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联合印发《关于推进非居民厨余垃圾处理计量收费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指导地方推进非居民厨余垃圾处理计量收费工作。对于非居民厨余垃圾,按照“产生者付费”原则,建立健全计量收费机制。
据了解,厨余垃圾无序收运处理易影响市容、污染水质、传播疾病,还造成食品安全隐患,危害人体健康。全面建立健全厨余垃圾收运处理体系及收费机制,有利于引导厨余垃圾源头减量,制止餐饮浪费,促进粮食节约,也有利于保护环境,实现厨余垃圾应收尽收、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推动形成绿色发展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
为此,《指导意见》提出,要推行计量收费,逐步建立超定额累进加价机制。明确对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等公共机构和宾馆、饭店等相关企业在食品加工、饮食服务、单位供餐等活动中产生的厨余垃圾(即非居民厨余垃圾),按照“产生者付费”原则,建立健全计量收费机制。鼓励各地区建立非居民厨余垃圾超定额累进加价机制,合理确定定额和分档,拉大价格级差,体现有奖有罚,充分发挥价格机制激励约束作用,促进垃圾源头减量。
同时,完善配套政策。加快理顺非居民厨余垃圾收集、运输、处置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逐步实现运营主体企业化和运营机制市场化。建立健全提高收运单位服务质量的激励机制,通过合同管理、引入竞争等方式,倒逼垃圾收运服务单位提高服务质量。完善非居民厨余垃圾排放登记管理制度,建立垃圾排放台账,实行收集、运输、处置联单制度,逐步实现电子联单信息化管理。
此外,强化组织实施。要求厨余垃圾收运监管体系基本完善的地区,尽快实现非居民厨余垃圾计量收费,逐步建立超定额累进加价机制,其他城市要尽快实现厨余垃圾收运监管全覆盖,在此基础上逐步推进非居民厨余垃圾收费机制改革。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对拒缴欠缴垃圾处理费的非居民单位依法依规进行处罚,严肃查处非法倾倒、运输和消纳,以及不落实排放登记制度、计量不规范等各类违法违规行为。
文/广州日报?新花城记者刘春林
广州日报?新花城编辑 魏丽娜
经记者:张怀水 每经编辑:陈星
7月8日,记者从国家发改委获悉,近日,国家发改委、住建部联合印发《关于推进非居民厨余垃圾处理计量收费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指导地方推进非居民厨余垃圾处理计量收费工作。
国家发改委称,厨余垃圾无序收运处理易影响市容、污染水质、传播疾病,还造成食品安全隐患,危害人体健康。全面建立健全厨余垃圾收运处理体系及收费机制,有利于引导厨余垃圾源头减量,制止餐饮浪费,促进粮食节约,也有利于保护环境。
清华大学环境学院教授、固体废物污染控制与资源化教研所所长刘建国接受《每日经济新闻》记者采访时表示,推进非居民厨余垃圾计量收费,其本质就是更加严格贯彻“产生者负责”“污染者付费”的基本原则,通过市场机制倒逼从源头减量,让全社会树立环境保护的意识和职责。
图片来源:新华社记者 黄宗治 摄
建立超定额累进加价机制
《意见》指出,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等公共机构和宾馆、饭店等相关企业在食品加工、饮食服务、单位供餐等活动中产生的厨余垃圾(以下简称非居民厨余垃圾),应当按照“产生者付费”原则,建立健全计量收费机制。非居民厨余垃圾处理收费标准应当按照补偿收集、运输和处理成本,合理盈利的原则核定,并充分考虑非居民单位承受能力,逐步到位。
在收费模式方面,《意见》明确,鼓励各地区建立非居民厨余垃圾超定额累进加价机制,实际产生量低于定额标准的执行较低价格,高于定额标准的实行加价,合理确定定额和分档加价幅度,拉大价格级差,体现有奖有罚,充分发挥价格机制激励约束作用,促进垃圾源头减量。
此外,《意见》还要求,各地区应当综合考虑非居民单位垃圾历史产生量、垃圾减量目标、营业规模及类型等因素,科学核定厨余垃圾定额,并动态调整,作为执行超定额累进加价机制的依据。
刘建国对《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表示,过去,对非居民厨余垃圾的处理费用,大多数是由地方财政承担的,导致部分饭店、食堂等机构存在铺张浪费的现象。“实行超定额累进加价机制,就是要发挥价格机制的激励和约束作用,无论是占用资源,还是浪费资源都不是免费的,而是需要付费的。”
记者注意到,早在2014年,北京市就开始要求产生生活垃圾、餐厨垃圾、建筑垃圾的非居民单位缴纳非居民垃圾处理费,非居民餐厨垃圾的收费标准为100元/吨或11元/桶。
2017年,为促进生活垃圾源头减量,杭州市也开展非居民生活垃圾处理计量和收费管理工作。值得一提的是,杭州市实行非居民生活垃圾处理超量加价收费,基准量内外实行不同收费标准。
建立排放登记台账和联单制度
《意见》指出,非居民厨余垃圾产生单位应当按地方相关部门要求做好生活垃圾分类,收运服务单位依据合同约定对垃圾分类质量进行检查,实施分类收运。建立非居民厨余垃圾排放登记台账和联单制度,实行收集、运输、处理联单管理。探索利用信息技术手段对不同类型非居民单位厨余垃圾日产生量实行监测计量,逐步实现电子联单信息化管理。
