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3年,全球旅游业强劲复苏,居民休闲度假旅游需求显著释放,商务旅游持续恢复,为酒店业的经营恢复创造了有利条件与基础。在此背景下,国内外主要酒店集团全年业绩普遍上扬,21家酒店集团营业收入同比平均增长35%、净利润同比平均增长1.3倍。从竞争格局看,无论是国际还是国内,“一超多强”局面逐步显现,各集团之间的差距有所扩大,“有人激进奔跑、有人保守徘徊”,规模竞速仍在持续,“蛋糕的抢夺与瓜分”比拼的不只是速度,更深层考量的是企业的信誉、口碑、质量及效益。
上市酒店集团最新市值概览:万豪国际“全球第一酒店集团”的地位稳固,国内酒店集团市值规模普遍缩水
2023年国际酒店集团财报表现:万豪国际集团营收与净利均高居榜首,同比分异特征明显
2023年,全球旅游市场需求强劲,各国际酒店集团抢抓发展机遇,全年经营业绩整体呈现增长态势:10家国际酒店集团营收同比平均增长约21%,净利润同比平均增长约47%,比较而言,净利润增幅更为凸显。
具体到单个酒店集团,万豪国际集团2023年营收237.13亿美元、净利润30.83亿美元,遥遥领先。同比方面,则呈现分异特征:凯悦、希尔顿、精选国际和温德姆这4家酒店集团2023年的净利并不乐观,同比均为负增长;而万豪、洲际、雅高、朗廷、香格里拉(亚洲)和美利亚国际这6家集团则实现营收与净利润同比双增长的喜人业绩。尤其是香格里拉(亚洲)和朗廷,净利润同比均呈倍增态势(分别为2.16倍、1.57倍),涨幅显著。以香格里拉(亚洲)为例,得益于中国大陆和香港的解封,以及全球其他地区的强劲旅行需求,全年实现扭亏为盈。
分地区市场看,亚太地区、大中华区酒店住宿指标增幅则远超其他区域,成为各大国际酒店集团的“增长引擎”。如万豪国际大中华区酒店RevPAR为82.77美元,同比增长78.6%;入住率为67.9%,同比增长22.2个百分点;ADR为121.91美元,同比增长 20.2%。据希尔顿财报数据显示,亚太区全年全系统平均每间可供出租客房收入(RevPAR)同比增长58.7%。洲际酒店集团大中华区全年RevPAR增长71.7%,增幅亦远超美洲(同比增长7%)及欧洲、非洲、中东及亚洲市场(同比增长23.7%)。
国际酒店集团拓展表现:2023年,各国际酒店集团持续加快全球扩张步伐,新店开业不断、酒店规模持续扩大,如截止2023年底,万豪国际酒店集团在营酒店8785家,酒店客房数约160万间。万豪、希尔顿、洲际、雅高、凯悦这5家酒店集团2023年度新增客房数均超万间,其中万豪、希尔顿这两家酒店集团客房净增长率约达5%。
2023年国内酒店集团财报营收表现:华住集团领先优势明显,各集团差距拉大,地产系酒店业务营收同比均值达66%
对比11家国内酒店集团2023年营收情况:华住集团营收218.8亿元,首次突破200亿元,位列各集团首位;其次为锦江酒店,全年营收146.5亿元;首旅酒店以77.93亿元,名列第三;国内酒店“三巨头”之间的营收差距拉大。亚朵集团成长迅猛,2023年营收46.66亿元,同比增长106.19%,增幅最为显著。整体而言,因2022年的基数低,11家酒店集团营收同比均为正增长,同比均值约为48%,增长为主流趋势,反映了2023年国内酒店市场的复苏向上态势。
净利层面,除华天、华大两家酒店集团亏损外,其余9家均实现盈利(扭亏为盈的4家),其中净利润最高的依然为华住集团(40.85亿元,大幅扭亏),且处于绝对领先地位。净利同比层面,负增长的包括万达酒店发展和华大酒店两家,其中华大酒店同比降幅最为严重,高达105.55%,且亏损2982万元,主要因其营运成本、财务成本及开业费用、维修养护成本的增加。但总体而言,国内酒店集团2023年净利润同比增幅突出,同比增长均值高达约2倍。净利同比增幅超100%的共有7家,其中以锦江、亚朵为代表增幅超6倍,华住净利同比增长3.24倍、首旅净利同比增长2.38倍。
管理加盟情况:当前,国内连锁酒店集团以管理加盟模式为主导,锦江、华住、首旅、亚朵的管理加盟门店占比依次为93.41%、93.45%、89.77%、97%。进一步分析各集团管理加盟及相关服务收入:锦江酒店前期加盟服务收入、持续加盟及劳务派遣收入总计约47亿元,占其总营收的32%;华住集团管理加盟及特许经营酒店营收77亿元,占其总营收的约35%;据首旅酒店财报数据显示,酒店管理模式的收入占比24.93%;亚朵财报数据显示,2023全年其管理酒店收入为27.06亿元,同比增长98.8%,占比约59%。综上,管理加盟收入为上述四大连锁酒店集团营收的重要来源之一,占比约在25%-60%之间。
