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初新房子装修接近尾声,我盘算着入住新房后要对旧房子做出处置,于是开始“漫长”的搬家。这次搬家历时近一年,出乎我的意料之外,以至于让我从此对搬家有了一个全新的认识。以前也换过很多次住所,从家里到大学宿舍,从大学宿舍到工作合租房,再到后来的结婚租房、搬新房,严格意义上来说,以上都不能算搬家,只能称之为“换住所”,是从一个房子到另外一个房子里去居住,带走的都只是日常生活所需要的衣服,个人随身物品,以及一些能继续使用的小家电小物件。而真正的搬家 ,是一场彻底的“清空”。
现在的人买新屋、住新房,家具、家电、锅碗瓢盆几乎全部换新。记得小时候我也搬过两次家,每次虽然都有置换一小部分新的家具家电,但更多的是把旧房子里的东西搬到新房子里继续使用:客厅的沙发,我和妹妹的睡床,母亲的缝纫机,小小的电冰箱,甚至还有厨房里的炉灶,都一件不落地搬到新房子里。那时候也不只有我家这样,至少能用的炒锅,没破的碗碟,日常用着的很多物品,大多数家庭都是会接着带到新房子里使用的。所以记忆里的这两次搬家,可谓声势浩大,出动了舅舅的运货车,出动了很多家里人,不断地重复着搬出来-运上车-卸下来-搬进去的动作。对于我们小孩子来说,这种热闹的场面并不多见,丝毫不逊色于过年,我们忙着捡东西,许多以前找不到的玩具和贴纸,都随着家具的移动而自动出现,令人兴奋的程度不亚于买了新的。现在,搬家有了搬家公司,有了货拉拉,搬家越来越方便了,但是需要搬走的东西也越来越少了。而把东西从一个家里搬到另一个家里,这也只是一个小家庭里的一件小事情了,记忆中那种喧哗忙碌的场面,再也没有出现。以前换房子时,父母没有多余的钱,总是需要先替旧房子找到新主人,谈好价格,拿到钱,然后抓紧时间搬走东西,才能还清新房子的尾款,住进新家。所以记忆中的搬家,也就是一天时间的功夫,大人们有忙不完的活,来帮忙的亲戚们也就腾出这一天的时间,没有人可以慢慢帮你搬。等到这次我实现真正意义上的搬家,却花了接近一年的时间,让我感到不可思议。
在一个可以称之为家的房子里,住多少年就有多少年的记忆,有着完整的记录:小学的日记,中学的奖状,大学的证书,这么多年的课本,曾经爱不释手的明信片,大大小小的相册,墙壁上的涂鸦,柜子旁边的身高刻度,用过却不舍得扔的杯子,朋友送的生日礼物,书桌上的功课表……数不清的小玩意,虽然母亲偶尔会称之为“破烂”,但它们始终都完好地保存在家里,无论我换多少次住所,那些只能称之为临时居所的地方不会出现这些“破烂”,我从来没想过要把这些东西带到住所里,它们就适合待在那个家里,翘首期盼地等我回去。每次回家,看到这些熟悉的物件,内心那些温暖美好的儿时记忆又会慢慢涌上心头,只要和家人讲一讲家长里短,说一说小时候那些丢脸的趣事,就足以消抵这漫长的日子里所夹杂着的忧愁和苦闷。记得我刚结婚时,母亲也曾问我,不如把一些舍不得扔的旧物件带过去,但后面我没有带走,一旦这个家里没有我的痕迹,那那些记忆就会变得无迹可寻,旧物品只有出现在旧空间里,才有着恰如其分的身份和位置,和谐而温柔。所以我们姐妹几个陆续出嫁,母亲的家里始终有我们的“破烂”,那是我们作为那个家一份子的最佳证明。