《意见》还明确,各地区应当着眼长远、立足现状,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政策。地方发展改革、住房城乡建设等部门要加强沟通衔接,建立非居民厨余垃圾处理政府投入与价格调整相协调机制,完善相关配套政策,分步有序推进。
中国城市建设研究院有限公司总工程师徐海云接受《每日经济新闻》记者采访时表示,前几年,部分城市已经开启了非居民厨余垃圾计量收费的试点,但实际效果并不是非常理想,关键在于监测和监管措施没有及时跟上。
徐海云进一步表示,比如餐馆,每年是需要缴纳垃圾处理费的,既然已经交了一次费用,肯定不愿意再交第二笔费用。所以,部分餐馆把厨余垃圾混在普通垃圾当中,或者偷偷排放掉。
刘建国同样表达了这种担忧,要防止污染转移的风险。实行厨余垃圾计量收费的目的是保护环境,但如果没有完备的监测手段和监管制度,非居民机构和单位有可能做出不规范行为,比如通过下水道排放厨余垃圾,造成污染。
记者注意到,《意见》在这些方面进行了规定。《意见》指出,建立健全非居民厨余垃圾产生单位分级分类服务管理体系,提高厨余垃圾收运、处理服务水平,严格计量收费,对拒缴欠缴垃圾处理费的非居民单位依法依规进行处罚。严肃查处非法倾倒、运输和消纳,以及不落实排放登记制度、计量不规范等各类违法违规行为。规范垃圾分类行政执法检查,进一步健全包括检查频率、执法主体、处罚标准在内的涉企行政检查制度,实行规范化管理。
每日经济新闻
华社北京12月24日电 题:怎样算食品浪费?厨余垃圾处理费该收吗?如何遏制公务餐饮浪费问题?——全国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热议反食品浪费法草案和相关调研报告
新华社记者白阳、任沁沁
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24日就反食品浪费法草案和珍惜粮食、反对浪费情况的调研报告进行了分组审议。与会人员普遍认为,食品浪费问题事关粮食安全,通过立法加强对食品浪费问题的监管,建立珍惜粮食、反对浪费的长效机制很有必要。
围绕食品浪费的界定、厨余垃圾处理费的收取、公务餐饮浪费等焦点话题,与会人员展开了热议。
话题一:食品浪费标准怎么认定?
什么情况算食品浪费?草案规定,食品浪费,是指对可安全食用或者饮用的食物未能按照其功能目的利用。审议中,一些与会人员提出了各自见解。
卫小春委员表示,草案对食品浪费的定义比较原则,建议修改为:“本法所称的食品浪费,是指对尚可食用的食品不珍惜、不合理使用、不必要的废弃,给国家、社会、单位、家庭或者个人造成损失的行为。”
欧阳昌琼委员也认为,草案对食品浪费的定义过于笼统。“食品浪费不仅限于餐桌上的浪费这一个环节,还应包括生产环节、流通环节、消费环节和回收利用环节。定义中应当列举食品浪费的主要情形,同时加上兜底条款。”
话题二:顾客点餐浪费该收厨余垃圾处理费吗?
草案的另一大焦点,是明确餐饮服务提供者可以对造成明显浪费的消费者收取处理厨余垃圾的相应费用。厨余垃圾处理费该不该收?应该怎么收?与会人员各抒己见。
郑淑娜委员表示,对点餐浪费的顾客收取厨余垃圾处理费面临如何认定浪费、收费额度如何划定等问题,个别无良商家还可能借此打开新的敛财思路,将其变成收费结账的固定项目。
包信和委员表示,许多饭店规定了包厢费的最低消费金额,消费者为了达到这个金额,点的有些菜实际上是浪费掉的,建议增加“餐饮服务提供者不得设置包厢费最低标准”的相关规定。
列席会议的南京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龙翔建议,结合垃圾分类推广完善厨余垃圾回收系统,试行通过厨余垃圾计量回收的方式增加终端食物浪费的成本,遏制食品浪费现象。
话题三:如何遏制公务餐饮消费的浪费问题?
调研报告显示,商务宴请、公款消费、学校食堂用餐等是餐饮浪费主要场合。
李培林委员说,草案提出公务活动用餐应当推行标准化饮食,但“标准化”的定义不明确,建议修改为“定人、定食、定价的标准化饮食”。“现在公款宴请的金额有标准了,但定食的标准还没有。可以先在公务消费中推行,然后推广到全国,引领全社会形成节约粮食的饮食消费习惯。”
列席会议的全国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委员刘政奎建议,要在法律中明确公职人员在反食品浪费中的表率作用,对公职人员浪费食品行为进行监督、通报和处理。
江小涓委员表示,建议增加一款规定,明确各地承接、承办公务接待活动时,用餐安排要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话题四:怎样调动各方节约粮食的积极性?
调研报告提出,解决餐饮浪费问题需要相关利益主体共同关注,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逐步树立并践行绿色消费模式和生活方式。对此,与会人员纷纷献计献策。
谭耀宗委员表示,香港特区政府有出台措施鼓励商户减少厨余垃圾,并表彰落实减少厨余垃圾的商户。建议推广这类制度,通过激励形式鼓励更多的机构、商户参加,让珍惜粮食成为全社会的共识。
刘海星委员也建议,进一步研究完善奖惩机制,采用奖励性规范和强制性规范相结合的方式,表彰奖励对节约粮食有明显贡献的单位或个人;同时,建议设立反食品浪费日,让广大民众更加理解反食物浪费的重要性。
“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是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有着深厚的社会文化土壤,食品浪费很大程度上是一种不良的消费心态。”肖怀远委员说,要通过立法执法和宣传引导,在全社会形成节约光荣、浪费可耻的习惯和心理,特别是要让青少年把这个优良传统传承下去。
来源: 新华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