交,只要咬着牙掏钱交了。此时他内心有点沮丧——大爷的,一分钱都没骗到还搭进去了小三百,得——先住这一晚上,第二天就退房走吧。
2月8日上午,刘和军收拾好东西来到服务台打算要回介绍信,服务员居然随便拿了一叠介绍信放在他面前要他自己找(按照规定介绍信一张只能用一次,饭店收走后不能退回),根本不问刘和军姓名和单位。刘和军随便抽了一张介绍信看了一眼,“中国国际信托投资公司张某”,收好之后还是以芦台百货公司采购员张某成对服务员说:“我有六台电视机,可以给你一台。”
< class="pgc-img">一张80年代的电视机票,当年多少人为了这张纸抢破脑袋
>一听这话,服务员慵懒的表情瞬间焕发出光芒,电视机这玩意儿可是抢手货,一张电视机票能让原本情同手足的兄弟瞬间翻脸,能搞到一台电视机可以让同事羡慕个大半年,于是服务员对刘和军的态度也瞬间热情了起来,连称呼也都变了,一口一个“哥”亲热地叫着,听这个“张同志”说觉得香山饭店的房钱太贵了,于是就热情地介绍他住进了房钱便宜得多的香山饭店附属香山招待所,什么手续都没要,也没有要押金。但是刘和军在2月9日一早就离开了招待所(没有退房),在香山招待所骗吃骗住了一天的他要换一个地方再碰碰运气。
2月9日上午,离开香山招待所的刘和军来到西苑饭店,自称“中国国际信托投资公司张某”对服务员说要给外商订房,前台女服务员向他索要介绍信。刘和军不想“浪费”那张宝贵的介绍信,所以就推说在外商董事长的手里,现在外商还在路上,等他到了就拿给服务员看。于是女服务员没再要介绍信,也没要求查看证件,就给刘和军开了一间客房并给了他一张住房卡,还热情地向刘和军介绍了住房卡如何使用,比如什么叫工费、自费、记账单等,无形中给刘和军“科普”了一轮住高档饭店的流程和细节,就此刘和军了解了住房卡可以在酒店范围内进行随意消费,费用记账,在退房的时候统一结算。
< class="pgc-img">80年代的北京西苑饭店招牌
>< class="pgc-img">北京西苑饭店中餐厅菜谱
>在客房安顿了一下后,刘和军就下楼进了饭店的中餐厅,随口就对给他服务的餐厅女服务员说:“我是XX公司的经理,挣钱没数,来北京是为了给董事长找一个女秘书。”
有一个女服务员听着动了心,主动找刘和军问女秘书的注意事项,刘和军看这个面容姣好、身材高挑的女服务员上了钩,不由得起了色心,就约她晚上去自己的房间“谈谈”。可让刘和军始料不及的是,这个女服务员还颇有点自我保护意识,晚上还带着一个男伴充当“护花使者”来赴约,刘和军看着这一男一女有点傻眼,明白今晚的豆腐吃不到,只好推说“董事长”外出应酬还没回来,改日再谈。
将两人打发走后刘和军顿觉趣味索然,眼看客房里也没有什么又小巧又值钱的东西可拿(小巧的东西不值钱,值钱的东西太笨重),就又下楼到前台对服务员说:“我的老板嫌房间太次了,请给我们换一间好房。”
随即服务员就给他换了一间360元一晚上的高档客房并重新给他办了房卡,这张房卡可以在饭店的高档餐厅用餐消费。于是刘和军就持着这张房卡来到高档餐厅消费了30元的一顿晚餐,原本还要了两瓶茅台,但服务员提醒说茅台要现金结账就马上退掉了而改喝不用付现金的啤酒。
酒足饭饱后刘和军又觉得在这里待腻歪了,决定离开,又在服务台看到服务台上放着一张航天工业部杨某心的介绍信,就指着这张介绍信对已经换了班的服务员说:“请还我介绍信,我要到别处去订房。”不明就里的晚班服务员就将那张航天工业部的介绍信交给了刘和军,刘和军随即在2月9日晚上打车从西苑饭店来到北京饭店,这回熟门熟路的他拿出“中国国际信托投资公司张某”的介绍信预定了10天的住房,拿了住房卡,住进了2072号客房。
< class="pgc-img">80年代的北京饭店
>他在北京饭店住了两个晚上,但因为对北京饭店情况不熟,每次吃饭他都是回西苑饭店的餐厅吃饭(他对那里的情况比较熟),吃完后再返回到北京饭店过夜和洗澡。2月11日下午,刘和军又准备挪地方,用北京饭店的电话给竹园宾馆(此处原为盛宣怀府邸)打电话,自称是航天工业部的杨某心,要求订房,在取得竹园宾馆的同意后刘和军就在那张骗来的航天工业部介绍信上写上“竹园宾馆”后离开北京饭店,打车来到竹园宾馆。服务员看了介绍信也不起疑,马上给他开了一套高级客房并办了房卡,让刘和军惊喜的是:这张房卡的记账项目里居然包括各种烟酒,于是立即借吃饭的机会在餐厅“消费”了三瓶茅台和一条好烟,并将这些东西带回到香山招待所的客房里存起来。
< class="pgc-img">竹园宾馆大门
>< class="pgc-img">丽都饭店
>2月12日,刘和军又手持“香港华成公司经理李某芳”的名片冒充港商来到位于朝阳区的丽都饭店,当服务员问他索要证件和介绍信时刘和军说:“都在老板那”,服务员因此也就没再细问,非但给他开了房,还给他填写好了住房卡,随后刘和军兴奋地连客房都不去了,直接冲入丽都饭店的餐厅用房卡记账的方式大吃大喝,然后又在饭店的涉外烟酒店里以房卡记账的形式购买好烟好酒。
< class="pgc-img">老照片:丽都饭店的服务员和保安
>然而刘和军的这种行为引起了丽都饭店保卫科的注意,因为该饭店经常接待外商和港台商人,觉得刘和军的做派和吃相怎么着也和港商不沾边,那帮人都一个个拿着架子,身边的人也大多要竭力弄出一副“上等狗仔”的架势,而这小子表现得毫无顾忌,彻底放飞自我的节奏,该不会是冒牌货吧?想到这,保卫科科长立即打电话给北京市公安局报警。最终在2月12日当晚,刘和军在丽都饭店的客房中被北京市公安局民警抓获。
从2月7日下午住进香山饭店、到2月12日晚在丽都饭店被拿获,刘和军在这5天内先后在香山饭店、香山招待所、西苑饭店、北京饭店、竹园宾馆和丽都饭店六家饭店/招待所耗去了食宿、烟酒等费用总计2500余元,除了在香山饭店第一个晚上付了200元的房费外其余的一毛不拔、一文未出。最终刘和军以诈骗罪被北京市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判决不详,欢迎知情小伙伴补充。根据《刑法》相关规定,诈骗罪数额较大量刑为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