2023年全球主要酒店集团盈利能力及投资回报、财务风险情况:国际酒店集团毛利率、资产负债率整体高于国内酒店集团
综合美股、港股和A股财报对应的盈利能力及投资回报水平评价指标,主要包括毛利率、净利率和净资产收益率ROE、总资产收益率ROA。
净利率表现:16家酒店集团中,朗廷酒店集团最高,高达210.09%,盈利能力最为突出(酒店投资组合估值及投资物业公平值带来净利润增长);华天酒店最低,为-24.51%,企业经营亏损(主要因报告期内完成控股子公司娄底华天酒店管理有限责任公司11%股权转让导致利润大幅减亏)。国内酒店集团中万达酒店发展最高,具体为19.43%,与其轻资产管理模式密切相关,2023年其酒店管理服务收益为5.45亿港元(约占其总收益的55%),同比增长约46.7%。相较而言,除华天酒店净利率为负外,国内酒店集团中的锦江酒店、金陵饭店净利率亦偏低,均低于10%。
毛利率表现:对比16家酒店集团的毛利率指标,分异非常明显,毛利率高于50%的7家集团均属国际。反观8家国内酒店集团,其毛利率在20%-45%之间。表明,国际酒店集团的产品议价能力普遍高于国内集团,在市场竞争中处于优势地位。国内酒店集团中,毛利率排在前三的为万达酒店发展(42.62%)、锦江酒店(41.99%)、格林酒店(41.78%),其毛利水平相对较高。
净资产收益率ROE表现:净资产收益率决定着每年能为股东带来收益水平,体现了自有资本获得净收益的能力,是衡量投资回报的主要指标之一。16家酒店集团中净资产收益率呈现“两头尖、中间宽”格局,精选国际酒店集团该指标最高(271.74%),而万豪国际酒店集团该指标最低(-5408.77%)。同时,净资产收益率为负的集团还包括洲际(-42.08%)、希尔顿(-65.92%)和华天(-7.19%)。净资产收益率为负意味着企业的利润不足以覆盖其负债成本,其原因通常包括严重亏损、四处借钱、大量分红、回购股份。以万豪国际为例,2023年末其股东权益合计即净资产为-6.82亿元,长期负债(借钱)113.2亿元、回购股份带来39.53亿的亏损、股息支付(分红)造成5.87亿元的亏空。
总资产收益率ROA表现:总资产净利率是公司盈利能力的关键,可反映企业综合经营管理水平的高低。16家酒店集团中总资产收益率高于10%的共4家,从高到低依次为洲际酒店(16.61%)、亚朵(12.99%)、万豪国际(12.21%)、精选国际酒店(11.5%)。具体分析8家国内酒店集团,总资产收益率从高到低依次为:亚朵(12.99%)>华住集团(6.53%)>格林酒店(4.95%)>万达酒店发展(3.37%)>首旅酒店(3.2%)>金陵饭店(3.01%)>锦江酒店(2.57%)>华天酒店(-3.33%)。
需要说明的是,科学合理评价一家企业的盈利能力、投资回报水平,不能只看单一指标,需要综合比较,如万豪国际虽然总资产收益率表现较好,但其净资产收益率极低,则需要引起投资者警惕。再如锦江酒店的毛利水平较高(毛利率41.99%),但其净利率不足10%(具体为8.72%),主要由于2023年度公司销售费用(同比增长42.44%)、财务费用(同比增长50.05%)等期间费用的增加导致净利偏低。
酒店集团财务风险情况:资产负债率用以反映企业的长期偿债能力,资产负债率越高,企业的偿债能力越差。但是资产负债率并非越低越好,一般而言,资产负债率在40%~60%之间较为适宜。8家国际酒店集团的资产负债率均值为88.75%,而8家国内酒店集团资产负债率均值为59.63%,国际整体高于国内,表明国际酒店集团经营更为激进,用大量借款进行投资活动,如洲际、希尔顿、万豪国际三家集团的资产负债均超100%。进一步分析国内酒店集团,华住集团资产负债率最高,具体为80.72%,与其近年来的激进扩张战略相关,如全资收购德意志酒店集团后加快“出海”,推进轻资产转型。据华住集团2023财报披露,全年Legacy-Huazhu分部归属华住集团净利润为44亿元,而华住集团当年净利润总额为41亿元,以此推算2023年Legacy-DH分部录得净亏损3亿元左右。可见,目前华住国际业务板块仍未走上正轨,一定程度上拖累着华住集团业绩,其国际化发展道路面临的挑战不言而喻。而国企背景的锦江酒店、首旅酒店的资产负债率相对稳定,近三年维持在60%左右,经营战略方面则相对偏向稳健。
趋势展望
展望2024年,国际旅游、国内旅游发展预期向好,有望超越2019年水平。根据联合国世界旅游组织发布的旅游信心指数调查,约67%的旅游界人士对2024年行业前景持乐观态度;世界旅游晴雨表预测,2024年,国际旅游有望恢复至疫情前水平,初步预测将比2019年增长2%。据中国旅游研究院预计2024年全年国内旅游人数将超60亿人次。2024年国内春节、清明假期,居民出游热情持续高涨,旅游人次、旅游收入较2019年同期均呈增长态势,更是进一步彰显了文旅消费市场的发展潜能,增强了酒店行业发展信心。
