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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全面恢复餐饮营业!多措并举提振消费信心

来源:餐饮加盟
作者:小吃加盟·发布时间 2025-10-13
核心提示:成都全面恢复餐饮营业!多措并举提振消费信心】都知道3月18日,成都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复工复产工作组,下发《关

成都全面恢复餐饮营业!多措并举提振消费信心】都知道3月18日,成都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复工复产工作组,下发《关于全面加快餐饮业经营复苏的通知》,对餐饮业复工复产进行指导,促进全市餐饮行业经营尽快复苏。《通知》中提到,低风险地区餐饮服务经营单位全面恢复营业。低、中风险地区取消原有堂食餐位密度低于50%、中餐大桌间距不低3米、小餐桌餐椅单向摆放、单侧入座等流量管控措施。消费者佩戴口罩,测温正常,扫描或出示“天府健康码”,即可进店正常消费。允许餐饮服务单位在不影响交通和行人通行的前提下,适当设置餐饮外摆位。对于大型聚餐,《通知》中要求继续暂缓婚、丧、生、寿和农村自办集体性筵席等大型聚集性用餐活动。(成都日报锦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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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10多年后,成都市建业路上的一个小区诞生了在临街底商开设的第一家面馆。但这家小面馆,却与业主们展开了近半年的“拉锯战”。

业主很愤怒:“10年前买房时,底层商铺不开餐饮店是当时宣传的一大亮点。购房合同也明确了买受人不得将该商业用房用于餐饮经营,现在开了面馆,合同难道作废了?”

另一边,面馆老板很无奈:“我各项餐饮手续都齐全,但他们(业主)还要‘闹’,我想不明白。”同时,老板很坚定地表示“会一直开下去”

而这家在“阻挠声”中开业不到两个月的面馆,已经前后迎来了市场监督管理局、应急管理局、住建局、食药监局、街道办、物业等多个部门的多次检查。

作为沟通桥梁的物业方,不但多次前往相关部门咨询业主反映的问题,每天早晚还要去面馆“打卡”监督,比如卫生问题、安全问题等,也在想问题的解决方案。

业主和面馆的矛盾应该如何解决?

开在小区底商的面馆

业主:买房合同里说“不能开餐饮”

“没有烟道和排污管道,住宅楼下的商铺不能开设面馆。使用大型液化气罐也存在安全隐患。”“我们买房时,签订的合同里就有‘不得将该商业用房用于餐饮经营’这一条。”“10多年来都没人在这开餐饮,这家店搞什么特殊?”……

这是位于成都市成华区建业路89号一小区的业主们,陆陆续续向该小区物业的投诉。被投诉的是今年8月中旬在小区底楼商铺开业的一家面馆。

近日,红星新闻记者来到位于建业路的这个小区,发现底层商铺大多是超市、理发店、水果店等,这家面馆是唯一一家餐饮商铺。

正是这唯一性,让它成为舆论焦点。为集中讨论面馆选址是否合理的问题,有小区业主自发组建了一个几十人的微信群。群内有业主翻出与开发商签订的购房合同,并提出质疑,“10年前买房时,底层商铺不开餐饮店是当时宣传的一大亮点。现在开了面馆,合同难道作废了?”

合同约定“不得用于餐饮经营”

有业主对卫生和安全状况表示担忧,因为楼房在修建之初,开发商就未在底层商铺设置烟道、排污管、燃气管道等。

记者同步梳理发现,业主们的问题主要集中在两大方面:其一,业主与开发商签订的购房合同第十八条使用承诺的补充约定上显示,“买受人不得将该商业用房用于餐饮经营”。以此为依据,业主认为面馆的开设或与此合同相违背。其二,面馆内使用大型液化气罐,或存在安全隐患问题。

还有不少业主担心,不能开餐饮的规定一旦被打破,底商将会有越来越多的餐馆出现,小区周边的环境也会进一步受到影响。

老板:营业手续齐全,选址合规

对于部分业主的不满,面馆老板张先生表示无奈,“我太难了!开个面店做小本生意,方便附近居民吃饭。我各项餐饮手续都齐全,但他们(业主)还要‘闹’,我想不明白。

今年4月,张先生从该小区一业主处租到此商铺,并签了三年合同,“租的时候就明确告诉业主,我要开面馆,并且合同里也写明了这一条。”

本以为一切会按计划进行,但从4月装修开始,张先生被小区物业方告知,不能在底层商铺开设餐饮店。“我咨询过律师,业主与开发商合同里约定的‘买受人不得将该商业用房用于餐饮经营’这一条,属于格式合同,霸王条款。”张先生认为,既然自己能在成华区市场监督管局办理到餐饮营业执照及食品经营许可证,就代表面馆的选址是合规的。

“4月开始装修,部分业主多次找物业‘闹’,导致我中途停工了两个月。”张先生说,这期间自己和物业方前后跑了成华区的市场监督管理局、应急管理局、跳蹬河街道办等地,“就是为了证明面馆是可以开在这里的嘛。”