但是说到花了一年的时间搬家,其实并不夸张,这次搬家是断断续续的,约等于三天打鱼两个月晒网,对每一件物品是留是走是卖是送,都有很多选择,但都没有最优解。一旦无解就只好停下来,隔一段时间再去收拾,再重新做出选择。毕竟,换住所只是换住所,换住所不等于搬家,搬家,是彻底的远离,是坚决的告别,是头也不回的结束。但是如果没有这次搬家,我就没有办法真正去理解并且在日后避免消费陷阱。以前的每次冲动消费,都会在搬家时狠狠地对我做出惩罚。记得有一句现在听来十分可耻的广告语,大概是说,消费时,我们的钱并没有消失,而是换成了另外一种形式陪伴在我们身边。多么冠冕堂皇的理由!这真的是“陪伴”吗?不是约束和惩罚吗?现代人买东西实在是太容易了,从某种意义上讲,每一个买回家的物品,它都需要空间去容纳,需要位置去存放,需要时间去消化,需要精力去打理,在这个家里它就是终身的会员,享有“消费”我的空间、我的时间、我的精力的权利,我必须对它们负起直接责任,直到它离开这个家的那一刻。就好像我买了个好看的摆件,我在买它之前已经消费了金钱和挑选的时间,接下来,我必须为它的到来在家里腾出一个位置,我必须时不时为它拂尘,我必须在小孩子要碰到它时马上做出警告,别碰,它会碎!如果我不这样负责,这个东西就会蒙灰,会脆弱的随时离开我,在日后搬家时,我还需要花时间思考,要如何处理它?是留是走是卖是送?总之,在我买下它的那一刻,我就已经完全被它控制了!我是这个家的主人,同时我也变成了家里每一样东西的奴隶。
因为新房子里大多数东西都有了新的替代,所以旧房子里的每一件东西都显得可有可无,可留可不留,而不像母亲那时候搬家,几乎对每一件物品都有一个果断而坚定的意见:搬!所以这接近一年的搬家,对我来说就是长达一年的断舍离考验。考虑到房子要做出处置,无论出租出售,它终将该以最佳的方式出现,那就是既要可以满足新住户拎包入住的需求,也要显得井然有序干净整洁。于是我首先清理掉了家里加装的6个大书柜,那是后来加装在客厅里的,不是原装原设计,始终显得格格不入。这次书搬进新家,旧书柜在咸鱼上低价卖掉,客厅一下子显得宽阔舒服起来。接下来的断舍离都显得很困难了,很难判断一件物品的存在对我的意义,究竟是感情,还是它本身的作用。就是因为需要作出判断,才使得这次搬家显得如此漫长。不是这次搬家,我永远也想象不出,我能够在家里存放着那么多“垃圾”。所有以前想着“以后能用上”的东西,都在这一次搬家的时候坚定地找到了答案:用不上,然后被我无情地扔掉或者卖掉,还有许许多多原本用得好好地但也很无辜面临“被剩下”命运的各类物品们,最终都被我逐渐清理掉,走上了不同的归途。
这次搬家还有另一个很大的收获,那就是这个世界上不存在毫无价值的物品,颇有一种“天生我材必有用”的豪迈。在我往垃圾站扔掉了无数袋东西后,才知道很多于我而言是“废品”的东西都是可以卖钱的。铁的,塑料的,纸质的,五金的,不锈钢的,甚至是旧衣服旧被子,都能回收。想到那些已经被我扔了的,瞬间感觉就像丢了一个亿。于是我又开始在家里“捡废品”,找了好多个编织袋,按类别分装,然后联系人上门回收。当一件物品的“身价”发生变化之后,它再也不配拥有单位,所有的物品在回收站面前,只有一个统一的单位:斤。第一次卖了上百斤旧报纸旧杂志,以及数不清的塑料玩具,最后拿了70多块钱,百感交集。既替它们感到不值,也替以前花的钱感到不值,但终归比躺在垃圾箱里令我欣慰一些,也知道我扔掉的并没有一个亿,可能也就是几个70多块,是值点钱,但不多。