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
增值税的特点和收取方式,以及网友对餐厅收取增值税的不同看法。增值税作为一种价外税,商家通常会将其包含在产品或服务的售价中,最终由顾客支付。而对于餐厅将增值税单独列出来收取的做法,网友们有着不同的看法,一些人认为这是合法的税收方式,而另一些人则认为消费者应该享有开具发票的权利。还探讨了价外税对消费者和商家的影响,强调了保持理性和客观态度的重要性。
增值税的特点和收取方式
< class="pgc-img">>在东方大国,增值税被称为“价外税”,也就是说,它是作为产品或服务价值的一部分而存在,但并不是直接包含在售价中的税金。与营业税不同,增值税不会单独列出来收取,而是由纳税人自行申报和缴纳。
< class="pgc-img">>由于增值税是一种价外税,通常商家会将其包含在产品或服务的售价中,最终由顾客支付。即使餐厅将增值税单独列出来收取,也并不违法或不合规。相反,这样做更加公平和透明。
< class="pgc-img">>网友对餐厅收取增值税的不同看法
< class="pgc-img">>近日,一则关于餐厅收取增值税的新闻引起了热议。据报道,浙江一男子在某餐厅用餐后结账时,发现餐费外还额外收取了6%的增值税。面对这一情况,该男子十分困惑:“明明是消费者自己买单,为什么还要额外交税呢?”
< class="pgc-img">>随后,该男子向服务员询问,得知这是因为餐厅开具了正规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虽然如此,该男子仍感不解:“我明明是消费者,为什么要为餐厅的‘增值’买单呢?”
< class="pgc-img">>这一新闻曝光后,网友们纷纷热议。有人认为,餐厅将增值税单独列出来收取并没有什么问题,毕竟这是一种合法的税收方式。但也有人提出质疑,认为作为消费者应该享有开具发票的权利。
< class="pgc-img">>价外税的概念及其影响
从整体来看,网友们对此事存在两种不同的观点。一方面,有人认为餐厅将增值税单独列出来收取是一种公平透明的做法,符合相关规定,没有什么问题。另一方面,也有人认为无论如何都不能剥夺消费者开具发票的权利。
无论是哪种观点,都体现了人们对于税收和消费权利的关注。这种不同看法也反映了当前社会对于价外税这一概念的认知差距。对于大多数人来说,他们习惯于直接支付产品或服务的售价,而并不清楚其中是否包含了价外税。
正因如此,当他们看到增值税被单独列出来收取时,会感到惊讶和不解。从法律和规定来看,这种做法并没有任何问题。相反,它更加符合市场经济的原则和规律。
< class="pgc-img">>价外税对消费者和商家的影响
对于消费者来说,虽然他们可能并不直接感受到增值税的存在,但它确实会影响到产品或服务的最终售价。而对于商家来说,他们需要承担由此产生的进项税额,并通过纳税申报等方式进行合规缴税。
在某些情况下,商家会选择将增值税单独列出来收取,以便更好地管理和控制税款。虽然这样做可能会引起一些争议和质疑,但从根本上来说并没有违法或不合规。
在进行价格标示和收费时,商家仍需遵守相关规定和法律法规。比如,在收取增值税时应当明码标价、公开透明,并且不得擅自变更或调高税率。只有在符合这些要求的前提下,餐厅才能将增值税单独列出来收取。
在社会公共利益和市场秩序方面,价外税的存在是有利于推动经济发展和营商环境改善的。在面对这种新型税收方式时,我们应当保持理性和客观的态度。
< class="pgc-img">>结语
在面对增值税这种价外税的存在时,我们需要理解其背后的税收原理,以及对消费者和商家所产生的影响。在这种新型税收方式下,保持理性和客观态度是非常重要的。消费者应当关注自身权益,而商家也应当遵守相关规定,确保收费公开透明。只有在共同努力下,才能推动经济发展,改善营商环境。
| 仲鸣
“我参加一次座谈会,有专家跟我说他去调研时发现,在餐馆里边吃饭是由地税向餐馆收营业税,而要打包带走就由国税来收增值税。他就问当地的有关方面,说我要是站在饭店门槛中间吃该由哪个部门来收税啊?当时对方给他的回答说‘你这是抬杠’。但的确实施当中有这样的事情。”3月20日上午,国务院总理李克强答中外记者问时提到的一个情节,引发广泛关注。
堂食收营业税、打包则收增值税。一步之遥,税种税率相差甚远。
这听起来不可思议,在营改增实施之前却难言罕见:按照之前的收税口径,堂食属于提供餐饮服务,在营业税应税范畴;而外卖(即“销售非现场消费的食品”)则是“销售货物”,应当缴纳增值税。