面馆营业执照等证件

8月18日,张先生的面馆开业了,但一切似乎还是不顺利。“不到两个月,消防检查、食品卫生安全检查、燃气安全检查等一系列相关人员陆续都来过。‘迎检’次数肯定超过7次。”张先生表示,相关部门检查出的问题,自己都按要求整改过,比如电源开关问题。至于业主提到的没有烟道和排污管道问题,张先生解释,店内安装了排风扇和新风系统,“面馆不需现场炒制,以蒸煮类为主,无油烟排放。厨房里也安装了一个油污分离器,还有潲水桶,每周定期有人来运走厨余剩菜。”

面馆厨房液化气罐与灶台分离

“液化气罐有40多公斤,液化气公司的人来安装的,还说要远离明火,所以液化气罐是单独存放在储物间里使用。”张先生表示,液化气罐的成本远比用天然气和用电贵,他更倾向于用电,也曾咨询过成华区的供电局,“但用电需要扩容,这是个老小区,电容量不足。”

谈及是否考虑换个地方开面馆,他摇了摇头,“从租房、装修,到现在经营,我已经花了快100万了,换地方的这些损失谁又来赔我?”

物业:多沟通协调,关注安全和卫生等

一边是业主的投诉,一边是面馆的坚持。小区物业的客服主管孙霞翻看着工作记录,她说:“业主出租商铺,需要到物业做租赁登记、装修手续登记。我们多次告知业主,所持有的商铺不能租用做餐饮商铺。”

针对业主投诉面馆选址与购房合同内容相违背一事,孙霞多次前往成华区的食药监局、住建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应急管理局等职能部门了解情况,“多部门提到,10余年前的购房合同条款内容,或与现在的餐饮政策相冲突。”

如今的餐饮服务政策是如何规定的?记者查阅了《成都市餐饮服务业油烟污染防治管理办法》,其中明确了不受禁止选址限制的餐饮服务项目,就包括“食品复热的餐饮服务项目;不设炒炉和无煎、炒、炸、烧烤、焗等产生油烟和废气制作工序的炖品、中式包点等餐饮服务项目。”这意味着,依据此政策,该面馆能办理到餐饮许可证,面馆内的设施设备符合要求,且通过相关执法部门的现场审查,就代表其合规性。

相关文件内容

至于业主投诉面馆使用液化气罐存在安全隐患问题,孙霞说,曾咨询过成华区应急管理局,且执法人员也到现场检查过。不仅如此,“从面馆开始装修,我们每天早晚都要去看一看,像‘打卡’一样。主要看它有没有炒菜,有没有油烟排放,或其他涉及安全、卫生的行为。”在她的印象中,跳蹬河街道办、食药监局、住建局、市场监管局、应急管理局等职能部门,曾多次上门调解和检查,“但都未提出异议。”

面对业主与面馆的“拉锯战”,作为沟通桥梁的物业方,下一步打算怎么办?孙霞表示,多沟通协调,会持续关注此事。也与燃气公司和供电局等部门保持联系,关注安全和卫生等问题。比如小区预计10月有可能更换成智能电表了,如果能有足够的电容量,会协调面馆将液化气罐改为用电装置,提高安全系数。

记者查询了解到,成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曾在回复中表示,“经调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人员现场核实,该商家有相关证照,且合法合规用气。”另一方面,社区工作人员曾于8月1日组织街道、社区、物业、业主、法律顾问的协调会,会上律师对相关条款进行了解读,但双方未能认同,已告知双方通过法律途径进行处理。

律师:商铺使用权归业主所有

四川晟钍律师事务所首席合伙人夏虎律师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对此认为,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虽然购房合同中有相关约定,但该条款极有可能属于格式合同中的内容。“格式合同约定的范围,是需要提前解释并告知对方,若不能达成一致,或对方不认可,或存在与现行法律法规相冲突等因素。从法律层面来看,格式合同所约定内容视为无效。”

“这不是下定论,而是具体问题还需要具体分析。”夏虎律师解释,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业主购买了该商铺,该商铺的使用权就归该业主所有,“其使用权,不受购买权合同内的格式条款所约束。不动产登记已经变更,所有权已经转移到业主方,只要合法合规,业主是可以在不违反法律法规的情况下自由支配其使用权。”

四川方策律师事务所郭刚律师认为,事件中的业主(商铺持有者)和地产开发商签订合同,承诺不将房产用于餐饮经营。“根据合同相对性,该约定仅在该业主和地产开发商之间产生法律效力,该项约定不能对抗包括面馆方在内的第三人。”

同时,根据合同相对性,“面馆方与业主方签订租赁合同协议时,已经就双方权利义务进行明确约定,合同已载明该商铺用途为面馆,该约定已在面馆方与业主间产生法律效力。”郭刚解释,这意味着,虽然商铺所有者存在无权出租或其他权利瑕疵情形,但根据法律规定,“不影响租赁合同效力,即商铺持有者租赁使用权。且面馆方证照齐全,面馆方依照合同约定有权使用商铺用于经营面馆。”

面馆与业主签订的租房合同

郭刚表示,关于格式合同的认定由法院进行认定。另外,物业公司在物业服务期间,根据物业合同约定,在权限范围内对小区进行维护管理,“物业不具备执法权,无权干涉店铺经营,只能从中协调以寻求最优解决方案。”

