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9日,《壹览商业》获悉,近日,有网友爆料,疑似主持人李维嘉担任品牌大使的茶饮品牌《快乐方程式》新锐公司跑路。天眼查App显示,《快乐方程式》茶饮品牌关联公司为广州新锐餐饮管理有限公司,该公司成立于2020年8月,注册资本100万人民币,由周成和周金年共同持股。天眼查风险信息显示,2021年8月12日,该公司被广州市白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是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联系。
< class="pgc-img">>此外,新锐公司在今年多次因特许经营合同纠纷被起诉,同时涉及多条终本案件及限制消费令,并因为其他规避执行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 class="pgc-img">>《壹览商业》了解到,《快乐方程式》官方微博更新时间停留在6月14日,在此之前更新频率相对较高。
< class="pgc-img">>因代言的茶饮公司跑路,导致加盟商受骗,多人赴湖南台维权,9月9日下午,李维嘉首次对此事做出回应,称自己在今年5月了解到“快乐方程式”奶茶实际经营方为广州新锐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后,已于6月1日与原公司签订了《合作解除协议》。
星代言又现翻车。湖南卫视主持人李维嘉代言茶饮品牌“快乐方程式”近日爆雷。多名加盟商跑到湖南广电大楼门前维权,声讨李维嘉骗了自己的血汗钱。
9月9日,#李维嘉代言翻车被多人维权#迅速占据微博热搜榜榜首。据热搜新闻视频显示,9月8日,有群众在湖南广电大楼下聚集维权,高喊“李维嘉,你骗我血汗钱,你良心何在”。多人衣服上还写有“李维嘉失德艺人”。
据了解,视频中维权人群疑似李维嘉代言茶饮品牌“快乐方程式”的加盟商。目前,该品牌背后公司广州新锐餐饮管理公司携款跑路,加盟商感觉被骗,于是向代言人李维嘉施压,希望引起社会关注。
天眼查显示,广州新锐餐饮管理公司是一家2020年8月才成立的新公司,注册资本100万元。股东分别为周成和周金年,周金年是该公司的疑似实际控制人。
商业那点事儿小编在“快乐方程式”官方微博看到,2020年9月7日,该品牌官宣李维嘉担任品牌大使,并配有李维嘉亲自出镜的视频。
在“快乐方程式”发出的各种宣传物料中,不仅有李维嘉作为品牌大使的形象露出,也有“快乐大本营露出IP——大饼营”、“向着快乐出发”等宣传语。
从官方微博可以看出,“快乐方程式”品牌的宣传阵仗不小,地铁、影院均有铺设了宣传海报。
该品牌以加盟方式拓展。根据“快乐方程式”官方口径,加盟开设一家“快乐方程式”奶茶店,前期资金投入约为20万元左右,包括店铺装潢、设备采购和原材料采购、员工培训、租金水电等费用。除了这些基础费用,加盟商在开业前还要具备一定的经济实力,储备有8万元左右的灵活资金以应对一些突发情况。
对于加盟商的资质筛选,“快乐方程式”给出的条件看起来都比较虚,包括认同总部企业文化以及品牌管理模式、对当地奶茶市场有基本认识和了解、满足相应资金实力和经营场所、具备一定创业精神等。
据媒体报道,有加盟商表示,该公司成立不到一个月,李维嘉就已担任品牌大使,并在开业时为其站台。目前,该公司已跑路有段时间了,全国各地加盟商都在维权,最多的已经投资百万,追讨了半天,对方也只退换了一两万。
天眼查显示,从2021年8月12日起,广州新锐餐饮管理公司就处于“经营异常”状态,原因是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联系。截至目前,该公司因特许经营合同纠纷案由的开庭公告多达14条。
截至发稿时,李维嘉本人和湖南卫视均未对此事进行回应。据媒体报道,目前,“快乐方程式”已经因涉嫌诈骗被警方立案侦查。
#李维嘉代言翻车被多人维权#热搜仍在继续发酵。截至小编发稿,该条热搜话题阅读量已达7亿,讨论2.4万条。
对于此事,评论区的观点几乎两边倒。一部分网友为代言人“喊冤”,认为明星只是“背锅侠”。
也有网友认为,作为明星品牌代言人,应该承担责任。因为很多人是出于信任明星本人才购买商品或投资,明星不能只拿钱给品牌背书,除了事却不担责。
其实,明星代言的茶饮店翻车已经不是第一次了。今年5月,马伊琍代言的茶饮品牌“茶芝兰”也曾出现过类似加盟骗局。
2020年12月,上海警方发现了大量奶茶店铺加盟商户“异常关停”的信息,其中可能涉嫌经济犯罪,并于今年3月将以犯罪嫌疑人金某、王某为首的诈骗团伙抓获。经查,该团伙成立的餐饮公司搭建了多个虚假知名品牌奶茶招商加盟网站,其中就包括品牌“茶芝兰”。
2020年10月,马伊琍开始与该品牌合作。在明星代言人的加持和王某的各种诱导、包装下,2020年12月至2021年3月,数百名加盟者缴纳茶芝兰的加盟费。然而,等待的他们只有不见兑现的店铺选址、完全不专业的培训指导和近乎为零的后续运营服务。据报道,“茶芝兰”涉案金额高达7亿元。
该事件曝出后,今年5月,马伊琍工作室在微博发表声明,表示已收到警方通知该品牌涉及违法犯罪,正接受调查。当时,不少受害者表示正是因为相信马伊琍代言,所以没起疑心,对于马伊琍的道歉,他们也并不买账。
有法律人士认为,明星在代言某产品时,往往收益颇丰,理应对代言的产品,尽到高于普通人的审慎注意义务。如果代言的是平台,要对平台的是否合法、取得的牌照进行审查。如果代言的是产品,对产品本身的合法性要深入了解,进行必要的事先合法合规审查。此外,还应对代言产品或服务亲身试用体验,以用户视角审视广告的合理性和真实性。广告发布旗舰,明星也应持续进行关注、跟踪,一旦发现变化或风险,第一时间终止合作,避免风险进一步扩大。
那么,一旦明星代言的品牌涉嫌诈骗犯罪,明星到底应该承担多大的法律责任?
对此,我国《广告法》中规定,广告代言人明知或者应知广告虚假仍设计、制作、代理、发布或者推荐、证明的,应当与广告主承担连带责任。
也就是说,明星代言人是否担责,有个前提条件,那就是他们是“明知故犯”“揣着明白装糊涂”。
但这从侧面也说明,明星接代言之前,进行市场调查、背景调查是一种责任和义务。
明星动辄赚几百万、上千万的代言费,这就决定了他们承担着法律风险和责任。通过他们的自查自纠,为普通消费者筑起防火墙才行。
而如今,很多明星只是觊觎代言费,只顾“赚快钱”。一旦出现问题,自己的名誉也会随之毁于一旦。归根结底,即便是明星代言的品牌也并非百分百让人放心,无论消费者还是加盟者,都应有自身的考量,毕竟钱还是要从咱们自己兜里掏出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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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天元 孔瑶瑶/文
孔瑶瑶/编辑
图片来源:企业官方微博、天眼查、评论及相关视频截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