源:陇南宕昌发布
各宾馆酒店、餐饮服务行业经营者:
雷古峰峻喜迎八方来客,官鹅水秀笑纳四海宾朋。随着“五一”假期的临近,到官鹅沟国家5A级景区旅游观光的游客逐渐增多,为打造我县优质旅游服务品牌,确保“五一”“十一”等节假日期间旅游市场平稳、有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关于商品和服务实行明码标价的规定》《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关于查处哄抬价格违法行为的指导意见》等价格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现就经营者诚信经营规范市场价格行为公示如下:
一、严格价格自律,依法经营。各酒店、宾馆、民宿、餐饮行业等经营者要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等价格法律、法规,加强价格行为自律,严格依法经营,严禁利用价格手段侵犯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扰乱市场价格秩序。
二、做到明码标价,规范经营。各酒店、宾馆、民宿、餐饮行业等经营者应当按照规定明码标价,做到价目齐全、标价内容真实明确、字迹清晰规范、标示醒目,价格有变动的,应当及时更新。在第三方平台发布的房源房价、菜谱价格信息应真实可靠,标注的价格不能高于经营者在经营场所所标注的价格。
三、履行价格承诺,诚信经营。各酒店、宾馆、民宿、餐饮行业等经营者要严格履行价格承诺,不得在电商平台等渠道预定房间、餐饮服务订单生效的情况下单方面毁约,或者擅自提高价格;不得误导欺诈消费者,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或收取未予标明的费用。
四、经营者违反相关规定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一)违反明码标价相关规定,依据《关于商品和服务实行明码标价的规定》第二十一条,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 5000元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5000元以下的罚款。
(二)构成价格欺诈行为的,依据《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第七条,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或吊销营业执照。
(三)相互串通,操纵宾馆酒店、餐饮服务市场价格,造成宾馆酒店、餐饮服务价格较大幅度上涨的,依据《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第五条,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1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较重的处10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或吊销营业执照。
(四)推动价格过快、过高上涨的,依据《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第六条,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较重的处50万元以上30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或吊销营业执照。
(五)对经营者存在以上所指“四类违法行为”情节严重的,同时纳入征信体系,列入价格诚信黑名单,实施联合惩戒,并在新闻媒体上予以曝光。
神奇宕昌,魅力官鹅。各相关经营者要珍惜此次“天水麻辣烫”热度带来的旅游热潮,维护宕昌旅游良好形象,积极响应公开内容,规范价格行为,真正提供质价相符的优质服务,让外地宾客切实体验到宕昌的秀山美水和风情万种,为促进全季旅游的可持续发展营造更加优良的旅游环境。
对经营者的价格违法行为,任何单位和个人均有权通过12315举报热线进行投诉和举报。
宕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4月18日
国质量新闻网讯 2022年5月26日上午,江西省宜春市袁州区市场监管局协同袁州区教体局、袁州区消防救援大队对袁州区高考接待宾馆开展联合预检。
宜春中心城区2022年共设6个高考考点,相应安排了6个接待宾馆,在6月6日一9日期间实施高考接待任务。此次三部门联合行动,对袁州区范围内景福阳光大酒店、维也纳酒店等5个接待宾馆进行检查,主要检查接待宾馆亮证亮照、餐饮环境卫生、餐饮人员资质、食品供应链、食材安全以及消防安全情况,为高考顺利进行保驾护航。
通过联合预检,及时发现接待环节存在的问题,经现场督促整改后均已整改到位。该局执法人员要求各宾馆严格按照接待要求保障食品安全,高标准履行主体责任,全覆盖保证服务质量,确保高考安全万无一失。(李重 通讯员 陈禕)
县餐饮服务经营单位:
为适应疫情防控期间民生需求,在全县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应急响应解除前,现就我县餐饮单位限制性外卖经营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经营方式要求。从本通知发布之日起全县餐饮服务单位以网络外卖、点餐打包、电话订餐配送等方式外卖经营。禁止社会餐饮服务单位提供店内桌餐服务,禁止消费者在经营场所内就餐。机关企事业单位及其他机构食堂应以盒餐外带、分餐配送等方式供餐。宾馆、旅店等行业的餐饮服务应以电话点餐送至客房方式提供。营业时间为:6:00-21:00。
二、食品安全要求。食品加工制作过程要符合《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严格落实餐饮具消毒保洁制度,保障消费者饮食安全。对每餐的菜品及订餐人信息进行登记。
三、禁止经营要求。禁止经营、贮存野生动物或野生动物肉制品,不得采购、饲养和现场宰杀活禽畜动物。禁止采购、加工、销售未经检验检疫禽畜动物肉及肉制品。
四、经营场所要求。门店入口显著位置设不提供桌餐的消费提示,并公示疫情防控承诺书、从业人员健康晨检记录。每天对加工经营场所进行两次以上消毒,洗手间应配备洗手水龙头及洗手液、消毒液等,保持加工经营场所空气流通。
五、人员管理要求。每天对从业人员进行健康晨检做好记录和建档工作,按规定频次做核酸。如发现有发热、咳嗽等健康问题,必须第一时间向所在社区、卫生健康、市场监管部门报告,并立即停止其工作并督促其到医院就诊;如有外地来梨、返梨人员必须第一时间向所在社区报告,必须严格按照有关要求居家隔离14天。所有在岗员工应着工作服、工作帽及配戴口罩上岗,且按规定及时更换口罩。
六、顾客取餐要求。顾客进店应配戴口罩,在专门划定的区点餐、等候取餐,不得聚集,间距保持2米以上。提倡通过网络、电话点餐,约定时间领取或配送。
七、外卖送餐要求。外卖员配餐工作中,要佩戴N95口罩和防护手套,配送人员健康管理按餐饮从业人员管理要求执行,对外送餐食的用具、车辆每天进行清洁消毒。每份外卖除做好封签外,应附一张标有商家名称,厨师、装餐员、骑手姓名、体温信息的安心卡,并实行“无接触配送”。
八、加强监管要求。监管人员加强对餐饮服务单位执行以上防控措施的监管,如发现违规接待桌餐等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予以责令停止经营活动,吊销许可证、营业执照。如有其它违反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行为,将依法依规予以严处。
梨树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