来源:红星新闻 记者 赵雨欣 摄影报道 部分内容据受访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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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陈赫站台的贤合庄遭到加盟商维权,连带品牌背后的操盘方四川至膳也引发关注。记者查阅公开资料得知,与黄晓明相关的烤肉店烧江南、与关晓彤相关的奶茶店天然呆、与孙艺洲有关的卤味烧烤店灶门坎,幕后操盘手均是四川至膳。且在今年四月由关晓彤代言、其父亲参股的奶茶店也同样被起诉站在风口浪尖。而今天,胡海泉投资的奶茶店也因偷税被处罚登上热搜.明星代言本是流量与保障,但如今频频爆雷让网友直呼“无法信赖”。

陈赫巡店/贤合庄官微

从陈赫到关晓彤明星餐饮争议不断

昨日,贤合庄卤味火锅发布声明称,关于网传陈赫收取“2.4亿加盟费”、“3.7亿加盟费”等问题实为恶意造谣,陈赫此前持股的福建贤合庄公司,自2019年不再直接经营贤合庄品牌。对于捏造事实,采用“割韭菜”、“跑路”等主观恶意词汇进行攻击的行为将通过法律途径,维护合法权益。然而,对于该份声明网友们似乎并不买账,“割韭菜”质疑声依旧。

据悉,在陈赫等众明星站台下,2020年贤合庄门店数量一度超过800家,但今年4月下旬,却有近三分之一的门店关闭。5月初,又有多位加盟商到总店维权,要求公司出面解释品牌膨胀式扩张、加盟商经营困难等问题。但当时贤合庄对外回应称,通过多种方式帮扶加盟店,但对于加盟商的维权诉求,公司无法满足。

无独有偶,四川至膳操盘、携手关晓彤成立、由关晓彤父亲持股的奶茶店天然呆,今年4月也站在了舆论风口浪尖上,因特许经营合同纠纷被起诉。加盟商曝光该公司不具备商业特许经营许可证,不具备开放加盟的资格,且爆料该品牌宣称拒绝奶精粉,但加盟商表示收到原材料多数为奶精。

公司在爆雷后,关晓彤和天然呆发布声明表示其未参与经营。但网友则认为“连句道歉也没有。出事前,自己代言爸爸投资,吆喝大家加盟,出事了就撇清关系”。据悉,该品牌最初上市时,一直宣传关晓彤是金牌店长,是联合创始人,关晓彤也在采访中说亲自参与奶茶调配。

天然呆公司信息/天眼查

奶茶和火锅品牌成“踩雷重灾区”

然而,不单是四川至膳旗下的品牌在今年接二连三备受质疑,近日,本宫的茶关联公司,即广州本宫餐饮服务有限公司因偷税被广州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处以罚款。歌手胡海泉通过广州江泉投资有限公司持有该公司股份,且为该品牌联合创始人,奶茶店店面也常常播放胡海泉的推荐视频。

值得一提的是,纵观这几年明星因代言、持股而爆雷或者倒闭的餐饮品牌多数为火锅和奶茶品牌。如杜海涛关联的“辣斗辣”火锅因卫生状况不符合标准、苍蝇飞舞、未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等问题,被当地市场监管部门责令停业整改;郑恺的“火凤祥”曾被爆店面抄袭、出售变质食品,上桌的生菜回收利用,最后郑恺官宣退股;薛之谦的“上上谦”曾因卫生问题被查;包贝尔火锅店也曾被爆假鸭血...

餐饮行业是消费刚需,门槛不高,火锅店与奶茶店对厨师依赖度不高,自然成为明星开店的首选。且奶茶火锅受年轻人喜爱,可以挖掘粉丝红利,让品牌快速推广。然而明星们没有时间精力,也非专业人士,往往将门店交给合作的运营方,但店铺“翻车”必然流量反噬,影响明星本人声誉。

胡海泉与“本宫的茶”/官微

明星餐饮背后推手竟为同一人

天眼查App显示,四川至膳品牌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2017年4月,法定代表人罗毅,注册资本100万人民币,经营范围包括品牌营销策划;餐饮企业管理;企业营销策划;商务咨询;公共关系服务等。股东信息显示,该公司由江弋、周杨、熊杰分别持股46%、44%、10%。

四川至膳第一大股东江弋关联企业共30余家,存续状态的有16家,包括至灿(成都)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以及该公司旗下多个公司,多数为食品及供应链相关。四川至膳第二大股东周杨系谭鸭血创始人,目前这一品牌归属于四川至膳。

另一股东熊杰关联公司18家,存续状态的有15家,多数为至灿(成都)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旗下公司,并且其还担任天然呆关联公司成都天然呆餐饮管理有限公司董事。

目前,四川至膳对外投资有7家公司,存续状态的有5家,包括成都市贤合庄品牌管理有限公司、福建贤合庄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成都烧江南餐饮管理有限公司(黄晓明烧江南关联公司)、成都至佰餐饮管理有限公司(萧敬腾傅面面关联公司)、星侨德福(苏州)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奥一新闻记者 刘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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