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推行公筷公勺、停止承办酒席宴会等群体性聚餐活动、每个包间限开一桌……近日,由市商务局制定的疫情期间餐饮服务单位经营服务指引4.0版正式对外发布,进一步明确了餐饮服务单位的防控标准,根据指引要求,体温正常且“北京健康宝”状态为“未见异常”者方可进入餐厅就餐。
< class="pgc-img">>新华社记者 王晓 摄
本次发布的餐饮经营服务指引,适用于本市餐饮企业及其门店、单位食堂、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等餐饮服务单位。指引表示,餐饮场所要在显著位置或显示屏张贴、显示相关公告和防护知识,正确宣传引导告知所有进店顾客需要配合和注意的事项。餐饮服务单位要安排专门人员对就餐人员检测体温并核实“北京健康宝”信息,体温正常且“北京健康宝”状态为“未见异常”者方可进入餐厅就餐,确保到店用餐人员和从业人员安全。
指引要求餐饮服务单位在店内外候餐区、取餐区、结账区等人员易聚集区域划设“一米线”,严格控制人流密度,提示顾客与他人随时保持1米以上的距离。同时,提倡建立顾客预约制度,合理安排顾客到店时间,提倡非接触式点餐、结账。
指引表示,要控制餐厅就餐人数,拉开桌位间距,确保间隔在1米以上,如桌椅固定无法移动,要明确标识出非使用桌位。餐厅要停止承办酒席宴会等群体性聚餐活动,不得安排非同行顾客同桌就餐。内部食堂应采用分时段错峰就餐等服务方式。
对于包间用餐,每个房间限开一桌,就餐座位间要保持1米以上距离,要在包间门口或包间内显著位置提示最大容纳人数。每餐次顾客离开后,餐厅须对包间进行清洁消毒和通风处理。
餐厅还要全面推行公筷公勺,对于合餐顾客,要做到“一菜一公筷、一汤一公勺”,餐具使用前必须洗净、消毒,做到“一客一用一消毒”。有条件的餐厅要积极推广分餐制。
市商务局负责人介绍,各家餐饮服务单位要做好单位和员工防控方案、应急预案,并对上岗员工进行培训。同时准备口罩、消毒剂、洗手液、测温枪等防疫防护用品。有条件的餐饮服务单位应当在就餐区设置洗手设施,尽可能配备有杀菌作用的洗手液、擦手纸、干手器等,把水龙头改为非接触式水龙头。
现阶段下,餐饮外卖也是市民常用的就餐方式,本次指引要求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要落实防控主体责任,掌握本平台送餐人员健康状况。外卖配送员盛放食物的容器保持清洁卫生,餐食不得遗撒,应在平时清洁消毒要求的基础上增加频次。送餐人员在取餐、送餐时,应采取无接触或少接触配送方式,如外卖可以送到楼宇门口、小区门口由顾客自取,减少人员接触。
(原标题:疫情期间餐饮服务指引要求
“健康宝”未见异常方可进餐厅)
来源 北京晚报
记者 马婧
流程编辑 刘伟利
源:【襄阳日报】
襄阳日报讯(通讯员王建立 雷梦婷 全媒体记者张嫚)7月13日,记者从市市场监管局获悉,我市首次编制的《襄阳市餐饮服务操作规范与流程》已正式实施,通过厘清餐饮行业每一个具体岗位的工作标准和制度规范,优化、简化、固化工作流程,堵住管理漏洞,进一步规范餐饮服务企业经营行为,守牢消费者“舌尖上的安全”。
“为了将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发布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落实、落地,我们结合日常监管中发现的问题及我市实际,编制了这一版地方性的餐饮企业岗位操作规范和流程,更有针对性、实用性,便于操作。”市市场监管局餐饮科科长王洪峰介绍。
《襄阳市餐饮服务操作规范与流程》从从业人员健康管理、食品进货查验、农残检查、烹调操作、食品添加剂管理、餐饮具清洗消毒、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等方面分列20项,提出了具体、明确的规范要求,并将集体配餐公司和学校的餐饮服务、食品采购、农残快检、原料加工、食品配送等8个重点环节配以流程图,更加简洁易懂,让餐饮服务单位便于操作。
以“从业人员健康管理”板块为例,基础要求有“从业人员每年进行健康体检,持健康证上岗;新员工必须体检、培训合格后才能上岗”。硬性要求有“从业人员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包括病原携带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疾病的,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着装要求有“从业人员操作时应穿戴整洁的工作服、工作帽,戴口罩;头发不得外露,不得留长指甲、涂指甲油;不得佩戴任何饰物”。
在“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规范”板块,要求餐饮服务单位“发生食物中毒后,应在第一时间组织人员,立即将中毒者送医院抢救。在向有关部门报告的同时,要保护好现场和可疑食物”。同时,实行事故责任追究制度,对事故延报、谎报、瞒报、漏报或处置不当的,要追究当事人责任,进一步压实餐饮服务单位的主体责任。
王洪峰表示,《襄阳市餐饮服务操作规范与流程》的实施,将进一步促进我市餐饮服务行业食品安全管理水平的提升。
《襄阳日报》(2023年7月14日4版)
(编辑:刘洋 审核:罗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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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餐饮服务
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的公告
〔2018年 第12号〕
为指导餐饮服务提供者规范经营行为,落实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要求,履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提升食品安全管理能力,保证餐饮食品安全,市场监管总局修订了《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现予以发布,自2018年10月1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附件: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
市场监管总局
2018年6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