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都全媒体记者 林雅璇 实习生 王琳
近日,福州市民王女士在智慧海都平台报料称,5月17日和朋友在自助烤肉店“王莽莽(中防万宝城店)”吃饭,却看到探店拍摄博主拿取菜品食用、摆拍后又放回柜台。王女士认为,一方面,放回剩余菜品可能会产生食品安全问题;另一方面,消费者就餐前需支付30元押金保证按时吃完不浪费食物,为何可以随意放回剩余食物?对此,店内负责人回应称,客流高峰时段,店员工作繁忙,未注意到有顾客做出不文明行为,今后将强调“离柜不退”的规定,并悬挂更多相关的指示牌。
自助烤肉店“王莽莽(中防万宝城店)”
市民:有顾客将剩余菜品放回自助柜
“有三个人跟我们同时进店来拍视频,我们坐在自助台旁边,看他们拿了好像有好几盘满满的肉串,还有蔬菜,根本不是三个人能吃完的量。”王女士说道,一开始觉得有点诧异,后来竟发现三人中的其中一人把拿走的部分菜品又放回柜台。
王女士表示,柜台上用红底白字写着“食品安全,离柜不退”。“当时就餐的顾客并不多,只有寥寥几桌,服务员和在串菜的阿姨却未阻止该女士放回菜品的行为。所以我就拍了视频取证,结果被放菜的女生发现了,她说我侵犯了她的肖像权。”王女士拍摄的视频显示,视频中有一女子正拿着一个不锈钢托盘,将大把的玉米粒和小香肠放回自助柜中。而正坐在柜台后串肉的阿姨未对该女子的行为进行阻止。
王女士说,后续同她争执的女生找来了店长,要求自己删除视频。王女士和朋友不愿再起冲突,吃完了桌上的剩余菜品后就离开了。其间约20分钟,她未见店家处理放回柜台的食物。
按照店内规则,支付69或79元的单人餐费后,还需额外支付30元的押金保证按时吃完、不浪费食物。“30元押金意在要求顾客在规定时间里吃完所取食物,(像他们)这样是不是每个人吃不完都可以放回去呢?”王女士认为,店家对于食品安全的把控并不到位。
记者在“大众点评”平台看到,一位消费过的顾客表示,因超时菜品还未吃完,店家让他将剩余的菜品放回自助柜中。
店家:将定制并悬挂更多相关指示牌
5月21日下午,记者探访了王莽莽店铺。针对顾客将菜品放回自助柜的问题,店铺负责人张先生(化名)回应称,店员在发现此类行为时会进行劝阻,而且店内也明确标示了“食品安全,离柜不退”的原则。餐厅采用自助就餐模式,顾客可以根据自己的喜好自行取用菜品。但在客流高峰时段,由于顾客众多,店员工作繁忙,确实难以全面顾及店内的每一个角落。
张先生解释道:“我们只能尽量避免,我们一天接待几百个客人,偶尔出现个别素质不高的顾客,这个是谁也阻止不了的。”张先生还倡议前来就餐的顾客能勤拿少取,共同减少食物浪费。“店铺在餐前收取的30元押金,并非为了盈利,而是希望起到一个警醒作用,提醒顾客珍惜食物,避免浪费。”
为了进一步防范顾客将菜品放回的情况,张先生表示将在前期宣传和顾客用餐时,持续强调“离柜不退”的规定,同时打算定制并悬挂更多相关的指示牌。他还强调:“如果顾客实在吃不完,超时也没关系。我们会多给十几二十分钟,让大家烤完吃完再走,不要浪费。”
律师:商家负有相应的监管责任
对此,记者咨询了福建律师海都公益团福建闽天律师事务所沈展昌律师。针对顾客将剩余菜品放回柜台的行为,沈律师认为,根据《食品安全法》的有关规定,商家为顾客提供的食品应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因此,商家应阻止顾客将剩余食品放回柜台,并负有相应的监管责任。同时,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40条规定,因其他顾客不文明行为受到损害的顾客有权直接要求商家承担赔偿责任。
商家已明确“食品安全,离柜不退”的规则,该规则是为保障食品安全而制定,因此,进店消费的顾客有义务遵守。若顾客违反此规则而损害其他顾客的合法权益,则商家在承担赔偿责任后依法有权向其他顾客进行追偿。
那么,王女士是否侵犯了探店博主的肖像权?沈律师表示,根据《民法典》第1020条规定,王女士拍摄视频取证的行为是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且实质上并未公开该博主的肖像。因此,王女士的行为并不构成对探店博主肖像权的侵犯。
编辑:肖肖
为店里开门比较晚,而菜老板送货的时间比较早,不少餐饮店喜欢让送货方把食材放在店门口。这样的做法虽然方便省事儿,但是却可能被有心之人偷走,给自己造成损失。11月22日,渝中警方介绍,近日大阳沟派出所连续接到辖区多家火锅店老板报警,称送至店门外的食材相继出现被偷情况。
