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吸收外国投资一般分为直接投资法和其他投资法。 最常用的直接投资方式是中外合资,中外合作企业,外商独资企业和合作发展。 其他投资方法包括补偿贸易,加工和装配等。
新的投资方法
在不断扩大投资领域并进一步开放投资领域的同时 国内市场方面,我们也在积极探索和扩大利用外资的新途径。
1. BOT:基础设施领域的BOT项目已开始进行试验。 例如,广西来宾电厂的BOT项目已获批准。 2,投资公司:1995年4月,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发布了《关于设立外商投资投资公司的暂行规定》,以鼓励大型的海外公司执行其一系列投资计划。 目前,已经建立了160多家投资公司,这些公司的投资活动正在不断扩大。 3,外商投资股份公司:可以通过发起,募集的方式设立股份公司,现有的外商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也可以申请改制为股份有限公司。 4.并购:跨国并购已成为国际直接投资的主要方法之一。 我国目前正在研究和制定有关政策。
p 中外合资企业 p 中外合资企业也称为合资企业。 它是外国公司,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或个人与中国公司,企业或其他经济组织在中国共同投资设立的企业。 其特点是合资各方共同投资经营,按照各自出资额分担风险,分担损益。 各方的出资比例折算成一定的出资比例,外国合营者的出资比例不得低于25%。中外合资企业是中国最早,数量最多的外国直接投资方式。 目前,它在吸收外资中仍占相当大的比例。
中外合作企业
中外合作企业也称为合同制 合资企业 。 它由外国公司,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或个人与中国公司,企业或其他经济组织共同在中国共同投资或提供合作条件企业。 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由双方签订的合同确定。 一般而言,外国合作伙伴为建立中外合作企业提供全部或大部分资金。 中方提供土地,工厂建筑物,可用的设备和设施,有些还提供一定数量的资金。
外商独资企业
外商独资企业是指在中国符合以下条件的外国公司,企业,其他经济组织或个人 中国法律由外国投资者投资建立的企业。 根据《外商投资企业法》的规定,设立外商投资企业必须有利于我国国民经济的发展,并至少满足下列条件之一,即采用国际先进技术 和设备; 全部或大部分产品出口。 外资企业的组织形式一般是有限责任公司。
p 合作开发 p 合作开发是近海和陆上石油合作社勘探与开发的缩写。 这是一种在自然资源领域国际上广泛使用的经济合作方法。 它的最大特点是高风险,高投资和高回报。 合作开发一般分为三个阶段,即勘探,开发和生产阶段。 与上述三种方法相比,合作开发的比例很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