一方面,高速增长的中国市场正成为各大国际酒店集团重点布局所在:希尔顿方面表示,2024将加速布局并继续深耕中国市场,“本土化”已纳入其布局中国市场的重要战略;万豪国际集团2024年旗下酒店将继续进驻更多的中国目的地,如太原、洛阳、兰州、成都、宁波等;洲际酒店集团强调,2024年将紧密关注行业动向,确保战略布局与国家的长远计划紧密相连,并积极布局粤港澳大湾区、长三角协同发展、京津冀一体化、海南自贸港以及东北振兴等关键区域,进一步加强在这些核心区域的酒店布局。据不完全统计,洲际、万豪、希尔顿、悦榕、雅高、凯悦和香格里拉7大国际酒店集团预计2024年在华开业酒店数达118家。另一方面,以华住、锦江、首旅为代表的国内酒店集团亦是雄心勃勃:华住计划在2024年开设约1800家酒店;锦江预计2024年将新增开业酒店1200家,新增签约酒店2500家;首旅计划在2024年新开酒店1200-1400家。
可以预见的是,在市场“蛋糕”有限的条件下,国际和国内酒店集团的规模竞争和市场抢夺厮杀将更加激烈。因而,近年来,国内酒店集团开启新一轮“出海”布局,开辟新市场,探索国际化道路。竞争内卷加剧背景下,“向存量要增量”与“开发创造增量”(如瞄准挖掘下沉市场、开辟海外市场)的双轮驱动将成为各酒店集团发展的必然选择。
当前及未来一段时期内,各酒店集团既面临着全球经济增速放缓、政治环境不确定性叠加等带来的困难与挑战,也面临人工智能、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等前沿技术应用为企业乃至行业带来的降本增效、服务提升、创新变革等新机遇。因而,在当前市场周期环境下,各酒店集团应抓住新机遇、主动拥抱变革,寻求酒店行业新质生产力,释放行业发展新动能。
>><>< class="tt_format_content js_underline_content autoTypeSetting24psection " id="js_content">纵观2022年,国内酒店集团营收情况如下图所示,营收超100亿元的有3家:华住集团(138.60亿元,同比增长8.42%)、复星旅游文化(137.78亿元,同比增长48.76%)、锦江酒店(110.08亿元,同比下降3.44%);营收在10-100亿元的有3家:首旅酒店(50.89亿元,同比下降17.29%)、亚朵集团(22.63亿元,同比增长5.37%)、金陵饭店(14.15亿元,同比增长2.97%);营收在10亿元以下的有2家:格林酒店(9.45亿元,同比下降21.64%)、万达酒店发展(7.30亿元,同比下降6.51%)。整体来看,8家酒店集团中营收同比正增长和负增长各占一半。
9家国内酒店集团2022年净利润为正的有4家,从高到低依次为万达酒店发展(1.73亿元,同比下降17.09%)、锦江酒店(1.13亿元,同比增长18.67%)、亚朵集团(0.98亿元,同比下降32.37%)、金陵饭店(0.42亿元,同比增长48.45%);净利润为负为的5家,亏损额度由高到低依次为华住集团(-18.21亿元,同比-291.61%)、首旅酒店(-5.82亿元,同比-1145.62%)、复星旅游文化(-5.45亿元,同比79.96%)、格林酒店集团(-3.76亿元,同比-420.50%)、华天酒店集团(预亏2.5-3.6亿元,同比-396.81%至-527.40%)。
锦江2022年新开业酒店1328家,净增开业酒店947家,其中直营酒店减少85家,加盟酒店增加1032家,占新开业总量的77.71%;中国大陆境内实现营业收入72.97亿元,其中持续加盟及劳务派遣服务收入29.02亿元,占总营业收入近40%,持续壮大加盟业务成为锦江酒店在后疫情时期的主力增长点。
首旅始终贯彻以特许加盟店为主的发展方式进行扩张,2022年公司通过特许加盟方式开店850家,占比96.70%。截至2022年末,华住中国区管理加盟及特许经营酒店7788家,占比高达92.59%,较2021年底增长10.56%。华住集团管理加盟店持续增长与其对加盟店的优惠扶持密切相关,如发布《2022年全国中高风险城市加盟店扶持政策》、推出“专项融资扶持计划”等,全方位保住加盟商的生命线。
进一步观察亚朵集团,其管理加盟店占比高达96.46%,集团酒店规模几乎都是由加盟店支撑,主要得益于其“管理+加盟”的轻资产模式,能够快速占领市场份额,提高品牌渗透率,位居国内中高端连锁酒店规模第一位(按酒店客房数量计算)。
