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每天有250多万单餐饮外卖食品服务,市民在享受外卖食品便捷的同时,也非常关心外卖食品是否安全,“食安封签”是一个小妙招。2019年起,市市场监管局开始推广使用食安封签,目前全市已有使用食安封签的示范商圈或街区150余个;所属门店都使用食安封签的总部公司20余家,每天有70余万份餐饮外卖食品使用食安封签。
记者今天获悉,作为全国首个专门规范食安封签的规范性文件的《上海市餐饮外卖食品安全封签使用管理办法(试行)》有效期至2022年10月31日已届满。为了确保制度延续性和有效性,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修订《上海市餐饮外卖食品安全封签使用管理办法》,为推广食安封签提供更有力的制度支撑。
修订后的《办法》有何区别?市市场监管部门相关负责人表示,主要涉及推广主体扩大、使用信息告知、信息化技术赋能、无接触配送场景责任认定、相关方权利义务细化等五大变化。
在扩大推广主体范围方面,《办法》新增条款鼓励餐饮连锁企业总部、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商业物业管理方、各相关食品行业协会、社会组织共同参与,推广使用食安封签。近年来,除传统的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外,诸多餐饮服务提供者也在不断尝试和探索新的平台,如网站、APP、公众号、小程序、电话订购等渠道提供餐饮服务的情形。
《办法》明确“鼓励通过第三方平台和自建网站提供餐饮服务的餐饮服务提供者和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向消费者提供选择使用食安封签的选项或明示食安封签使用情况”,保障消费者知情权,完善食安封签全流程管理。
《办法》鼓励将食安封签与食品安全信息追溯、“互联网+明厨亮灶”等工作有机结合,通过扫码实现食品安全信息可溯化、加工过程可视化,扩大食安封签的使用效能,推进食品安全治理数字化转型。记者发现,《办法》新增“鼓励餐饮服务提供者和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在食安封签上印制二维码等信息技术手段记载餐饮外卖食品的有关信息或展示加工场所信息。通过扫码,结合食品安全信息追溯、‘互联网+明厨亮灶’等工作,实现食品安全信息可追溯、加工过程可视化”的规定。
常态化疫情防控背景下,餐饮外卖食品无接触配送较为普遍。《办法》新增“餐饮外卖食品配送人员将采用无接触配送的餐饮外卖食品放置在指定的存放场所,可以通过拍照、录像等方式记录食安封签状况,并告知消费者尽快取餐。记录中食安封签未被破坏且完整的,视为餐饮外卖食品配送人员完成了配送义务,但消费者有充分证据足以反驳的除外”的规定,明确无接触配送场景责任认定规则。
此外,《办法》还明确了餐饮服务提供者、配送人员、消费者在餐饮外卖食品配送过程中的权利和义务,通过食安封签完整性来判定餐饮外卖食品配送过程中的责任。明确配送人员“对未规范使用食安封签或者食安封签损坏或不完整的餐饮外卖食品,可以拒绝接收和配送,并可以通过拍照、录像等方式留证,并及时告知消费者”。同时明确“对于未规范使用食安封签的餐饮外卖食品,消费者在当场签收时发现食品受到污染,实行餐饮服务提供者首负责任制。”
作者:徐晶卉
编辑:朱伟
日,上海市商务委指导行业协会发布《本市餐饮服务业复商复市疫情防控指引》(第三版),对餐饮企业开展堂食重点明确六个方面要求。其中第五条提到,倡导餐饮新风尚。按照《上海市公筷公勺和分餐制服务规范》做好餐饮堂食服务,鼓励实行餐饮桌长制,就餐时间一般掌握在1.5个小时左右。(上海发布)
来源: 侠客岛
源:上海市场监管
近日,上海市市场监管局制定《上海市餐饮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工作指引》,进一步细化《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的要求,明确餐饮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需要做什么、谁来做、怎么做的问题,帮助企业来更好地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
哪些餐饮企业适用指引?
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餐饮服务的食品经营企业、用餐人数超过1000人的单位食堂以及连锁餐饮企业总部适用本《指引》,指引同时明确了连锁餐饮企业总部的概念。
餐饮企业需要做什么?
餐饮企业要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完善食品安全组织架构,设立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等食品安全管理人员,与企业主要负责人共同落实食品安全动态管理。
谁来担任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
食品安全总监是指对食品安全负有直接管理责任的人员,直接对企业主要负责人负责,协助主要负责人做好食品安全管理工作。
食品安全员是指对做好食品安全工作起较大作用的人员,对食品安全总监或企业主要负责人负责,从事食品安全管理具体工作。
餐饮企业需要怎么做?
餐饮企业要细化制定《食品安全总监职责》《食品安全员守则》,确保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履职到位,同时要加强对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的食品安全知识培训、考核,发现有不符合履职要求的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应当及时调整。
餐饮企业还要制定企业食品安全风险管控清单,建立健全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制度,由企业食品安全员、食品安全总监、主要负责人分别落实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管理要求,并分别形成日周月记录表格。
《指引》制定了《食品安全总监职责》《食品安全员守则》《食品安全风险管控清单》《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制度》以及日周月记录表格等制度文件模板,帮助企业更好地落实相关要求。
餐饮企业如何做得更好?
明确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的具体职务要求。餐饮企业的食品安全总监宜由分管食品安全工作的副总经理以上人员担任,连锁餐饮企业总部还可以根据区域划分或门店数量,设置多个食品安全总监共同履行相关职责。
食品安全员由餐饮企业的店长或厨师长等一线管理人员担任;鼓励餐饮企业在配备固定食品安全员的前提下,推行“一日食安员”等制度,通过轮值等方式实现食品安全工作全员参与。
强化社会共治。餐饮企业可以结合食品安全信息公示栏或者电子化手段公示本单位主要负责人、食品安全总监和食品安全员,主动接受社会监督;鼓励餐饮企业向社会公开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等记录表以及自行组织的飞行检查、产品抽检等信息,增加透明度。
《指引》还对餐饮企业的从业人员培训、硬件条件改善、资料留档进行了细化。除此以外,市市场监管局强化数字赋能,在上海市食品安全信息追溯平台(网址:https://spzs.scjgj.sh.gov.cn/p4/web/consumer/home)增加主体责任模块,实现日周月线上填报、风险隐患线上处置等功能。下一步,全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将根据《指引》的发布,结合系统的上线使用,指导企业切实履行好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确保食品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