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9日上午,发生在通辽市科尔沁区永安路煮天下时尚火锅店的火灾由于发展迅猛且火势冲天,引发了市民的广泛关注。
此前本报对火灾做过报道,一个多星期过去,公安消防部门经过调取监控视频、现场勘验、走访询问等环节,最终确认火灾起因。据悉,煮天下时尚火锅火灾起火时间为5月9日上午9时32分许。具体起火原因为嫌疑人姜某点燃饭店西北侧杨柳絮,杨柳絮燃烧后殃及火锅店外墙装饰,并蔓延发展成为火灾。最终,火灾烧毁火锅店地上一至三层室内外装修、饭店内部餐桌以及西门外北侧三辆汽车等物品,建筑负一层、地上四至七层内部受到不同程度烟熏,无人员伤亡。具体财产损失尚在统计,本报会持续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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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犍为县一家在当地颇有名气的火锅店,其老板为攫取更多利益,收集食客吃剩下的“地沟油”加工后继续销售。
2019年1月,该火锅店被当地市场监管部门查获,后老板因涉嫌严重违法犯罪被逮捕。
4月23日,四川省乐山市犍为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此案。
澎湃新闻从该院获悉,一审认定,该火锅店雷某犯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
澎湃新闻注意到,另有两人参与生产销售“地沟油”获刑,一人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两万元,另一人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同时,该店还被判处支付十倍于销售金额的公益赔偿金447万余元。
据犍为县人民法院通报:2014年10月,雷某在犍为县玉津镇滨江路南段开设犍为县古今天下火锅店,从事火锅制售服务,开业时即雇佣李某1为该火锅店的炒料师傳,负责熬制该店火锅底油、分装熬制的火锅油成袋、配制火锅锅底。
2015年9月,另一李姓员工也进入该火锅店,协助分装熬制的火锅底油成袋和配制火锅锅底。
2018年4月20日,雷某为非法获利,提出将收集的废弃油脂(俗称“回锅油”或“回收油”)煎干水分,再加料制作火锅底油销售,李某将顾客食用后的废弃油脂收集到塑料桶内,由李某1运到位于犍为县玉津镇瑞雪村该店炒料房,李某1将废弃油脂煎干水分,并掺入菜籽油,海椒、花椒香料等材料熬制火锅底油,待火锅底油冷却后再运回该店,由李某分装成袋,销售给顾客食用。
2018年5月至2019年1月期间,该店使用废弃油脂熬制的火锅底油销售清油红锅和清油鸳鸯锅总计14142锅,经鉴定,销售金额为447824元。
2019年1月30日,键为县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在该店内现场查获:装满废弃油脂的塑料桶3个、装满使用废弃油脂熬制好待分装火锅底油的塑料桶3个、分装好且包装袋上印有“森林源·感受经典引领味动一锅红艳煮沸生活一次性锅底内部专用”字样的火锅底油油袋10箱。在炒料房内现场查获:装有熬制好待分装火锅底油的不锈钢桶3个、装有少量废弃油脂残渣的塑料桶9个及花椒、海椒、中药香料、菜耔油等材料。
2019年9月30日,公安机关依法对查获待消成品红油称重:已装袋成品火锅红油净重216.3公斤、未装袋成品火锅红油净重421.62公斤,合计净重为637.92公斤,经鉴定,现场査获成品火锅红油价值14718元。
法院认定,该店收集废弃油脂加料熬制火锅底油生产销售时间长、数量大,生产销售金额达46.2542万元,老板雷某在共同犯罪过程中起主要作用。此外,雷某在经营犍为县古今天下火锅店期间,指使他人在清油红锅,清油鸳鸯锅火锅中添加废弃油脂予以销售的行为,侵害了不特定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
一审法院以犯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判处雷某有期徒刑7年,并处罚金5万元。判处员工李某1有期徒刑3年6个月,并处罚金2万元;判处李某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并处罚金1万元。同时,判处雷某在判决生效后10日内,在市级以上媒体公开赔礼道歉,支付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起诉人犍为县人民检察院赔偿4478240元,上缴国库。
(来源:澎湃新闻)