看上去是“因事(物)制宜”、分类征税,可在餐饮企业混合销售尤为常见的今天,这样条块分割的“一食两制”式收税,无疑会造成计税复杂化,给企业带来切实的困扰。这也是李克强总理所说的“多头收税、干扰企业的行为”。“站饭店门口吃哪个部门收税”的疑问,固然像“抬杠”,却点出了此举的欠妥之处。
事实上,无论是这几年我国推进的营改增、税收以共享税为主的动作,抑或是近来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提出,将“分家”已逾24年的国税、地税机构合并,就都是为了以“一类事项原则上由一个部门统筹、一件事情原则上由一个部门负责”的基本逻辑,解决这类“税出多门”的问题,解决这种市场主体面临多头多层重复执法的问题。
不论是放管服,还是营改增,以及囊括国税、地税“合并”在内的机构改革,本质上都是问题导向下的改革。这些改革举措都会面临不小的阵痛,也都不啻为一场自我革命——比如用营改增来为企业减负,也是在动一些政府部门的“奶酪”;比如机构改革,也是壮士断腕。
而优化营商环境,就需要此类革弊鼎新的改革。对市场主体而言,他们免不了要跟监管、税收等公共治理事务打交道。这就需要从契合法治精神与市场经济纹理的改革着手,去切实改善营商环境,减少对企业的折腾,让其卸掉重负轻装上阵。到头来,既避免“堂食收营业税、打包收增值税”式的征税困扰,也规避涉企政策损害企业正当利益的不合理现象。
如李克强总理所说,“利民之事,丝发必兴”,要努力去为市场主体优化营商环境,为人民群众提供办事便利,就得敢于自我革命,能够万难不辞、万险不避。
改革就要正视问题、直击要害,指向优化营商环境的改革亦如是。也只有通过“为公、唯实、利民”的改革,让“堂食收营业税、打包收增值税”式征税困扰少些,让制度性或人为式折腾少些,企业的获得感才能多些,营商环境也才能不断向好。
仲鸣(媒体人)
我们发布了一个“稿事”计划!如何投稿?请戳“阅读原文”。
编辑:孟然 实习生:范娜娜 校对:郭利琴
| 仲鸣
“我参加一次座谈会,有专家跟我说他去调研时发现,在餐馆里边吃饭是由地税向餐馆收营业税,而要打包带走就由国税来收增值税。他就问当地的有关方面,说我要是站在饭店门槛中间吃该由哪个部门来收税啊?当时对方给他的回答说‘你这是抬杠’。但的确实施当中有这样的事情。”3月20日上午,国务院总理李克强答中外记者问时提到的一个情节,引发广泛关注。
堂食收营业税、打包则收增值税。一步之遥,税种税率相差甚远。
这听起来不可思议,在营改增实施之前却难言罕见:按照之前的收税口径,堂食属于提供餐饮服务,在营业税应税范畴;而外卖(即“销售非现场消费的食品”)则是“销售货物”,应当缴纳增值税。
看上去是“因事(物)制宜”、分类征税,可在餐饮企业混合销售尤为常见的今天,这样条块分割的“一食两制”式收税,无疑会造成计税复杂化,给企业带来切实的困扰。这也是李克强总理所说的“多头收税、干扰企业的行为”。“站饭店门口吃哪个部门收税”的疑问,固然像“抬杠”,却点出了此举的欠妥之处。
事实上,无论是这几年我国推进的营改增、税收以共享税为主的动作,抑或是近来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提出,将“分家”已逾24年的国税、地税机构合并,就都是为了以“一类事项原则上由一个部门统筹、一件事情原则上由一个部门负责”的基本逻辑,解决这类“税出多门”的问题,解决这种市场主体面临多头多层重复执法的问题。
不论是放管服,还是营改增,以及囊括国税、地税“合并”在内的机构改革,本质上都是问题导向下的改革。这些改革举措都会面临不小的阵痛,也都不啻为一场自我革命——比如用营改增来为企业减负,也是在动一些政府部门的“奶酪”;比如机构改革,也是壮士断腕。
而优化营商环境,就需要此类革弊鼎新的改革。对市场主体而言,他们免不了要跟监管、税收等公共治理事务打交道。这就需要从契合法治精神与市场经济纹理的改革着手,去切实改善营商环境,减少对企业的折腾,让其卸掉重负轻装上阵。到头来,既避免“堂食收营业税、打包收增值税”式的征税困扰,也规避涉企政策损害企业正当利益的不合理现象。
如李克强总理所说,“利民之事,丝发必兴”,要努力去为市场主体优化营商环境,为人民群众提供办事便利,就得敢于自我革命,能够万难不辞、万险不避。
改革就要正视问题、直击要害,指向优化营商环境的改革亦如是。也只有通过“为公、唯实、利民”的改革,让“堂食收营业税、打包收增值税”式征税困扰少些,让制度性或人为式折腾少些,企业的获得感才能多些,营商环境也才能不断向好。
仲鸣(媒体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