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加强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基金”)行业的自律,规范基金运作,树立良好形象 基金业,提高行业技术水平和服务质量,确保行业有序竞争,实现行业发展目标,中国证券业协会基金业协会专门为全体会员制定了本公约。 互相监督,一起观察。
第1条以基金投资者的利益为出发点,以基金投资者,市场和社会的信任为宗旨,坚持诚实,“公平, 公正,开放”,“原则是自觉维护证券市场健康稳定发展。第二条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管理部门的有关规定。第三条严格遵守证券市场的规定。 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等法律文件第四条严格自律管理,规范业务行为,建立健全的内部管理制度,履约控制制度和员工行为规范第五条积极与监管部门配合,确保工作顺利进行 第六条规范基金运作,树立良好的基金行业形象,维护公众对基金的信心 统一,专业的管理,稳定的运营。 第七条确保公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及时。 第八条关注公众对基金投资行为的评论,接受监督,根据证券交易制度的调整,在基金运作过程中及时修改投资交易行为。 第十条加强从业人员的培训和管理,提高从业人员的职业素养和职业道德。 第十一条致力于资金宣传和投资者教育,共同培育基金市场。 第十二条倡导会员之间各种形式的经验交流,团结合作,互相促进,共同发展。
第13条促进公平竞争,维护行业声誉,并禁止以下行为:
1.违反证券交易系统和规则,破坏市场秩序; 2.贬低同事以提升自己; 3.从业者为自己或与他们有利益关系的其他人买卖股票; 4.以不正当手段从事业务发展; 5.损害基金业形象的行为; (六)法律,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禁止的其他行为。