2022年酒店集团投资回报指标情况:国际集团盈利能力突出,国内集团经营相对稳健谨慎
净资产收益率(ROE)用来衡量每单位净资产创造多少净利润,反映企业所有者投入资本的盈利能力即衡量股东资金使用效率的重要财务指标;而资产负债率反映了企业的长期偿债能力,通常来说,资产负债率越高,企业的偿债能力越差,通常在40%-60%较为合理。
总结展望
、A老板从公司支取款项50万元。
借:其他应收款—A老板 500,000元
贷:银行存款 500,000元
PS:股东支取长期挂其他应收款有涉嫌抽逃资金的风险。
< class="pgc-img">>二、餐饮公司(一般纳税人)从某农场采购其自产蔬菜2万元(含税),并取得增值税普通发票,税率栏为“免税”,货款未支付。
借:主营业务成本—食材 18,200元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1,800元
贷:应付账款—xx农场 20,000元
购买农产品进项税额抵扣问题
(1)、收购农业生产者的自产农产品,开具免税收购发票。增值税进项税按收购金额的9%抵扣。
(2)、购买农村合作社等单位性质的自产农产品。对方单位开具免税发票。购买单位按票面金额的9%抵扣增值税。
(3)、从企业购买非自产农产品对方开具非免税增值税专票。按照票面税额抵扣。
(4)、从小规模纳税人处购买农产品,开具增值税税率3%的普通增值税发票。按贷款9%进项税额抵扣。
(5)、从农贸市场取得的免税农产品发票不得抵扣。依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简并增值税税率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37号)第二条第(四)项规定,纳税人从批发、零售环节购进适用免征增值税政策的蔬菜、部分鲜活肉蛋而取得的普通发票,不得作为计算抵扣进项税额的凭证。
三、从某农贸批发配送中心采购生鲜肉、鸡蛋6万元,并取得免税发票,货款银行支付。
借:主营业务成本—食材 60,000元
贷:银行存款 60,000元
四、公司从小规模纳税人公司B开具的一张鲜牛肉专用发票,不含税金额100,000元,价税合计103,000元。
借:主营业务成本—食材 94,000元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9,000元
贷:银行存款 103,000
< class="pgc-img">>五、当天开票收入10万元,其中现金收款3万元。
借:银行存款 70,000元
借:库存现金 30,000元
贷:主营业务收入—开票收入
94,339.62元(100,000÷1.06)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5,660.38元(100,000÷1.06)x6%
六、当天未开票收入13万元,其中现金收款3万元。
借:银行存款/其他贷币资金 100,000元
借:库存现金 30,000元
贷:主营业务收入—未开票收入 122,641.51元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7358.49元
七、收到充值卡收入3万元,赠送1万元。并于当月消费1万元。
收到充值卡费用:
借:银行存款等 30,000元
贷:预收账款—充值卡 30,000元
当月消费分录:
借:预收账款—充值卡 7,500元
(10,000÷40,000x30,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7075.47元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424.53元
充值卡的界定及收入确认
(1)、充值卡被视为没有履约义务的存款,记入预收账款。如果是销售餐券,则被视为有履约义务的收款,应记入合同负债。
(2)、收入的确认应当按照实际收到的款项来确认收入。赠送部分不能确认收入。
八、支付燃气费3,000元,取得增值税普通发票;支付水费2,000元,支付电费4,000元,因与房东共用水表、电表,水电费发票直接开给了房东。
借:主营业务成本—水电气费 7,200元
借:管理费用—水电费 1,800元
贷:银行存款 9,000元
九、配送餐车报销加油费500元,取得专用发票。
借:主营业务成本—车辆费 500元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65元
贷:库存现金 565元