还有很多实在不舍得扔也实在不想搬到新房子里的东西,最终被我安置在了母亲的旧房子里,和我原来的旧物躺在一起,也算“死得其所”。那时候我就想,幸好还有母亲的房子来帮我做最后的收纳,这个世界上,银行有保险柜,存放客户们的贵重资产,也有回收站,存放垃圾,还有仓库,存放待售的商品,那是不是能有一个旧物存放点,把每个房间隔成一个个储物间,有需求的客户们可以去租一个,存放着家里放不下的东西,也当做是存放着一种过去的念想,存放着一段不舍丢弃的旧时光。
直到最后,所有物品几乎清理完毕,只剩下适合新主人继续使用的部分家具家电,房子墙壁也进行了翻新,至此,整个房子里几乎不再看出原主人的痕迹,我和这个房子做了彻底的告别,搬家在这一刻得到了圆满的结束。
也是这一刻,我只有一个坚定的念头:从此我再也不搬家了。
年终总结 | 《我的物品》到我的搬家
两个月前看到这个纪录片《我的物品》,讲的是一个丹麦小帅为期一年的生活实验。他把自己所有的物件,包括身上的所有衣服,租了个仓库储藏起来,每天只能拿回一样东西。他从裹着大衣睡地板开始,直到拿回了衣物、搞来了床垫,逐渐置备好必需品,慢慢恢复一个正常的生活。
当时我也没想到,两个月后自己也会做一个类似的实验。
突然想搬家,背后动机也很微妙,以下列举几大理由。
一是发现自己又开始习惯把住所权且当成一个“睡觉的地方”,除此之外就想着法离开,但又意识到自己不能过着这种沉浸于“临时”的生活;
二是发现我的很多东西塞进柜子就再也不会拿出来——我之前的这个9平方米27立方米的卧室就像是一个嵌套了三层的压缩包,而是“找到物品”和“物归原位”就像是层层解压挑出一个文档之后再重新层层压缩,让我感觉麻烦到不如直接重新买个新的;
三是福至心灵意识到自己从高中开始就在合住,这样算来那至今竟然已经合住了11年,但合住的气氛从同学到前任到网上摇来的舍友,反而逐渐每况愈下,算下来我的居住条件反而比二十年多前还更差了;
四是厌倦了想要隐私就只能关门躲在9平方米卧室里,只能坐在床上和书桌前,厌倦了抢热水器和抢洗衣机,厌倦了客厅餐桌作为“公共区域”,偶尔放上电脑背后就有机会沾上不知谁的外卖留下的辣椒油;
五是重新看见自己在很久之前就保存在电脑桌面上的《生活大爆炸》和《老友记》的美式极繁主义客厅平面图,想起自己曾经想要而不得的的生活状态,和对于这一想法曾收到的“干嘛不住故宫”的评价;
六是跟朋友聊到发现他们竟然曾经舍得用一半的工资来付房租,从而对自己的财务状况有了一点更多信心;
七是意识到自己并不是喜欢两个行李箱就能随时随地搬家的人——如果要我自然可以千金散尽提着衣服和电脑就走,但在日复一日的生活里,物品和空间对我来说同体验与思考一样重要;
八是我另外租的小工作室到期了,但发现哪怕是10分钟自行车的距离,若非必要都是很远的通勤。在业余对时间的体验是很微妙的,我可以逛半小时商场而毫无知觉,但没办法骑十分钟自行车去另一个地方静下心来办公。总结了经验,看来一个家里一个不小于2x2m的办公空间对我是刚需。
最后一根稻草,则是舍友又一次没有告知就用了我的电饭煲蒸包子,但是锅里的水放了几天没有倒。半锅余水浮着油光,水平面附近的锅壁隐约添了一点锈迹。这不是什么值得生气的事情,但提醒一次还有下次。于是洗完锅之后我马上就开始上网找房子了。
