气越来越冷,除了裹上大衣,捂上热水袋,还有什么办法可以御寒呢?我想“吃货”会大声地告诉你,还有火锅!
所谓没有火锅的美食界,简直就是不完整的美食界。
可是,故事总是来个不经意的大反转——
回想起今年3月,安吉的 “吃货”们可是受了不小的打击——“地沟油”火锅闹得沸沸扬扬。在安吉县公安局和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开展打击“地沟油”案件统一收网行动中,安吉有5家火锅店涉嫌使用“地沟油”!5家店分别为麻麻最火锅(安吉转椅市场店)、麻麻最火锅(九州昌硕广场店)、镇与火锅、孝丰要德火锅、梅溪爱尚火锅。
11月24日,安吉法院对这批广受关注的“地沟油”火锅案件进行了集中统一宣判,对涉案的15名被告人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到拘役三个月不等刑罚,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到二千元不等。
经过调查
2015年6月至2017年3月,被告人吴某某(男,安吉县递铺镇人)、张某甲(女,安吉县递铺镇人)在安吉县昌硕街道云鸿西路转椅市场及九州昌硕广场经营“麻麻最火锅店”期间,指使、授意店内的厨房工作人员王某某(男,安吉县递铺镇人)、周某某(男,安吉县章村镇人)、汪某某(男,安吉县天子湖镇人)等人,将顾客吃剩的火锅底料予以回收,对过滤后凝固的油脂进行提炼、加工成“老油”(俗称“口水油”),并将“老油”反复用于制作火锅汤料销售给顾客食用。后于2017年3月8日被公安机关查获。
在另一起案件中,被告人杨某甲(女,安吉县递铺镇人)、杨某乙(女,安吉县递铺镇人)于2016年11月至2017年3月在昌硕街道昌硕西路经营“镇与火锅店”期间,亦指使店内员工张甲(女,重庆市大渡口区人)、张乙(女,重庆市大渡口区人)等人采用上述手段加工制造“口水油”再对外销售给顾客食用,后于3月8日被查获。同日被判处的还有于2015年10月起在安吉县梅溪镇合伙经营“爱尚火锅店”的被告人龚某某(男,重庆市奉节县人)、田某某(重庆市巫溪县人)及店内厨师任某某(男,安吉县递铺镇人)、配菜工张丙(男,重庆市奉节县人),以及于2016年8月在安吉县孝丰镇经营“要德火锅店”的被告人张某乙(男,重庆市巫溪县人)、肖某某(女,重庆市巫溪县人),均是采用类似方法制作“口水油”在其所经营的火锅店内销售给顾客食用。
庭审中,多位被告人表示这种经过重复加工利用的“口水油”为“老油”,是为了使火锅口味更加纯正、鲜美,更加贴近重庆火锅的传统,这种“老油”会在鸳鸯锅和辣锅中和新油混合使用。而早在2011年四川火锅行业协会就承诺告别“老油”,拒绝使用。显然,被告人明知故犯,背信弃义,胆大妄为。法网恢恢,现在终于自作自受,受到了应有的惩罚。
“敲黑板”
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省公安厅于2012年9月17日颁布且现行有效的《关于办理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会议纪要》中规定:“地沟油”犯罪是指用餐厨垃圾、废弃油脂、各类肉及肉制品加工废弃物等非食品原料,生产、加工“食用油”,以及明知是利用“地沟油”生产、加工的油脂而作为食用油销售的行为;利用“地沟油”生产、加工“食用油”,或者明知是利用“地沟油”生产、加工的油脂而作为食用油销售的,依照刑法第144条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的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月13日,笔者从安吉县公安局了解到,该县有5家火锅店将餐厨回收油加工后回流到餐桌,14人涉嫌违法犯罪已被采取强制措施。
今年2月下旬,安吉县公安局食药环大队牵头各派出所,对该县49家火锅店进行排摸检查,发现部分火锅店疑似存在将餐厨回收油加工后回流至餐桌销售的情况。
3月8日晚,安吉县公安局组织食药环、治安、巡特警以及各个辖区派出所130多名警力,开展打击地沟油专项行动。在县市场监管局的配合下,执法人员查扣了12家火锅店的可疑餐厨用料30多桶。其中昌硕街道的2家“麻麻最火锅”和“镇与火锅”、孝丰镇的“要德火锅”、梅溪镇的“爱尚火锅”将顾客吃过的火锅底料经过过滤,收集其中的油料,经过再加工再次回流餐桌,销售给其他顾客食用,被现场查处。
当天晚上,公安部门就控制了部分犯罪嫌疑人。截至3月10日,涉案的张某、冉某、肖某等5名重庆籍人员已被抓获,另外,警方还抓获了杨某、吴某、汪某、王某、周某、任某等9名安吉本地涉案人员。
目前,张某等13人因涉嫌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被安吉公安机关刑事拘留,警方正在追捕其余在逃的涉案人员,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当中。
兴这家火锅店装修豪华,表面光鲜亮丽,每天到店吃火锅的顾客,一波接着一波。孰不知,这无良商家,竟然把有毒有害的“地沟油”用到了餐桌上,让酷爱火锅的童鞋们尝遍了“口水油”,想想就恶心。
这家违法使用“地沟油”的火锅店就是↓↓
浙北商业广场的"曾味火锅"
食品安全事关千家万户
长兴警方重拳出击力保舌尖安全
为严厉打击“地沟油”违法犯罪活动,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3月8日晚,根据全市统一部署,长兴县公安局联合县市场监管局、县检察院等部门,统一开展了“护卫食安”1号专项行动。
此次行动共出动警力60余人,分成6个检查小组,对我县前期摸排的20余家重点火锅、酸菜鱼等经营店进行突击检查,检查中发现一家火锅店存在使用“地沟油”现象(即利用餐厨回收油加工“地沟油”回流餐桌)。目前,使用“地沟油”的“曾味”火锅店已被市场监管局查封。
除长兴一家外,全市范围内另有7家违法使用“地沟油”,全部相关人员因涉嫌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已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
另外7家店通报如下
小伙伴们注意啦!!
吴兴区加利广场“川串串”火锅
南浔区“神龙重庆酸菜鱼”
安吉县“麻麻最”转椅市场店
安吉县“麻麻最”九州店
安吉县孝丰“要德”火锅
安吉县梅溪“爱尚”火锅
安吉县“镇与”火锅
“地沟油”是怎么做出来的?
触目惊心的“地沟油”生产!
据“曾味”火锅店两名犯罪嫌疑人交代,他们将顾客食用完的火锅残羹,通过一个简单的过滤网,将油水过滤到桶内,待杂质、水沉淀后,捞出浮在表面的油(俗称“老油”),然后再通过熬制,加入香料、辣椒等物进行炒料,进而形成火锅底料,再将此火锅底料添加到火锅中,供顾客食用。
长兴警方提醒
为保障全县市民舌尖上的安全,长兴公安将“保食安、吃放心”护卫行动作为今年惠民十大行动之一来抓,在此警方也告诫广大商家,不要昧着良心赚钱,“护卫食安”的行动还将持续进行下去,广大网友也可通过“长兴公安”SASA微信举报平台或者拨打110电话进行举报。对举报者警方一律予以身份保密,线索查证属实的,一律予以奖励。
SASA微信平台如何操作?so eas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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