< class="pgc-img">>十、采购冰柜10万元(不含税),并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货款银行支付。
借:固定资产—冰柜 100,000元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13,000元
贷:银行存款 113,000元
十一、公司银行转账支付房东个人下半年房屋租赁费共计20万元,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税额18,000元。
借:预付账款—租赁费 200,000元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18,000元
贷:银行存款 218,000元
十二、另一租赁的装修完毕(租赁期限3年),银行支付装修款10万元,并取得增值税普通发票。
借:长期待摊费用—装修费 100,000元
贷:银行存款 100,000元
PS:一般情况下,增值税普通发票不能抵扣,价税合计直接记入成本或费用。装修费的分摊,根据装修可用年限与租期熟短厚则来计确认摊销期限。
十三、计提本月固定资产折旧费,其中后厨及前厅的折旧费2万元,管理部门折旧费0.5万元。
借:主营业务成本—折旧费 20,000元
借:管理费用—折旧费 5,000元
贷:累计折旧 25,000元
十五、结转本月烟酒成本25万元。
借:主营业务成本— 烟酒 250,000元
贷:库存商品—烟酒 250,000元
十六、月末进行盘点,未消耗的食材库存15万元。
借:原材料—食材 150,000元
贷:主营业务成本—食材 150,000元
< class="pgc-img">>十七、银行转账为员工缴纳当月社保费,企业承担部分中其中后厨2,865元,服务业2,000元,其他行政人员2,085元。
借:应付职工薪酬—社保费 6,950元
借:其他应收款—个人社保 2,850元
贷:银行存款 9,800元
结转社保:
借:主营业务成本—社保费 4,865元
借:管理费用—社保费 2,085元
贷:应付职工薪酬—社保费 6,950元
十八、发放上月份员工工资。(无需缴纳个税,上月个人承担社保部分为2,850元)
借:应付职工薪酬—工资 289,200元
贷:其他应收款—个人社保 2,850元
贷:银行存款 286,350元
十九、缴纳上月税款,其中上月销项税额12.5万元,可抵扣进项税额为10万元。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125,000元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100,000元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 25,000元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 25,000元
贷: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25,000元
借: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25,000元
借:应交税费—城市维护建设税 700元
借:应交税费—教育费附加 300元
借:应交税费—地方教育附加 200元
贷:银行存款 26,200元
借:税金及附加—附加税 1,200元
贷:应交税费—城市维护建设税 700元
贷:应交税费—教育费附加 300元
贷:应交税费—地方教育附加 200元
借:所得税费用 17,500元
贷:应交税费—应交企业所得税 17,500元
PS:适用《小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不必计递延所得税,可以根据实际需要缴纳所得税费用。
二十一、结转损益,本月收入合计230万元,成本140万元、费用38.25万元,所得税费用1.75万元。
借:主营业务收入 2,300,000元
贷:本年利润 2,300,000元
借:本年利润 1,800,000元
贷:主营业务成本 1,400,000元
贷:管理费用 382,500元
贷:所得税费用 17,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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