第一周东西还没打包完就先住进了新家,体验跟传说中留子天崩开局差不多,一个排插,五件衬衫,手机在地上充电,洗衣机大漏水,除了床和橱柜没有其他家具,但好在卫生间功能齐全,足以满足吃喝拉撒睡的需求。
在这期间我也在旧家打包东西,真是极其浩大的工程。起先只买了五个大纸箱,收到第三个感觉明显不够了,再买了五个又不够,于是又加买了五个编织袋。
收拾到中途是最绝望的,箱子已经填满了好多个了,柜子里还能掏出东西。我反省了三天,为什么我会买这么多东西。
这也给我一个机会可以从体积上和重量上量化看到我的物品。密度最大的箱子的当然是书,我收出了两箱,一箱应该二三十公斤左右,一共差不多一百本(哇我现在才发现有这么多),拿起这两个箱子好像在做硬拉,需要核心收紧挺胸沉肩,不然很容易拉伤腰背。
体积上比例最多的是厨房里的东西,从微波炉电饭锅电高压锅空气炸锅,到聚春园的芋泥、冻起来的老卤汁、红烧肉调料粉和可以一次蒸十个大闸蟹的大蒸锅。
而最好用的单品,是淘宝买来的、用超市货架改装的、可拆卸的置物架,跟了我五年,真的在各种场景都百搭,现在摆在我的客厅进门侧面的C位作为鞋柜。
有很多物品是出于我对自己的美好期望。关于音乐有我每一个自己翻新过全部琴键的电钢琴,关于体育有我的自行车和机车配件,关于文化有我几年没写的书法大套装,关于艺术有我大一买的很久没用的入门单反,关于闲情雅致我有全部五大基酒、一套茶具和一套手磨咖啡……
我发现所有这些物品对我来说不是目的,而是手段。当然这其中有消费主义的影响,消费主义让购买物品与某一种身份、生活状态或个人品质挂钩,比如——购买了电竞椅和显示器就拥有了舒适的赛博冲浪空间,购买了迪卡侬就拥有了健康的身体阳光的性格;购买了某本书就等于瞬间增加了知识。
所以搬家其实是一个很好的机会,面对自己购买的物品,对着一百本书里没读完的那些,对着没泡的茶没喝的酒,对着乐谱和专业版PyCharm,问出这句“那些你很冒险的梦,当初的愿望实现了吗”。
通过购买物品的手段,我的目的是什么呢?
我觉得核心的目的是通过社交达成的自我提升,所谓grow with your peers,但它没有(通过这些物品)完全实现——如今流行的社交模式是以游戏和娱乐为中心,德扑也好,桌游也罢,认识与不认识的人通过执行共同相信的规则来进行互动,但问题在于我不擅长快速接受和有效利用新的规则,所以也不是很喜欢桌游。
当然也有人搞读书会,然而我认为读书是一件很个人的事情。读别人写的书评是我可以接受的,因为我不喜欢可以直接关掉;但读书会是很难受的,一圈十来个人的读书会,可能有两三个人聊的书让你感兴趣,但对于剩下的人,社交礼仪要求你不止要耐心听完别人的推介,还要保持礼貌。但是很显然素人的读书推介的内容不能和正经书评相提并论。所以那两三个我感兴趣的推介真的能精彩到支撑我耐心听完剩下的人吗,可能到最后还是看颜值吧。
所以我发现,除了家居是美式极繁主义审美,我对社交的理解也来自美剧,是谢尔顿或者莫妮卡的客厅。
但对于这种纯聊社交,现代人似乎更习惯于饭搭子式的做法,一个团伙有固定的频率(每1-3个月)在一个公共空间碰头。这与客厅社交的差别类似有限游戏与无限游戏:在餐馆就是一个下午一顿饭,到点走人;而在客厅的社交可以出现在更高的频率、更零碎的时间,以及,可以通过拥有物品来实现所有想做的活动(比如我再买个麦克风就可以实现吃饭喝酒泡茶咖啡唱K一条龙了)。