“我店门口放的20斤小米椒不见了!”龚女士在沧白路附近开了一家火锅店,10月中旬,她来到店里准备开门营业时,发现送到店门口的食材少了一大包。“我们跟菜老板有长期合作,他们一般清晨就会把之前预定的菜放到店门口,开门后自取。”龚女士说,经过清点后发现一包20斤重的青红小米辣不见了。钱不算多但对当天生意影响不小,她立刻报了警。
“菜老板送到我店门口的肉和菜,经常会少几包!” 没过两天在同一条街开火锅店陈先生也到大阳沟派出所报警。他说,从今年8月开始就发觉放到店门口的食材,偶尔会少一两包。“最开始还以为是菜老板送掉了,或者缺斤少两也没在意。可10月连续出现两次,我跟菜老板核对了,对方都是如数送达的,那应该是被人偷了。”经核算,从8月到10月期间,陈先生店门口食材先后4次被盗,相继遗失鸡肉、猪腰、猪蹄、肘子、蔬菜等,两家火锅店总共被偷走各类食材约40斤左右,价值超1000元。
接警后,民警迅速赶往现场走访调查,多角度调取监控,初步怀疑是同一人所为,立即并案侦查。经细致研判,快速锁定男子赵某具有重大作案嫌疑。民警从监控中发现,通常案发时间都在早上7点到9点多之间,赵某每次都故意在火锅店门口逗留,见四下无人注意,便直接走到堆放食材位置,稍微挑选一下,然后提走一两包,转身快速逃离现场。
11月初,办案民警在巡视侦控中发现,赵某在解放碑步行街某商场内闲逛,遂果断出击将其一举成功抓获归案。
经审讯,赵某交代见清晨店门口的菜肉长时间无人看管便起了歹意,同时自认为采取“蚂蚁搬家”的方式行窃,不易被发觉,于是找准时机多次偷盗火锅店食材。据查,赵某前科累累,一直有“顺手牵羊”的毛病。他还嗜酒成性,每天都要喝一斤多白酒,每次盗窃食材得手后,除自己留下一部分食用外,大多数都拿到街边低价卖掉,换钱买白酒喝。
目前,赵某因涉嫌盗窃罪已被公安机关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该案件还在进一步办理中。
上游新闻记者 何艳 渝中警方供图
查查APP显示,近日,上海米帆餐饮管理有限公司金桥分公司因未经许可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或食品添加剂生产活动,被上海市浦东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罚款5000元。
图源:企查查
具体违法事由为,当事人经营项目为“餐饮服务经营者:热食类食品制售”,在未取得冷食类食品制售许可的情况下,于店内加工切配黄瓜丝作为凉皮配菜,在店内及美团外卖平台经营含有配菜黄瓜丝的凉皮。
当事人违反了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被罚款5000元并没收119元。
风险信息显示,上海市浦东新区金杨新村街道桌福小吃店、上海哆美汁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等餐饮企业,也因未取得冷食类食品制售许可而销售含有黄瓜丝的凉皮被罚。
图源:企查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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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前,据湖南株洲多家餐企反映,当地一对晏姓父子频繁举报要求餐企高额赔偿,理由是餐企在无冷食类食品制售许可证的情况下销售“拍黄瓜”“凉拌黄瓜”等凉拌菜。
那么,卖凉拌菜需要什么执照?餐饮店里若制售凉菜,除了需要办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卫生许可证、从业人员健康证外,最主要的是,需要在食品经营许可证的经营范围内增加冷食品生产销售项目。
企查查APP显示,截至目前,全国已有超1000家餐饮店因经营许可证没有冷食类制售项目,但超范围销售“拍黄瓜”“凉拌黄瓜”等凉拌菜被行政处罚,处罚金额在500元至5000元不等。
来源:大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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