日,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共同公布一批侵害消费者权益的典型案例。其中黄山市屯溪区重庆莽子火锅店因使用废弃油脂制作底料,牟取暴利,涉案火锅店被责令暂停营业,案件移交公安机关查处。这是继去年小龙坎火锅被爆使用“地沟油”上热搜后,又一火锅店因“地沟油”被查处。
业内人士认为,应加大监管和严查,从全链条打击“地沟油”,同时在行业内部形成敬畏和自律,才能从根本上杜绝“地沟油”重返餐桌。
“地沟油”再现 又一火锅店被查
据了解,2020年4月7日,安徽省黄山市屯溪区市场监管局根据举报安排执法人员对屯溪区重庆莽子火锅店进行突击检查。经查,该火锅店涉嫌使用回收火锅底料再次加工制作成底料,供消费者食用的违法行为。市场监管部门依法扣押了5桶火锅底料及过滤器等相关物品,责令火锅店暂停营业,并将案件移交公安机关查处。
9月28日,安徽省黄山市屯溪区检察院以陈某晶等涉嫌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对4名犯罪嫌疑人提起公诉。
火锅店使用“地沟油”乱象频出
记者梳理发现,火锅行业使用“地沟油”的问题近年频“爆雷”,多个火锅店被查处,其中知名火锅品牌小龙坎曾因“地沟油”问题登上热搜。2020年7月16日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报道,据中国裁判文书网发布的一则陕西省榆林市榆阳区人民法院的刑事判决书显示,小龙坎在榆林的一家加盟门店两年间用“地沟油”制成火锅锅底,销售给顾客食用,涉案“地沟油”2吨多。
另据媒体2018年报道,小龙坎位于长春、哈尔滨、南昌等3家门店被曝出“老油”反复使用等问题。
2018年5月至2019年1月,四川犍为县的古今天下火锅店使用废弃油脂熬制火锅底油,店主雷某被判处有期徒刑7年,并处罚金5万元,参与“地沟油”火锅制作的员工也均获刑。
2017年11月17日,在贵州遵义市播州区开设熊居林重庆老火锅店的汪某将废弃油脂加工成食用油,再添加至火锅汤料中给顾客食用,后被遵义市播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查处。
2017年3月,浙江诸暨的2家“网红”火锅店川谱串串香、幺妹火锅店的老板因违法使用“地沟油”,被当地检察院批捕。
2016年报道,瑞安市食安办通报渝味晓宇火锅、柒口锅成都火锅、千椒百味火锅、重庆名将火锅店、阿云重庆老火锅、塘下重庆八旺串串香火锅、塘下朝天门火锅、塘下重庆老火锅(鑫渝火锅)8家火锅店涉嫌非法使用“地沟油”,24名涉案者被警方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在业界火锅店以“老油”为“地沟油”打马虎眼,已经成了某些商家公然的“潜规则”。此前,有火锅行业从业者对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记者表示,一般的红油锅底成本在十几元,相比于动辄几十元锅底售价,稍微“动点心思”这里面就会有丰厚的利润。
业内:须全链条打击“地沟油”
商家为了牟取暴利,使用废弃油脂制作火锅底料,严重损害了消费者身体健康。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2012年联合下发的《关于依法严惩“地沟油”犯罪活动的通知》,对“地沟油”犯罪的定罪量刑,要求准确把握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在食品安全领域的适用。对具有累犯、前科、共同犯罪的主犯、集团犯罪的首要分子等情节,以及犯罪数额巨大、情节恶劣、危害严重,群众反映强烈,给国家和人民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犯罪分子,依法严惩,罪当判处死刑的,要坚决依法判处死刑。
然而,即便在司法严惩“地沟油”的情况下,此类行为仍屡禁不止,北京嘉善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常亮在接受媒体采访时指出,根本原因在于不良商家受到利益的驱使。“‘地沟油’并不像普通食品添加剂容易被检测,外观和成分具有极高的违法隐蔽性。在利益驱使下,一些商家就会铤而走险。相关监管部门应加大监管和严查,有条件的餐饮企业也可自建无害化处理设施,对‘地沟油’进行无害化处理。”
业内认为,很多“地沟油”事件不是一人所为,必须全链条打击,参与者都应一律严惩。行业内部形成敬畏和自律,才能从根本上杜绝“地沟油”重返餐桌。
此外,有食品安全业内人士提醒消费者在就餐时注意辨别“地沟油”,从油的透明度和沉淀物进行判断。纯净的植物油是透明状的,“地沟油”在提炼过程中混入了碱脂、蜡质、杂质等物,透明度会下降,锅底也容易出现沉淀物。 (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记者 施晓娟)
来源: 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