冥冥之中我的所有决定把我领向这条路。在看房的时候,我有两个同样价格的房子,一个是现在这套无家具老破大,另一个是在river valley里一个精致全家具小condo。那个小condo给我的感觉就是一个圈地自萌的、自给自足的、客厅站不下多少人的地方。尽管又新又有家具,我还是毫不犹豫选择了这套虽然虽然位置好面积大但是充满了漏洞的房子。
很意识流地想再写一写从原生家庭出发,到学校宿舍,再到毕业之后的合租、独居和同居这一路“个人空间”的演变。
在没有离开原生家庭之前往往孩子是没有隐私的。客观上来说,这个家是你爹妈亲手装修的,有什么犄角旮旯能藏东西的地方,他们肯定比你更清楚。所以孩子是否拥有自己的空间不取决于孩子的意愿或能力,而是取决于父母的意愿。
我小时候在家基本没有任何隐私空间。书桌的抽屉是会被翻开的,书包是会被检查的,写的作文是会被“政审”的。小学六年级写过一篇“努力未必有回报”,很小就有批判精神喔,但被我爹骂了一整天,原作被扔了重写了一篇“努力就有回报”,闭着眼睛写了一段三段论八股文,从此不敢乱写。
我记得我试图做过的一点努力就是在书桌的柜子里堆满乱七八糟的旧作业,造成一种这是一坨懒得整理、但还有用的垃圾堆,但隐藏在混乱之下可能有我买的小零食或者日记本(虽然我也没有很喜欢吃零食,日记也没写两页)。
所以在初中之后我很喜欢学校——成绩好,老师懒得管,父母看不着,哪怕物质不自由但是精神自由。精神自由的一大表现是言论自由(作文自由)——至少交上去的时候是自由的,老师改完发回来还是要被审查。但剑走偏锋的作文已经被打分了,如果真被判偏题我也算是承担了后果,老师还会客客气气讲评一下;如果给了高分,那正好能堵住爹妈的嘴。
所以初中的时候一心学习,对物理空间确实没什么需求。
高中则义无反顾选了位于七号乌龙江大道的、住校的福一。一群又聪明又好玩小孩从早到晚住一起,这是一种什么样的乌托邦。
福一算是群居的起点,虽然是一整栋楼住着一群臭男生,但是好在有生辅老师管着卫生,会被查房但不会像在家里一样被翻抽屉翻柜子。舍友们也有一些共同接受的规矩——比如早上上课前要倒垃圾,没清空的垃圾桶会被塞进衣柜里;比如蹲坑要刷得非常干净,因为拖把会在蹲坑里洗——还是做出选择承担责任的道理。不夸张地说,福一男生宿舍是我这十年见过最干净的宿舍(真是一整个高开低走xs)。
到了本科,NTU hall office不查房,周日清洁工不上班,就会看见印度朋友晚上边唱歌边炖咖喱、周天垃圾堆成山之类的壮丽场景。可能对不曾住校的人来说,从拥有自己的卧室到住进双人间是一个消费降级,但我是从六人间升级到双人间,其实还是一大品质提升。
在本科的时候宿舍其实只是“睡觉的地方”,因为永远有更重要的事要做。甚至有段时间我用“生前何必久睡,死后自会长眠”来自我PUA。在很短的时间内做了很多事情,除了专业课之外,还有组织hall里的活动、辅修、社团、实习、本科生科研,以及本着“反正上课不要钱不上白不上”的心态旁听的课。没课的时候,我在图书馆和自习室的时间一般比我在宿舍的时间还长。
到大三开始住单人间,这是我开始逐渐添置物品的时候。我曾经像谢尔顿那样在墙上贴白板,也开始买纸质书,但最多的东西还是文件和材料。大四离开学校,四个人的东西一台小货车就能运走,放在现在真是不可想象。
离开学校后大部分人的选择无非是和朋友合租、和陌生人合租、和对象合租、自己独居这四种。
一开始我们大都是选择和本科同学合租。但不论是出于成本预算,还是出于通勤时间的变化,和朋友合租往往随时间推移而逐渐变得不稳定,到最后不如各自选择更便利的住处。
和陌生人合租,大家都是合同关系,互不干涉内政,当然也不会说有什么生活上的交集。但这个时候的居住条件是会下降的,三个和尚没水喝,公共区域的使用和卫生、水电网煤气这些大都会有一种“凭啥我要帮别人处理”的心态。权利和义务肯定无法完全公平地分配,所以往往是最先看不下去的人承担最多义务。
再往下,一个少有人谈到的层面是“和对象合租”与“和对象同居”之间的微妙差别。
当然要承认的是,在国内的现代汉语里,婚前“合租”一般等于婚前“同居”,而“同居”一词作为相亲的术语里往往有“稳定的性伴侣”的意味。所以你会看到有人在相亲贴子里要求“没有同居经历”、或者“白纸找白纸”、或者提出诸如“同居分手等于离婚”之类的意见。
尽管对我来说这样的观念匪夷所思,但不可否认它客观存在。所以这里我们不在道德层面讨论婚前同居——如果看到这里的读者有认为婚前同居是不道德或伤风败俗的,那就取关这个公众号吧,大家各自海阔天空。
(笑死突然感觉这一段很有一种我写代码的风格,在所有逻辑前先写if判断,如果为真直接raise error的省心逻辑)
我要在这里在新加坡语境下重新定义与对象“合租”与“同居”的差别——合租的目的是单纯地分摊房租,同居是为未来共同生活的婚姻做准备。那么考考你,根据这个定义,在租房广告中“一对情侣住主卧”是合租还是同居呢?我认为一般是合租,毕竟在未来的婚姻中大部分人没有把家里的次卧租给陌生人的计划吧。
你和你对象住,究竟是算合租还是算同居,这是个非常非常重要的问题。一个隐藏的矛盾点,其实就是一方认为这是出于经济原因的合租、另一方却认为是出于情感原因的同居。
矛盾的起因经常是期望的错位,而矛盾的发展经常是由于无法准确发现和描述这个错位。
当然如果“一对情侣住主卧”,这往往不会有预期的错位(毕竟连主卧房租都要摊,看来省钱还是最重要的事情)。而如果从学校的puppy love出来,没有经历独居就直接走向没有外人住次卧的“合租”,就有可能产生这样的矛盾。认为是同居的人或许会有更强的控制欲和得失心,而认为是合租的人则显得漫不经心。
当然这个讨论得不出什么结论。但我希望这一段从未有人写过的角度,至少能让一些读到的人意识到还可以这样来分析情感问题。人的生活是很复杂的,而每一个侧面的讨论就像是泰勒展开,用简单的可描述的逻辑来拟合这个复杂体系的某一小部分。
但不论是幸运还是不幸,如果没有能够从合租走向同居,那么我会认为尽早独居是最重要的事情。理由只有一个:独居之后,这个家就可以是你工作的全部意义。
这是我在搬家之后突然意识到的感觉,哪怕钱难挣屎难吃,但至少这一块只属于我的空间不会被别人打扰。餐桌上不会有莫名其妙的辣酱,烘干机不需要排队,热水器不会突然就被用光了热水。想放音乐就可以放音乐,想开趴体就可以开趴体。
这是一种“家”的感觉——同时,考虑前文所说的同居与合租的差别,我们现在可以有一个新的判断方式,就是两个人是否(或能否)都把住的地方当成“家”。
所以坊间有一个说法,买了房的人就不会出现在朋友圈了,现在看来诚哉此言。不过,“买来的不一定天长,租的不一定就廉价”。你甚至不需要买房,租的房同样也能当成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